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方法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方法(一)主要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1、火灾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流程2、主要技术措施2.1点型火测器及底座的安装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至多孔送风口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不满足此项要求的安装有可能探测器使用灵敏度发生较大偏差。
探测器的底座安装应牢靠不得使用电线或铁扎,应用螺钉紧固,探测器的信号线必须用双色的,红线接“+”,蓝线接“-”端子上,线头焊接必须用无腐蚀的助焊剂,不然接头处腐蚀脱开或增加线路电阻,影响正常报警。
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2.2手动报警按钮的安装手动报警按钮在安装过程中不能损坏按钮上玻璃。
2.3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电缆芯线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
火灾报警控制器将电源线,探测器回路线,通信线分别加套管并编号;电源线、通信线分别加套并编号;所有编号与图纸上的编号一致,字迹要清楚,有改动处应在图纸上明确标注。
2.4系统的供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有主电源与直流备用电源。
主电源采用双电源自动转换,直流备用电源采用火灾报警器的专用蓄电池,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能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时,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二)主要施工方法1、施工工序流程图2、施工准备专业工程人员要认真审图,发现并处理好图纸存在的问题,办理图纸自审、会审记录。
班组长组织好人力、物力,配备相应的施工机具,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更换。
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1)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2)提出外加工产品的数量,规格清单和外加工图纸。
3、管路敷设3.1工艺流程材料检查→预制加工→管路敷设→管路连接→箱盒固定→关键部位处理3.2材料检查3.2.1所用钢管必须具备产品出厂合格证,并应注有出厂日期和生产厂名。
3.2.2钢管壁厚要均匀,焊缝一致,无劈裂、砂眼、棱刺和凹扁现象。
3.2.3管箍丝扣清晰不乱扣,两端光滑无毛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1.1线槽敷设安装及配线施工工艺1.1.1材料要求1)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并满足消防要求的定型产品。
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
2)绝缘导线: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3)金属膨胀螺栓:应根据容许拉力和剪力进行选择。
4)接线端子(接线鼻子):选用时应根据导线截面及根数选用相应规格的接线端子。
5)辅助材料:钻头、电焊条、氧气、乙炔气、调合漆、焊锡、焊剂、橡胶绝缘带、塑料绝缘带、黑胶布等。
1.1.2主要施工机具1)铅笔、卷尺、线坠、粗线袋、锡锅、喷灯。
2)电工工具、手电钻、冲击钻、兆欧表、万用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1.1.3作业条件1)配合土建的结构施工,预留孔洞、预埋铁和预埋吊杆、吊架等全部完成。
2)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及壁纸全部完成后,方可进行线槽敷设及槽内配线。
3)竖井内土建湿作业全部完成。
1.1.4工艺流程1.1.5施工工艺1)弹线定位:根据设计图确定出进线、盒、箱、柜等电气器具的安装位置,从始端至终端(先干线后支线)找好水平或垂直线,用粉线袋沿墙壁、顶棚和地面等处,在线路的中心线进行弹线,按照设计图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分匀档距并用笔标出具体位置。
2)预留孔洞:根据设计图标注的轴线部位,将预制加工好的木质或铁制框架,固定在标出的位置上,并进行调直找正,待现浇混凝土凝固模板拆除后,拆下框架,并抹平孔洞口(收好孔洞口)。
3)支架与吊架安装要求。
a)支架与吊架所用钢材应平直,无显著扭曲。
下料后长短偏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处应无卷边、毛刺。
b)钢支架与吊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焊缝均匀平整,焊缝长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裂纹、咬边、气孔、凹陷、漏焊、焊漏等缺陷。
c)支架与吊架应安装牢固,保证横平竖直,在有坡度的建筑物上安装支架与吊架应与建筑物有相同坡度。
d)固定支点间距一般不应大于l.5~2m。
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施工工艺

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施工工艺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种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分为传统型和地址型两种。
传统型火灾报警系统是最基本的一种系统,其主要由探测器、警铃、手动报警器等组成,当监测到火灾时,会触发声光报警。
地址型火灾报警系统则更为智能化,每个设备都有独立的地址,可以通过控制器对系统进行远程监控和管理,便于火灾处置和故障排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设计方案的制定:在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前,首先要根据建筑的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考虑建筑的结构、面积、用途等因素,确保系统的覆盖范围和敏感度符合实际需求。
2. 材料设备的选购:在施工前,需要根据设计方案确定所需的材料设备,并进行相应的选购工作。
选择合适的品牌和型号,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施工计划的制定:在确定设计方案和选购好材料设备后,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
明确施工作业的步骤、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施工进度的合理安排。
三、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施工的主要步骤1. 布线施工:在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时,首先需要进行布线工作。
布线工作主要包括布设传感器、控制器、探测器等各种设备,并连接相应的电缆。
2. 控制器安装: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件,负责监测和控制各种设备的工作状态。
控制器的安装位置应选在通风干燥、便于维修的地方。
3. 探测器安装:探测器是系统中最关键的设备,负责检测火灾的各种信号。
在进行安装时,应根据设计方案的要求合理布置,确保覆盖范围和敏感度的要求。
4. 警铃和手动报警器安装:在系统施工的过程中,还需要安装警铃和手动报警器等设备,以实现声光报警的功能。
这些设备的安装位置也应根据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布置。
5. 调试和测试:在完成系统的安装后,需要进行调试和测试工作,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通过模拟火灾信号和手动触发等方式,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测,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是系统运行的保障,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故障排查等工作。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DO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说明:消防控制中心一般设于首层,且安全出口能直接通向室外。
消防控制中心内设一套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采用集中报警控制方式对全楼进行火情监视和消防设备联动控制,消防控制中心可接收各种火灾报警信号(包括感温、感烟探测器、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防火阀等设备),并能显示报警部位及发出声光报警,系统收到报警信号后可自动或手动启动、控制各种消防设备。
消防控制中心内设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套消防联动控制柜及一台消防电话交换机等消防控制设备。
在全楼按消防规范设置感烟探测器;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和应急广播;在主要设备间设置消防对讲电话,可直接与消防控制中心进行对讲;任一层报警设备动作发出火灾信号,消防控制中心火灾报警主机便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火灾部位,现场火灾层火灾显示盘显示火灾具体位置,引导消防人员进行处理;消防控制中心可直接启动消火栓泵、喷洒泵、各排烟风机、送风机及电动门等设备进行灭火。
2.施工准则: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进行施工。
b.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图施工。
施工过程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安装与其它专业间产生矛盾时,应及时与设计部门或设计人员取得联系,协调处理施工中产生的问题。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序: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特点,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扫管→穿线准备→穿平层支路线→穿竖井内主线→摇测绝缘→设备安装→部分调试→系统调试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线管及线槽安装:1)工程中所用导线、管材及电气原件均应符合国家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2)消防控制、广播、电源、通讯和报警线路,宜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当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线管及线槽上采取刷防火涂料进行保护措施.3)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管口护套,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艺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艺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ire Alarm System,简称FAS)是一种用于检测、报警和启动应急措施的安全设备,它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提供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提供重要指导。
下面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的工艺标准。
1. 安装位置选择: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布局、火灾隐患程度以及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规划和确定。
b. 主机设备应位于易于监管和维护的区域,并远离可能被意外破坏的区域,如易燃物储存区、易渗水区等。
c. 控制面板应安装在易于触及和操作的位置,且高度适中以便于人员观察和操作。
2. 电源和电气连接: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应稳定可靠,并符合国家电气规范和标准。
b. 所有电源和电气连接应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确保连接牢固、绝缘良好,以防止电流干扰和故障。
3. 线路布置和连接: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线路布置应符合技术要求,且线路应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绝缘保护。
b. 线路连接应牢固可靠,接头处需使用防水、抗腐蚀材料进行保护,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4. 探测器安装:a. 探测器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及特点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覆盖区域广泛且敏感度合适。
b. 探测器应安装在相对较高的位置,以便更早地发现烟雾、温度的变化。
c. 探测器安装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强气流和强电磁场等干扰因素的影响。
5. 报警装置设置:a. 报警装置应设置在易被人员听到和观察到的位置,如走廊、大厅等明显位置。
b. 报警装置应具备音量可调节的功能,以适应不同建筑物和环境的需求。
c. 报警装置应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调试,确保声音清晰、响亮并具备报警信号的标准。
6. 人机界面和操作: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配备直观和友好的人机界面,提供简单易懂的操作指导。
b. 操作按钮和指示灯应明确标识和布置,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以上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的工艺标准,安装过程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进行,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SGBZ-07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依据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1、范围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2.1接到施工任务后,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专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
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
2.2主要设备材料:2.2.1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应符合6-1“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的有关内容。
2.2.2主要设备(见图2.2.2)图2.2.2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设备;消防中心控制设备;图象显示与打印操作设备;消防备用电源;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显示报警器;各类模块(中继器);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消防通讯设备(如消防电话);消防广播设备。
2.2.3一般常用的材料:管材、型钢、线槽、电线、电缆、金属软管、防火涂料、异型塑料管、阻燃塑料管、接线盒、管箍、根母、护口、管卡子、焊条、氧气、乙炔、钢丝、铅丝、防锈漆、膨胀螺栓、胀塞、成套螺丝、焊油、焊锡、电池、机油、锯条、记号笔、绑带等。
2.3主要机具:套丝机、套丝板、液压煨弯器、手动煨弯器、电焊机、气焊工具、台钻、手电钻、砂轮锯、电锤、开孔器、压线钳子、射钉枪、钢锯、手锤、活扳手、水平尺、直尺、角尺、钢卷尺线坠、电烙铁、电炉子、锡锅、扁锉、圆锉、压力案子、压力钳子、电工工具、高凳、工具袋、工具箱、万能表、兆欧表、试铃、对讲电话、步话机、试烟器、手提电吹风机等机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2.1 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专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
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
2.2 主要设备材料:2.2.1 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应符合消防工程安装的有关内容。
2.2.2 主要设备: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设备;消防中心控制设备;消防备用电源;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显示报警器;各类模块(中继器);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消防通讯设备(如消防电话);消防广播设备。
2.2.3 一般常用的材料:管材、型钢、线槽、电线、电缆、金属软管、防火徐料、异型塑料管、阻燃塑料管、接线盒、管箍、根母、护口、管卡子、焊条、氧气、乙炔、钢丝、铅丝、防锈漆、膨胀螺栓、胀塞、成套螺丝等。
2.3 主要机具:套丝机、套丝板、液压煨弯器、手动煨弯器、电焊机、气焊工具、台钻、手电钻、砂轮锯、电锤、开孔器、压线钳子、射钉枪、钢锯、手锤、活扳手、水平尺、直尺、角尺、钢卷尺、线坠、电烙铁、电炉子、锡锅、扁锉、圆锉、压力案子、压力钳子、电工工具、工具袋、工具箱、万能表、兆欧表、试铃、试烟器、手提电吹风机等机具。
2.4 劳动力配备:根据工程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劳动力计划,作到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配备的施工员、电工、焊工等应持证上岗。
3 施工工艺3.1 工艺流程: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钢管内导线敷设线槽配线→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交付使用3.2 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主要要求:3.2.1 进场管材、型钢、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应检查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要求相符合,填写检查记录。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方案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工艺1 施工准备2 引用标准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3 材料设备要求3。
1 钢管、接线盒、桥架、控制及通讯线缆的规格型号、材质及阻燃、耐火特性符合设计要求,通过消防产品专业认证,材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齐全。
3.2 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缆式探测器等应有3C认证、型式认可证书、产品质量正面书等.3.3 手报、消防电话、模块箱。
3.4 控制台、消防报警主机、计算机、不间断电源、打印机等.4 主要机具4。
1施工机具:电钻、砂轮、电焊机、电锤。
4.2 测量器具:水平尺、钢卷尺、钢直尺、万用表、摇表、对线器。
4.3 调试仪器:专用消防报警系统综合调试仪器。
5 作业条件5.1 预埋管路、接线盒、地面线槽及预留孔洞符合设计要求。
5.2 主机房内土建、装饰作业完工,抗静电地板安装完毕,温、湿度达到使用要求.5.3 机房内接地端子箱安装完毕。
6 安装工艺6.1工艺流程:6.2 钢管、金属线槽及线缆敷设钢管、金属线槽及线缆敷设请参照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钢管和金属线槽敷设及穿线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6.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缆敷设等应根据《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对线缆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6.2.2 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 Ω。
6。
2.3 不同类型、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的消防报警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6.2.4 埋入非燃烧体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mm。
6.2.5 如因条件限制,强电和弱电线路同用一竖井时,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6.2。
6在建筑物的吊顶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
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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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5.2.1材料准备
根据图纸设计及相关合同文件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如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复合探测器、缆式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输入模块、控制模块、切换模块、短路隔离器、搂层显示器、区域报警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专用电话、插孔、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管材、接线端子箱等。
5.2.2技术准备
1.图纸设计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取得消防建审意见书。
2.施工前应进行由业主(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和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
3.编制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5.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
5.2.3主要机具
1.操作工具:手电钻、冲击钻、梯子、对讲机、喷机、焊锡锅、电工专用工具等。
2.检测工具:万用表、卷尺、探测仪器实验器、水平尺、小线、先坠、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等。
5.2.4作业条件
1.线缆沟、槽、管、盒施工完毕,预埋管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
2.已完成机房、弱电竖井的建筑施工。
3.设备机房的环境、电源及接地安装已完成,具备安装条件。
4. 设备、管道安装满足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工程施工要求。
5.2.5施工组织及人员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配置合理,劳动力已组织进场。
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工人应进行岗前培训。
5.3材料和质量控制要点
5.3.1一般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设备应选用合格的产品,即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CCC”认证标识等。
2.对所有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开箱全面检查,所有随机的原始资料,自制设备的设计计算资料、图纸、测试记录、验收鉴定结论等应全部清点,整理归档。
3.消防主机应具有汉化图形显示及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并进行操作试验。
4.进口设备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的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体(或附中文译文),设备安装前,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全部检查,方可使用。
5.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各类火灾探测器、接口模块和线缆等材料设备的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2.各类火灾探测器、接口模块和配电线路采用的缆线、电管、桥架等器材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3.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的型号、技术性能应符合要求和规范标准的规定,有技术说明书。
5.3.3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联动设备和控制装置(包括联动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备,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排烟阀、正压送风阀等,电梯的控制装置、非消防电源断电控制装置、备用发电控制装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通信系统、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的性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技术参数说明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文件要求。
5.4施工工艺
5.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艺流程
5.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工艺
1.布管
1)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a.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b.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c.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d.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2)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3)金属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4)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6mm。
5)线槽辐射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吊点或支点,一般应在下列部位设置;
a.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直线段不大于3m处;
b.距接线盒0.2m处;
c. 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6)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7)线管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2.线缆敷设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