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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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

深圳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

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六年八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2)第一节发展基础 (2)第二节发展环境 (6)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9)第一节指导思想 (9)第二节发展目标 (10)第三章主要任务 (12)第一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12)第二节适应气候变化影响 (21)第三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27)第四节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30)第五节深化区域交流合作 (31)第四章重点工程 (33)第一节能源结构优化工程 (33)第二节低碳交通建设工程 (34)第三节绿色建筑推广工程 (35)第四节低碳试点示范工程 (36)第五节废弃物处理工程 (38)第六节水环境管理工程 (39)第七节生态系统完善工程 (40)第八节灾害风险管理工程 (42)第五章保障措施 (43)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43)第二节健全政策法规 (44)第三节加大资金投入 (44)第四节加强能力建设 (45)前言气候变化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维护城市生命线系统运行、人居环境质量、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至关重要。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新的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依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本规划将成为“十三五”期间深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指导文件和行动纲领。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圳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实现了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圳立足国家战略,坚持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对节能、非化石能源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工作的引领作用。

从“十四五”规划解析深圳更新整备八大关键要素

从“十四五”规划解析深圳更新整备八大关键要素

从“十四五”规划解析深圳更新整备八大关键要素2022年7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下称《深圳市“十四五”规划》),规划年限为2021-2025年。

作为深圳市及深圳各区更新整备的纲领性文件,市级规划在过去一年指引着深圳各区更新整备的整体方向,亦是深圳各区制定区级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依据。

近期,除大鹏新区外,深圳各区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陆续出台,从更新整备目标、更新整备规模、更新整备空间范围划定、更新整备的重心及方向等方面为“十四五”期间各区更新整备项目提供了具体指引。

本文从市级及区级“十四五”规划(大鹏新区除外)释放的政策信号出发,解析2021-2025年深圳更新整备项目发展的八大核心要素。

要素一、强化规划统筹深圳市城市更新强调规划统筹的政策信号早于《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出台之际即已显现,即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市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和发展策略,确定了全市及各区的更新计划规模、供应用地规模等关键指标。

此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进一步强调“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城市更新科学有序发展。

”去年发布的《深圳市“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更新整备的规划统筹”,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单元为抓手,统筹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存量规划。

标准单元对上落实上层次规划刚性管控指标,横向对接法定图则在存量地区关于开发功能、建筑总量、配套设施等详细规划要求,对下指导标准单元内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各类存量规划编制,包括指引划定项目边界、确定地块划分、明确地块功能、建筑规模和配套设施等。

深圳各区则进一步将“政府统筹”“规划引领”“规划统筹”等原则设定为“十四五”规划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部分区域(如:光明区、宝安区、南山区)更是从二次开发规划策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与二次开发实施衔接、片区项目统筹等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强化政府统筹与规划引领作用,推动更新整备项目实现从“项目要更新整备”到“城市需要引领更新整备”,以及从“项目等空间”到“空间等项目”的转变。

解读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图文

解读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图文

城市更新的实质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的空 间规划层面,其实质是保障城市空间资源高效、公平配
置的公共政策,需要进行完善的制度设计。
公共设施和环境的改善 居民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
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就业率的增加
教育和发展机会的增多 卫生状况的改善 …….
1.城市更新规划的背景 2.城市更新规划概念 3.城市更新规划的规范体系 4.城市更新规划流程架构与成果内容 5.城市更新规划特点与难点
深圳城市发展
三版总规
86版经济特区总规奠定了原特区的空间总体格局。
特区成立之前的村落
80年代中后期,杂乱的自发改建
改造后的东门老街
深圳城市发展
三版总规
96版总规应对了全市域高速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需求。
得到保护的旧围屋,很多已经消失
90年代初的深圳
深圳高速发展
深圳城市发展
三版总规
10版总规指引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深圳市城市规划城市标准与准则》第四章 4.2地块容积率
1 要点解析 :开发强度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
工业用地地块容积率上限宜按深标规定执行, 下限应满足《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 标准》要求。 物流仓储用地地块容积率上限宜按深标规定 执行,下限应满足《深圳市物流项目用地规 划建设控制标准》要求。
价。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五章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
物流用地的公告基准地价按照工业和商业公告基准地价的平均值测算,研发用地的公告基准地价
按照工业和办公公告基准地价的平均值测算。认定为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以鼓励发展产业地价修正
系数予以修正。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五章 第四节 地价计收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教程文件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教程文件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前言“十二五”期间,深圳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在继承中创新、发展中突破,率先走出一条质量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之路,为经济特区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圳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记使命、勇于担当,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践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不断增创新优势、迈上新台阶,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和实施各区(新区)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对于深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圳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实现了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圳要率先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有效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和风险挑战,以特区的担当践行国家战略,以特区的作为服务发展大局,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

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二五”时期,深圳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在质量引领、创新驱动、改革开放中奋力拼搏、砥砺前行,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迈向“四个全面”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

一、主动创新发展理念,经济发展迈入质量时代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始终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经济发展呈现出速度稳、结构优、动力强、效益好、消耗少的良好态势。

经济规模和质量效益同步提升,2015年本市生产总值超过1.75万亿元,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1.5万亿元的目标,进出口总额4425.5亿美元,出口总额实现二十三连冠。

人均GDP达到15.8万元,每平方公里产出GDP、财政收入均居全国大城市首位,万元GDP能耗和水耗分别累计下降19.5%和43%,以更少的资源能源消耗、更低的环境成本支撑了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成为首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定位报告

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定位报告

自建房 48%
工业区配套 宿舍 18%
公租 其他 租住房屋类型占比
房 类型
4% 4% 长租公寓
7%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商品房 32%
自建房 53%
40.0% 30.0% 20.0% 10.0%
0.0%
各价格区间占比
据统计,商品房、自建、合建房和工业区配套 宿舍占全市住房总量八成以上。
在深圳租赁市场占据主流地位的有三类:商品 房、自建房及长租公寓。其中城中村自建房占 比超五成,成为租赁市场最重要的供应。
➢ 早在2012年,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确定深圳新增用地即将耗尽,在这种背景下,深圳启动了新一轮土地改革
,聚焦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利用,结合产业转型升级、社会结构转型、功能结构完善等各项要求,推动深圳从依托土
地和人口的数量扩张转变为质量、结构、效益并重的深度城市化。
租赁现状
租赁居住占比达八成,35岁以下占比2/3,超过1000万人住在城中村
深圳市“城中村整治”项目 ——横岭三区定位报告
商管部
2023年1月
发展背景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先驱城市,率先面临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利用问题
➢ 深圳是具有改革开放特征并且是几个改革开放城市中建设发展最为成功的城市。四十年的飞速发展让深圳极具吸引力 ,汇集了全国的高端人才,融合了四面八方的文化,成为了独一无二的特区城市。
第二阶段(2009.11-2016.11) • 2009年深圳市颁布《城市更新管理办法
》,首创"城市更新单元”概念。也标志 着深圳城市更新迈入第二个阶段。
逐步 成熟
统筹 调整
初步 发展
第三阶段(2016.11至今) • 2016年深圳连续颁布《深圳城市更新十三五规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2016)【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深府办[2016]38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2.29【实施日期】2017.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规划国土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9日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发展质量,落实“十三五”期间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目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结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暂行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城市更新科学有序发展(一)科学编制全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市规划国土部门组织编制《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重点研究“十三五”期间全市城市更新总体目标与发展策略,划定城市更新的标图建库范围和不同更新模式的分区指引,确定全市及各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供应用地规模及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及各类配套设施的任务等。

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

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规划国土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9日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发展质量,落实“十三五”期间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目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结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暂行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城市更新科学有序发展(一)科学编制全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市规划国土部门组织编制《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重点研究“十三五”期间全市城市更新总体目标与发展策略,划定城市更新的标图建库范围和不同更新模式的分区指引,确定全市及各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供应用地规模及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及各类配套设施的任务等。

(二)分区落实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根据《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及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指引编制本辖区的城市更新五年规划,由市规划国土部门统筹报市政府审批。

各区(含新区,下同)城市更新五年规划以《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划定的更新模式分区范围为指引,确定实施拆除重建与综合整治的空间范围,落实各类城市更新的计划用地规模和供应用地规模,分解各项配建和建设任务,保障全市城市更新规划目标的实现。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规划国土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9日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发展质量,落实“十三五”期间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目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结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暂行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城市更新科学有序发展(一)科学编制全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市规划国土部门组织编制《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重点研究“十三五”期间全市城市更新总体目标与发展策略,划定城市更新的标图建库范围和不同更新模式的分区指引,确定全市及各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供应用地规模及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及各类配套设施的任务等。

(二)分区落实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根据《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及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指引编制本辖区的城市更新五年规划,由市规划国土部门统筹报市政府审批。

各区(含新区,下同)城市更新五年规划以《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划定的更新模式分区范围为指引,确定实施拆除重建与综合整治的空间范围,落实各类城市更新的计划用地规模和供应用地规模,分解各项配建和建设任务,保障全市城市更新规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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