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供电供暖管理办法
供水、供汽、供暖管理办法2

朱集西煤矿供用水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全矿供用水管理,促进节约用水工作开展,保证供水安全,维护供水设备安全高效运转,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根据矿井建设生产和职工生活的需要,制定本制度.一、供水工作实行保障用水与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每日由机运事业部组织专人对水源井、供水泵、电控系统、管路及附件等进行检查维护,并定期对供水设备要有计划地添设和维修。
二、供水管网形成后,实行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分开的原则。
三、用水单位要牢固树立节约用水意识,不用时要及时关闭阀门.如出现“长流水”的现象,发现一次将给予责任人50元/次的罚款并教育。
对浴池更注意,以防池水倒流的现象。
四、本矿供水设施仅供本矿使用,外委单位原则上自行解决用水问题,如确有需要,必须将供水系统图、管路布置图及用水量大小报供水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用水,并实行有偿用水的办法,一切费用由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为保证供水设施正常运转,机运事业部应指定专人对供水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时及时汇报。
如需停水处理时,必须提前办理好停水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停水处理。
六、管道埋地敷设部分,机运事业部要在地面做好醒目标牌。
如有个人或单位未经允许而挪动、破坏标牌的行为,给予200元罚款并教育.七、破坏供水设施(含综合管线支架)、偷用水、转供水、越过计量表具用水等非法行为,依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给予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修复完善。
八、当出现突发性意外时,机运事业部及责任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组织人力物力抓紧抢修,保障供水。
九、机运事业部要保证供水的同时,注重节能降耗,调峰避荷。
对全年保障供水及节水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十、本制度自二零一一年元月一日执行。
朱集西煤矿供用汽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全矿供用汽管理,促进节能降耗工作开展,保证供汽安全,维护供汽设备安全高效运转,保障生活、生产用汽,根据矿井建设生产和职工生活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供汽工作实行服务生产生活、节约能源、降低排放的原则。
对外供水、供电、供暖管理制度

对外供水、供电、供暖管理制度
**热电公司承担**矿的供水、供电及**矿周边农村的供暖任务,为了避免出现对外无计划停水、停电、供暖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责:
供水、供暖工作由供热站负责。
18MW供电由发电一车间负责,46MW供电由发电二车间负责。
供水、供暖系统的维修由供热站负责,供电维修由发电一、二车间负责。
需停水、停暖、停电检修时,供热站、发电一、二车间应提前两天书面形式通知生产技术科。
生产技术科应提前一天书面形式通知**矿调度室。
二、考核:
一次无计划停水、停暖、停电或未提前一天书面形式通知生产技术科室,考核车间(站)当月方针目标分0.5—2分,并对车间(站)负责人考核1-5分。
供水、供电、供暖系统故障时,车间(站)未及时恢复考核车间(站)当月方针目标分0.5—2分。
生产技术科未提前一天书面形式通知**矿调度室,考核生产技术科当月方针目标分0.5—2分。
水、暖、电管理制度

水、暖、电管理制度1. 概述水、暖、电管理制度是指对建筑物内的水、暖、电等基础设施的管理程序和规定。
此制度主要是为了维护建筑物内的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
2. 水管理制度2.1. 水管网的维护建筑物内的水管网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维护:1.定期检查水管、水表、水龙头、浴缸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修复;2.定期清理水垢和杂物,以防止影响水质;3.确保水管网内的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查和测试水质的频率不少于一次每月;4.每个人使用水时应当注意水的节约,不得浪费水资源。
2.2. 洗浴设施的使用建筑物内的洗浴设施包括浴室、洗脸池等,对它们的使用也需要遵循以下规定:1.使用浴室、洗脸池等设施前,应当清洁身体,以保持设施的卫生;2.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水龙头,并检查是否有漏水现象;3.不得在浴室或洗脸池里洗衣物、鞋子等,以防止水槽堵塞。
3. 暖气管理制度3.1. 暖气的使用建筑物内的暖气设施应按照以下规定使用:1.定期检查暖气管道、暖气片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如有漏水或故障应及时修复,以防止事故;2.不得随意更改暖气设施的供暖温度和使用时间;3.使用暖气时应注意安全,不得将可燃物放在暖气片上。
3.2. 测量供暖效果对于建筑物内的供暖效果,应当进行测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使用温度计定期测量建筑物内的温度;2.对于温度异常的地方,应及时排查原因并进行调整,以保证供暖效果;3.定期进行暖气的清洁和维修,以确保供暖效果和节能降耗。
4. 电力管理制度4.1. 电力的使用建筑物内的电力设施应遵循以下规定:1.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电器等设施的使用是否正常,如有故障应及时修复,以防止事故;2.定期清理电器,以保持电器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3.不得随意更改电器或插座的规格与功率。
4.2. 用电安全关于电力的使用,还需要注意以下安全规定:1.不得将电源插头或插座用湿手接触,以防触电;2.不得在电器上方摆放物品,以防堵塞电器散热口;3.不得用损坏的电器线、插头或者工具接触电器,以防触电。
学院水、电、暖管理办法

学院水、电、暖管理办法为保证学院水、电、暖正常运行,本着“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加强学院水、电、暖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水、水网管理办法1、水是一种自然资源,学院每年要缴纳水资源使用费,还要维修供水设施消耗成本,各部门、住户、个人要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随手关闭水龙头,反对长流水现象,发现有跑漏水现象,及时反馈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维修,水暖工要经常进行巡查。
2、水网是保证供水的硬件系统,除水暖工外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属自然破损,请及时通知后勤处维修,如属人为破坏,材料、人工费均由当事人承担。
3、各住户均安装自充式智能水表,用水按吨数进行计量,水费标准为:2.65元/吨。
4、基建、大型维修、个体经营商铺及其它外用水户,必须装表计量(材料自负),按3.05元/吨标准在学院计财处缴纳水费,否则,不再供应。
5、各住户水表、水龙头、闸阀等易损物品,材料、人工费均由各用户负担,物业管理中心安排专人维修。
6、上、下水井、观察井、化粪池等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及时清理并盖好、压实井盖,以防人员落井。
如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承担责任。
7、对恶意破坏或不关水龙头,长流水冲衣服、冲拖把等浪费水现象,发现并查实后,处以50元/次罚款。
二、电、电网管理办法1、电是一种能源,学院每月都要按表计量向供电所缴纳电费,加上配电室、线路、灯具等成本,以及维修费用等,每年开支都非常大。
学院各用电部门、住户、个人都要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随手关闭开关,反对常明电,禁止违章使用电暖气、电热水器、电热毯、电炉、空调等大功率用电器,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电网是保证供电的硬件系统,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拉接电源,拆除电表、插座、灯具等,一经发现,均按窃电论处。
公用设施线路故障,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维修,办公用房、学生宿舍、教室等地的灯管、灯泡等易坏的电器,按交旧换新的办法进行,其余如住户、营业用房等由使用者自行负担费用。
供水供暖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水、供暖、燃气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供水、供暖、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检修和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供水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检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供水水质合格、水量充足。
第五条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供水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供水企业应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第七条供水企业应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第八条供水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供水事故,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用水。
第三章供暖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供暖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检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供暖效果良好、安全可靠。
第十条供暖企业应建立健全供暖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供暖企业应定期对供暖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供暖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供暖企业应加强供暖设施运行监控,确保供暖效果符合国家标准,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第十三条供暖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供暖事故,确保人民群众正常供暖。
第四章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检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燃气供应安全、稳定。
第十五条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燃气企业应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泄漏监测,确保燃气供应安全,防止燃气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燃气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燃气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水、暖、电管理制度[1]
![水、暖、电管理制度[1]](https://img.taocdn.com/s3/m/b8299504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db.png)
水、暖、电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在企业运营的过程中,水、暖、电资源的调配和使用成为一个紧要的管理问题。
为了保障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和节省能源的目标,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内部的水、暖、电管理工作。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水、暖、电资源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有效利用,从而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内部员工和管理人员。
3. 管理标准1.水管理–全部员工应当节省用水,禁止私拉私用水源。
–每个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水表,适时发觉漏水等问题。
–每个办公区域应当设立明显的用水标识和警示标语。
–禁止乱倒废水,如有废水处理需求,必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水费进行核查和分析,确保水费支出合理。
2.暖管理–暖气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暖气设备的使用时间应当依据季节和温度进行合理调整。
–暖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依照相关要求进行。
–禁止私拉私用电源,严禁乱接乱按电线和插座。
–暖气设备损坏或故障应适时上报维护和修理部门。
3.电管理–全部员工应当节省用电,禁止私拉私用电源。
–禁止乱接乱按电线和插座,严禁使用过载电器设备。
–临时用电需求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程序使用。
–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依照相关要求进行。
–定期对电表进行检查和读数,适时发觉问题并上报处理。
4. 考核标准1.水管理考核标准–每个部门应当订立水资源使用计划,确保用水量在合理范围内。
–每个员工应当参加节水宣扬和培训,提高水资源的意识和利用效率。
–水费支出应当与用水量合理匹配。
–漏水问题的处理应当适时有效。
2.暖管理考核标准–暖气设备的使用时间和温度调控应当合理,确保舒适度和节能效果。
–暖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当按时完成。
–暖气设备的故障修理应当适时通知维护和修理部门并帮助修复。
–暖气费用支出应当与温度调控合理匹配。
3.电管理考核标准–电费支出应当与用电量合理匹配。
供电供暖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供暖管理,保障供用电安全,提高供暖质量,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供电企业、供暖企业、用户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供电供暖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公开透明;(三)优质服务、保障民生;(四)合理收费、公平负担。
第二章供电管理第四条供电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建立健全供电设施,保证电力供应。
第五条供电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
第六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电报装、用电检查、用电维修、用电抢修等管理制度,确保电力设施正常运行。
第七条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电力设施正常运行。
第八条供电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电力故障,保障电力供应。
第九条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公开供电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用电报装流程等信息。
第十条用户应当遵守供电企业的用电规定,合理使用电力,不得危害供电设施。
第十一条用户有权要求供电企业提供用电服务,并有权对供电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用户在用电过程中,发现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向供电企业报告。
第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对用户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户违反用电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户用电信用体系,对用户用电信用进行评价,并作为用电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供暖管理第十五条供暖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供暖业务许可证,建立健全供暖设施,保证供暖质量。
第十六条供暖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供暖行业标准,确保供暖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供暖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暖报装、供暖检查、供暖维修、供暖抢修等管理制度,确保供暖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供暖企业应当加强对供暖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供暖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供暖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供暖故障,保障供暖质量。
供水供电管理制度

供水供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供水供电管理行为,保障供水供电安全,提高供水供电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供水供电公司及其下属供水供电单位的供水供电管理活动。
二、供水管理1.供水单位应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供应充足的清洁饮用水。
2.供水单位应定期进行供水设施的巡视和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并修复供水设施的故障。
3.供水单位应保持供水水质的安全和稳定,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供水符合相关标准。
4.供水单位应定期公布供水水质检测结果和供水设施的维护情况,接受用户监督。
三、供电管理1.供电单位应确保供电设施正常运行,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2.供电单位应定期巡视供电线路,发现并修复线路故障,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
3.供电单位应定期检测供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更换老化和故障的设备。
4.供电单位应定期对供电负荷进行研究和调整,保证供电供应能够满足用户需求。
5.供电单位应定期公布供电设施的维护情况和供电负荷情况,接受用户监督。
四、应急管理1.供水供电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提前做好应急演练。
2.供水供电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供水供电单位在发生供水供电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用户通报情况,并积极组织抢修和恢复供水供电。
五、接受用户监督1.供水供电单位应建立用户投诉和建议反馈机制,便于用户对供水供电进行监督。
2.供水供电单位应建立用户服务中心,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及时解答用户疑问和处理用户投诉。
3.供水供电单位应定期公布用户服务满意度调查的结果,接受用户的监督和评价。
六、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定期对供水供电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供水供电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监督检查部门可以随时对供水供电单位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七、违纪处分对违反供水供电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坡底煤业地面供电、供水、供暖管路
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坡底煤业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为能更好的服务全矿职工和各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取暖等工作,现对坡底煤业地面供电、供水、供暖管路的运行管理及维护规定如下:
一、管理规定
1、未经矿相关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电、接水、转供电。
办公室、宿舍使用单台功率在1000W以上,施工现场使用单台功率3000W以上的,必须经机电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2、机电部参与对全矿地面供电、供水、供暖管路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验收后,供电、供水、供暖管路交由相关部门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3、施工单位进场需要用电时,提前向机电部提交用电申请,用电申请包括供电范围,电压等级、最大单台设备容量,总容量等,并签订转供电协议。
施工单位根据要求自备电缆、配电箱、电表、断路器等设备,一切就绪经机电部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安排专职电工接火。
电工在送电后对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一切正常后通知施工单位可以用电。
4、各单位需要停电时,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停电报告审批手续。
涉及到影响其它单位用电的,调度指挥中心要在前一天调度会上根据停电报告所列停电时间、影响范围协调相关单位工作。
5、每月底结算一次电费,用电度数以电表为准,电费单价按供电公司当月提供的发票为准,各单位在电费结算清单上签字盖章,由财务科统一结算。
各施工单位用水由后勤部结算。
6、机电部负责地面各单位施工用水的协调工作,如需水泵引水的,施工单位需自行准备水泵、电缆、开关等设备,抽水电费由施工单位结算。
7、后勤部负责各施工单位生活用水的协调工作,引水用管路、水泵、开关等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购买。
二、责任划分
1、35kV变电站、副井配电室、主斜井配电室、风机房配电室、调度楼配电室、调度室双回路供电,由机电部负责统一管理。
2、从调度楼配电室配电柜进线开始,调度楼内所有用电设施(如插座、照明、水处理设备、空气能加热设备、配电柜等)由后勤负责管理维护。
3、各施工单位从配电室出线电缆开始,属施工单位管理维护。
施工单位用水管路由施工单位管理维护。
4、机电部负责机电各机房(变电站、风机房、绞车房、锅炉房、修配房等)的用水管路及综合管网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5、后勤部负责从深井泵到消防水池、1000立方水池、吃水池、调度楼消防水箱的供水及供水管路、调度楼内给排水管路和供暖管路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除深井泵外,其余供水用水泵由后勤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
三、处罚规定
1、违反本规定第一项第一条的,个人罚款500元,单位罚款2000元。
2、矿相关部门有权对使用单位的供电、供水、供暖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使用方必须及时处理,按期整改,没有按期整改的每条罚款100元。
对现场发现的重大问题,使用方必须立即整改,矿方同时还可以提出限电、限水等措施。
3、各施工单位供电、供水只能自单位使用,禁止向其它单位转供,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如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供电、供水的,须到相关部门审批。
4、用电方随意停电或者有事故停电影响别单位,除承担相应赔偿外,每次对其处以1000~5000元罚款,造成设备损坏的除罚款外还要按价赔偿。
晋圣坡底煤业机电管理部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