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测量技术报告编制标准
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

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质量控制(注意审批流程) • 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 2、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程序性审查和内容性审查2个方面: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 • 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 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 • 4、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 行查验。 • 5、检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 检定证明;3)试验室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新增了安全生产管理 方面的职责) •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 工验收; • 14、参与或配合(原是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应由总监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 工令。(此程序更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更有利于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办理施工 许可证和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职责的履行,注意要提前7天发出开工令)。 由总监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第八章_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学习目标: 了解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作用,监理大纲、监理
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的联系和区别; 掌握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编写要求及依据。
第一节 概 述
一、监理规划的概念:是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
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 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监理规划的作用
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内容
3)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8.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拟定本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 拟定、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 程。 2)协助业主拟定工程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的商谈 事务。 3)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4)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和合同争议事宜。
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内容
4)编写施工招标文件。 5)标底经业主认可后,报送所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6)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7)组织现场勘察与答疑会,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8)组织开标、评标及定标工作。 9)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商签施工合同。 4.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的建设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制订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相应的资金需求计划。 2)通过质量、价格、供货期、售后服务等条件的分析和比选, 确定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单位。
3)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竞赛或设计招标,协助业主选择好勘察 设计单位。 4)拟定和商谈设计委托合同内容。 5)向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6)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技术经济分析,搞好设计方案的比选,优化 设计。 7)配合设计进度,组织设计单位与有关部门,如消防、环保、土 地、人防、防汛、园林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等部 门的协调工作。 8)组织各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检测成果报告书规范

附件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检测成果陈述书尺度1.建筑工程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检测成果陈述书应当包罗:〔1〕地形图。
〔2〕建筑工程放样总平面图。
应当标示:建设基地的范围、用地界址坐标、规划控制线坐标、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及按照批准总平面图要求标示建筑物〔构筑物〕与周边的建筑间距以及与地盘界址线及各类规划控制线的退界间距。
〔3〕建筑工程放样检测成果表。
应当载明:建筑基地面积、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工程占地面积以及是否符合“零误差“要求。
〔4〕上述文本、图件的电子文档盘片。
2.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竣工规划地盘验收检测成果陈述书应当包罗:〔1〕地形图;〔2〕建筑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应当标示:建设基地的范围、用地界址坐标、规划控制线坐标、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和四至距离等以及绿化、道路、泊车泊位、进出口等平面位置;〔3〕建筑工程建筑物〔构筑物〕竣工单体图。
应当标示:各层的平面尺寸、面积和层高等以及单体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4〕建筑工程竣工检测成果表。
应当载明:建设基地面积、各单幢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地下工程和地面以上工程分层面积,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总面积,地下和地面以上工程各层底部标高、建筑檐口高度、建筑总高度,基地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面积、不计容积率面积、绿地总面积、集中绿地面积、开放空间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绿地率、集中绿地率、围墙长度和高度等以及与规划许可差值内容的对照;〔5〕地下经营性用途建筑面积的分类和计算。
应当按照沪规土资执规〔2021〕24号文及其地下建筑面积分类表进行分类和面积计算。
〔6〕上述文本、图件的电子文档盘片。
3.市政管线工程的上海市管线工程跟踪测量成果陈述书应当包罗:〔1〕地下综合管线图;〔2〕市政管线工程示意总图和分幅图。
应当标示:位置、道路红线、沿线的地物地貌和管线特征点的三维坐标;〔3〕市政管线特征点三维坐标成果表。
工程检测方案编制

工程检测方案编制一、前言工程检测方案编制是指在工程施工、安装、改造或运营管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检测和监测活动的方案设计和编制工作。
工程检测方案的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原则,使得工程检测方案能够确保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满足规范所要求的技术要求。
二、工程检测方案编制的基本内容1. 工程检测方案编制的依据工程检测方案编制的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检测要求和工程所涉及的特殊环境因素等。
在编制工程检测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项依据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确保检测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工程检测方案编制的目的工程检测方案编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工程施工、安装、改造和运营管理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减少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事故风险,保护环境和生态,确保工程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费用,提高工程管理的科学性。
3. 工程检测方案编制的原则工程检测方案的编制应遵循如下原则:科学性原则,即根据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可操作性原则,即检测方案的设计和编制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能够具体操作和实施;针对性原则,即检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检测内容和方法,具有针对性。
4. 工程检测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1)工程检测方案要包括的内容应包括:检测目标和要求、检测范围和内容、检测的标准和规范、检测的方法和手段、检测的时间和地点、检测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检测结果的处理和使用等。
(2)工程检测方案应根据工程所涉及的施工、改造、安装、运营管理过程中的特点,确定相应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并对检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和处理。
(3)工程检测方案应重点考虑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工程施工、改造、安装、运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制定相应的检测措施,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整理)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放线、验收测量标准

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放线、验收测量标准第一部分总则测量工作是证后管理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为保证建筑工程严格按照规划审批要求实施,促进城市建设的合理发展,保证城市公共和个人的合法利益,促进证后管理的深入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及规划放线、验收测量的规范性,特制定本规定。
测量单位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实施测绘的基础上,应按本规定进行规划放线、过程查验测量、验收测量工作,对测量成果负责,并对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制相应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
第二部分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一、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工作要求(一)管理要求: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进行放线,不得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过期的建设项目放线;因现状地形条件无法满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测绘单位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到原审批部门申请变更后,再重新进行放线。
相关地物间距必须现场实测,现场实测的细部条件点在规划放线资料中必须体现。
规划放线图中标注的所有尺寸均为首层满外尺寸(包括保温层和外装饰层),标注位置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相对应。
测量单位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合格后,作为建设单位施工的法定依据。
(二)测量依据:规划放线测量工作采用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高程年代施测。
二、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要求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保证测绘的科学性与严肃性,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应包括以下部分:(一)封面包括以下要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项目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测量单位;测量单位资质;报告编制日期。
要点说明详见表1表1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封面要点说明表(二)目录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的目录应当包括以下要点:1)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正文;2)放线点成果表;3)放线成果数值对比表4)用地界址坐标表;5)临时水准点点之记;6)建筑工程规划放线图。
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4年3月1日起实施)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规划监督测量

规划监督测量
• 规划验收测量 • 规划验收测量的依据 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 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 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规划监督测量
• 规划验收测量 • 规划验收测量的内容 1、建(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建筑形状、建(构)筑物间距、建(构) 筑物与四线以及用地红线的距离、层数和层高、建筑高度、建筑基础 高程、室外地坪高程 2、建(构)筑物性质、建筑面积、基底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 密度、停车率 3、道路、绿地、停车位、出入口位置、市政环卫设施等 4、工程管线及其构筑物的位置、走向、坐标、管径、高程 5、建设工程总平面图以及竖向规划内容
规划监督测量
• 规划验收测量 • 建(构)筑物建筑面积测量 • 9.3.21 验收测量成果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编制验收测量成果表,内容宜包括点号、点间距离、 坐标等; 示意图宜绘制在成果表内,也可单独绘制,内容应与规划许 可证附图相对应; 2 资料内容可包括验收测量通知单、验收测量成果表、现状地形图成 果、工作说明及工作略图、内业计算簿、外业测算簿、检验报告表和 平面设计图,并应按顺序装订 3 工作说明宜描述控制测量、条件点的施测情况、验测点测设情况、 作业中的特殊问题等; 4 工作略囱宜按比例绘制,内容宜包括建(构)筑物略图、 规划道路名称、拟建建(构)筑物与四至关系等。 建筑面积测量成果的表述形式必须满足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的要求,应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标准格式和内容制作,宜包 括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分栋建筑面积和每栋分层建筑面积,以及每 栋分层外框示意图,并应注明建筑功能。
工程测量技术设计书

工程测量技术设计书引言概述:工程测量技术设计书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对于测量工作的全面规划和设计的文件。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工程测量技术设计书的内容。
一、工程背景与目标1.1 工程背景:介绍工程项目的背景信息,包括工程的地理位置、规模、用途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1.2 工程目标:明确工程建设的目标,包括工程的主要功能、设计要求、预期效果等方面的要求。
二、测量方法与仪器选择2.1 测量方法:详细介绍工程测量的方法,包括水平测量、垂直测量、角度测量等方面的具体方法。
2.2 仪器选择:根据工程测量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测量仪器,包括全站仪、测距仪、水准仪等方面的仪器选择原则。
三、测量控制网的建立3.1 控制网设计:根据工程的要求,设计测量控制网的布设方案,包括控制点的数量、位置、高程等方面的设计。
3.2 控制网建立:根据设计方案,实施控制点的布设和测量,确保控制网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控制网的调整与监测:对已建立的控制网进行调整和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控制点的误差,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四、工程测量数据处理与分析4.1 数据处理:对测量所得的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的整理、筛选、计算等方面的处理过程。
4.2 数据分析: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误差分析、精度评定等方面的分析工作。
4.3 结果展示:将处理和分析后的数据结果进行展示,包括图表、报告等形式的结果展示。
五、工程测量技术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查5.1 编制要求:根据工程测量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编制工程测量技术设计书的规范和要求。
5.2 编制内容:明确工程测量技术设计书的具体编制内容,包括前言、引言、正文、附录等方面的内容要求。
5.3 审查与修改:对编制完成的工程测量技术设计书进行审查和修改,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结论:工程测量技术设计书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通过对工程背景与目标、测量方法与仪器选择、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工程测量数据处理与分析以及工程测量技术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查等方面的全面规划和设计,能够确保工程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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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测量技术报告编制标准1 范围1.1 为促进证后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证后管理工作效率及规划监督测量技术报告的规范性,特制定本标准。
1.2 规划监督测量技术报告主要包含建筑工程过程查验测量技术报告,建设工程现状测量技术报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
其中建设工程现状测量技术报告参照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编制。
1.3 测绘单位在天津市行政区内开展规划监督测量应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实施测绘的基础上,按本标准编制规划监督测量技术报告。
1.4 测绘单位开展规划监督测量应具有相应的测绘资质;并对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
1.5 规划监督测量技术报告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保证测绘的科学性与严肃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T 473-2012天津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 1:5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DB/T29-218 天津市地下建构筑物信息管理技术规程。
DB/T29-152 天津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技术规定。
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3.1 属性数据 attribute data以实体为单位,描述物体的几何形状和属性信息的数据。
本规范中建筑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属性数据使用SHP格式,市政管线工程使用MDB格式。
3.2 横断面形式图 cross sectional diagram垂直于道路中心线的竖向剖面图,主要反映道路的路型和宽度。
4 基本要求4.1 坐标系统和时间系统4.1.1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
4.1.2 高程系统应采用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高程成果应采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启用的高程年代成果。
4.1.3 时间系统应采用公元纪年,北京时间。
4.2 单位和精度1 / 244.2.1 坐标单位为米;坐标成果取值至0.001米。
4.2.2 长度、宽度、高度、深度、间距、高程单位为米;成果取值至0.01米。
4.2.3 面积单位为平方米;成果取值至0.1平方米。
4.2.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对成果值的单位、精度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4.3 规划指标计算4.3.1 建设工程规划指标核实按相关文件、规范进行。
4.3.2 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测量技术报告中各指标允许误差参照《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管理规范》。
4.3.3 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测量技术报告中各指标的差值计算公式:差值=实测值-规划许可值。
4.3.4 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测量技术报告中各指标允许误差计算公式:允许误差=规划许可值×允许误差比率。
4.4 成果规格及组织形式4.4.1 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测量技术报告应包含文档数据、图形数据、属性数据。
4.4.2 文档数据应采用Microsoft Office的doc、xls等数据格式,以A4、A3标准幅面输出。
4.4.3 图形数据应采用Autodesk的DWG数据格式,图形比例尺应为1:100的整数倍,一般以A0、A1、A2、A3、A4等标准图幅按比例输出,输出的成果应保持其数学基础的正确性(示意图除外);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时,不得平移、旋转、缩放。
4.4.4 属性数据应采用SHP、MDB数据格式,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不得平移、旋转、缩放。
4.4.5 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测量技术报告成果宜采用文件夹结构进行组织管理。
文件组织及命名方式见下表(以规划验收测量成果组织为例)。
文件组织及命名方式注:后面标“*”的为成果必要文件。
5 建设工程过程查验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5.1 一般规定5.1.1 建筑工程过程查验时间节点宜选取建筑工程施工至墨线或正负零阶段。
5.1.2 建设单位委托测绘单位开展过程查验测量时应向测绘单位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附图应提供Autodesk Dwg格式电子版;b)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c)查验建(构)筑物的施工图。
5.1.3 建筑工程过程查验测量技术报告成果为文本文档和图形数据。
5.2 成果内容及要求5.2.1 封面封面内容及填写要求如下:a)报告名称——“建设工程过程查验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持一致。
c)项目名称——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持一致。
d)建设单位——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持一致。
e)测绘单位——填写测绘单位名称,并加盖测绘单位技术成果专用章。
f)测绘单位资质——填写测绘单位资质。
g)编制人——如实填写相关作业人员。
h)审核人——如实填写相关作业人员。
i)审定人——如实填写相关作业人员。
j)时间——技术报告完成时间,格式为****年**月**日。
5.2.2 目录建筑工程过程查验测量技术报告目录包括报告正文中各项内容的标题及其起始页码。
5.2.3 报告正文5.2.3.1 文本说明天津市建筑工程过程查验测量技术报告文本说明部分应包含以下内容:a)标题——“建筑工程过程查验测量技术报告”。
b)项目名称——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持一致。
c)项目位置——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持一致。
d)建设单位——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持一致。
e)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查验项目施工单位名称。
f)作业依据——逐项列出本项目所执行的规范规程,依据的各种文件、图件等。
g)平面控制——逐项列出本次过程查验测量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所用仪器设备的型号、仪器编号,平面控制点测量方法以及平面控制点的等级、精度等。
h)高程控制——逐项列出本次过程查验测量采用的高程系统、所用仪器设备的型号、仪器编号,高程控制点测量方法以及高程成果的等级、精度等。
3 / 24i)测量方法——描述本次过程查验测量所使用的测量仪器、测量方法以及查验点位的相关说明。
j)成图方法——描述本次过程查验测量成果图的成图方法及成果类型等。
k)测量说明——描述本次过程查验测量现场施工所处阶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l)测绘成果质量结论——对本次测量成果是否符合“作业依据”作出说明。
m)测绘成果使用须知——测绘单位只对现场查验点位成果负责。
过程查验测量成果只能作为判定查验阶段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辅助决策要件之一。
n)测量人——如实填写相关作业人员。
o)检查人——如实填写相关作业人员。
5.2.3.2 查验建(构)筑物长宽尺寸对比表查验建(构)筑物长宽尺寸对比表主要反映查验建(构)筑物的实际平面几何尺寸与规划许可平面几何尺寸的关系。
主要包括查验建(构)筑物的名称、规划许可尺寸、查验实测尺寸、差值等信息。
5.2.3.3 查验建(构)筑物相关间距对比表查验建(构)筑物间距对比表主要反映本查验建(构)筑物的实际位置与规划许可位置的关系。
主要包括查验建(构)筑物和相关地物的名称、规划许可间距、实测间距、差值等信息。
5.2.4 过程查验总平面图建筑工程过程查验总平面图,应标示建筑工程的用地范围线、规划控制线、建(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建(构)筑物的长宽、四至间距等相关信息。
5.2.4.1 成图规格a)成图比例宜采用1:500、1:1000;特殊情况下可使用1:2000。
b)图幅编号:应采用天津市1:500地形图标准分幅编号;成图比例为1:2000时应采用天津市1:2000地形图标准分幅标号。
5.2.4.2 过程查验总平面图图载要素a)查验建(构)筑物——本次查验的建(构)筑物。
b)规划道路中心线——过程查验总平面图中应标示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规划道路中心线。
c)规划控制线——过程查验总平面图中应标示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中标注的各类规划控制线,包括规划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黑线,建筑控制线等。
d)用地范围——过程查验总平面图上应标示建设用地范围。
e)原有建(构)筑物——与查验建(构)筑物退线距离有关的建(构)筑物地物应在过程查验总平面图中标示,并加晕线表示。
f)建(构)筑物退线距离及间距——查验建(构)筑物退线距离及间距,在过程查验总平面图上的标注位置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相对应。
g)建(构)筑物尺寸——查验建(构)筑物满外尺寸在过程查验总平面图上的标注位置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位置相对应。
h)建(构)筑物层数——查验建(构)筑物许可建设的总层数或原有建筑的总层数,例如3F、15F、-2F。
i)图廓——包含图名、图幅号、测绘单位、作业人员、坐标系统、制图时间、比例尺、图例等。
5.2.4.3 过程查验总平面图成图要求a)图面应清楚、整洁,各种信息内容齐全,各类要素表示相互协调。
b)图载要素的颜色、文字样式、块符号、线符号、图案填充以及主要要素绘制规格参见附录A—附录F。
c)与查验项目相关的地形、地物应按照实测条件点绘制;范围应包含与查验建筑相关的周边建筑、市政道路等,原则上要求不小于建设区域外30m。
6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6.1 一般规定6.1.1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时间节点应选取在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后。
6.1.2 建筑工程的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应分为地上部分、地下部分分别编制。
6.1.3 建设单位委托测绘单位开展规划验收测量时应向测绘单位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同时应提供附图的Autodesk Dwg格式的电子数据。
b)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c)建设工程的《标准地名证书》。
d)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面积计算书。
格式要求见附录G。
e)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施工图(包括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有变更的应一并提供。
同时应提供Autodesk Dwg格式的电子数据。
f)相关的技术说明文件。
6.1.4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中竣工建(构)筑物名称应与标准地名一致;标准地名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中建(构)筑物的名称(简称“许可证名称”)不一致的;应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名称)”表示。
6.2 成果内容及要求6.2.1 封面封面内容及填写要求如下:a)报告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
b)其余项按本规范5.2.1的要求填写。
6.2.2 目录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目录包括报告正文中各项内容的标题及其起始页码。
6.2.3 报告正文5 / 246.2.3.1 文本说明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文本说明部分应包含以下内容:a)标题——“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
b)其余项按本规范5.2.3.1的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