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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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安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零星维修管理办法为规范全市烟草系统房屋建筑类、设备类及附属设施等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零星维修管理程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结合全市烟草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零星维修的范围1、建筑类维修范围:办公楼及其它房屋建筑类的墙面、地面(含卫生间局部堵漏)、门窗、室内家具、设备设施,室外道路、广场、围墙、排水沟盖、花坛等局部维修;2、水电维修范围:办公楼及其它房屋设施的灯具、电器线路、供水管网、供电线路、户外照明、景灯维护、维修,草坪喷灌系统维护、维修。

3、排污疏通维护、维修范围:排水排污管道、沟槽疏通、清淤;排水排污系统设施维修;化粪池清淤;渍水抽排及排水泵站设备维护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4、本办法维修范围不包括信息化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车辆的维修。

信息化设备及车辆维修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以上维修内容如在质保期内,由相关承保单位维修,本办法适用质保期以外的。

二、组织机构零星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申报、联系维修单位、维修、验收等全部程序。

三、审批权限:1、预算在5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2、预算在500元至5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分管领导审批。

3、预算在5000元以上维修项目,由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

重大经济项目,需提交办公会议审议。

4、如决算金额增加,超过审批权限,需由相关审批权限人重新审批并签字认可(如原预算500元以内,决算超过5000元,由分管领导重新签认)。

5、1万元以上维修项目需按《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四、维修取费标准参照《安徽99修缮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更换相关配件可进行市场询价,以询价基础进行定价。

五、零星维修工作管理流程1、申请:各部门发现需要维修时提交办公室,办公室也应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2、审批:办公室安排专人填写《零星维修审批(验收)单》,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零星小型维修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稿)(试行)

零星小型维修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稿)(试行)

零星小型维修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稿)(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零星小型维修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统一维修标准,节约维修资金,更好发挥零星小型维修工程效益,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校零星小型维修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零星小型维修工程,是指全校范围内由后勤基建处负责施工管理、单项工程预算未达到5万元的零星小型维修工程。

其中零星维修是指单项预算低于1千元的维修项目,小型维修项目是指单项预算达到1千元、未达到5万元的维修项目。

第三条零星小型维修工程范围包括: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及学生宿舍、食堂、道路、广场等公共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公共水电等维修改造工程。

经营性场所的零星小型维修工程由相关主管部门和场所经营单位负责。

物业合同范围内的零星小型维修工程由相关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单位负责。

第四条零星小型维修工程具有突发性、分散性、时效性等特点,按量力而行、计划优先、保障重点、超标自负原则,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每年通过公开招标遴选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具有良好市场信誉的施工单位负责零星小型维修工程施工。

第五条后勤基建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零星小型维修工程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报修单位应填写《零星小型维修工程申请审核单》,详尽描述维修原因及内容,并附维修部位现状图,交报修接待人员。

第七条后勤基建处相关科室负责人根据维修内容估算维修费用,单项估算维修费用低于1千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直接安排实施;单项估算维修费用达到1千元、未达到5万元的小型维修项目,需由施工单位先行编制预算,经审批立项后实施。

预算金额达到1千元、未达到5千元的小型维修项目,经后勤基建处分管副处长审批后实施;预算金额达到5千元、未达到1万元的小型维修项目,经后勤基建处处长审批后实施;预算金额达到1万元、未达到5万元的小型维修项目,经后勤基建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零星小型维修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按照“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要求开展现场监管,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控制,落实合同和安全管理,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

医院成本控制制度之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成本控制制度之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成本控制制度之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强化零星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维修工程的范围(一)业务、办公等公房及公共场所的维修改造;(二)医院道路、配套环境绿化、房屋维修、小型土建等零星基建工程。

第二条维修工程的申请与提出(一)需要维修的科室根据实际使用需要,经申请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后勤总务管理部,并填写《XX医院医院零星基建维修申请表》,提出维修改造的原因和要求。

(二)后勤总务管理部接到报告后进行现场勘察,并对项目的建设规划及范围是否合理、项目的建设标准是否切合实际和必须做、建设项目的选择是否充分考虑医院的长远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经分管后勤总务管理部的院领导同意后,由协议维修单位组织实施。

工程完成后由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施工单位、审计部收方验方后办理工程结算。

(三)医院道路、景点、配套环境绿化等公共区域的维修工程由后勤总务管理部根据医院实际规划,提出建设意见。

第三条维修工程的立项维修工程采用集中立项与临时立项相结合,以集中立项为主的办法进行。

(一)集中立项在每年年末进行,后勤总务管理部提出项目计划方案,并编制工程概算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纳入医院次年年度预算。

具体实施时,按院办公会决议结果实施。

(二)临时立项主要是针对无法预见且必须维修的应急维修项目,由各科室临时申请,报后勤总务管理部组织论证后经主管领导审定;零星基建项目直接报后勤总务管理部组织论证后经主管领导审定。

第四条维修工程项目限额标准(一)工程预估价在5 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原则上由后勤总务管理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自行组织实施。

工程完成后,后勤总务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审计部、项目申请科室部门验收。

(二)在医院已招标入围签署合同的零星维修公司中选择承接公司。

(三)工程预估价在5 万元—10 万元的项目须由分管院领导同意,经院办公会审定同意后,由后勤部组织实施。

工程完成后由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施工单位、审计部、项目申请科室收方验方后办理工程结算。

各单位自行安排零星维修的暂行规定

各单位自行安排零星维修的暂行规定

xx学院关于
各单位自行安排零星维修的暂行规定
为规范零星维修行为,提高零星维修效率,对涉及行政办公、教学实验、学生生活等内容的部分零星维修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零星维修项目的界定
1、门窗类:玻璃、把手、锁鼻、窗扇、纱窗、锁具等构件。

2、家具类:桌台、椅凳、橱柜、床具等构件。

3、其他(不包含水电暖)需要零星维修的部件等。

二、零星维修的管理
1、凡在界定范围内的零星维修,由各单位按实际需要自行安排,并向施工方出具有效《xx学院零星维修派工单》。

2、零星维修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xx学院零星维修派工单》由指定人员签发。

3、零星维修按“谁安排,谁验签”的原则,各单位需如实填写《xx 学院零星维修派工单》的有关内容,在当次维修结束验签后交由施工方保存。

4、《xx学院零星维修派工单》是施工方与学院进行费用结算的凭证,施工方每月汇总一次,并于每月第一个周周三报送后勤部;学院拒绝结算派工单以外的零星维修。

5、对不在或未明确在界定范围内的零星维修由后勤部确认同意后方可安排,由后勤部出具《xx学院零星维修派工单》。

6、后勤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及施工方的零星维修,对零星维修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本规定由后勤部负责解释。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xx学院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学院公共设施维护维修(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设施维护维修(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设施维护维修(零星维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共设施日常维护维修(以下简称〃零星维修〃)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正常的办公、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省、市相关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零星维修〃项目是指单项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常规性维护维修项目。

涉及房屋建筑结构的或项目总投资在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以及属于《**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中的〃B07装修工程〃和〃B08修缮工程〃项目按照《**学院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零星维修项目包括以下范围:1.校内水龙头、进水管道、排污管疏通、维修及零配件更换;照明线路、电风扇、灯具及电闸盒、开关、插座等的维修及零配件更换;门、锁、窗、玻璃的维修及零配件更换;教室课桌椅、室内家具(铁床、柜、桌椅)的维修及零配件更换;2.校内公共设施的应急维修。

3.其他零小项目维修及零配件更换等。

第四条校属各部门使用财政专项拨款、学校预算资金、学校自筹资金实施的零星维修及相关服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与零星维修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招标,由后勤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材料出入库管理。

第六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零星维修的管理部门和主要实施单位,负责零星维修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接受项目申报、勘查及定(估)价、审核审批、施工安排与施工监督、工作量及材料等的审核确认、项目验收、汇总资料提交审计结算、费用报销办理、资料归档保管等;党政办(招标办)负责零星维修施工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学校零星维修经费的预算安排、工程款的支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审计部门负责零星维修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以及对零星维修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章申报及审批第七条零星维修实行随时报修、快速勘查、及时实施的管理程序。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申报〃的原则,校属各部门使用或管理的公用房屋及配套设施发生损坏、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院服务中心〃申报维修。

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维修质量、强化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零星维修工程一般指单项工程金额在300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具体指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会堂的屋面、天棚、墙地面、门窗、水电、室内设施维修;室外道路、绿化、地面砖、挡墙、水电木维修等方面的小型维修。

第三条零星维修工程经费来源:当年年度维修预算资金。

第四条零星维修工程指导原则:减政放权、简化手续、方便快捷、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后勤保卫处可设置常规性小维修项目,单个项目概算小于500元的可以计件形式组织采购服务公司按中标价进行处理。

超过500元而小于30000元的,可由后勤保卫处组织中标服务单位现场议价,按同等条件价低者维修的原则进行处理。

超过3万元属于大型维修项目,但总概算低于政府公开招标50万元要求的,由学校后勤保卫处按校内招标流程组织确定施工单位。

第五条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部门:后勤保卫处统一管理学校零星维修工程,主要负责统计和审核维修报告、安排实施零星维修工作、工程质量把关、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审核等。

第六条零星维修工程的确定和审批程序。

L零星维修项目的确定:(1)使用单位以维修申请单或网络报修系统提交的维修项目。

(2)学校按需安排的零星维修工程。

(3)维修职能部门日常检查发现需要维修的零星维修工程。

2.零星维修工程审批程序:由报修单位提出申请,进入校内审批流程(投资规模超10万元的须进行专家论证后报学校投资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审批流程)。

实行审批后组织维修,竣工验收后按合同支付原则。

第七条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队伍的确定和结算原则:(1)概算500元以内的。

以计件形式结算,由后勤保卫处通过政府采购形式购买若干服务公司后,设置处室内部相关审批流程直接安排实施,并进行质量监控和验收。

计件维修项目按月进行结算,由后勤保卫处建立维修台账(须有被服务单位确认维修内容签证的凭证),根据实际发生额每月初统一进行结算支付。

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暂行)为了规范零星维修工程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保证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暂行).一、零星维修工程范围零星维修项目范围。

整项工程造价在2万元以内,各部门不能独立完成,需聘请社会力量来协助完成的维修改造项目;归口投资发展部管理。

二、零星维修工程管理1、零星维修工程报修程序(1)公共建筑及设施的土建修缮项目,由报请单位填写报修单后报投资发展部处理;(2)办公室及农庄周边房屋的室内改造、装(维)修项目,由农庄填写报修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转交投资发展部安排实施;(3)农业生产部及苗木部周边房屋的室内改造、装(维)修项目,由农业生产部填写报修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转交投资发展部安排实施;(3)水电维修项目水电维修工程原则上由建工农庄工程维修部负责实施,对于建工农庄工程维修部自身无能力承担的项目,则由该工程部签署具体意见,向投资发展部申请另行处理。

3、工程审批权限公司由投资发展部、财务审计部、申请维修部门共同暂时组成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小组,负责对单项维修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维修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即可解散.投资发展部在接到报修单后,根据“急用急修”的原则负责安排落实。

(1)5000元以下的零星维修或紧急事项由申请部门作出安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2)5000元以上2万元以内和非紧急事项应作好汇总,每周形成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实施;4、施工方的管理对进入施工的工程队实行准入备案,对从事维修工作的施工队每年筛选一次.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服务态度差的施工队,作除名处理,不再安排工程。

5、施工过程管理投资发展部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隐蔽的维修项目必须有投资发展部、财务审计部及相关维修申请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测量记录(包括所用材料、型号、配料比、工程量等),并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

6、工程内容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一般不增加维修项目,若确实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或较大变更原维修方案内容(材料、型号、增加工程量等),必须由申请维修部门提出增加维修项目的书面报告,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零星维修、安装改造工程管理规定

零星维修、安装改造工程管理规定

零星维修、安装改造工程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零星维修、安装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零星工程”)的管理,明确资产维护与管理责任,提高维修效率与质量,控制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所指零星维修、安装改造工程是公司已竣工并交付使用,且超过保修期的,在不涉及结构主体、不影响立面效果、建筑品质、整体装饰装修、不改变使用功能、不改变公司原有规划方案及设计的基建、设备、道路管网、景观绿化、水电气网络通讯及配套等项目的新增、维护、维修、结构加固、更新更换、改造升级且预算价格小于10万元的工程,或其他新增但金额较小的零星工程。

第二条部门职责三、使用保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负责所使用资产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根据资产使用情况,提出年度或临时施工计划,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将年度施工计划分解成月度计划。

根据经审批的施工方案,配合资产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施工及工程验收。

经审批的技改、维修项目或基建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必须进行立项管理,项目名称应在财务部备案。

技改、维修项目立项管理,以区分工程投入和机物料消耗。

未进行立项管理及相关项目未在财务部备案的,领料的财务处理一律按机物料消耗计算;基建项目立项管理,以区分工程领料和生产领料,便于造价、结算审计及账务处理,防范税务风险。

四、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零星工程施工的维修申请,组织施工申请的审批,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申请,选择施工单位,草拟及签订施工合同,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讨论、确定实施方案及工程(预算)价格,监督工程的实施,保证工期,并组织工程验收,审核工程量及工程价格。

配合内审部门做好审计现场勘查及咨询工作。

实施方案确定后,根据需要或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实施方式。

施工单位包工不包料的,公司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包工包料的,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材料价格进行复核。

五、做好事前、事中、及事后审计,即施工前对工程设计、工程概算、平均造价及施工单位的资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及备案,及时纠正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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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规范零星维修工程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保证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暂行)。

一、零星维修工程范围
零星维修项目范围。

整项工程造价在 2 万元以内,各部门不能独立完成,需聘请社会力量来协助完成的维修改造项目;归口投资发展部管理。

二、零星维修工程管理
1、零星维修工程报修程序
(1)公共建筑及设施的土建修缮项目,由报请单位填写报修单后报投资发展部处理;
(2)办公室及农庄周边房屋的室内改造、装(维)修项目,由农庄填写报修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转交投资发展部安排实施;
(3)农业生产部及苗木部周边房屋的室内改造、装(维)
修项目,由农业生产部填写报修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转交投资发展部安排实施;
(3)水电维修项目水电维修工程原则上由建工农庄工程维修部负责实施,对于建工农庄工程维修部自身无能力承担的项目,则由该工程部签署具体意见,向投资发展部申请另行处理。

3、工程审批权限公司由投资发展部、财务审计部、申请维修部门共同暂时组成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小组,负责对单项维修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维修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即可解散。

投资发展部在接到报修单后,根据“急用急修”的原则负责安排落实。

1)5000 元以下的零星维修或紧急事项由申请部门作
出安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2)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内和非紧急事项应作好汇总,每周形成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4、施工方的管理对进入施工的工程队实行准入备案,对从事维修工作的施工队每年筛选一次。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服务态度差的施工队,作除名处理,不再安排工程。

5、施工过程管理投资发展部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隐蔽的维修项目必须有投资发展部、财务审计部及相关维修申请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测量记录(包括所用材料、型号、配料比、
工程量等),并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

6、工程内容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一般不增加维修项目,若确实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或较大变更原维修方案内容(材料、型号、增加工程量等),必须由申请维修部门提出增加维修项目的书面报告,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否则,申请维修部门将自行承担责任。

7、质量管理施工方在接到工程任务后,必须按用户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文明施工;投资发展部和申请维修部门负责对工程进行督促检查。

8、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投资发展部、财务审计部、使用部门和施工单位组成工程验收小组,按相关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的程序:验收小组到现场查看,施工单位和投资发展部介绍情况,验收小组人员提出意见,所有参加人员在“维修工程验收单”上签字。

三、工程的结算
1、上报工程量
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15 天内把工程量书面报投资发展部。

2、核对工程量投资发展部必须尽快会同财务审计部、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准工程量(隐蔽的维修项目按施工过程中双方签字的测量记录为准)。

3、上报结算书
在核准工程量后,施工单位必须在7 天内把工程结算书送到投资发展部。

4、结算的审批
投资发展部应在 2 个月内完成工程初审并附上原报修单,报财务审计部审计并形成最终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四、付款完成的工程,财务处按有关管理办法支付工程款。

五、附则
1、本办法由投资发展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审批表
申请部门: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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