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工艺【精选文档】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工艺1 施工准备2 引用标准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3 材料设备要求3。
1 钢管、接线盒、桥架、控制及通讯线缆的规格型号、材质及阻燃、耐火特性符合设计要求,通过消防产品专业认证,材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齐全。
3。
2 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缆式探测器等应有3C认证、型式认可证书、产品质量正面书等。
3.3 手报、消防电话、模块箱。
3。
4 控制台、消防报警主机、计算机、不间断电源、打印机等.4 主要机具4。
1 施工机具:电钻、砂轮、电焊机、电锤.4。
2 测量器具:水平尺、钢卷尺、钢直尺、万用表、摇表、对线器。
4.3 调试仪器:专用消防报警系统综合调试仪器.5 作业条件5。
1 预埋管路、接线盒、地面线槽及预留孔洞符合设计要求。
5。
2 主机房内土建、装饰作业完工,抗静电地板安装完毕,温、湿度达到使用要求。
5.3 机房内接地端子箱安装完毕。
6 安装工艺6.1工艺流程:6.2 钢管、金属线槽及线缆敷设钢管、金属线槽及线缆敷设请参照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钢管和金属线槽敷设及穿线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6。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缆敷设等应根据《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对线缆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6.2.2 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 Ω。
6。
2.3 不同类型、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的消防报警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6。
2.4 埋入非燃烧体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mm。
6。
2。
5 如因条件限制,强电和弱电线路同用一竖井时,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6.2.6 在建筑物的吊顶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火灾自动报警安装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安装标准一、重点控制项目1 .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不能同强电同线槽。
2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o4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应居中安装。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IO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o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 .探测器应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6 .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系统测试并联动调试,做好测试记录。
二.一般控制项目1 .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该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o2 .应根据不同用途选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O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 .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5 .施工期间,探测器安装完成后应做好成品保护,用保护罩遮盖。
三、质量通病现象1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有接头或扭结。
2 .存在探测器不能被系统正常检测工作的现象。
3 .探测器的安装位置离周围遮挡物太近(距离<0.5m);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距送风口(距离<1.5m)、回风口的距离(距离<0.5m)太近。
4 .探测器安装后未及时做成品保护。
5 .明装导管、线槽未做防火处理。
报警系统安装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

报警系统安装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一.工艺流程施工准备→管道、线槽敷设→线、缆敷设→校接线及绝缘电阻测试→设备安装→单机调试→系统调试→验收。
二.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1、布线(1)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有利于穿线后提高线路的绝缘电阻,在穿线时,必须使用护围,以保护导线绝缘层。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3)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穿越人防防护墙或临空墙处,应按规范要求做好密闭处理。
(5)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①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②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③管子长度每超过15m,有2个弯曲时;④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6)金属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7)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①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②距接线盒0.2m处;③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应采用防晃吊架。
(8)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9)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2、火灾探测器的安装(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②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一、引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物防火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于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的一般要求、具体施工程序和验收标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的一般要求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前应对系统的设计图纸进行认真审查,准确了解系统的功能要求和实际施工需求。
同时,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勘察,确保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齐全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施工人员的资质要求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和经验,对系统的原理和操作流程有深入的了解,并且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保障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4.施工质量的要求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每一个细节,保证系统的各个部件安装牢固、连接可靠,并进行必要的调试和检测。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的具体程序1.系统的安装根据设计图纸确定系统各个部件的安装位置,进行布线和连接,确保接线正确、牢固可靠。
同时要进行相关连接的标识工作,使得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变得更加简便。
2.设备的调试在设备安装完成后,需要对各个部件进行调试和检测,确保系统的各项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
3.线路的接地系统的所有线路都需要进行接地处理,确保系统在静电、雷击等外界干扰下能够正常运行,同时要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电源的供应系统的电源需要保证其稳定可靠,采用双回路电源供应,并对系统的电源设备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
5.系统的联动对系统的联动设备进行必要的调试和联动测试,确保各个部件之间的联动功能正常,能够实现火灾自动报警的目的。
6.系统的标识对系统的各个部件进行标识,包括设备的功能、位置等信息,以便后期的维护和管理。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标准1.设备的外观和性能验收人员要对系统的外观和性能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设备表面清洁,没有变形和损坏,并确保系统的各项功能正常。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方案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方案(一)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包括其控制线路的安装,按顺序由下往上施工。
1、主要施工工艺施工工艺流程:系统线路敷设---探测器、感应器安装---模块箱安装---设备安装---统调验收2、主要技术措施(1)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内。
(2)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如线槽敷设,则不应大于其净截面积的50%。
(3)探测器安装:先将预留在盒内的导线用剥线钳剥去绝缘外皮,露出线芯10-15mm,顺时针压接在探测器底座的各级接线端上,然后将底座用配套的机螺丝固定在预埋盒上,并上好防尘防潮罩。
最后按设计要求检查无误,再拧上探测器头。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应居中安装,距离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1/2,探测器至墙壁、梁边水平距离不应于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内不应有遮挡物,其至空调送风口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
(5)安装带编码地址的探测器底座时,一定要依图编码并检查清楚,以免为调试用带来麻烦。
(6)导线在压接线之前应摇测绝缘值,原则上先压接从中心引来的的干线,后压接火灾探测器的线路。
(7)消防控制设备如采用槽钢作基础时,安装时用水平尺,小线找平直程度后再用螺栓固定牢,并将地线焊好。
(8)联动控制柜的控制线各回路干线应做好标识,并对号入座。
(9)区域控制箱在安装前应先检查其中设备的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接入其内的各回路导线均应挂标识牌,并做好绝缘测试。
(10)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米,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位置,其距地(楼)的高度为1.5米,同时应设有明显标志.(11)扬声器应安装稳定,不应发生脱落或因振动产生机械噪声。
(四)消防排烟通风系统4.1 施工总平面图及其说明(1) 由于甲方暂时未能安排具体场地规划平面图,我司暂定施工平面方案,待日后将就实际地形图作相应修改并根据土建总包要求再绘制我司的施工平面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2.1 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专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
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
2.2 主要设备材料:2.2.1 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应符合消防工程安装的有关内容。
2.2.2 主要设备: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设备;消防中心控制设备;消防备用电源;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显示报警器;各类模块(中继器);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消防通讯设备(如消防电话);消防广播设备。
2.2.3 一般常用的材料:管材、型钢、线槽、电线、电缆、金属软管、防火徐料、异型塑料管、阻燃塑料管、接线盒、管箍、根母、护口、管卡子、焊条、氧气、乙炔、钢丝、铅丝、防锈漆、膨胀螺栓、胀塞、成套螺丝等。
2.3 主要机具:套丝机、套丝板、液压煨弯器、手动煨弯器、电焊机、气焊工具、台钻、手电钻、砂轮锯、电锤、开孔器、压线钳子、射钉枪、钢锯、手锤、活扳手、水平尺、直尺、角尺、钢卷尺、线坠、电烙铁、电炉子、锡锅、扁锉、圆锉、压力案子、压力钳子、电工工具、工具袋、工具箱、万能表、兆欧表、试铃、试烟器、手提电吹风机等机具。
2.4 劳动力配备:根据工程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劳动力计划,作到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配备的施工员、电工、焊工等应持证上岗。
3 施工工艺3.1 工艺流程: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钢管内导线敷设线槽配线→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交付使用3.2 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主要要求:3.2.1 进场管材、型钢、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应检查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要求相符合,填写检查记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一、前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对于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至关重要。
因此,施工及验收标准是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施工标准1.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3.设备选择: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包括探测器、控制器、报警器等,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性能和稳定性。
4.电气接线:电气接线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系统的正常供电和稳定运行。
5.安装位置:探测器、控制器、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系统的全面覆盖和及时报警。
6.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与建筑物的其他安全系统进行联动控制,确保火灾发生时的及时处置。
7.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施工过程对系统的影响。
8.联调测试:系统安装完成后,需进行联调测试,确保系统各部分的正常运行和协调联动。
三、验收标准1.设计文件审查:验收单位应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设计方案、设备清单、施工图纸等。
2.现场检查:验收单位应对系统的实际安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设备安装位置、设备接线、联动控制等。
3.系统测试:验收单位需进行系统的功能测试,包括探测器的检测性能、报警器的报警效果、联动控制的协调运行等。
4.联调测试:系统的联调测试需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确保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协调联动和稳定运行。
5.效果评估:验收单位需对系统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确保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覆盖范围等均符合设计要求。
6.验收报告:验收单位需出具验收报告,对系统的施工质量和运行性能进行评价,并出具验收结论。
四、总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是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环节,施工及验收标准的遵守和执行对于系统的正常运行起着关键的作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之一。
为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功能的正常运行,制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以下是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的规范措施。
一、施工规范1. 设计阶段规范:施工前要依据设计方案对系统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确定合适的设备布置、联动控制方案、线路布线方案等。
2. 材料选用规范:施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
3. 线路施工规范:线路布线要符合电气安全规范,保证线路接触不产生短路、断路现象。
线路穿透楼板的部位,要进行防火处理,确保不会引发火灾。
4. 设备安装规范:设备安装要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保证安装位置合理、牢固可靠,能够满足系统的检测要求。
5. 联动控制规范:联动控制设备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触发相关控制设备,例如启动排烟系统、关闭电源等。
6. 进出口设施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与室外空气之间的进出口设施,以确保系统检测环境的准确性。
7. 电源供应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供应要符合相关的电气安全规范,电缆材料应具有耐火性能,并应有专门的断电监控设备。
二、验收规范1. 设计文件审查:验收前要对系统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认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
2. 设备质量验收:对安装的设备进行质量验收,检查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技术要求,设备的检测数据应与出厂检验报告相符。
3. 线路检测验收:对系统的线路进行检测,确保线路接触良好,无短路、断路等问题。
4. 系统功能测试: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功能测试,包括探测器的检测响应是否灵敏、报警信号的传输是否准确、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可靠等。
5. 试运行检验:对系统进行试运行检验,模拟实际发生火灾的情况,测试系统的报警及联动控制能力。
6. 文件资料齐全:完成验收后,要确保相关文件资料齐全,包括设计文件、设备合格证明、验收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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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BZ-07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依据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1、范围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2.1接到施工任务后,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专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
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
2.2主要设备材料:2.2.1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应符合6-1“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的有关内容。
2.2.2主要设备(见图2.2.2)图2.2.2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设备;消防中心控制设备;图象显示与打印操作设备;消防备用电源;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显示报警器;各类模块(中继器);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消防通讯设备(如消防电话);消防广播设备。
2.2.3一般常用的材料:管材、型钢、线槽、电线、电缆、金属软管、防火涂料、异型塑料管、阻燃塑料管、接线盒、管箍、根母、护口、管卡子、焊条、氧气、乙炔、钢丝、铅丝、防锈漆、膨胀螺栓、胀塞、成套螺丝、焊油、焊锡、电池、机油、锯条、记号笔、绑带等。
2.3主要机具:套丝机、套丝板、液压煨弯器、手动煨弯器、电焊机、气焊工具、台钻、手电钻、砂轮锯、电锤、开孔器、压线钳子、射钉枪、钢锯、手锤、活扳手、水平尺、直尺、角尺、钢卷尺线坠、电烙铁、电炉子、锡锅、扁锉、圆锉、压力案子、压力钳子、电工工具、高凳、工具袋、工具箱、万能表、兆欧表、试铃、对讲电话、步话机、试烟器、手提电吹风机等机具。
2.4劳动力配备:根据工程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劳动力计划,作到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配备的施工员、电工、焊工等应持证上岗。
2.5编写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进行交底和培训,使每个操作者应熟知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的要求。
2.6应按设计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用的规程规范、图册、工艺要求、质量记录、表格及各种有关文件。
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钢管内导线敷设线槽配线——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检调试——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测验收交付使用。
3.2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主要要求:3.2.1进场管材、型钢、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应检查质量、数量、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智能建筑部分规格型号是否与要求相符合,填写检查记录。
钢管要求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和砂眼棱刺,无凹扁现象,镀锌层内外均匀完整无损。
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
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翅边等变形现象。
3.2.2配管前应根据设计、厂家提供的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器、广播喇叭等设备的型号、规格,选定接线盒,使盒子与所安装的设备配套。
3.2.3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便于穿线的位置增设接线盒:管路长度超过30m,有弯曲时;管路长度超过20m,有一个弯曲时;管路长度超过15m,有二个弯曲时;管路长度超过8m,有三个弯曲时。
3.2.4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3.2.5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3.2.6当管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
埋入非燃烧体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mm。
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2.7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采用保护管等。
3.2.8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安装允许偏差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3.2.9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处理。
3.2.10管路敷设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如图3.2.10a、3.2.10b、3.2.10c。
图3.2.103.2.11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如表3.2.11,管卡559 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智能建筑部分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0.15~0.5m。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m)表3.2.11敷设方式钢管种类钢管直径(mm)1202324506以1.52.02.53.5厚壁钢支架吊架沿墙敷薄壁钢1.01.52.03.2.1吊顶内敷设的管路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经装修单位允许,直径20mm及以下钢管可固定在吊杆或主龙骨上。
3.2.13暗配管在没有吊顶的情况下,探测器的盒的位置就是安装探头的位置,不能调整,所以要求确定盒的位置应按探测器安装要求定位。
3.2.14明配管使用的接线盒和安装消防设备盒应采用明装式盒。
3.2.15钢管安装敷设进入箱、盒,内外均应有根母锁紧固定,内侧安装护口。
钢管进箱盒的长度以带满护口贴进根母为准。
3.2.16箱、线槽和管使用的支持件宜使用预埋螺栓、膨胀螺栓、胀管螺钉、预埋铁件、焊接等方法固定,严禁使用木塞等。
使用胀管螺钉、膨胀螺栓固定时,钻孔规格应与胀管相配套。
3.2.17各种金属构件、接线盒、箱安装孔不能使用电、气焊割孔。
3.2.18钢管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经纬度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3.2.19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固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以免破坏镀锌层。
3.2.20配管及线槽安装时应考虑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同槽孔洞。
3.2.21配管和线槽安装时应考虑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如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探测器报警线路若采用总线制时不受此限制。
3.2.22弱电线路的电缆竖井应与强电线路的竖井分别设置,如果条件限制合用同一竖井时,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3.2.23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3.2.24钢管敷设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
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相互间净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3.2.24.1当管路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0m,上面时为0.3m,当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上面时为1m。
3.2.24.2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用隔热措施。
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可减至0.2m。
3.2.25钢管与其它管道如水管平行净距不应小于0.10m。
当与水管与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上面(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
当管路交叉时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
560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智能建筑部分3.2.26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3.2.27线槽敷设宜采用单独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件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固定支架间距一般不应大于1~1.5m,在进出接线盒、箱、柜、转角、转弯和弯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的三端0.5m 以内,应设置固定支撑点。
3.2.28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3.2.29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它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部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即螺母放在线槽壁的外侧,紧固时配齐平垫和弹簧垫。
3.2.30线槽的出线口和转角、转弯处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刺。
3.2.31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3.2.32金属线槽的连接处不应在穿过楼板或墙壁等处进行。
3.2.33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与消防设备采用金属软管和可挠性金属管作跨接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卡具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且端头用锁母或卡箍固定,并按规定接地。
3.2.24暗装消火栓配管时,接线盒不应放在消火栓箱的后侧,而应侧面进线。
3.2.25消防设备与管线的工作接地、保护地应按设计和有关规范、文件要求施工。
3.3钢管内绝缘导线敷设和线槽配线要求:3.3.1进场的绝缘导线和控制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填写进场材料检查记录。
3.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最好选用500V,以提高绝缘和抗干扰能力。
3.3.3为满足导线和电缆的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最小不应小于222。
;;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75mm多芯电缆线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mm1mm,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40%3.3.4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
3.3.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压接。
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3.3.6不同系统、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果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入同3.3.7 一根管内。
采用总线制不受此限制。
“-”3.3.8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
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3.3.9在管内或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3.3.10561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智能建筑部分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带上护口。
30m50mm以下时,长度每超过3.3.11敷设垂直管路中的导线,截面积为固2应在接线盒处进行定。
目前我国的消防事业发展很快,使用总线制线路控制的很多,对线路敷设长度,线3.3.12 路电阻均有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按厂家技术资料要求来敷设线路和接线。
导线连接的接头不应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应降低原机械强度,亦不能降低原绝3.3.13 缘强度,为满足上述要求,导线连接时应采取下述方法:2以下时一般应使用剥削钳剥削掉导线绝缘层,如有编织的导线应用4mm塑料导线3.3.13.1 的绝缘台,线芯长度随接线方法和要求的机械强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