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建筑中的消防设计
建筑视角下的火力发电厂厂房防火设计

火设计 成 为 火 力 发 电 厂 建 筑 设 计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单元 , 其建 筑 面积 、 高度 和体 积 都 很 庞 大 , 别 是 近 特
年 来 出现 的 6 0MW 和 10 0 MW 大 容 量 机组 。以 0 0
作 为能量 转 化过程 中所需 的基 本原 料都 是 可燃 物或 易燃 物 料 , 因此 , 在燃 料 的装 卸 、 存 、 输 、 备 和 贮 运 制
燃烧 的过 程 中 , 在着 火灾 的危 险性 。其次 , 力发 存 火 电厂不少 精 密 、 重 的设 备 中也 存在 着 易燃 、 贵 易爆 物 质, 由于 建设 投资 昂 贵 , 发生 火灾 损失 极 大 。例如 如
汽轮 发 电机组 及 其 油 箱 、 A排 外 变 压 器 等 设 备 备 有 大量 的油 , 易引起 火 灾事 故 ; 成发 电厂 电气 系统 容 构
和控制 系 统 的 电 子 设 备 以 及 遍 布 全 厂 的 电 缆 ( 桥 架 ) 都 潜伏 着火 灾危 险 。 ,
在 国 内外 电力 设 备 发 来自 的各 类 重 大 事故 中 , 发
广东 惠来 电厂 一 期 工 程 3号 和 4号 机 组 为 例 , 2台 1 0’ 0MW机 组 为 一 个 厂 房 单 元 , 占地 面 积 约 为 0 其
4 7 . 1, 房 长 度 为 2 3 4 m, 机 房 跨 度 为 16 8 7 1 厂 3 0 . 汽
3 高 度 ( 女 儿墙 ) 3 , 3层 ; 氧间跨 度 1m, 含 为 6i 共 n 除 为 9 5 I, . I高度 ( 女儿 墙 ) 2 . 共 4层 ; 仓 T 含 为 7 3 m, 煤 问跨度 为 1 I高度 ( 41, T 含女儿 墙 ) 5 . , 5层 。 为 9 91 共 3 3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设计防火规范的第一要点是建筑材料的选择。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建筑材料必须具有良好的耐高温和防火性能。
墙体、屋顶和门窗的材料应采用防火材料,如耐火砖、钢板和防火玻璃等,以阻止火势蔓延。
其次,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空间布局也需要考虑防火因素。
设备间和机房之间应设置防火墙,以隔离火势的传播。
设备间的通道宽度应满足消防车辆的需求,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栓和灭火器。
同时,设备间和机房内应设有可独立运行的排烟系统,以排除烟雾和热气。
此外,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还应配备完善的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应能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信号,以便人员及时疏散。
自动灭火系统应能自动启动,并通过喷雾、气体或泡沫等形式进行灭火,以尽快将火势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对于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电气设备,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止火灾的发生。
电气设备室内应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保持干燥清洁。
电缆电线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正确接地。
电气设备室内应配置火灾报警设备和自动断电保护装置,一旦发生火灾或电气故障,及时切断电源,以避免火灾蔓延。
此外,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最后,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培训,并熟悉火灾应急预案。
预案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措施,以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保全。
综上所述,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设计防火规范包括建筑材料的选择、空间布局、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的配置、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
这些规范的执行对于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只有遵守这些规范,才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发电厂消防设计规范

发电厂消防设计规范篇一:GB50229-9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1 总则1.0.1 为确保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和变电所运行中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燃煤的3~600MW机组的新建、扩建发电厂以及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的新建地上变电所。
1.0.3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发电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2.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注:①除本表规定的建(构)筑物外,其他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0.2 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0.3 承重构件为不燃烧体的主厂房及运煤栈桥,其非承重外墙为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为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2.0.4 汽轮机头部油箱及油管道附近的钢质构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非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1h。
当汽轮发电机为岛式布置或运转层楼板开孔较大时,其对应钢屋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
2.0.5 集中控制室、主控制室、网络控制室、汽机控制室、锅炉控制室和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0.6 集中控制楼内的集中控制室、计算机室与其他房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
2.0.7 主厂房中电缆夹层的外墙及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不燃烧体。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2007-04-01实施总则1.0.1为确保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厂和变电站:1、3~600MW级机组的燃煤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燃煤电”);2、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25~250MW级的简单循环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为“燃机电厂”);3、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的变电站。
600MW级机组以上的燃煤电厂、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25MW级以下及250MW级以上的燃机电厂、500kV以上变电站可参照使用。
1.0.3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消防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主厂房main power house燃煤电厂的主厂房系由汽机房、集中控制楼(机炉控制室)、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燃机电厂的主厂房系由燃气轮机房、汽机房、集中控制室及余热锅炉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2集中控制楼central control building由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缆夹层、蓄电池室、交接班室及辅助用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3 主控制楼main control building由主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缆夹层、蓄电池室、交接班室及辅助用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4网络控制楼net control building由网络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缆夹层、蓄电池室、交接班室及辅助用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5特种材料库special warehouse存放润滑油和氢、氧、乙炔等气瓶的库房。
2.0.6 一般材料库general warehouse存放精密仪器、钢材、一般器材的库房。
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2007-04-01实施总则1.0.1为确保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厂和变电站:1、3~600MW级机组的燃煤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燃煤电”);2、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25~250MW级的简单循环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为“燃机电厂”);3、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的变电站。
600MW级机组以上的燃煤电厂、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25MW级以下及250MW级以上的燃机电厂、500kV以上变电站可参照使用。
1.0.3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消防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主厂房main power house燃煤电厂的主厂房系由汽机房、集中控制楼(机炉控制室)、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燃机电厂的主厂房系由燃气轮机房、汽机房、集中控制室及余热锅炉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2集中控制楼central control building由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缆夹层、蓄电池室、交接班室及辅助用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3 主控制楼main control building由主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缆夹层、蓄电池室、交接班室及辅助用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4网络控制楼net control building由网络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缆夹层、蓄电池室、交接班室及辅助用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5特种材料库special warehouse存放润滑油和氢、氧、乙炔等气瓶的库房。
2.0.6 一般材料库general warehouse存放精密仪器、钢材、一般器材的库房。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是关键的电力设施,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就会发生严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从而影响整个地区的电力供应。
为了解决由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引起的火灾安全隐患,《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应运而生。
本规范的基本原则是,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设计应遵循一定的防火规范,以确保在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不会发生火灾事故和安全隐患。
规范主要就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防火设施、建筑布置、应急处置措施、防火管理制度以及火灾报警特性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首先,规范规定要求在安装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设施时,必须尽量采用防火材料,如防火混凝土、不燃性建筑材料、耐高温的陶瓷等,使它们更加抗火。
此外,规范还要求在建筑中禁止安装有火灾危险的设备,并安排进行定期的消防装备检查。
其次,规范要求应急情况下,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应建立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救援抢险行动,以及对消防设备及应急供水、供电、通讯等系统的正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还要定期就消防系统的检修、保养及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进行讨论,以确保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最后,规范要求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火灾报警系统应配备足够的报警器,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发出警报;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火灾处置系统,以手动或自动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发生情况,及时启动有效的防火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造成的损失。
通过完善的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可以有效的降低火灾的发生风险,使两类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从而确保电力供应不受到影响。
因此,有关部门应积极完善本规范,不断更新和完善防火设施,努力改善防火管理制度,确保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是用来提供电力的重要设施,它们的安全和效率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安全和质量生活。
因此,防火标准对于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设计至关重要,可以帮助预防由于火灾造成的破坏和损失。
一般来说,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防火标准包括消防设央、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系统、建筑结构的防火要求以及安全设施等几方面内容。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设计应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确保消防设央和消防水源的合理布局,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及时进行救灾。
其次,在设计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时,应考虑建筑结构的防火要求,确保建筑物之间的安全隔离,并采用抗火材料和防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此外,还应安装先进的消防设备和系统,包括自动灭火系统、报警系统和探测系统等,以及应急疏散措施,以保护人员的安全。
为了提高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性,还应定期进行火灾安全检查,确保各种消防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防火标准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社会责
任的象征,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因此,各方应加强防火标准的贯彻执行,以确保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性。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引言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承担着电能的发电、传输和分配任务。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操作环境和大量的电气设备,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面临着火灾的风险。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和执行严格的防火规范非常重要。
本文档旨在向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设计者、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介绍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的防火规范,并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以帮助设计和运营中建立有效的防火措施和管理体系。
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规范建筑物设计火力发电厂的建筑物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并根据火灾风险进行合理布局。
以下是一些建议措施: - 设计建筑物应具备良好的耐火性能,并且应考虑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 建筑物内部的通道和走廊应保持畅通,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
- 为重要的设备、走廊和疏散通道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电气设备与线路布置火力发电厂的电气设备与线路布置也是防火规范中需要关注的重点。
以下是一些建议措施: - 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其的质量和可靠性。
- 设备间或线路之间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设备的过热导致火灾发生。
- 进出火力发电厂的供电线路应采取防火措施,例如采用非可燃材料进行保护或设置防火墙等。
防火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和维护一套完善的防火监控与报警系统可以及时检测火灾,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以下是一些建议措施: - 安装火灾探测器和报警器,并连通到中央监控室。
- 合理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的布局,确保其能够覆盖到每个区域。
- 训练工作人员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操作和应急处理,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灭火器材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初期灭火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火力发电厂应保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以下是一些建议措施: - 根据不同区域的火灾风险,选择适宜的灭火器材。
- 灭火器材的部署位置应能够快速捕捉到火灾,并且方便工作人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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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建筑中得消防设计
【摘要】燃煤发电厂火灾得主要潜在危险就是在贮存或可燃介质通过得设施或地方,如变压器区、机组油系统区、煤场、原煤仓;电缆夹层、电缆密集区域可能因电缆散热或隔热情况不好发生燃烧,引起电缆燃烧火灾;电气设备短路
或其它原因导致燃烧;此外还有可能因油系统泄漏,溅落在
附近高温管道上引起火灾。
【关键词】发电厂;建筑;消防设计
0、引言;火力发电厂内得潜在爆炸危险可能导致火灾或引起设备损坏,因此防爆就是十分重要得。
爆炸得主要危险就是在煤粉系统、各类压力容器、蓄电池室等。
为此,在设计上要充分考虑防止火灾得发生,火势得蔓延,采取切实有
效得预防及灭火措施,同时针对上述爆炸危险得场所与设备亦需采取相应措施。
一、消防设计主要原则
消防设计考虑工程设计范围内得所有建构筑物及设备
得火灾预防及扑救,并立足于自救,遵循“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得原则,按有关规范,规程及规定得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设计中考虑了相应得防火措施及必要得灭火设施,并在重要部位设置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以保障人身安全及设备得安全运行。
消防设计力求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使用方便,经济合理。
1、1总平面布置及交通要求
厂区总平面布置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与《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确保各建构筑物得防火间距。
对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得采取相应得防火措施,如提高防火等级,设置防火
门窗,防火墙等,以确保安全,减少次生灾害得影响。
厂区内道路设计尽可能采用正交与环形布置,将运输道路与消防通道相结合,重点消防建筑物主厂房等周围设置环形通道。
厂内主要道路宽7米与4米,路边至建构筑物最小净距大于1米,净高不小于5米。
1、2建(构)筑物防火设计要求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中第3、0、1条中得规定,各建筑物得火灾危险性类别与耐火等级具体划分见表。
建(构)物名称筑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图纸目录
主厂房(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
丁
二级
电除尘构筑物丁二级
空压机室丁二级
烟筒丁二级
渣浆泵房戊二级
柴油发电机室丙二级
电除尘配电楼丙二级
输煤栈桥及地下栈道丙二级
碎煤机室及转运站丙二级
汽车卸媒沟丙二级
输煤综合楼丙二级
推煤机库丁二级
点火油罐、卸油栈台、燃油泵房丙二级
油罐区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丙二级
泡沫消防泵房戊二级
储氢库甲二级
化学水处理室戊二级
循环水泵房戊二级
冷却塔戊三级
生产综合楼丁二级
检修间及材料库戊二级
注: a、除表中已说明外,其它建(构)筑物得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得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承重构件均为不燃烧体得主厂房及运煤栈桥,其非承重外墙亦为不燃烧体(且均为难燃烧体如:混凝土、加气混凝土
砌块),其耐火极限均大于0、5h。
汽机房中汽轮机头部油箱对应得钢结构为保证满足耐火极限0、5h,均采取3跨范围内得网架刷涂防火涂料,以提高其耐火极限。
汽机房中汽轮机头部油箱附近承重钢结构为保证满足耐火要求,均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中3、0、7条执行。
生产综合楼中得吊顶及集中控制室内得装修材料采用轻钢龙骨、吸声金属板、饰面金属板为不燃烧性或难燃烧性材料,均能满足防火要求。
生产综合楼内集中控制室与其她房间得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为不燃烧性材料,满足耐火极限大于1h。
二、建筑构造
主厂房及其她建(构)筑物疏散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配电装置室中间隔墙上得门采用双向开启门,满足规范要求。
配电装置室、发电机出线小室、电缆夹层、蓄电池室、空调设备间及主厂房各车间隔墙上得门均采用向疏散方向(或外开)开启得防火门。
主厂房得汽机房A列外侧布置有变压器处得墙上,并在规范限定范围内,均不设置门窗。
电缆沟及电缆隧道在进出主厂房及建筑物得外墙处均设置防火墙或电缆防火隔板。
主厂房内各房间得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吊顶为轻钢龙骨铝合金扣板或矿纤
板等其她满足防火要求得面板材料;墙面除集控室采用金属装饰板或石材墙面外,其她均采用涂料;楼地面则依工艺要求分别采用耐磨涂料、地砖。
2、1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
主厂房内得汽机房、煤仓间以及各电缆夹层均应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安全出口。
生产综合楼得集中控制室应设有两个安全出口。
主厂房疏散楼梯:楼梯均通至主厂房各层与屋面,其中扩建端楼梯可为室外钢梯,其梯净宽0、90米以上;各疏散走道得净宽大于1、5米,均满足规范要求。
主厂房内最远工作点至楼梯或外部出口得距离不大于50米,满足规范要求。
其她厂房得安全疏散:碎煤机室与转运站均设有净宽不小于0、8米、坡度不大于45°得楼梯。
输煤栈道最长段超过200米时安全出口间距不应超过100米。
翻车机室疏散楼梯,净宽不小于0、8米,坡度不大于45°得楼梯。
集中控制室、电缆夹层均设有两个安全出口,其中均有一个出口可通往楼梯。
其她建筑物得安全疏散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2建筑内部装修得防火设计
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于电厂得建筑物分别采取不同得装修措施。
电厂对于一般建筑物不进行特殊装修,仅按普通粉刷与
楼地面浇铺,故对此项不再进行专门说明。
集中控制室及其她控制室、通讯室、电子计算机室、继电器室:房间得地面均采用耐磨地坪、石材等A级材料装修;墙面采用涂料装修;顶棚采用轻钢龙骨矿纤板、金属扣板;隔断采用铝合金金属板,均属A级材料;满足规范限制。
对于资料档案室、图书室及有安全疏散功能得楼梯间则以10、2、1条文相似材料装修。
2、3有爆炸危险得甲、乙类厂房得防爆设计
对于电厂,一般主要考虑制氢站或制氧站等此类甲类厂房得防爆设计。
储氢库应设有防止氢气积聚、防爆泄压等措施,设计采用门窗,屋面泄压,其泄压面积比要满足规范得要求,设计中考虑加强自然通风措施;采用不发火得木门窗,地面采用光滑平整,不发火花得水泥地面等安全防火防爆措施。
2、4结构防火
汽机房屋面钢制屋面梁,上铺阻燃型彩色保温复合压型钢板,并作保温防水层。
集控楼屋面采用钢筋砼结构。
汽机平台油箱上方及左右相邻柱距范围内屋架钢结构表面涂防火涂料,耐火极限不小于0、5h。
汽机基座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式结构,机头、机尾平台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6、3m及12、6m层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结构,为便于通风散热,局部楼层铺设镀锌钢
格栅。
油箱及油管道附近钢结构涂防火涂料防火,耐火极限不小于0、5h。
2、5电厂各系统得消防措施
煤场设有自动喷洒装置防止自燃与煤尘飞扬。
输煤得各个落料点均设有除尘设备。
应保证带式输送机不跑偏,并保证通流面积。
胶带采用难燃胶带。
斗轮机自备消防喷淋设备。
锅炉燃烧器内部设备厂家带有自动水喷淋得喷头与外
部接口。
在室外贮油箱、主变压器、高厂压变压器、起备变压器、公用变压器、以及主厂房中得汽轮机油箱、电液装置、氢密封油装置、给水泵油系统、磨煤机润滑油系统、及柴油发电机室等处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三、结束语;另根据汽机油箱得事故最大排油量(V=50t),与室外储油箱总容量(V=80 m3),及室外主变压器得事故最大排油量(V=90t),在主厂房外附近设置地下事故排油坑二个,钢筋混凝土结构,V=100 m3,Φ=5、8m。
变压器消防采用水喷雾消防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