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条件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条件是什么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条件是什么1.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许多国家对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特定的费用减免政策。
具体的定义和标准会因国家而异,但通常这些企业需要满足一定规模、注册时间或者营业额的要求。
2.非营利组织和公益项目:一些国家对非营利组织或者特定公益项目提供费用减免或者免费申请的优惠政策。
这种政策旨在鼓励对社会有益的研究和项目进行专利申请,以推动社会进步和创新。
3.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许多国家对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提供费用减免或者免费申请的政策。
这是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是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的主要力量,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4.个人发明人:部分国家对个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费用提供减免或者免费申请的政策。
这是为了鼓励个人发明人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5.中低收入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些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对中低收入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提供费用减免或者免费申请的政策。
这是为了促进这些国家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6.对农业、环保和健康领域的重点支持:一些国家对农业、环保和健康领域的专利申请费用提供优惠政策。
这是因为这些领域的技术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专利申请费用的减免条件和标准有所不同。
具体的政策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同时,申请人在享受费用减免政策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和申请材料,以符合相关的减免条件。
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费用减免政策的基础上,进行更具体、更个性化的费用减免协商和申请。
比如,根据专利发明的技术领域、商业前景等因素,与相关主管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沟通,争取更多的费用减免或者其他支持政策,以更好地保护和推动自身的创新成果。
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申请专利的流程和费用法律常识:1、准备材料准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
外观设计类的专利要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
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
2、提交材料Ⅰ、直接去专利局大厅或地方的专利代办窗口交。
Ⅰ、通过邮寄的方式交,但是只能使用使用EMS,快递、平信都不要用。
3、等待通知接受国家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意味着专利的申请正式进入审批流程。
4、缴纳费用缴纳申请费,除直接去专利局收费处、专利局代办处缴费外,还可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款缴纳申请费,在缴纳费用时,应注意写申请号,并要求银行或邮局的工作人员录入专利申请号、名称、地址、邮编等。
但是不应直接邮寄现金给专利局,没人会收。
注意要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费。
5、等待审核专利局对申请审查,首先初步审查,对于除了发明之外的专利申请,只要初审合格,则可授权专利,不合格的修改重新提交。
对于发明专利,则需要先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还要进行实质审查,只有在实质审查之后,才能获取专利。
对于实质审查,有的可立即进行,有的则需18天之后才能进行。
6、领取专利证书每种类型的专利申请注册流程基本相似,但是具体如何申请专利注册的细节以及提供资料方面会有一些不同。
所以在您要确定申请专利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您是要申请什么专利,充分的准备好需要的资料,按照相应的流程,才能更快更顺利的申请完成。
专利申请的费用,包括官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支付的)和代理费(如果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申请,用于撰写专利文件和其他手续等,具体代理费可访问官网在线咨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或者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申请专利的费用多少以及流程是什么?申请专利的费用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专利收费减缓办法【2019】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2019】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
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第六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2、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
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而日后每年还需要支付专利年费,否则的话法律就不会对专利给予相应的保护。
不过申请专利的费用是可以进行减缓的,那么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文件的,专利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当事人逾期不补缴或补缴金额不足的,专利局按缴纳费用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专利局•【公布日期】1994.08.15•【文号】•【施行日期】1994.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1994年8月15日中国专利局发布)第一条专利费用减缓的种类1.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2.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3.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4.复审费5.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的年费)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上述五种费用,其它各项专利费用均应按规定缴纳。
第二条专利费用减缓的比例1.个人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包括两人)或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60%。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第三条专利费用请求减缓的手续1.申请人请求减缓费用的,应当如实填写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需有证明文件的还应附具证明文件。
2.个人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况。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2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况的证明。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4.单位请求减缓专利申请费用的,除应递交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外,还需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上级主管部门是指行政主管部门。
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不明确的,可以由当地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直属国家部委的单位,可以由部、委的科技司、局专利管理处出具证明。
大专院校可以由国家教委、专利管理处、当地的省(地)教委或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5.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应当说明请求减缓的单位是企业、事业还是机关、团体,是企业的应当说明盈亏情况,非企业的应当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实施有什么意义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政策内容(一)可减缴的收费项目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4.复审费(二)申请资格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三)减缴额度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85%。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70%。
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四)减缴限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五)减缴材料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2.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针对新成立的企业,没有上年度申报表的,提供能体现企业成立日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专利费减申请是怎样的一个流程

C、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备案所需证明文件如下: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则无需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如果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消专利收费减缴决定,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金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四、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登录地址:;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名登录;非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需注册公众用户名登录;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的“帮助”文档提供操作手册及培训教程的下载。
提示信息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费减备案时须选择预备案的自然年度,每一自然年度的费减备案资格有效期至当年的12月31日,每年的第四个季度起(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费减备案。
1、费减备案网上申请:
2、网上申请后将,个人的需将费减备案材料提交到联系地址所在地的专利局代办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将费减备案材料提交到注册地址所在地的专利局代办处;各类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如下:
A、个人备案所需证明文件如下:
三、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个人申请PCT专利和企业申请PCT专利有什么区别

PCT申请分为个人申请和企业申请两种,两者之间的国际阶段申请的费用减免不一样。
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下。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资料显示:
如果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且所有申请人均属于国际局发布的符合国际局发布的费用减免条件国家清单中所列国家的国民和居民,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可减缴百分之90。
我国(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在此列。
企业申请PCT专利没有费用减缴。
因此,在PCT国际申请阶段,个人申请的费用会比企业申请的低!以我们平台上PCT 国际申请的报价为例:
PCT专利国际阶段申请费用
申请人类型国际阶段申请费用(元)
个人申请8000(不成功退全款)
企业申请14000(不成功退全款)可见,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国际阶段的费用减缓:
1)自然人
凡第三世界居民(包括我国内地,港澳台居民),年均收入在3000美元以下的自然人申请PCT专利,申请费均减免百分之90,且无需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费用减缓证明,但其它费用没有减免。
2)公司,企事业单位
不论其为何种单位,经济状况如何,所有费用均无减缓。
关于PCT专利的个人申请和企业申请就介绍到这儿。
如有其它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知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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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条件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减缴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减缴比例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前述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前述收费的70%。
证明材料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费用减缴的,需根据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类型,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非减缴情形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可减缴费用的范围或者不符合前述的减缴条件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编辑本段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二、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更正、撤销和惩戒
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做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专利减缴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惩戒。
编辑本段政策内容
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6]7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有关要求,更好的支持我国专利事业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69号)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27日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
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第六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缴请求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九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第十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
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第十一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减缴专利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