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现状和前景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中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一直以来都在经历着变化和发展,既包括管理和司法系统的复杂性,也包括公众在行政活动中的参与。
公益诉讼制度是构成政府行政职能和司法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实现了公共政策的司法化,促进行政关系的规范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
本文将从历史发展、现行制度以及未来构想等几方面对中国行政公益诉讼的状况进行研究。
一、历史发展行政公益诉讼在中国的发展史可以追溯到唐代,当时司法机关就实行了行政改革,将公益诉讼制度纳入其中。
宋代,司法改革再次推进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行了由特殊权力到全民权利的转变,更加突出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公平性和实效性。
明清时期,随着政府权力的扩展,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又进一步完善,但受到私有所有制经济体制的影响,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也受到局限。
到20世纪初,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深入的发展:设立了特殊的行政起诉程序,明确了公益诉讼的范围,实行了行政诉讼的监督机制等。
二、现行制度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又进行了一次重大的变革,2005年正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效地改变了行政诉讼的行政程序,极大地促进了行政诉讼的完善。
具体来说,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特色:(一)认定行政公益诉讼权。
行政诉讼法提出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认定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法院应当以社会公益为前提,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为基础,认定行政公益诉讼权。
(二)明确行政公益诉讼范围。
行政诉讼法清楚地列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范围,包括对政府公共活动的质量进行审查、对行政处罚是否违反法律进行裁定、对政府行为进行检查等。
(三)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机制。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公益诉讼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是可以委托其他法院进行审理,并且规定行政机关有义务为诉讼提供必要的材料和帮助,同时也明确行政法院审理行政公益诉讼的限制条件,确保公益诉讼的公正性。
三、未来构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行政公益诉讼发展势头也越来越迅猛,为了更好地促进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未来应注重以下几方面:(一)完善司法审查机制。
论行政公益诉讼

论行政公益诉讼一、本文概述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诉讼形式,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本文旨在全面探讨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特点、发展现状及其面临的挑战,以期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文章首先对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与其他诉讼形式的区别和联系。
接着,通过分析行政公益诉讼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揭示其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深入剖析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和价值,包括维护公共利益、监督行政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
文章还将对行政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原告资格、举证责任等核心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文章将结合国内外典型案例,对行政公益诉讼的实践运用进行实证研究,总结其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未来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其理论基础主要源自公法理论、诉权理论以及公益诉讼理论。
公法理论认为,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然而,当政府行为损害公共利益时,需要有相应的机制对其进行监督和纠正。
行政公益诉讼正是这种监督机制的重要体现。
它允许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发现政府行为损害公共利益时,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公共利益,确保政府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众权益。
诉权理论是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支撑。
诉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求法院进行审判的权利。
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虽然直接受侵害的并非原告自身的私人利益,而是公共利益,但诉权理论允许原告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审判来维护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理论是行政公益诉讼的核心。
公益诉讼是指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其特点在于原告并非直接受害人,而是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作为公益诉讼的一种,其目的在于通过司法途径纠正政府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
这种诉讼形式有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护公众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公益诉讼调研报告

公益诉讼调研报告公益诉讼是指参与公益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近年来,我国公益诉讼的发展逐渐成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调研,总结了公益诉讼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公益诉讼的现状1.参与主体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到公益诉讼中,包括环保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文物保护组织等。
他们通过诉讼手段,为公共利益发声。
2.纠纷类型多样化:公益诉讼的纠纷类型多种多样,包括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文物保护等。
不同领域的公益诉讼对于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3.法律环境及相关制度逐渐健全: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为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基础。
二、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1.判决执行不力:一些公益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导致公益诉讼的效果大打折扣。
判决结果的执行问题需要得到重视和解决。
2.诉讼成本高昂:公益诉讼的诉讼成本较高,很多社会组织和个人难以负担。
这给公益诉讼的参与造成了一定的限制,需要进一步研究降低公益诉讼成本的措施。
3.法律保障不足:尽管我国已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对于具体的公益诉讼案件,法律保障仍然不够完善。
在提高公益诉讼质量和效果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保障。
三、建议1.加强判决执行力度:对于公益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确保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障公益诉讼的效果。
2.降低诉讼成本:对于资金困难的公益组织和个人,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降低其参与公益诉讼的负担。
3.加强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公益诉讼的具体规定,为公益诉讼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结语公益诉讼的发展为公共利益的保护和社会的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通过加强判决执行力度、降低诉讼成本和加强法律保障,可以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促进公益诉讼的健康发展。
同时,公众应增强对公益诉讼的关注和参与,让公益诉讼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和社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
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我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但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建议进行分析探讨。
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现状1.法律法规的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公益诉讼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检察机关进行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2.检察机关的积极性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一些检察机关还成立了专门的公益诉讼部门,加强了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3.取得一些成绩在一些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绩,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1.立法不完善我国的公益诉讼立法相对滞后,与社会发展和需求不相适应。
对于一些新兴领域的公益诉讼,法律法规还比较模糊,给了一些违法行为可乘之机。
2.检察机关力量不足目前,我国检察机关的力量和资源比较有限,加上公益诉讼工作的复杂性,导致一些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面临困难。
3.司法保障不足一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对于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存在一些难题,导致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4.公众意识不高在公益诉讼中,公众投诉意识、配合意识不够高,也给了一些违法行为可乘之机。
三、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建议1.完善立法加快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一些新兴领域的公益诉讼进行法律规范,提高公益诉讼立法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2.加大投入对检察机关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适当增加,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的办案能力。
3.加强协作与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合作,优化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和审理流程,保障公益诉讼案件的顺利办理。
行政和公益诉讼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

行政和公益诉讼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行政和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类型,在近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它们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发挥着重要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本文将就行政和公益诉讼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与展望。
首先,我们来看行政诉讼的发展现状。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和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而向行政机关提起的诉讼。
在我国,行政诉讼权正在不断完善与强化。
行政庭的建立和行政审判权的法定化,为行政诉讼提供了更加稳固的基础。
此外,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也进一步促进了行政诉讼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已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然而,当前我国行政诉讼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行政审批过程的不透明和不规范使得行政诉讼的可操作性受到限制,行政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亟待提高。
其次,行政诉讼的成本较高,许多公民和组织由于经济原因无法进行行政诉讼,这导致了行政诉讼的公平性存在问题。
最后,行政诉讼的程序复杂,司法体制的局限性也限制了行政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公益诉讼作为一种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特殊诉讼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壮大。
公益诉讼的出现使得社会组织和公民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环境、消费者权益、公共安全等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的发展为我国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目前,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但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比如,违法排污、虚假广告等公益诉讼案件的逐渐增多,说明社会对公益诉讼的重视程度在提高。
此外,公益诉讼法的颁布也为公益诉讼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
然而,当前我国公益诉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公益诉讼起诉标准不明确,导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其次,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和程序比较严格,使得公益诉讼的门槛较高,一些社会组织难以发起或参与公益诉讼。
最后,公益诉讼的赔偿机制和执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保障公益诉讼的实际效果。
展望未来,行政和公益诉讼将继续发展并取得更大的成就。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开始关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工具,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期为相关立法和提供参考。
一、必要性分析1.保护公共利益: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旨在保护公共利益,对于那些涉及环境保护、资源管理、社会福利等公共利益的案件,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机制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够使公民更便捷地参与到公共利益的保护中,使国家、地方及公民都能从中受益。
2.完善法治体系:行政公益诉讼是法治社会的必然产物,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下,公民可以依法维权,促进法治的深入发展,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
同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够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推动行政机关合法、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
3.应对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面临着环境污染、资源浪费、食品安全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公民的身心健康,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够带动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1.国际经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国际上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很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护公共利益,如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日本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等。
这些国家的实践证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确实能够有效保障公众利益,为公民提供了一个行使权利的平台。
2.法律基础:我国已有相关的法律基础来支持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如《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
虽然目前这些法律只是处于一个初步的阶段,但是可以通过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供更为牢靠的法律保障。
3.社会基础:我国社会发展迅速,公民意识逐渐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社会公正等问题的关注度也在增加。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激发公民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我国公益诉讼的现状及完善
我国公益诉讼的现状及完善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集体权益的一种诉讼形式。
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护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社会公正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目前我国公益诉讼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首先,我国公益诉讼的发起主体较为单一。
目前,大部分公益诉讼案件由环保组织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专业组织发起,公民个人参与度较低。
这导致公益诉讼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受到一定限制。
为了提高公益诉讼发起的多样性和广泛性,应鼓励和支持更多公民个人参与到公益诉讼中,提高公益诉讼的社会参与度。
其次,我国公益诉讼的诉讼费用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公益诉讼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这对于许多社会组织和个人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考虑在公益诉讼中减免或者免除一定的诉讼费用,或者由国家设立专门的公益诉讼基金,用于支持公益诉讼活动。
另外,我国公益诉讼的证据收集和举证难题也需要解决。
由于公益诉讼案件多涉及到环境、健康等方面的问题,证据的收集和举证难度较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相关部门对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据收集和保全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也可以通过建立公益诉讼证据收集的标准和规范,提高公益诉讼证据的可信度和可用性。
最后,我国公益诉讼的法律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尽管我国有一系列与公益诉讼相关的法律和规定,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加强公益诉讼的法律保障,可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公益诉讼的程序和标准,增加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公益诉讼的效果和威慑力。
总之,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集体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公益诉讼的发展,我们需要鼓励更多的个人和组织参与公益诉讼,解决诉讼费用问题,改善证据收集和举证难题,加强公益诉讼的法律保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社会进步和公正。
近年公益诉讼发展情况汇报
近年公益诉讼发展情况汇报近年来,公益诉讼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成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
下面,我将就近年公益诉讼的发展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近年来我国公益诉讼的立法和政策环境不断完善。
2015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和2017年颁布的《公益诉讼法》为公益诉讼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公益诉讼的实施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
此外,各级人民法院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引导了公益诉讼的实践。
其次,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近年来,各地法院受理了大量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空气、水质、土壤等多个方面。
这些案件中,不仅有环保组织和公民就环境违法行为提起诉讼,还有地方环保部门和检察机关主动出击,积极维护环境权益。
一些案件的审理结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为环境保护树立了法律的威慑力,有效推动了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此外,公益诉讼在其他领域也有所拓展。
除了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等领域也逐渐发挥了作用。
一些消费者组织和维权律师积极通过公益诉讼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完善。
在食品安全和劳动保障方面,一些公益组织和社会团体也积极介入,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为广大群众谋取合法权益。
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国公益诉讼在立法环境、案件数量和领域拓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
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和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希望未来公益诉讼能够进一步发展壮大,为构建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范文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由法律授权的特定主体向法院提起的,以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为主要目标的诉讼。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我国对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
本文将深入探讨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现存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二、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初级到成熟的发展过程。
早期,由于法律体系不完善,公民的诉讼权利受到限制,行政公益诉讼的发展较为缓慢。
然而,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行政诉讼法》的修订,为行政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基础。
同时,新《民事诉讼法》也为社会组织和公民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依据。
这些法律法规的完善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现状与问题1. 现状:目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经初步形成,涵盖了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多个领域。
同时,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始关注并参与到行政公益诉讼中,为维护公共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 问题:尽管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导致部分案件在处理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司法实践中存在对行政机关的过度保护现象,导致公益诉讼的推进困难。
此外,公众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认知度不高,参与度较低,也是当前面临的问题之一。
四、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起诉主体、举证责任等,为行政公益诉讼提供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2. 强化司法监督:法院在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司法监督,防止对行政机关的过度保护。
3. 提高公众参与度: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认知度,鼓励更多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到行政公益诉讼中,共同维护公共利益。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范文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行政公益诉讼不仅是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更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围绕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内涵、发展历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内涵与特点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其特点主要包括:一是主体多元,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客体特定,主要针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三是目的公益性,旨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行政公益诉讼逐渐成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展过程中,我国不断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本国国情,逐步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四、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现状及问题目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实践运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受理范围有限,导致一些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
其次,诉讼程序不够完善,如举证责任分配、审理程序等方面存在不足。
此外,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司法不公等问题。
五、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扩大受理范围,将更多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受理范围;二是完善诉讼程序,包括举证责任分配、审理程序等方面的改革;三是加强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司法不公现象的发生;四是提高公众参与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共利益的良好氛围。
六、结论总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手段。
虽然目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实践运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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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 词 : 行政 公益诉 讼 ; 状 ; 现 必要 性 ; 可行 性
中图分类号 : D 1 文献 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10 3 9 ( 0 9 0 0 4 0 97 0 9— 12 2 0 )6— 0 0— 4
2009年 第 6期 第1 9卷 总 第 8 4期
铁 道 警 官 高 等 专 科 学校 学 报
J un lo al a oieC l g o r a fR i y P l ol e w c e
2 0 . 0 9 No 6
V0 . 9 S ra 4 1 1 e il8
论 我 国行政公益诉讼 的现状 和前景
和 洪
( 道警 官 高等 专科 学校 法律 系, 南 郑 州 40 5 ) 铁 河 50 3
摘
要: 行政 权侵 害社会公 共利 益的案件 不 断 出现 , 如何 解 决这一新 型诉 争是每 一个 法治政府 必须 面对
的问题。而行政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有效司法途径 日 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 国虽未建立完善 我 的行政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但却早 已 了行政公益诉讼 司法实践活动和立法基础 , 有 因而尽快构建我国的行政
从 一般 意义 上讲 , 政 公益 诉讼 是 指 当 国家行 行 政 机关或 法律法 规授 权 的 组织 的违 法行 政行 为 , 损 害了公共 利益或 有损 害 公共 利 益 的危 险时 , 法律 赋 予无 直接 利害关 系 的公 民 、 公益 性 社会 团体 或特 定 国家机关 向法 院提起 诉 讼 , 由法 院对 被诉 行政 行 为
得 了 国家 司法权 的有 效 维护 , 还拓 展 了公 民参加 国 家事 务管理 的途 径 , 且 还 “ 一 种 崭新 的权 力 制 而 是
约权力 模式 … …可 以 防止行 政 权 力 的极 度 扩张 , 有 效制 约行政 机关 的放 纵 和恣 意 , 而从 根 本 上维 护 从
公共 利益 , 实现社 会 公平 和 正 义 , 实现 国家 的和谐 、
一
、
行政公 益诉讼 的含义
根据《 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 的解释, 公共利 益 是指公 众 的 、 与公众 有关 的或为公 众 的、 公用 的需
要 的利益 。 日本 学术 界 的基 本观 点 则认 为 , 公共 利 益 或公共 福利 , 当是社 会 中个人利 益 的集 合 , 应 是调 整个 人相 互之 间冲突 的实质性 公平原 理 。而我 国学
基 本 内涵 。
制度 和体 系中 , 一直 没有行 政公益诉 讼 的明确规定 。
这一 缺陷严重 影 响着 公共利 益 的维 护和法 治 目标 的
实现 。基于此 , 国应 尽 快在 制度 上 构 建适 合 本 国 我
国情 的行政公 益诉讼 制度 , 以期对 问题 的解 决 有所
裨益 。
作者简 介: 和洪, 河南周 口人 , 男, 法律硕士 , 铁道警官 高等专科 学校 法律 系讲师。
・
4 ・ 0
和 洪 : 论我 国行 政公 益诉讼 的现 状 和前景
是由公共利益本身所具有的主体不清晰、 内容繁杂、 受益对象模糊等不确定性 以及适用标准的多元性造 成的, 但这并不能说公共利益没有稍微 固定一点的 判断标 准 。笔者 认 为 , 是 在 客 观地 影 响 着 社 会公 凡
社会 的和谐 ” 1。所 谓公 共利 益 , 就是 指公 益 , _ J 也 它
的共 同特征 , 那就 是 它所 侵 害 的并 非某 一 个特 定 主 体 的合 法权益 , 而是 国家利 益 或社 会 公共 利 益 。可 见 , 何对行 政主 体侵 害 公共 利 益 的行 为 实施 有 效 如
进行 审查并予 以补 救 的制 度 。它不仅使 公共利 益获
收 稿 日期 :0 9— 7—1 20 0 9
者则从主体、 内容 、 过程等不同角度对公共利益界定
出了不 同的定义 。但无论 哪一个 定义 均未获 得公认 的效 果 。我 国 台湾 学 者 陈 锐 雄 指 出 :何 谓 公 共 利 “ 益, 因非 常抽象 , 可能 言人 人 殊 。 _究其 原 因 , ”3 主要
进入 2 l世纪后 , 中国社 会发 生 了一 系列重 大而 深远 的变化 , 各方 面都取 得 了举 世瞩 目的成就 , 同 但 时也 引发 了许 多 新 型 的矛 盾 和 社 会 纷争 。2 0世 纪 初 在西方 发达 国家 出现 的诸 如 国有 资 产 流失 、 境 环
污染 、 断经营等 行政 主体 侵权 案 件频 繁 地在 中 国 垄 发生 本 要 素 或 概 念 ”2。在 研 究 行 政 公 益 诉 讼 时 , _ J
合理界 定公共 利益 的 内涵 , 正 确认 识 行 政公 益诉 对 讼 的特 征 、 实施 行政公 益诉 讼 的必 要性 与可行性 , 以 及确定行 政公 益诉 讼 的原 告 资格 、 案 范 围等 方 面 受 都有重要 的意 义 , 因此 有必 要 首 先厘 清 公共 利 益 的
的规 制 , 已经成 了我 国法 学理 论 界 和 司法 实务 界 无
法 回避 的一个 现 实 问题 。 因为 , 在我 国 的行 政 诉 讼
“ 不仅在法律 、 法学 、 行政及司法实务上 以各种类似
或不 同的表 达方式 而 被普 遍 使 用 , 至可 以说是 一 甚 个用 以架构公 法规 范体系及 公权力 或 国家权力 结构
众整 体 的生存 与发展 , 在受 益对 象上 具 有共享 性 , 内
数以上村 民以签订的承包合 同违反了《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村 民委员会 和《 组织法》 等规定 的民主议定原则 , 或者以所签合 同 内容 违 背多数 村 民意志 、 害集体 和村 民利 益为 由 , 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