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产权房法律问题
“小产权房”问题浅析

西部大开发 ・
21O2 王 玉 臻
( 边 大学 法 学院 ,吉林 延 延吉 130 ) 0 2 3
摘 要 :房价 一 直是 人们 关 注的热点 , 0 0 的两会 ,房价 的讨论 空前热 烈。 随着社会 经 济的发展 ,房 地产行 业迅速发 展 ,高涨 的房 2 1年 价催 生 了小产权房 的发展 。 小产 权房 目前几 乎 占据 房地产 市场 的半壁 江 山,本 文主要 对解 决 小产 权房 问题 的对策进 行研 究。 关 键 词 :小产 权房 ;集体 建设 用地 ;合 法化
中图分 类号 :T 1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 编号 :1 0 — 6 12 1)2 0 1— 1 93 0 9 8 3 (0 00 — 2 0 0
一
、
小 产权 房 的概 念
从 狭义 讲小产权 房是 指在农 民集 体土地 上建设 的房 屋 ,由村委 会 或 乡镇 政府颁 发权 属证 书的房产 , “ 小产权 房”没 有 国家 颁发 的 土地使用权 证 ,国土和房管 部门也 不会给 购房合 同备 案 。 我 国现有 的法律 对小 产权房 没有 明确 的规定 ,一般 说来 , “ 小 产 权房 ”是指在 农村集 体所 有的土 地上建设 的房屋 ,销 售对象 是非 农 业户 口人员 。在 日 召开 的国土 资源部新 闻发 布会上 ,相关 负责 前 人 对媒体 表示 :根据 国务院 安排 ,国土部 和建设 部牵头 ,成立 了一 个 专 门的领导小 组 ,正 在进行 广泛 的调查 ,准备 就全 国小产权 房的 情 况制 定方 案 ,提 出处理 意见 和措施 。那 么小产 权 房问题 如何 解 决 ?下面作 具体 的研究 和论述 。
(二 )小产 权房合 法化 的建议
1小 产 权 房 合 法 化 .
小产权房法律问题浅析

我国 《 土地 管理 法》第 4 3条规 定 , 任 何单 位和 个人 进行 建 不 得 向城 市居 民出售 , 不得批准 城市 居民 占用 农 民集体土 地建 “ 也
L g l wt m dS c t e a S e An o i y o
2 0年 6月( ) 01 下
{占 I 轧金 ; I
小产权 房 法律 问题 浅析
胡 俊
摘 要 近 年 来与 小产权 房有 关 的法律 问题在 社会 上 引起 了激烈 而广 泛的讨 论 小产权 房 问题 不但 涉及 国家的土地 与住 房政 策 , 是 关乎 国家耕地 保 护及居 民居 住 利益保 障 , 更 以及 广 大人 民切身 利益 , 因此 如何 处理好 小产 权房 是关 涉民生 的重
在农村 集 体所有 的土 地上 兴建 商 品房 出售 , 必须 先 由国家 征地 ,
向 国家缴 品 房 , 才 向他 人 出
个人进 行 建设 , 需要 使用土 地的 , 必须 依法 申请 使用 国有土 地 。
的, 作为农村集 体 以外 的公 民购买小 产权房 的行为是不 能为法律
镇 企业和 村 民建 设住宅 经 依法 批准 使用 本集 体经 济组 织农 民集 房 产证” 0 4年 l 。2 0 O月, 务院发 布的 《 国 关于深 化改革 严格土 地
体所有 的土 地 的, 或者 乡( 村 公共 设施和 公益事 业建设 经依 法 管 理 的决定》 镇) 规定 ,禁止 农村集 体经 济组织 非法 出让 、 “ 出租集 体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在中国城市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然而,由于小产权房在法律地位、产权归属、市场交易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文旨在通过对小产权房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提供参考。
二、小产权房的现状及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未经国家批准的住房。
其现状及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其法律地位不明确。
一方面,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往往与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紧密相关,导致其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另一方面,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转让等。
2. 安全隐患严重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其建筑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
一些小产权房甚至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等现象,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3. 市场秩序混乱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价格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一些不法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利用小产权房的特殊性质进行欺诈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三、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分析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政策不健全土地政策是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
由于土地供应不足、土地价格高涨等原因,一些开发商和居民选择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小产权房,以规避高昂的房价。
2. 监管不力监管不力也是小产权房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地方政府对小产权房的建设和交易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
3. 社会需求驱动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也与社会的需求驱动有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需求不断增加,而高昂的房价使得一部分人无法承受,从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四、对策与建议针对小产权房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1. 完善土地政策政府应加强土地供应,完善土地政策,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从民法角度浅析小产权房的看法及对小产权房改革的看法修改

从民法角度浅析小产权房的看法及对小产权房改革的看法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集体土地即将可能上市流转的大背景下,小产权房作为一种不合法的事物存在并大有蔓延盛行的趋势的情况下,对于小产权房的改革是大势所趋,也是迫在眉睫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了。
下面我将从民法角度就小产权房谈谈我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对小产权房的认识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一般分为三类:第一、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第二、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第三、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对于第三类,我觉得由于其数量较少,涉及军方,从民法角度去考虑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操作性。
所以,我们讨论的小产权房的改革主要应该集中于前两类。
二、小产权房合法性问题分析我国现行政策和法律都不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
这主要是基于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
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
而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受《物权法》调整,根据物权公示原则,《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即房屋产权必须登记,未经登记的不产生法律效力。
浅析我国小产权房问题及其出路

度, 我国应 当以积极 的态度 推进 亚洲 的货币合 作 。通 过货 币合作
促进 成员 间贸易 的进一步增 长 、 定成员 间汇率 和促 进 区域 的金 稳
融稳 定 。
币的有管 理浮动 并最终实 现 自由浮动 。 入 W O后 , 加 T 随着 贸易 自
、
有 效 的管 理 和监 督 , 本 上处 于 无序 基
一
、
状 态 , 套 设 施 和 公 用 设 施 不 健 全 , 至 配 甚
小产 权房 产生 于 2 世纪 9 年代 初 , 0 O
房 屋 质量 得 不 到保 障 ;三 是 物业 管理 混
乱, 多数 小 产 权 房 项 目物 业 管 理 并 非 由 专
() 3 亚洲货 币合作 的进程加快 亚洲金融 危机 的教训表 明 , 过分 依赖 美元 的汇率 安排威 胁到 了 亚洲 经济 的稳定 发 展 , 洲 国家要 维护 金融稳 定 , 能依 赖不 亚 不
() 2 中期 目标是扩 大人 民币 汇率的浮动 幅度 , 实现 人民 币弹性 目标 汇率制。从 我 国的现实情况看 , 我国只能按照一套指标 调节汇 率 即实行 目标 管理。所谓 目标 管理就是 对国 民经 济计 划给定 的 目 标, 确定人 民币对 外币汇率 的 目标范 围或变动 幅度 , 一旦汇率 超过 了这一范 围 , 政府 就进行 干预 , 其恢 复 到 目标 水平 ; 者根 据经 使 或
、
到了9 0年 代 中后期 , 由于价 格 比较低 , 越 来越 受 到人们 的关注 , 买的人群 逐 年增 购 多 , 而 久 之 , 国许 多城 市 的“ 产 权 久 全 小
浅析小产权房的法律症结及改革方法

浅析小产权房的法律症结及改革方法发表时间:2018-07-16T17:11:51.687Z 来源:《知识-力量》2018年7月上作者:黄静[导读] 尽管现有法律政策禁止小产权房入市流转,但在商品房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小产权房不仅未在政策严令禁止下退出房地产市场,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友邦保险江苏南通分公司,江苏南通 226000)摘要:尽管现有法律政策禁止小产权房入市流转,但在商品房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小产权房不仅未在政策严令禁止下退出房地产市场,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但由于小产权房缺乏法律保护,未进行产权登记,与小产权房买卖相关的纠纷也开始凸显,各级法院通常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
不过从法理上讲,小产权房的违法性并不表示小产权买卖协议的无效,从长远看,应当逐步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允许其自由流转。
关键词:小产权房法律政策小产权房买卖一、小产权房的尴尬现状与司法困境相比商品房,小产权房往往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因此价格便宜得多,这也正是购房者宁愿冒其权利缺乏法律保护也要购买的重要原因。
但由于小产权房缺乏法律保护,在小产权房买卖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时,法院无法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通常会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而无法获得房价上涨带来的好处。
此外,由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无法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乃至房屋建设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成为难尾楼时,其救济途径就非常有限。
同时,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难以转让过户。
由于小产权房权利本身的不清楚、不充分,小产权房买卖协议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在农村土地(房屋)大幅度增值的背景下,许多已出售小产权房的农民纷纷反悔,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买卖合同无效,收回原有房屋。
这也使得小产权房纠纷成为全国性的司法难题。
小产权房法律法规有哪些(小产权房的相关法律法规)
小产权房法律法规有哪些(小产权房的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有哪些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有哪些:政策上并没有对小产权房有规定,我国法律规定房模局知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发生法律效力,小产权房没有办法取得登腊稿记,故没有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2023年1月1日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旦消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小产权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关于农村集键镇滑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或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土地旅判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稿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小产权房问题的法社会学分析
这 种 制度 性 的原 因是催 生 小产 权房大 量 出现 的根 本 原 因 。若要从 根本上解 决问题 ,就必须变革现行 的土 地制度 ,
l O3. .
保 护 农 对 I 的 权 利 , 实 现 真 I 的 公 半 半 等 。 . 法 社 会 学 地 l L } J 的 功 能主 义 分 析 『题 ,我 f 难 发 现 最 受 社 会 灭 汴 的 “ 农 ” 口 J f J 二
一
法律 制度 ,甚至上升到政治的变革 。
首先是改变我 国 目前 地 管理法 的不合理 的规 定 ,从农 卜 民的利益点 出发 ,给予农 民充分的权利 ,实现农 民对土地 的 所有 权 ,改变现有 的土地 国有的僵化 的管理制度 。其次 是改 变城 乡二元结构 ,打破城 乡界限 ,赋予 每个人平等 的法律地 位 ,同样的权利 ,真正实现 整个社会 的公平正义 。最后 ,也 是最 根本的 ,就 是对现有 的政 府机制予 以改变 ,只 有加 强监 督,才能杜绝腐败 ,限制权 力的集 中,减少公权力对 私权利
由于我 国现行 土地制度规 定,国家对土地享有所 有权 ,
而 农 民对于集体土 地和宅基 地只有使用权 。这种制度 就从根 本 上决定 了作 为土 地主人 的农 民无法 享有支配土地 的权 利 。
当前住 房紧张的压 力 。由于近年 来商品房价格 的飙升 ,使得大部分 中低收 入 的家庭 出现 了买房难 的难题 。 由于小产 权房价可便宜 ,而 且 多处于城乡接合 部 ,有一 定的地缘优势 ,吸引 了大批购 房
小产权房 的存在会 对现 有的土地法律 制度 造成冲击 。由 于对小产权 房缺乏有效 的监管 ,部分小产权 房依靠 占用和破 坏大量耕地 而兴建 的,小产权房的大量存在 ,极大的冲击 了 我国的现有土地法律制度 。 小产权房 存在法律风 险,它的存在缺 乏法 律依据 ,没有 制度作为保 障 ,所 以小产 权房不具有稳定性 ,当出现权属纠 纷时往往难 以解决 。根据现 行有关规定 ,作为农村集体 以外
浅析深圳小产权房问题
律、 竞争 、 供 求等 在商 品经 济或 市场经 济条 件下共 同作 用 的具 体
深圳 市领 导也 在公 开场 合称 : 深 圳没 有小 产权 房, 深圳 有 的 和积 极的 工具 。小产 权房 的泛滥 也是 市场机 制 自然调 节 的必 然 是 原农村 集体 经济组 织建造 的不合法 不规 范 的统 建楼 , 以及一些 结果 。
非 法房地 产 , 这类 应该 看成深 圳 的历 史遗 留问题 。 对 于非法 房地
.
国家人 口计生委 流动 人 口司 编写 的《 中 国流 动人 口发展报 告
2 0 1 0 ) ) 称, 2 0 0 9 年, 我 国流 动人 口数 量 由 6 5 7 万 上升至 2 . 1 1 亿人。
产 和违 法建 筑 , 深 圳将 坚决 打击 , 不给 出路 。。
可 以看 出 , 深圳 官方 文件 从来 没有 出现 小产权 房 的字样 , 甚 这些 人 口的居 住 需求 催生 和支撑 了房 地产 市场 。 急剧增 长 的外
制占 毒 ▲ 金
◆ 社会 观 察
。 。 。 。 。 ‘ ’ ’ 0 ’ 0 0 。 。 。 。 ’ 一
2 0 J : I I J J , 产权 房 问题
钟敏荣
摘 要 小产权房 问题在 全 国 “ 蔓延” 之势 头非 常迅猛 。 如何 解 决这 个头疼 的 问题是摆 在 各级政 府 面前的一 道难 题 。深圳
号称第三次“ 土地改革” 究竟能给其它地 区提供怎样的借鉴模式显得非常必要。
С
《 土地管理法》第l 6 条第l 款规 定: “ 国家征 收土地的,依照法定 程序批准后,由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1 7 条第1 款规定 : “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但是集体所有土地的用途一般 为建设用地、农用地或未利 用地 。相对
权人的农村集体与 国家享有 同等的土地所有权。 2 、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 0 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可 以依法 转让 。土地使用权包括了国有 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即宪法 确认 了城 市和农村土地应当 “ 同地同权 ”,只要是合理地利用土地都 是合法的,应 当受到法律保护。 3 、 《 民法通 则》第7 l 条规 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 人依法对 自 己的财产享有 占有 、使用 、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处分的权利。 《 物权法 》第3 9 条规 定:所有权人对 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依法享有 占有、使用 、收益 和处分的权利。 《 物权法》第4 条规定:国家 、集体、私人 的物权和其 他权利人 的物权受法律 保护,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由此可 见, 农村集体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拥有绝对的排他的所有权 。 2现行法律 关于 小产权 房的有 关规定 1 、我 国法律制 度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虽有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之 名,却并无最重要的 “ 处分权”权能之实 。 《 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8 条规定: “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 国有 土地后,该国有土地 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 《 土地管理法 》第6 2 条第3 款规定: “ 农村村民住宅地 ,经乡 ( 镇 )人民政府 审核, 由县级 人 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 占 用农用地的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 定办理审批手续 。”可以明显发现 ,要处分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要经历 更 多的审批手续 。这说明集 体所有土地 的所有人 ,并不拥有对集体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Lg  ̄ ytm n o iW e a S se A dS ce
2 0 .(丘 ) 0 91
{占 l 缸会 ; I
浅折小产 杈房法律同题
王 云 利
摘 要 几年前 , 小产权房以其低廉 的价格 出现在房地产市场时, 曾引发了各界的关注。 最近, 随着建立城 乡统一的建设用 地市场政策的提 出, 小产权房 问题又一次成为房地产界的热点事件。 本文通过对 小产权房性质 、 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后, 结 合近期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对策提出一些建议, 以期能对小产权 问题的妥善解决起到些许作用。
府部 门也曾对 小产权房 问题表示出过明确态度. 0 4年 I 月国土资 20 1 源局 《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中规定: 严禁城镇居 民在农 “ 村购置宅基地 , 严禁 为城镇居 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 发放 土地使用证。 国务院办公厅在 2 0 ” 0 8年 1 1 月 1日下发的《 关于严格执 行有关农村 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 知》 曾针对小产权房问题作 出如下批示:农村住宅用地 只能分配给本村村 民, “ 城镇居 民不得到农 村购买宅基地 、 民住宅或“ 农 小产权房” 。单位和个人不得 非法租用 、 占用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 有一处 宅基地 , 其面积不得超过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 村民出 卖、 出租住房后, 申请宅基地的 , 再 不予批 准。2 0 年 l ” 08 O月 2 2日国 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 闻发布会 上, 中央农村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锡文就农村小产权房问题, 作出如下的说明: 小产权房违法 , 绝对不 允许 再建设 。
产 权 出 售 并 无 违 法 之 处 。 一 方 则 提 出 , 于 农村 集 体 所 有 土 地 上 另 由
法规和配套政策 , 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 理制度 改革” 。 通过对 比以上政策法规可见, 以往国家为了保护耕地 , 维护粮食
安全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严格禁止在集体土地上建造小产权房出售给
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从购买者角度看主要是摹于 日益高涨的城市商 品 房价格。根据对 全国 2 6大 中城市 的统计数据显示,2 0 0 5~ 2 0 0 7年 平均三年商品房 的房价收入比均大于 6 深圳、 , 北京、 上海三城市房价
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 出让 . 转让、 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相关 的政 收入 比超过 l。 如此高的房价超 出了一般收入家庭 的购买 能力 , ” 3 迫
( ) 期政 策 动 向 二 近
使他们不得不将眼光投 向市郊的小产权房, 而小产权房的价格大 多相
当于商品房的 3%至 4 %。以首都为例 ,北 京市 内商品房最低价格 0 0 也在 10 0元/ 00 平方米以上,而京郊 的小产权房价格大 多在 3 0 5 0元/ 平方米至 4 0 00元/ 平方米左右 。 这样悬殊 的价格 当然 让许多人心动 , 从而忽略了购买小产权 房的风 险性 。其次 ,从小产权房 的地理位 置 看, 小产权房大多位于近 郊, 交通相对 方便 , 空气质量又好于 闹市区。 这一特 点又恰恰迎合 了, 一部分想购买的小产权房用于遐休安享 晚年
关键 词 小产权 房 风 险性 二元 土地 所有 权 制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号 :0 909 (090 -0 .2 10-5 220 )118 0
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 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 让土地 使用权 ,
中图分 类 号 : 9 0 D 2. 4
一
、
小产权房 的性质
城市居 民, 然而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的要求及小产权房积极作用的 展现, 国家针对小产权房的态度正在逐步发生变化。 二、 小产权房的现状及存在原因
根据 国家相关部 门 2 0 年不完全调查显示, 07 现存小产权房的数
量非常庞大,北京市早 己突破 10 0 0万平方米 ,大概 占住 房总量的 2 %, 0 分布在房山、 通州 昌平、 顺义、 密云等京郊 ; 西安市郊 小产权房超 过 10万 平方米 ;深圳 等一些城市 小产权房所 占的 比重甚 至高达 0 4 %. 0 在政府三令五申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小产 权房的形势下 , 小产权 房的开发、 销售仍然 如火如茶 . 并在全 国范围蓬勃发展
通 过对 房 地 产 市场 的调 研 可 以发 现 , 产权 房 迅 速 发 展 的原 因主 小
建造的房屋只能供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所有, 现存大量的出售 给非本集体组织人所有的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 保护 的。 ( 以往法律规定 一)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 6 第 3条第 l 款这样规定:农 民集 “
的购房者心理。再次,还有一部分人购 买小产权房是 出于投 资的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