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惩罚的原则
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
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执行与监督本制度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
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奖惩分类(一)行政类: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记功、晋升。
2、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1、经济奖励:奖金、奖品、旅游度假、考察奖励等。
2、经济处罚:罚款。
(三)总经理特别奖:总经理特别奖指员工在专项事件表现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1、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降级或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1000元。
3、凡处罚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
六、奖励措施(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有效者。
3、维护公司规章制度,对于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和挽回经济损失者。
5、对社会做出贡献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奖励:1、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份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利润者。
2、对于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防止重大损失者。
3、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或重大损失者。
4、对社会做出特别重大贡献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升奖励: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出现积极效果,且本人具有较强管理能力者。
公司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利益,根据公司的组织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处罚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对公司领导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法律、规章和公司制度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应当采取法定的程序,应当对员工当事人进行听证,听取其陈述和辩解,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应当照顾员工的人格尊严,避免对员工造成损害。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处罚的制度执行得到有效的落实。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情形第七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分别处理,主要分为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几种重要的处罚措施。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的警告是指公司对员工的某一不当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告诉员工此行为不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及社会公德,提醒员工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的罚款是指公司对员工的不当行为进行经济处罚,要求员工按照公司制度支付一定金额的罚款,以起到警示和惩罚的作用。
第十条公司对员工的降职是指公司对员工的不当表现进行行政级别的降低处理,使员工在公司职位上降一级,以起到惩罚和警示的作用。
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的解聘是指公司对员工的严重不当行为或者违反公司规定构成严重危害公司利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解聘处理,使员工失去公司员工的身份,不得再进入公司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处罚管理制度适用于员工的多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2. 未经授权擅自决策或者私自处理公司事务;3. 对公司进行损害的行为;4. 严重侵犯公司员工权益的行为;5.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6. 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主要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接到举报或者发现员工不当行为;2. 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3. 开展听证程序,听取员工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4.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决定处罚措施;5. 执行处罚,对员工进行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理。
企业奖惩管理规定(5篇)

企业奖惩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第四条奖励办法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1.通告表扬;2.奖金奖励;3.晋升提级;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____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第十条处罚办法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1.警告;2.记过;3.降级;4.辞退;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11.破坏环境卫生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____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6.在禁烟区吸烟者;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____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____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____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20.在酒店内赌博;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1.造成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下(含____万元),责任人赔偿____%一____%;2.造成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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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门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部门奖励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通过公正客观的评价机制,对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以此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和规范管理基础。
二、奖励原则1. 公平性:确保所有员工在相同的标准下接受考核,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见和歧视。
2. 及时性:对于员工的积极行为和突出贡献,应及时予以认可和奖励,以增强奖励的时效性和效果。
3. 动机性:奖励应足以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鼓励其持续展现优异表现。
4. 差异性: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程度,给予不同等级和形式的奖励,体现差异化管理。
三、奖励类别1. 表彰类:包括口头表扬、书面嘉奖、优秀员工称号等。
2. 物质类:涉及奖金、礼品、额外休假等实物或金钱奖励。
3. 职业发展类:提供晋升机会、培训资格、重要项目参与机会等。
四、处罚原则1. 合法性:处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2. 公正性:确保处罚决定客观公正,依据事实和规章制度执行。
3. 教育性:处罚不仅是惩戒,更应具有教育和预防作用,帮助员工改正错误。
4. 适度性:处罚措施应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既不可过轻也不可过重。
五、处罚类别1. 警告类: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轻度处罚。
2. 罚款类:根据违规情况,对员工进行一定金额的罚款。
3. 降级或解除类:对于重大违规行为,可采取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六、奖惩程序1. 提出申请:由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
2. 审核评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奖惩建议进行审核,并给出评定意见。
3. 决策执行:最终由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委员会作出决策并执行。
4. 记录归档:所有奖惩决定须记录在案,并作为员工档案的一部分保存。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修改,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结语:。
企业罚款管理责任制度范本

企业罚款管理责任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罚款管理,明确罚款责任,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罚款范围企业罚款管理范围包括:违反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等。
第三条罚款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罚款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罚款标准应公平公正,确保各企业同等受罚。
(三)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罚款的同时,要对被罚款者进行教育,引导其改正错误。
(四)预算管理原则:罚款收入应纳入企业预算管理,合理使用。
第四条罚款标准(一)违反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10万元不等。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以相应罚款。
(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金额为1万元至50万元不等。
第五条罚款程序(一)发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二)依据调查结果,提出罚款意见,报请企业负责人审批。
(三)审批通过后,向被罚款者下达罚款通知。
(四)被罚款者在接到罚款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罚款义务。
(五)罚款收入纳入企业预算管理,合理使用。
第六条责任追究(一)对企业罚款管理过程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对企业罚款管理过程中,出现泄露商业秘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申诉程序(一)被罚款者对罚款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申诉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
(三)申诉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为最终决定。
第八条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企业罚款管理责任制度范本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个规范的罚款管理框架,明确罚款范围、原则、标准、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公司惩罚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

公司惩罚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秩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性,特制定本公司惩罚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无论其职务、资历或工龄等,都应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公司惩罚规章制度的执行机构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公司的惩罚工作。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惩罚力度将根据违规情况的轻重程度和频率逐级递增,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五条员工应对本公司惩罚规章制度依法服从,不得擅自变更、违背、规避或规避其执行,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第二章惩罚适用范围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以下行为时,将受到公司的惩罚:1. 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 违背公司的价值观念和企业文化;3.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和声誉的行为;4.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涉嫌犯罪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在对员工进行惩罚时,应根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和性质区分轻重并有针对性地予以处理。
第八条公司的惩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调职、停职留薪、辞退等处罚措施。
第九条公司应在对员工施行惩罚之前,进行充分的调查核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施判的公正性。
第十条公司应在对员工进行惩罚时,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辩护权,允许员工陈述申辩,并听取相关证据和证词。
第三章惩罚程序第十一条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时,应首先接受现场主管的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错误。
第十二条如果员工的错误行为属于严重违规,现场主管可对员工进行书面警告,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如果员工的错误屡教不改,现场主管可对员工进行记过记大过等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
第十四条员工在接受处罚时,有权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要求重新审理处理。
第十五条如果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审理后,确认员工的错误行为属实,人力资源部门可对员工进行停职留薪、辞退等处罚。
第十六条员工对公司对其施行的处罚有异议时,可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诉,并要求重新审理处罚决定。
企业奖惩管理规定(四篇)

企业奖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奖惩行为,提高员工素质,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奖惩制度是企业用来激励和引导员工的一种管理措施,是企业行为的惩罚和奖励的规范。
第四条奖励和惩罚必须公正、合理。
第五条奖励的目的是激励员工,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员工发展和企业发展。
惩罚的目的是教育员工,纠正错误,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奖励和惩罚应当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业道德相对应。
第七条本企业奖惩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工作和行为。
第八条定期对企业奖惩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九条奖励分为经济奖励和非经济奖励。
第十条经济奖励包括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岗位津贴等,按照企业规定的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和发放。
第十一条非经济奖励包括荣誉称号、晋升、培训机会等,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和授予。
第十二条奖励的标准和程序应当公开,确保公正、透明。
第十三条奖励应当及时发放,并记录在员工的档案中。
第十四条奖励应当有公告,让员工知晓,同时要求有明确的申诉程序。
第十五条员工因私人原因错过奖励,不能追究企业责任。
第三章惩罚规定第十六条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停职、解雇等。
第十七条惩罚应当采取逐级升级的方式,先进行口头警告,再进行书面警告,最后采取其他措施。
第十八条惩罚应当根据员工的过错程度和性质来确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九条惩罚应当符合程序正当,必须有证据支持,避免滥用权力。
第二十条惩罚应当公告,让员工知晓,同时要求有明确的申诉程序。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当对自己的过错负责,接受惩罚,并积极改正错误。
第四章员工申诉和复议第二十二条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有权向企业提出申诉。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申诉和复议的渠道和程序,保证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依法审查和处理申诉,及时、公正地作出裁决。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企业奖惩管理规定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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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惩罚原则
惩罚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真正实施起来,对每一个领导都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惩罚的目的在于向人们宣示错误行为的危害,从而使人们不再重复那种错误行为。
为惩罚而惩罚或蓄意报复,得到的必然是被惩罚者的强烈排斥。
惩罚并不是无原则随意进行的,它必须遵循其内在的规律性,非此不能发挥其本有的积极作用。
我们认为,这里所说的规律、原则应包括:
一、惩教结合原则
惩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只有教育帮助了当事者与广大群众,正向的目的才能实现。
既然教育帮助人是目的,那么,我们实施惩罚时,就必须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
就是说,惩罚要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就必须与教育结合起来。
单纯的惩罚很难完全改变被罚者不良行为和错误思想,甚至会适得其反,进一步将其推向错误的方向,即所谓“逆反”现象。
从实践情况来看,许多单位未能把惩罚的过程看作是一个连续而又必要的整体,常常惩罚完了事。
显然,这种方式不会产生良好的结果。
惩教结合原则要求人们把惩罚前、惩罚中、惩罚后的工作,作为一个完整过程。
施行惩罚,必须依据事先制定好的公布于众的规则。
也就是说,任何惩罚都必须是“有言在先”的,不教而诛,不但受罚者感到冤屈,众人也会抱不平。
如果事前没有教育,或没有说到。
二是惩罚中要进行很细的思想工作,做到态度既严肃又诚恳,道理既明了
又实在,使其心服口服。
实践证明,教育者态度严肃,能引起受罚者对自己不良行为的重视;态度诚恳,能使受罚者感到领导是与人为善,不是整人,有利于被惩罚者改正错误。
三是惩罚后要切实使受罚者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所在及危害,并帮助其树立改正错误、继续前进的目标。
任何惩罚都不会像奖励那样,给人们带来兴奋愉悦的心情,受罚者必然会羞愧、烦恼。
这时,他们最希望有人予以思想上的解惑。
尤其上进心很强、因过失而受罚者,心理的不平衡则更甚。
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其不能自我排解的疙瘩,就可能出现过激行为。
所以,实施惩罚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教育系统。
二、惩罚公平原则
任何人都知道火炉烧红了不能碰。
在任何单位中都应该有这样一个“烫火炉”来整顿规章制度。
只要你一碰它,它马上就烫你。
对员工的错误行为,进行及时的惩罚,在效果上比延时惩罚要好的多。
烫火炉是很讲“政策”的,它只烫你碰它的那一部分,而不会烫你的别处或烫你的全身。
不迁怒、不搞诛连。
在管理工作中,惩罚犯了错误的员工应实事求是、就事论事,要对事不对人。
还有惩罚要适度,过度的惩罚就是“迫害”,不但难以让人心服口服,更有甚者还会引起反抗,惹祸上身。
在实施惩罚之前,可以先与员工讨论具体情况,确定没有误解实情之后再责备部属的不足之处,在责备中要强调你所期望的行为,同时让员工明白问题在于他不当的行为,而不在他本人。
责备的重点在于改变部属不良的行为,再不是羞
辱他本人。
这往往需要管理者发挥极大的自制力,不论你有多生气,你都不应乱发脾气。
烫火炉是不讲情面的,谁碰它,就烫谁,一视同仁对谁都一样,和谁都没有私交,对谁都不讲私人感情,所以它能真正做到对事不对人。
当然,人毕竟不是火炉,人不可能在感情上和所有人都等距离。
不过,作为管理者,要做到公正,就必须做到根据规章制度而不是根据“个人感情”和“个人意识”来行使手中的奖罚大权。
惩罚相对于奖励,民主公开更为重要。
秘密施惩,惩罚就完全针对个人了。
我们惩罚的目的,不仅在于挽救教育犯错误的人.还为了教育群众。
惩罚不公开,惩罚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和价值。
在施惩前进行民主讨论,让群众参与,大家一起分析当事人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危害。
原因,能使大家都受教育,从而达到惩罚的目的。
民主讨论,也是惩罚公正适度的重要保证。
防微杜渐原则
古人常说:“勿以小善而不为,勿以小恶而为之。
”人的微小善举,不一定要给予正式的奖励;然而人的微小的恶行,却不能不给予某种公开的惩罚。
因为人的社会行为的不当或过失,一般总有量的积累过程,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问题堆积如山。
所以,优秀的领导管理者,总能做到未雨绸缪,在部属滑向泥坑前,及时设立“禁止通行”的黄牌,或者对初犯者予以适当的批评、惩责,以免将来病重时下猛药。
三、及时原则
该原则与防微杜渐原则有紧密联系。
在战争条件下或突发事件下,惩罚尤其要讲究及时性,尤其在群众心理互动频繁,情绪感染极快的情况下,惩罚的实施更要分秒必争。
比如防御之军转为撤退,对于违令先退者应就地正法,否则,一人退,万人随,兵败如山倒,撤退将演变成溃逃。
又如在大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袭来时,不法之徒必会猖獗,对于那些打砸抢者应予及时严惩,否则就会酿成动乱,天灾加人祸,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
社会的领导者、管理者在这样的时刻,切不可优柔寡断。
奖罚事要注意:罚要分明
历史上有一个关于魏惠王的例证,说明了奖罚要分明的重要性。
魏惠王问大臣卜皮:“你担任地方官的时间很久,和百姓接触的机会最多,应该听过百姓对寡人的批评吧?”
“百姓都说大王很仁慈。
”
魏惠王听后大喜:“是吗?果真如此,国家一定能治理好。
”
“不,相反,国家快要灭亡了。
”
魏惠王愕然:“寡人以仁慈治国,这有错吗?”
卜皮回答:“陛下只想给天下百姓仁慈的形象,就不能居人之上。
所谓的仁慈包含怜悯、仁心、宽厚、慈祥。
如今即使百姓、大臣犯罪,陛下在处罚他们时,也会踌躇不前。
有过而不罚,无功却受禄。
天下人都会看不起大王,百姓也会放肆。
臣说国家快要灭亡,就是这个道理。
”
在管理中对部下仁慈宽厚并不代表全部,更重要的是,要懂得赏罚分明。
古
人尚且知道这个道理,我们当然更应该如此。
身为老板的你,怎能让作奸犯科之徒安然处于公司之中?怎能让偷懒之人拿着一样的工资?
奖赏固然会激励人,但惩罚更能够告诉那些犯错者,绝不能为所欲为,同时这也是对所有员工进行的反面教育。
中国有句俗语说:“杀一儆百”,坚定的惩恶决心更能激发所有员工的正义感与斗志。
千万不要感情用事,更不能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
在现代企业中,奖励和惩罚是两种不可缺少的手段,都是激励员工的有效工具。
轻视或忽视任何一方都是不正确的。
对有功的员工奖励必然就应伴随着对无功或有过员工的惩罚,企业领导者在运用奖惩时必须要做到二者相互结合,不可分割。
要保证奖励的有效激励作用,必须以一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对行为不佳员工予以惩戒。
当然运用奖惩激励时,应该是以奖为主,以罚为辅,不可平等对待。
主次不分,一般来说,奖励次数宜多,惩罚次数应少;奖励气氛浓,惩罚气氛宜淡。
幸福,其实很简单。
幸福就是平静的呼吸,仔细的聆听,忘情的观看;幸福就是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有人给温暖;幸福就是不迷茫,不慌乱,生而无悔,活而无憾。
幸福,其实就在路上,走一步,有一步的风景;进一步,有一步的欣喜;退一步,有一步的心境;停下步,忆往事,感到舒心的甜。
幸福,其实很简单。
当你失落,当你伤心,当你落泪时,有人会走到你身边给你一个拥抱,让你不再心酸,让你顿生温暖。
幸福似一杯香茗,轻饮慢品里,溢出的却是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惬意而舒心;幸福似一杯红酒,无论酒的种类是什么,用心细品里,总能品出那缕浓浓的甘醇柔绵;幸福没有明天,幸福也没有昨天,它不怀念过去,也不向往未来,它只在乎眼前。
幸福,其实很简单。
别人的幸福在你的眼里,你羡慕甚至嫉妒;可你的幸福也在别人眼里,你如果不觉得,岂不遗憾?
别再说幸福遥不可及,别再怨幸福与你无缘,其实,幸福从没有离开你;其实,幸福就是如此的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