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机关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示例模板
公安消防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对火灾隐患的临时查封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模板示例

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临时查封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模板示例目录临时查封决定书法律文书审批表临时查封告知笔录集体研究记录临时查封现场笔录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法律文书审批表不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XX市公安消防支队XX区大队临时查封决定书X公消封字[20XX]第XX号XX宾馆:我大队于20XX年X月X日派员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场所)存在下列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予以临时查封。
查封部位、场所的范围:XX宾馆第二、三层。
查封期限:20XX年X月X日X时X分至20XX年X月X日X时X分。
你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我大队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
擅自拆封、使用被检查的部位或者场所,将依法予以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 市XX区人民政府或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XX年X月X日被查封单位负责人:XXX 20XX年X月X日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查封单位,一联存档。
法律文书审批表XX市公安消防支队XX区大队临时查封告知笔录告知单位XX市公安消防支队XX区大队告知人XXX、XXX被告知人\被告知单位名称XX宾馆法定代表人XXX告知内容: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现将拟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现查明你单位XX宾馆属于公众聚集场所。
我大队于20XX年X月X日对该宾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宾馆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第二、三层墙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XX]第XX号),对XXX、XXX的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为证。
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样式

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样式篇一: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XX]2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配合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式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并从即日起开始使用。
公安部以前制发的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配套的法律文书式样同时作废。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主题词:公安消防法律文书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高法院、高检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
本部党委,部属局级单位。
(存档3份共印1000份)公安部办公厅20XX年5月11日印发承办人:刘激扬、鲁云龙、胡安雄校对:李淑惠、马恩强篇二: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
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2.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
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
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

消防监视检查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国公安部二〇〇九年五月消防监视检查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消防监视检查规定》相配套的法律文书。
2、文书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或者制作统一的计算机模板,并统一监制和管理。
除有特别要求的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文书页边尺寸: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文书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印制文书使用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3、文书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者使用计算机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完整、准确;不需填写的,应当划去。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此处印制公安派出所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称。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和〔“公安派出所印章〞〕处,不印制文字,由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加盖印章。
5、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
6、文书中的文号,“X〞处填写使用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代字;“[ ]〞处填写年度;“第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7、文书中注明签名或者签收的地方应当由本人签名并注明时间,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指印。
属于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必要时,可盖单位公章。
拒绝签名的,应当注明。
8、文书中的“/〞表示其前后的容可供选择,在填写使用文书时要将不用的局部不打印或者划去。
文书中的“□〞,属于选项判断,在选中容前的“□〞画“√〞。
9、文书中的法律救济途径告知应当在相应的空白处写明申请行政复议的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
10、式样四、式样五〔一〕、〔二〕中的“以下第项〞横线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行为的序号,同时在以下所选中的行为序号前“□〞画“√〞,两者要对应。
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篇一:2.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2.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单位名称市公安消防局制篇二: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法律文书注:1、法律文书包括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检查、行政处罚下发的各类法律文书。
2、此表为法律文书的目录,具体内容应当附后。
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检查、行政处罚下发的各类法律文书。
2、此表为法律文书的目录,具体内容应当附后。
篇三:★★20XX最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法律文书范本》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法律文书范本·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制河·消防监督检查类编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检查类型:□监督检查□公共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检查消防监督机关:消防监督检查员:监督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此记录由公安派出所存档)临漳县公安消防大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临公()消限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我所监督员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3、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4、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
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机关行政执法法律文书示例模板

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机关行政执法法律文书示例模板
目录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报请政府审批表
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通知书
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通知书
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通知书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
监督检查内容和记录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
监督检查内容和记录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
监督检查内容和记录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
现场检查项目汇总表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
现场检查项目汇总表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抽样单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抽样单
责令改正通知书
责令改正通知书
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队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队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报请政府审批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1000009
存根
此份附卷
此份交被通知人
编号:1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
检查类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举报调查□其他
监督检查部门:XXX市XXX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
监督检查人员:XXX 、XXX 、
监督检查时间:20XX 年3 月23日
被检查单位:
名称:XXX市平安消防器材销售门市部
地址:XXX市XXX街67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联系电话:0001-- 7400000
检查场所:销售大厅
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XXX
20XX年3月23日
(此记录交监督检查部门存档)。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训练范本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训练范本篇一: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样本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一二年—1—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
继续盘问适用公安部印发的《继续盘问法律文书格式》(公通字?20XX?60号)。
2.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
尽可能使用计算机制作。
采用计算机制作文书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newRoman,除当场处罚决定书外,文书名称字体用2号小标宋简体,正文文字用3号仿宋。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用130毫米×16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其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3.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名称。
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使用文书时应当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
5.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2—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
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6.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加附页,所加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并按顺序编页码。
7.当场处罚决定书、收缴/追缴物品清单、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等当场出具的文书可以采用复写形式。
8.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
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
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消防法律文书式样

消防法律文书式样篇一: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XX]2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配合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式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并从即日起开始使用。
公安部以前制发的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配套的法律文书式样同时作废。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主题词:公安消防法律文书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高法院、高检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
本部党委,部属局级单位。
(存档3份共印1000份)公安部办公厅20XX年5月11日印发承办人:刘激扬、鲁云龙、胡安雄校对:李淑惠、马恩强篇二: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制作样本和说明附件1: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制作样本和说明一、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是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对被检查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记录的文书。
1、检查类型:根据实际检查类型,在相应的□上划√;其他检查类型可在空白处填写。
2、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不应少于两人,且应当分别签名。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填写完毕后,应要求被检查单位有关主管人员签字;拒绝签名或者单位对检查情况有异议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
公安派出所消防法律法规及文书

消防行政处罚审批制度
(一)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和《公安机 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严格执行有关罚款收缴、罚缴分离的规定。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所列行为 的,公安派出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处罚。 (三)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以外, 公安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出的行政处罚, 由公安派出所提出处罚建议,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 决定并执行。 (四)对给予拘留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法》的规定裁决。 (五)依法实施处罚时,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人员。传唤 应当使用《传唤证》。
• (四)对其列管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内的单位进行监督抽查; • (五)对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 受理并依法处理; • (六)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 故调查; • (七) 指导、督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 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群众 性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和 演练。 • (八)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职责
• (一)根据上级部署和当地火灾形势,认真组织民 •
•
警开展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掌握辖区消防监督 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主管公安机关提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建议和意见。 (二)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监 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每 月组织民警召开一次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例会,及时 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定期组织考核。 (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明确辖区内消防列管单 位;全面掌握辖区内消防监督工作的实施标准、工 作进度、任务分工,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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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机关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示例模板
一、一般要求
1.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
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2.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
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
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3.文书中所称“姓名”,是指法定身份证件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载明的姓名,与案件有关的姓名,如曾用名、绰号、化名、笔名等也应当注明。
对外国人,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必要时,注明汉语译名。
单位名称及单位地址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当写全称,必须与调查取证中《工商营业执照》中载明的单位全称相符,禁止填写简称、略称等不规范名称。
4.文书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更正的,应当由当事人签名确认,或者重新制作。
5.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范本中涉及到红色字体标注的均为手工填写。
6.文书底部发文日期中文格式应为“二〇九〇年二月二日”,不
得填写阿拉伯数字“0”或采用汉字“零”如:“二0九〇年二月二日”及“二零九〇年二月二日”。
二、具体要求
7.《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以及《送达回证》均采用A4纸正反面印制,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分为处罚前告知和听证告知两部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需要听证的,不填写听证告知部分。
《送达回证》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当事人拒绝签收或不能采取当场交付方式的情况下,送达文书时使用的文书。
8.《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仅适用于拘留案件的行政审批,具体要求延续总队《关于规范行政拘留处罚网上流转程序的通知》(武X消防字[20XX]280号)文件要求执行。
9.《询问/讯问笔录》,应当全面、准确记录违法犯罪的经过和事实,着重记录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及证据。
“第次”的横线处填写中文数字,“第页”、“共页”的横线处填写阿拉伯数字。
《询问/讯问笔录》末尾应当由被询问/讯问人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
笔录中记录被询问/讯问人回答的内容有改动的,应当由被询问/讯问人在改动处捺指印确认。
询问/讯问时,人民警察应当告知被询问/讯问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告知被询问/讯问人权利和义务可以采取制作权利义务告知书方式或者直接在询问/讯问笔录中以问答方式予以体现。
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违法嫌疑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是否为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
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民族、身体状况等情况。
违法嫌疑人为外国人的,首次询问时还应当问明其国籍、出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签证种类、入境时间、入境事由等情况。
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在华关系人等情况。
《询问笔录》中还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等规定注明告知家属等情况。
目录
受案登记表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
集体研究记录
呈请行政处罚审批表
传唤证送达回证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现场笔录
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附卷。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传唤人,一份附卷。
XX县公安消防大队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执行告知单位XX县公安消防大队告知人XXX、XX
被告知单位名称XX房地产开发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XXX
告知内容:
√处罚前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现查明你单位建设的位于XX县XX路XX号的XX大厦,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于20XX年X月X日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XX]第XX号),对XXX、XXX的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为证。
我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
答:否。
(并捺指印)
对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
被告知人:XXX(并捺指印)
20XX年X月X日X时X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