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简单版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年月

第 1 页共11 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等方共同出资(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条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以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的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七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

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

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它登记事项,应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1: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股东2: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股东3: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以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注:该项由股东自行确定,并作相应修改)

(十二)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本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依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召开(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召开的次数和时间)。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本款可由股东自行

确定时间)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