关于假释出狱的具体办理流程
异地服刑办理假释流程

异地服刑办理假释流程一、前言。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如果服刑人员是在异地服刑,办理假释有一套特定的流程,下面就详细给大家说说。
二、了解基本条件(服刑人员和家属都需要清楚)1. 刑期要求。
-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 悔改表现。
- 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 确有悔改表现,比如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等。
-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这需要监狱根据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心理评估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三、具体办理流程。
(一)服刑人员提出申请。
1. 书写假释申请书。
- 服刑人员要向所在监狱提出假释申请,首先得自己写一份假释申请书。
这申请书里要写明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罪名、刑期等。
- 重点要写清楚自己在服刑期间的良好表现,比如获得了多少次表扬、有没有立功表现等,并且表达自己对假释出去后生活的规划,怎样保证不再犯罪等内容。
2. 提交相关材料。
- 除了申请书,还需要附上一些证明材料。
例如自己在监狱里参加学习和劳动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等,这些材料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符合假释的条件。
(二)监狱审核。
1. 分监区初步审查。
- 服刑人员提交申请后,先由所在的分监区进行初步审查。
分监区的民警会仔细查看服刑人员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 民警还会对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进行再次核实,找同监室的犯人了解情况,看看服刑人员是否真的像申请书里写的那样表现良好。
2. 监区审核。
- 分监区审查通过后,会将材料上报到监区。
监区会成立一个专门的审核小组,这个小组会综合考虑服刑人员的刑期执行情况、改造表现、再犯罪风险等因素。
- 审核小组可能会对服刑人员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思想状况和假释后的打算。
判刑6年多久可以申请假释

一、判刑6年多久可以申请假释
如果行为人被判刑六年的,则应当执行了三年以上,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则可以假释。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刑期之后,因为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而附条件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如果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不可以假释。
二、犯罪行为人办理假释流程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材料;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三、假释期间服刑期是多久
有期徒刑的假释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期限为十年。
法律快车提醒您,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
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厦门监狱减刑假释流程

厦门监狱减刑假释流程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法院依法对其原审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制度。
假释: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定期限的服刑改造,确有悔改表现,释放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
(一)适用程序1.减刑、假释的适用程序(一)死缓:对被判处死缓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高级法院在收到同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决定。
(2)无期徒刑: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罪犯服刑地高级法院在收到同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案情复杂或者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3)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社区矫正对象。
①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以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1个月以内作出裁定。
③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减刑,由社区矫正执行地的中级以上法院在收到社区矫正机构减刑建议书后30日以内作出裁定。
④提请对有期徒刑罪犯减刑、假释,实践中多由执行刑罚的进行,一般是直接将减刑、假释材料报请中级法院裁定。
刑罚种类、适用程序:A.死缓: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罪犯服刑地的高级法院裁定B.无期徒刑: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罪犯服刑地的高级法院裁定C.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罪犯服刑地的中级法院裁定D.管制、拘役: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罪犯服刑地的中级法院裁定2.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5日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予以公示。
对于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组织和审理方式,应重点掌握,具体总结如下:(1)审理组织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2)审理方式法院可当庭或书面审理减刑或假释案件。
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是什么?要注意什么

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是什么?要注意什
么
大家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有假释的情况。
假释就是对于在狱中表现良好,并无危险的罪放在一定条件下给予释放。
那么大家知道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序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
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具体事实,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
假释裁定书由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核签
发,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告,也可以委托执行机关代为宣告。
法院应当将假释裁定书附本同时送达原判法院和服刑人所在交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
准予假释的裁定要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
对假释裁定,本院院长或上级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
▲二、假释出狱的注意事项
假释犯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对其改造的形式是将犯罪人置于监狱或劳改场所外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进行改造,因此,必须加强对假释犯的监督。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假释的监督工作主要由假释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承担。
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监视他的行为,对他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政策法律教育,促使犯罪人认真改造思想,努力争取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假释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
假释期间发现漏罪的怎么判,假释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判假释的条件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假释撤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假释的流程是如何的?

办理假释的流程是如何的?1.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
2.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正所谓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犯罪分子也一样,所以国家也给了一部分犯罪分子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实施假释的法律制度。
在监狱里,一部分犯罪分子如果悔过自新,同时表现优异,并达到了假释的相关规定与条件,然后通过一定法定程序是可以回归社会,但是办理假释的流程是如何的呢?请看下面内容。
一、▲假释的法定程序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二、注意事项1、假释犯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对其改造的形式是将犯罪人置于监狱或劳改场所外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进行改造,因此,必须加强对假释犯的监督。
2、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假释的监督工作主要由假释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承担。
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监视他的行为,对他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政策法律教育,促使犯罪人认真改造思想,努力争取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
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刑事案件假释要怎么申请

刑事案件假释要怎么申请刑事案件假释的申请程序: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材料。
关于刑事案件假释要怎么申请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假释要怎么申请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材料;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予以假释。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材料:(一)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五)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报请假释的,应当附有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二、假释的条件有哪些1、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2、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
3、时间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还必须执行一部分刑罚,才能适用假释。
这是因为,只有执行一定期间的刑罚,才能比较准确地判断犯罪分子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以保证假释的效果;也才能保持人民法院判决的稳定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假释一般情况下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了一部分刑罚的服刑人员,并且如果想要申请假释,首先得向所在服刑监狱提出申请,然后由服刑监狱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建议书以及相关的服刑人员材料。
假释回来报道流程

假释回来报道流程一、假释回来报道前的准备1.1 了解相关规定假释人员得清楚当地对于假释回来报道的具体要求。
这就好比出门旅行得先知道目的地的规矩一样。
各个地方可能会有些微差别,可不能糊里糊涂的。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把这些规定摸透了,才能顺利完成报道流程。
1.2 整理个人材料得把和假释相关的材料都整理好。
像假释的证明文件啊,在监狱里的表现记录之类的。
这些材料就像自己的“护身符”,是证明自己已经改过自新、符合假释条件的重要依据。
可不能马马虎虎地丢三落四,要是因为材料不全来回折腾,那可真是“自讨苦吃”。
二、报道当天的流程2.1 前往指定地点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的报道地点。
这个地点一般是当地的司法部门或者相关的社区矫正机构。
就像学生按时去学校上课一样,这是必须遵守的时间和地点要求。
要是迟到了,那可就给人家留下不好的印象了,毕竟“守时是美德”嘛。
2.2 身份核实与登记到了地方,工作人员会先核实身份。
这时候就把之前整理好的材料都拿出来。
他们会仔细检查,确保你就是那个被假释的人,这个过程就像过安检一样严格。
核实完身份后,就是登记各种信息,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假释的具体情况等等。
这些信息都要如实填写,可不能弄虚作假,“纸包不住火”,一旦被发现说谎,那麻烦可就大了。
2.3 接受教育与告知事项接着呢,工作人员会给假释人员进行一些教育。
这可不是在教训人,而是在帮助假释人员更好地适应社会,重新做人。
他们会告知一些在假释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比如不能再和以前那些不良朋友混在一起,要按时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之类的。
这就像是给假释人员重新制定了一套“生活指南”,得好好记在心里。
三、报道后的注意事项3.1 遵守规定假释回来后,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假释是给了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要是不珍惜,违反了规定,那就可能被重新收监。
那可真是“前功尽弃”了。
要像珍惜宝贝一样珍惜这个机会,好好生活,努力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办理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一、办理假释的程序是什么(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二执行。
二、假释的适用条件(一) 法定的对象条件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二)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第一,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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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释出狱的具体办理流程
办理假释的程序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序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
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具体事实,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
关于假释出狱的具体办理流程
假释裁定书由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告,也可以委托执行机关代为宣告。
法院应当将假释裁定书附本同时送达原判法院和服刑人所在交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
准予假释的裁定要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
对假释裁定,本院院长或上级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
假释犯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对其改造的形式是将犯罪人置于监狱或劳改场所外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进行改造,因此,必须加强对假释犯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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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
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
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看过“关于假释出狱的具体办理流程”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