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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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要求

建筑工程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要求

建筑工程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建设用地规划是指对城市、社区、乡村等用地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以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求。

在建筑工程中,建设用地规划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包括用地功能布局、用地面积计算、用地保护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

一、用地功能布局建设用地的功能布局是指将不同类型的用地(例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合理分配和布局在城市规划范围内。

在建筑工程中的建设用地规划中,需考虑到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区域发展规划,确保不同类型的用地相互协调、有序布局,实现合理的用地利用。

同时,还需考虑到用地的配套设施和交通便利性,以提高用地的利用效率和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二、用地面积计算在建筑工程中,需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功能,准确计算用地的面积。

用地面积的计算要考虑到建筑物的占地面积、绿地的面积、道路和停车场的面积等因素,并结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计算。

此外,还需对用地的有效利用率进行评估,以确保用地的经济和环境可行性。

三、用地保护用地保护是指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保护和管理,防止因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而导致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在建筑工程中的建设用地规划中,需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同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等特殊用地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四、环境影响评价建筑工程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工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对土壤、水资源、气候、生态系统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对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固体废物处理等环境问题的分析和预测。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包括用地功能布局、用地面积计算、用地保护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

合理的用地规划是建筑工程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只有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才能实现城市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居住区规划标准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对居住区的规划所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它涉及到居住区的布局、绿化、交通、设施等方方面面,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居住区的规划应该合理布局。

合理的布局能够使居住区内的道路、建筑、绿地等各项设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宜居的环境。

同时,布局要考虑到交通便利性,尽量避免交通拥堵,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条件。

其次,绿化是居住区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充足的绿地能够改善空气质量,缓解城市的热岛效应,给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因此,在居住区规划中,应该合理设置公园、绿化带等绿地设施,增加居住区的绿化率,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居住区规划还应该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

在规划中应该设置商业设施、教育机构、医疗服务等配套设施,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所需。

这些设施的合理设置,能够方便居民的生活,提高居住区的整体品质。

最后,居住区规划还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在规划中应该合理利用
土地资源,避免过度开发,保护自然环境。

同时,应该注重节能减排,采取环保措施,建设低碳、环保的居住区,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总的来说,居住区规划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到居民的需求,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才能建设出宜居、宜业、宜游的居住区,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未来的居住区规划能够更加科学、合理,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地块规划条件(通用)

地块规划条件(通用)

编号:规划条件通知书(一地块)蒲江县规划管理局2019年月日蒲江县规划管理局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根据《蒲江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蒲江县寿安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蒲江县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研究,同意“一地块”按下列规划条件进行设计:一、用地规划要求1.用途:工业用地。

2.建设位置:地块位于3.规划净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3.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配套建筑要求: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或总建筑面积的15%可按有关规定用于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应满足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二、建筑规划要求建筑间距:用地内部建筑间距应满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建筑退离道路红线距离:建筑退离道路红线及绿线距离不小于5米(其中门卫室退离道路红线、用地红线距离不小于2米),建筑退离用地红线需满足消防规范的相关要求。

化粪池、垃圾房、污水处理池、生化处理池、锅炉房、配电房、自行车棚等不宜临道路设置。

入口大门处须做建筑景观处理。

地块内涉及到的水沟、电力线、通讯线等,须符合规划要求。

三、交通规划要求1.交通出入口:远离道路交叉口红线切角。

2.内部交通须满足消防规范的相关要求。

3.停车数量:厂房:机动车停车位不小于0.2车位/100㎡建筑面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配置大型车辆停车位。

办公:机动车停车位不小于0.6车位/100㎡建筑面积。

四、绿化环境规划要求绿地率:不大于20%。

五、城市设计要求1.总平及建筑方案中应采用我局提供的工业区项目主要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建筑明细表模板。

2.企业须设计自身形象标志,并在沿道路的显著部分体现;要求厂房外墙材质有所变化,主立面上采用线条小构架相结合,丰富立面样式。

临道路厂房应结合企业自身特色作景观处理,严禁出现厂房立面不经处理直接临道路建设;厂房顶部颜色尽量使用银灰色调,严禁出现蓝屋顶。

3.科研楼、办公楼、倒班房等非厂房建筑应优先临道路建设,以现代简约为主,须采用玻璃幕墙,严禁出现火柴盒建筑,应有进退、错落,屋顶须有所变化;建筑外墙各类管道及搁板的位置应结合立面统一设计,不得临道路设置;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外墙宜采用石材、环保复合材料、玻璃、金属等高品质的装饰材料展现建筑的品质感;临街面必须设置封闭式阳台。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完整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完整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套型 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标准层 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说明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说明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设计说明第一章总体规划设计一、项目概述本案位于遵义市银河北路东南侧,风景如画的桃溪河畔,拟建场地呈东北高,西南低的滨水缓坡场地,是中心城区罕有的,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优越的居住地。

总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5940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66788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6026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17479平方米,高星级酒店建筑面积为76172平方米,写字楼建筑面积为22999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239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为198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82249平方米.二、设计依据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 GB50096—19995、《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7、《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9、《遵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遵义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 10、业主提供的用地范围电子图以及其它相关资料三、建筑规划思想和结构1、建筑规划设计思想注重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创造都市山水典雅风格,着重表达组团内部的居住质量均好性,以形成和谐安逸的生活空间。

借助地形与水景的穿插,低建筑密度,高绿地率以及高星级酒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创造出一个山水园林都市生态居住区。

2、建筑规划结构建筑规划结构为“一轴一带两组团”。

以连接城市道路与桃溪河滨水绿带的开敞步行道为景观轴,景观轴两侧布置两个住宅组团,垂直河道布置十五层住宅,西北侧布置高层住宅和高层酒店建筑,住宅与滨水绿带自然景色的完美结合,使居住环境质量均好性达到最佳,由河岸而上建筑由低至高布置,天际线高低错落,创造出与自然环境融合的山水园林城市建筑景观。

(完整版)《购物中心规划设计规范》

(完整版)《购物中心规划设计规范》

(完整版)《购物中心规划设计规范》《购物中心规划设计规范》
1. 引言
购物中心是现代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市民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购物和娱乐体验。

为了确保购物中心的规划和设计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本文件提出了一些规范和指导。

2. 规划原则
购物中心的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 优化空间利用,合理布局各种功能区域;
- 提供便捷的交通和停车设施;
- 考虑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因素;
- 创造宜人的购物环境,提高人们的舒适感。

3. 设计要求
购物中心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 外部建筑设计要与城市环境相协调,体现现代化和时尚感;
- 内部空间布局要合理,各个功能区域的连接顺畅;
- 利用合适的材料和装饰手法,打造独特而美观的购物环境;
- 考虑到消防、安全和防灾等方面的需求;
- 提供多样化和便利的商铺、餐饮和娱乐选择。

4. 景观规划
购物中心的景观规划应注重以下内容:
- 设计合理的绿化带和公共空间,提供休憩和娱乐场所;
- 考虑到气候条件和季节变化,选择适宜的植物和园林设计;
- 创造和谐的景观效果,为人们带来宜人的购物体验。

5. 建筑可持续设计
购物中心的建筑设计应注重以下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 节约能源和资源的设计和使用;
- 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建立有效的废物处理系统和水资源管理。

6. 结论
购物中心规划设计的规范对于提高城市功能和市民生活质量至
关重要。

购物中心的规划和设计应以人为本,创造宜人的购物环境,
并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本文件提供了一些相关指导,希望能对购物中心的规划设计工作有所帮助。

规划设计条件(项目选址意见书)

规划设计条件(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名称:数源软件园改扩建(一期)建设单位名称: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一、用地性质要求:科研用地、办公用地(C65、C1)。

二、地块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求:1、按《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编制总平面图。

总平在表示拟建情况的同时,正确反映用地内及周围50米范围的现状及规划地形地物;正确反映道路、河道、绿化带及其它相关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情况;正确反映相邻地块的规划设计情况;总图比例以1:500为宜。

2、编制交通分析评价报告,合理确定机动车出入口,避免对城市交通产生不利影响。

按规范设置各类车辆停车泊位。

确保不少于总泊位数的10%在地面解决。

北侧道路按16米控制。

3、围墙形式应空透美观,其定位应后退道路红线及绿化控制线不小于1米。

4、图示建筑控制线为新建多层建筑物及构筑物后退周边用地及建筑的最小距离。

建筑之间的间距和退让道路、用地等要求还应符合杭政函[2005] 27号批复的《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5版)的要求。

5、高层建筑在方案会审前,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有关技术要求按我局《杭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杭规[2005] 41号)文执行。

6、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密度不大于40%,容积率不大于4.2,绿地率不少于25%,建筑限高控制在75米以下,并且在西湖景观中不显现。

三、建筑单体设计要求:1、建筑风格、造型、体量、色彩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设计、施工中落实建筑节能。

四、城市设计要求:编制西湖景观分析报告,注意满足西湖景观控制要求。

五、竖向设计要求:绘制管线图,合理确定竖向标高,处理好自用管线与大市政衔接问题,自用管线不得超出建设用地范围。

六、环境保护要求:征求环保部门意见。

七、其它要求:1、设计前,四线坐标及数字化地形图,请与我局驻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线窗口联系。

(完整版)《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规范》

(完整版)《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规范》

(完整版)《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规范
简介
本规范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提供指导,旨在确保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满足人们的需求,提供舒适和安全的居住环境。

规划原则
1. 安全性原则:确保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提供逃生通道、消防设施等必要设施。

2. 便利性原则:考虑住宅小区内部交通流动和设施配套,提供方便的交通连接和基础设施。

3. 绿化原则:注重住宅小区的绿化景观规划,提供公共绿地和花园,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4. 社区性原则: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建立社区文化和交流的平台,促进居民之间的联系和互动。

规划要求
1. 住宅布局:合理安排住宅建筑的布局,确保光照和通风,并
考虑隐私和安全。

2. 公共设施:规划适当数量和类型的公共设施,如公园、游乐场、健身房等,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3. 道路和交通:规划合理的道路网络,确保交通流畅、安全,
并为行人和自行车提供便利。

4. 环境保护:注重住宅小区的环境保护,采取措施减少噪音、
污染和废弃物的产生。

5. 安全设施:提供适当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盗门窗、监控系统等,确保居民的安全。

6. 景观规划:设计美观的景观,包括花园、湖泊等,提供舒适
和宜人的生活环境。

总结
本规范旨在引导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确保提供舒适、安全和
宜居的居住环境。

合理布局住宅建筑、配套公共设施和交通网络,
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区文化建设,是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的关键要素。

以上是《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完整版文档,希望能对您
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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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概况
(一)用地位置:广州市南沙区庆盛枢纽区块启动区,庆盛大道东侧。

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三)用地面积:用地面积6378 平方米,均为净用地.
(四)地形图号:0-58-16,0-58-20 。

二、经济技术指标
(一)容积率W 1.0,建筑密度w 45%,绿地率》15% (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6378 平方米计算)。

(二)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w 6092平方米。

(三)建筑限高:w 20米。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本地块无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
要求。

四、城市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国际化的设计理念、精细化的实施把控、品质化的空间特色”的要求,即:
1、高端化的技术标准。

倡导绿色建筑理念,运用前沿的技术
方法,采用清洁能源,体现成熟的节能低碳技术集成,最大限度
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创造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尊重南沙当地气候环境,落实体现低碳节能环保。

2 、国际化的设计理念。

在充分解读整体城市形象和空间特色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设计理念,打造具有国际风范、功能与艺术相融合的城市风貌,充分体现建筑与人的关系。

3、精细化的实施把控。

从项目前期到投入使用,在材质、色彩、绿化、公共空间等元素的精细化设计与工程实施把控方面,应体现全周期、各个环节的紧密对接和精细控制,保证地块建设内容的高完成度,并实现绿色施工。

应保证地块内公共开放空间的精细化设计和完成度。

4、品质化的空间特色。

创造多元、弹性、活力的公共空间,
强化与周边地块功能与景观的匹配与融合,确保区域的有机协调,提升城市活力。

(二)建筑设计方案应有利于周边地区环境价值的提升,体现品质
化、精细化设计;建筑单体风貌宜服从群体风貌要求,与建筑群体风貌协调;多栋建筑组成建筑群时应高低错落;原则上临湖泊等自然水面、绿地、广场、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其中一线建筑高度原则上应少于建筑退让开敞空间和保护建筑的距离,并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面宽;应着重建筑临街界面设计,鼓励通过建筑拼接、建筑屋顶一体化设计等方式,形成界面连续、立面风貌、色彩、材质协调的街道界面,打造尺度适宜、富有活力、设计精致、具有人情味的街道;户外广告和招牌不得在建筑屋顶轮廓线以上(含裙楼轮廓线)设置。

(四)建筑工程方案审查时,应开展场地设计(含首层平面)道路(渠化)设计、步行系统设计。

竖向设计应遵循自然地形,控制建筑室外
地坪标高,原则上建筑室外地坪和周边道路人行道
应持平或平缓对接
(五)鼓励设置建筑公共开发空间;鼓励商场、办公等公共设施之间增加连廊;鼓励住宅与公共服务设施之间增加连廊;鼓励建筑物人行入口
增设雨蓬;鼓励在建筑场地内设置公共艺术环境小品;鼓励在地块内设置集中的低势绿地或雨水湿地作为透水区。

(六)建筑立面设计鼓励采用被动节能措施,不宜采用镜面反射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建筑屋顶应统筹考虑消防疏散、屋顶绿化、室外活动、太阳能利用等功能需求;建筑景观照明设施应控制外溢光和杂散光,避免对室内活动干扰,减少环境光污染。

(七)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边线及建筑间距、退界应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执行。

五、规划专项要求
(一)规划控制道路及机动车出入口:
宗地东侧为规划控制红线宽度8 米的支路,北侧规划控制红
70线宽度40 米的主干路。

主要出入口距主干道交叉口不得小于米,距次
干道交叉口不得小于50 米。

(二)车位控制要求:
商业建筑应按照0.8 泊/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要求配建机动车泊位,应按照 1.5 泊/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要求配建非机动车泊位。


它车位控制要求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库)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可在建筑非首层架空层内安排停车位,此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

(四)室外地坪标高:满足防洪及管线设置要求,与周边道路协调。

(五)建筑与场地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进
行无障碍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

(六)建设项目应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同时按照《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雨水径流控制措施,使建设后的雨水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雨水径流量。

七)鼓励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倡导地下空间的功能、
交通、市政设施等方面的一体化设计和综合开发利用,并与周边地下空间
做好衔接。

(八)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至车位和电力容量按至少7KW/ 车位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30%).
(九)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包含海绵城市专篇,各项指标应符合《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

(十)涉及广州市总规蓝线部分应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地块涉及蓝线用地面积约45 平方米,详见附图)
六、注释
(一)本规划条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二)本规划条件应与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共同使用。

(三)地块规划(建筑)设计应符合本规划条件、国家现行
规划、建筑设计规范和《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要求。

(四)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取得此规划条件后,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两年内未出让土地的,本规划条
件自行失效
附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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