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简洁版)教学文案
有限公司章程范文(2篇)

有限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xx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章程简易版

公司章程简易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是一家在[公司注册地]注册成立的[公司类型]公司。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宗旨是:[具体宗旨,如“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具体经营范围,如“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第三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权利。
第八条股东应按照约定比例缴纳出资,并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章股东会第九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列举股东会的职权,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
第十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应遵循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董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列举董事会的职权,如“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第六章监事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列举监事会的职权,如“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姓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第八章公司的财务与会计第十七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过审计后向股东会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简单基础版、适用2024版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法人属性本公司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二章公司基本信息第三条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请填充。
(二)公司住所:请填充。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一)公司经营范围:请填充。
第五条公司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期限为请填充。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一)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二)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认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三章股东出资第七条股东出资信息(一)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如下:(一)公司成立后向足额缴付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二)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章公司治理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一)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股东会职权股权会行使下列职权:(1)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3)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股东会决议通过方式:按《公司法》等法规处理。
(四)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五)定期会议公司每年年初召开一次股东会会议。
(六)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七)股东会的召集与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公司仅设一名董事时即由董事召集、主持。
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营XXX业务为主。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在XXX市。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五条公司章程的效力本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内部的管理规范,对公司成员和相关利益方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六条企业法人本公司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分为普通股东和特殊股东。
普通股东享有根据持股比例参与公司决策和享受公司利润的权益,特殊股东则根据特殊协议享有特殊权益。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由公司产权持有者或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第九条公司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行为进行监督的机构。
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第十条总经理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职务,由董事会选聘产生,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工会为维护员工利益和促进公司和谐发展,本公司设立工会。
第十二条公司章程的修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修改后的章程有效力。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十四条公司分支机构为便于经营管理,本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公司股东权益和分配第十五条股东权益本公司的股东享有根据持股比例参与公司决策和享受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六条利润分配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但应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公积金,以应对公司经营风险。
第五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七条财务管理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十八条出资与认缴股东应按照合同约定出资认缴,并及时向公司出具相关文件。
第十九条资产评估本公司在确定资产价值方面应遵循公允价值原则,可以依法依规请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简单的公司章程范例(精选3篇)

简单的公司章程范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爱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
其次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恳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担当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供应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爱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与社会保险,加强平安爱护和平安生产,并实行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养。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工会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供应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酬劳、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平安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讨论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章公司名称、住宅及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住宅:*********。
简单有限公司章程

简单有限公司章程简单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精选7篇) 现如今,我们都跟章程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章程反映了⼀个组织全体成员共同的理想、愿望、意志,体现了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必须在全体成员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才能建⽴起来。
拟章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是⼩编整理的简单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简单有限公司章程1 第⼀章总则 第1条为维护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式(或募集⽅式)设⽴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股票。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5条公司住所为:成都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民币________万元。
(注:采取募集⽅式设⽴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 第7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 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注: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 第9条公司由____名⾃然⼈和_____个法⼈发起设⽴(注:或募集设⽴)。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本公司章程⾃⽣效之⽇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的⽂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级管理⼈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级管理⼈员。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精选)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精选)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为XXX 市。
第二条公司属性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出资以其所承担的风险限度为限。
第三条公司宗旨公司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追求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XXX。
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修订须依法经股东会决议,并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采用总经理负责制,设立监事会进行监督。
第七条董事会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少于三人。
2.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制定各项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八条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职务,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九条监事会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少于三人。
2.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审计公司账目,并对董事会、总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十条股东会1. 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重要决策机构。
2. 股东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按照股份比例进行表决权行使。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1. 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公司职工的权益。
2. 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审核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
第三章:股权管理第十二条股权结构1. 公司股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权和收益权。
2. 普通股股东享有同等权益,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权益。
第十三条股东权益的行使1. 股东享有投票权,股东会是行使投票权的机构。
2. 股东享有收益权,公司根据盈利情况派发红利。
第十四条股东退出1. 股东拟退出公司时,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公司。
2. 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股权。
第十五条股东关系变更1. 股东因继承、赠与等原因发生变更,需在30天内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有限公司章程(样本)(工商)教学文案

有限公司章程(样本)(工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险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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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简洁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可以简称《公司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第七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八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投资)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以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出资方式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出资方式如下:股东于年月日一次性实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股东各方对公司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应以法定验资机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缴付及实收状况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 注册资本一经注入不得抽回。
第十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出资的书面证明。
出资证明书由执行董事签发,公司盖章。
公司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六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权将自己的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内;(二)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三)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四)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出资;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名册;(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八)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九)公司终止后,按照出资比例分得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十)本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八条、股东做出本章程第十七条所列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九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支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公司权益和信誉;(二)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三)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和风险;(四)在公司登记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抽回出资;(五)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六)本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二十条、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公司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集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招集和主持。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其他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七、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执行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兼任,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二)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予以纠正;(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二)代表公司签定有关合同;(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第三十五条、本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核算采用公历纪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于15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现金流量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六)其他有关报表第三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应在股东会作出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后30日内向股东支付。
第三十七条、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薄外,不得另立会计帐薄。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个人帐户储蓄。
第三十九、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九章公司担保及股权转让第四十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章期限、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四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四十三条、公司增资或减资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按照股东会决议实施。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四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