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11.16•【字号】粤卫办[2010]73号•【施行日期】2010.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粤卫办〔2010〕73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粤府〔2009〕139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简化病人就医环节,降低病人医疗费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原则(一)以人为本,民生为重。
以病人为中心,优化就医流程,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好处。
(二)保证质量,确保安全。
进行临床诊疗活动时,检验、影像检查结果的互认应以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医患双方应遵循疾病的变化规律,恪守诊疗常规,由临床医生根据诊疗需要科学选择互认结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统筹兼顾,逐步推进。
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首先选择稳定性好、质量能够监控和费用较高的项目,结合我省或各地市实施的实际情况,逐步扩大互认内容。
加强质控工作,逐步扩展参与互认的医疗机构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进互认工作。
(四)改善服务,提升水平。
以开展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简化就医环节,推动医疗资源整合,加强机构间的技术交流和相互支持,提高临床检验、影像检查的整体质量与水平。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函[2016]12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5.24【实施日期】2016.05.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函〔2016〕12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5月24日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可及性和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可及性持续提升,区域卫生发展不平衡逐步改善。
1.医疗卫生资源状况。
2015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4.8万个,其中医院132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501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877个。
卫生技术人员62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2.9万人、注册护士25.4万人。
医疗机构床位43.6万张,其中医院34.5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4万张、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院2.5万张。
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50万台。
第五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省96.2%的家庭可以在20分钟内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
2.服务利用和需求状况。
全省2015年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89亿人次,其中医院3.55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1亿人次、其它医疗机构0.43亿人次。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省人民医院与工人医院康复专科合作项目场地装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省人民医院与工人医院康复专科合作项目场地装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07•【字号】粤发改投审〔2023〕52号•【施行日期】2023.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省人民医院与工人医院康复专科合作项目场地装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粤发改投审〔2023〕52号省人民医院:《关于广东省人民医院与省工人医院康复专科合作项目场地装修改造工程的请示》(粤医〔2022〕9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函复如下:一、为解决省人民医院康复科发展空间受限问题,进一步提升省人民医院及工人医院诊疗环境与水平,同意建设广东省人民医院与工人医院康复专科合作项目场地装修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2-440000-04-01-334626),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江路320号省工人医院内。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装修改造面积3982平方米,其中,康复楼改造面积2114平方米,运动大厅改造面积206平方米,宿舍楼改造面积1442平方米,康复楼钢结构楼梯20平方米,设备间39平方米,室外42平方米,钢结构雨棚119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8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万元、预备费42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你院自筹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根据《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相关规定,结合你院意见,项目由你院组织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1.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2.广东省人民医院与工人医院康复专科合作项目场地装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7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1.25•【字号】粤卫[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6〕15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直、部属驻穗及厅直有关医疗机构:为加强医疗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我省医疗安全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分期建设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下称“质控中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职责与职能设置(一)省卫生厅全面负责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医疗质量控制活动;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质控中心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质控中心拟订专业性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和质量信息体系,统筹协调质控中心的质控活动。
省卫生厅加强对全省三级医院的医疗质量控制,重点是省、部属医院;各市按照全省医疗质量要求,参照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受理申报材料,收集、汇总质控信息,分析全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的需要,按不同专业分科或专业技术设置专科质控中心,省卫生厅根据我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布计划建设的专科或专业质控中心名称。
关于印发我院迎接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doc

关于印发我院迎接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2012〕75号关于印发我院迎接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处(科)室:为进一步促进医院内涵建设、增强医院软实力,以医院评审为契机,切实改进和提升我院的各项工作,“以更好的质量服务于更多的患者”为目标而努力。
根据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的精神,医院组织制订了《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迎接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迎接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附件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迎接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的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体现以病人为中心,强调质量持续改进。
二、总体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评审标准,根据评审细则逐条自查对照,落实整改措施,追踪整改效果,以此为契机、切实改进和提升我院的各项工作,增强医院软实力,促进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实现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创建国家级优质医院打下坚实基础。
三、在“创建国家优质医院和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创建国家优质医院和医院评审” 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负责我院迎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落实、上下纵横联络以及文档管理等具体工作。
四、实施步骤迎评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和组织学习、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医院预评审、持续改进、总结完善和申报评审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8-9月):宣传动员,组织学习。
针对医院评审进行全院的宣传和动员,提高对评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针对性地组织院内学习,并安排人员参加中国医院协会的内审员培训。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广东省人民医院等31家医院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广东省人民医院等31家医院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3.14•【字号】粤卫办函[2011]54号•【施行日期】2011.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广东省人民医院等31家医院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的通知(粤卫办函〔2011〕54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部署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3号)精神,我厅按照卫生部《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选取广东省人民医院等31家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效应明显、有一定基础的医院作为我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
通过“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的带动作用,促进我省的优质护理服务持续、规范开展,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希望各示范医院要贯彻落实卫生部和我厅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按照卫生部《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认真总结,巩固工作成效,提高护理质量,发挥模范示范作用。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学习、宣传、推广示范医院的工作经验,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确保工作质量,力求做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附件:广东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名单广东省卫生厅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附件广东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名单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粤北人民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高要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厅)直各有关单位:2004年我厅印发《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意见》(粤卫〔2004〕93号)后,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既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培养锻炼了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根据近几年贯彻落实的情况,现对粤卫〔2004〕93号文作出如下补充规定:一、需选派人员到农村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省、地级以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职业病防治院(所)及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上述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在申报评审2009年度各临床或预防医学专业的副主任医师时,需提交《广东省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定期工作情况鉴定表》。
调整后需选派人员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在2007年省人事厅调整卫生系列高评委会设置以后,为保持评审的一致性,从2009年度开始,附件所列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在内科、外科(包括麻醉)、妇产科、儿科、口腔及眼耳鼻咽喉、中医药、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申报资格为副主任医师的,申报之前需到农村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一年以上(连续服务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才可以累计计算),申报时提交《广东省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定期工作情况鉴定表》。
在上述专业高评委会评审,申报副主任技(药)师资格的人员,暂不作要求。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在职攻读硕、博士研究生暂行管理规定为适应医院(医科院)的发展,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素质,现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对我院职工报考研究生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全院在职人员,须在本院现职岗位工作满两年后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方可报考。
原则上只能报考国家计划内“定向”或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两种类型。
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方向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方向相一致。
若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经院领导批准后,需先办理辞职手续。
二、报考条件(一)硕士报考条件1.符合国家关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政治、业务、健康、年龄等基本条件。
2.报考专业需为我院已有专业(即导师为我院专家)。
除非学科建设需要,原则上不同意报考我院外的单位。
3.在我院工作满两年,即在每年的九月份前来我院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经科室同意后,在第三年的九、十月份可以报名,并于次年一月份参加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博士报考条件1.符合国家关于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政治、业务、健康、年龄等基本条件。
2.报考专业需为我院已有专业(即导师为我院专家)。
除非学科建设需要,原则上不同意报考我院外的单位,也不同意跨专业报考。
3.在职期间,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科技源核心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1篇,作者单位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或下属机构,或参与(限前三名)省级(或以上)课题一项。
三、报考审批程序1.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科室根据本科室学科建设、工作需要及申请人的思想、业务表现,予以推荐。
2.填写报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同时提交学位、学历证书等复件,经人事科、科教处审批同意后,交研究生管理科备案。
3.报名参加考试并在当年被院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职工,录取后携带(报考申请表、录取通知书等)与医院签订相关培养协议,由科教处具体执行。
四、在读期间待遇1.报名参加考试并在当年被院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或在职博士的职工,在脱产学习期间(硕士、博士的基础课程时间按培养院校的规定认定),由医院发给工资(或学习津贴)、享受医院医疗保障(科室奖金及其他补贴、福利不发)。
广东省人民医院临床病原微生物标本送检指南
送。
培养基;
时间大于 2 天
肛拭子培养――小儿菌痢尤其要做
2、采集量大 小时则放
于2 g
4℃冰箱)
痰,支气 取晨痰:1、要在护士或医生的指导下取
管肺泡灌 标本。2、先要让患者用凉开水清洗或漱 1、专用无菌
洗液,支 口以清除口腔内的正常菌群。3、指导患 痰杯
室温
3-5
气管刷取 者深咳嗽以获得下呼吸道的标本,放入一 2、采集量
5、可疑急性原发菌血症、真菌菌血症、脑膜炎、骨髓炎、关节炎、肺炎, 应在不同部位采集 2~3 份血标本。
6、怀疑为布鲁菌病应在预期发热前取血。 7、怀疑为细菌性脑膜炎者应在发热的头 1-2 天内抽血。颅内感染腰穿脊 液及脑室引流管近颅端均应送检,标签注明。 8、为提高血液标本微生物检出率、避免污染,建议抽血针头用后弃置, 换一未使用过的消毒针头将血液注入培养瓶内。 (二)尿标本: 以首次晨尿为最佳,必要时视情况随时留取。尿细菌培养标本按常规应于 病人使用抗生素之前或停药 5 日以上,留取清晨第一次清洁中段尿,保证尿在 膀胱内有 6-8 小时停留时间,取到尿标本后要在 1 小时之内做尿细菌培养(否 则应冷藏在 4℃冰箱内)。急性肾盂肾炎或慢性肾盂肾炎急性发作者,按尿细菌 培养的常规,原则上应于入院次日留尿液标本。做细菌培养之后,才能开始抗 生素治疗。由于尿频,即使在入院次日晨留尿也达不到尿在膀胱内保留 6-8 小 时的要求者,可考虑即刻留尿。尿频尿急无法忍尿者应考虑在最大忍尿后留标 本。 中段尿采集应注意清洁尿道口,弃去前段尿再留中段尿。 (三)痰及咽试子标本: 1、痰:在患者新入院时有咳嗽咳痰或必要时即可送检,通常以晨痰最好; 也有报道建议送痰标本 3 次可提高阳性率:即时痰(就诊时咳出的痰)、晨痰(早 晨起床后深咳出的痰)、夜间痰(就诊夜间咳出的痰)。 晨痰自然咳痰法应注意:患者清晨起床后,用清水反复漱口后深呼吸几次
广东省人民医院打造管理MDT模式下的DIP样板
封面报道I h S Cover Story广东省人民医院:打造管理M DT模式下的DIP样板通过行政M D T的模式,以院领导为首,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效发挥“联合作战”模式的优势。
文/本刊记者刘文生2018年广东省全面推广D IP,当年就节约医保 费用11亿元的广州市,一举成为“楷模”。
根据广州 市医保局的数据,201 8年职工医保获得结余的医疗机构152家(占比46 •34%)。
同时,患者的负担在 降低。
住院就医参保人群2018年、2019年的人均自 负比例分别下降2.87%、1.26%。
与2018年数据对 比,共有3125个病种次均费用显著下降,占全部病 种的31%,同时,药占比从201 7年的31.47%降至2019年的24.08°/。
取得这样的成绩,源自广州市科学制定了病种 分值付费的精细化管理指标,建立了“结余留用、合 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开展了支付与 监管的一体化管理模式,重点围绕政府治理、医保支 付、医疗机构管理、资源配置等难题,突破了理念约 束.利益约束、制度约束和管理约束,初步构建起了广州特色医疗保障治理体系。
China Hospital CEO中_院院长作为广东省属的龙头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 更是根据新的支付方式积极推动院内病种精细化、 质量化管理改革,通过构建集病案管理、病种分析、 医疗质控及智能监控于一体的医保精细化管理体 系,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效 率,取得显著成效。
在广东省医疗保险医药服务质量评价中心主 任、广东省人民医院副院长袁向东看来,医保支付改 革是一项一体化工程,对于医院而言,医院管理的模 式和导向将至关重要。
“医院在应对医保支付改革时绝对不是医保处 一个部门单兵作战。
”袁向东说,而是应当积极发挥 医保处、医务处、信息处、计财处、设备处、临床科室 等多部门的作用,通过行政M D T 的模式,以院领导 为首,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效发 挥“联合作战”模式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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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粤机编 [2008] 3号省卫生厅:《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编委领导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的有关精神和原则要求,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一、主要任务省人民医院(省医学科学院)为省卫生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一)承担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二)承担大中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技术帮带、技术骨干培养,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三)承担部分医学院校医学专业临床阶段教学和住院医师继续医学教育等任务;(四)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诊疗服务;(五)开展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任务,省人民医院(省医学科学院)设12个副处级管理机构、37个专业科室、3个分支机构(省人民医院东病区、平洲院区、惠福院区);另下设6个直属机构。
管理机构:(一)医院办公室负责医院日常行政管理、文秘、会务、机要、外事、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务、组织、宣传教育、统战、精神文明与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
(三)纪检监察处(与审计处合署)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四)人事处负责医院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培训、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等工作。
(五)老干处负责医院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与相关服务工作。
(六)医务处负责医院的日常医务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重大医疗保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院内健康教育等工作;牵头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七)科教处负责医院临床教学、培训和科学研究的组织、管理工作。
(八)社会保险事务处负责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九)护理部负责医院的护理管理工作。
(十)计划财务处负责医院运行成本核算、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财务工作;协助组织医院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投标工作。
(十一)总务处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和医院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投标工作。
(十二)信息管理处负责医院医疗卫生信息统计、病案质量监督与信息化管理、图书资料收集整理及开发利用等工作。
工会、团委按有关章程设置。
专业科室:(一)门诊部负责医院门诊医疗、体检和临床实习、带教等业务及管理工作。
(二)内分泌科负责内分泌系统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三)血液内科负责循环系统血液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四)肾病内科负责肾脏疾病的内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五)风湿内科负责风湿病学科疾病的内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六)消化内科负责消化系统疾病的内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七)呼吸内科负责呼吸系统疾病的内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八)皮肤性病科负责皮肤系统疾病及其它性传播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九)中医科负责本学科疾病的中医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十)儿科负责儿科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十一)肝胆外科负责肝胆等器官疾病的外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十二)胃肠外科负责胃肠等器官疾病的外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十三)泌尿外科负责泌尿系统疾病的外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十四)骨科负责骨骼系统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十五)整形外科负责整形学科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十六)烧伤外科负责烧伤疾病的外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十七)麻醉科(与手术室合署)负责临床手术麻醉和相关准备工作,以及本科室临床专业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参与手术室内危重病人的急救、复苏工作。
(十八)耳鼻喉科负责耳鼻喉科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十九)口腔科负责口腔疾病的诊治和临床专业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十)妇产科负责妇、产科疾病的诊治、新生儿接产及护理和临床专业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十一)神经内科负责神经系统疾病的内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十二)神经外科负责神经系统和脑血管疾病的外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十三)心儿科(与省心血管研究所合署)负责少年儿童心血管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十四)心内科(与省心血管研究所合署)负责心血管疾病的内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十五)心外科(与省心血管研究所合署)负责心血管疾病的外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十六)胸外科负责心脏以外胸部内脏器官疾病的外科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十七)乳腺科负责乳腺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十八)肿瘤科负责肿瘤学科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十九)影像医学科负责应用X线等对病人的辅助诊断、治疗;承担本学科临床专业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三十)康复医学科负责康复科疾病的诊治和临床专业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三十一)理疗科负责应用现代理疗设备协同临床科室对相关病人开展物理综合治疗;承担临床专业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三十二)急诊科负责各类急危重症病人的门诊诊治和临床专业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三十三)药学部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供应、使用监督和院内制剂的研发、生产和管理工作;承担药剂专业的临床带教和管理工作。
(三十四)超声科负责应用超声波的物理特性对病人各种器官和软组织进行诊断、治疗和临床专业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三十五)病理科负责疾病病理诊断和临床专业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三十六)检验科负责临床检验和临床专业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三十七)输血科负责院内血液及血液成份、制品的调剂、使用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分支机构:(一)省人民医院(省医学科学院)东病区(加挂省干部体检中心牌子)负责本病区服务对象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医学研究等工作。
(二)省人民医院(省医学科学院)平洲院区(加挂省康复医院、省人民医院平洲分院牌子)负责本院区的医疗服务、医学研究和临床教学管理等工作。
(三)省人民医院(省医学科学院)惠福院区(加挂省人民医院惠福分院牌子)负责本院区的医疗服务、医学研究和临床教学管理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核定省人民医院(省医学科学院)(含东病区、平洲院区、惠福院区,不含直属机构)事业编制2600名,院领导职数10名,其中院长、书记各1名,副院长6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含分支机构)领导职数121名,其中正职53名,副职68名。
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补助标准及有关规定拨付。
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
四、直属机构(一)广东省老年医学研究所。
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承担重点保健对象的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工作,担负老年医学方面的临床科研工作;编辑、出版、非公开发行《现代老年医学与保健杂志》。
核定事业编制5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人员经费财政核拨。
(二)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
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承担心血管疾病的省内普查、重点课题研究和防治工作,对下级相关医疗机构实施业务指导与技术帮带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460名。
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人员经费财政核拨。
(三)广东省肺癌研究所。
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负责肺癌方面的基础医学研究以及早期诊断、治疗、预防、康复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承担相关专项课题研究。
核定事业编制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人员经费财政核补。
(四)广东省眼病防治研究所。
在原广东省农村眼病防治研究所基础上成立广东省眼病防治研究所,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开展以防盲治盲为主的眼病研究;承担眼科专业医生的临床进修与教学任务。
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人员经费财政核补。
(五)《循证医学》杂志社。
不定级别公益三类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编辑、出版、公开发行《循证医学》杂志,以《循证医学》杂志为平台开展相关学术研究、交流与合作。
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
人员经费自筹。
(六)《岭南心血管病杂志》杂志社。
不定级别公益三类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编辑、出版、公开发行《岭南心血管病杂志》,以《岭南心血管病杂志》为平台开展相关学术研究、交流与合作。
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
人员经费自筹。
五、其他事项(一)撤销广东省检验中心。
收回其事业编制15名。
相关人员由省人民医院负责安置。
(二)撤销广东省人民医院幼儿园。
收回其事业编制36名。
相关人员由省人民医院负责安置。
撤销的事业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独立事业法人资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