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行政法吴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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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理论加强班吴鹏行政法讲义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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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官管民→民告官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国家权 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 1.宪法(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 公民权行政立法权 2.行政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3.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4.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 牛乐网§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例:《专利法》对专利权恢复未作出规定,专利管理机关认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03/4/7/案例)种类裁量权2.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裁量权→幅度裁量权(公平公正、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度裁量权例: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出台新举措悬赏举报交通违章→合法性、合理性。

(03/4/8/论述)某市政府与港资企业污水处理合作纠纷→依法治国、公平正义。

(06/4/5/论述)中国法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谈谈你的看法。

(10/4/7/论述)3.程序正当原则:公开、公众参与、回避4.高效便民原则:效率、便民5.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信赖保护(撤销→赔偿;废止→补偿)例:政府部门在城市建设中撤销许可收回土地→行政法原则。

(07/4/7/论述)6.权责统一原则:效能、责任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1.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机关(对外)1.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对内)行政机关2.行政主体(名+权+责)↓被授权组织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3.行政机关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国务院┠┈┈┈┈┈┈┈┈┈┈┈┈┈┈┈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部门地区行署→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工作部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作部门┃区公所街道办乡(镇、民族乡)居委会村委会§2.中央行政机关§3.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行政机关①普通地方行政机关②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③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政府领导2.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上级部门指导垂直领导关系→上级部门领导3.(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一级政府①内部机构4.(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②被授权组织§4.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诉解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②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视为授权。

行政法讲义-吴鹏

行政法讲义-吴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班讲义§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国家权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1.宪法(控权法)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公民权行政立法权2.行政=公共行政=行政执法权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3.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4.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大唐考资§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种类裁量权2.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裁量权→幅度裁量权(公平公正、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度裁量权4.高效便民原则:效率、便民5.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信赖保护6.权责统一原则:效能、责任第二章行政组织§1.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机关(对外)1.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对内)行政机关2.行政主体(名+权+责)↓被授权组织(见§4)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3.行政机关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工作部门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部门地区行署→自治州、设区的市)┠┈┈┈┈┈┈┈┈┈┈┈┈┈┈┈工作部门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作部门┃区公所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2.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1.组成部门(27个)。

2.直属机构(16个)。

3.直属特设机构(1个)。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4.部委管理的国家局(22个)。

5.办公机构(1个)。

即办公厅。

6.办事机构(4个)。

7.议事协调机构(29个)。

8.直属事业单位(17个)。

§3.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行政机关①普通地方行政机关②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③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政府领导2.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上级部门指导垂直领导关系→上级部门领导3.(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①内部机构 4.(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 ②被授权组织 §4.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 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大唐考资 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

最新启航行政法吴鹏汇总

最新启航行政法吴鹏汇总

2015启航行政法吴鹏行政法真题起航班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吴鹏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控权法)国家权Power 行政权→行政机关→(一)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公民权Right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二)=公共行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行政执法权≠私人行政包括被授权组织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三)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分则(部门行政法)二、行政法的理论框架2个人、1件事、4个程序(二)2个人行政机关(宪法and 组织法) 1.行政主体(名 + 权 + 责 )自己名义 行政权 责任能力 被授权组织(法律or 法规or 规章) 2.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 ☆行政机关 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工作部门(公安部、发改委)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部门(公安厅、发改委)地区行署 →自治州、设区的市)┠┈┈┈┈┈┈┈┈┈┈┈┈┈┈工作部门(公安局、发改委)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作部门(公安局、发改委) ┃ 区公所街道办居委会 村委会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政府领导 ☆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 上级部门指导(对口设置) 垂直领导关系 →上级部门领导 ①内部机构☆(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 ②被授权组织(三)一件事1.行政行为 = 主、权、责 → 行政主体+行政权+法律责任(无责: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仲裁)2.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立法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比较:某县政府发布文件规定:“本县烟酒批发企业,不得批发外县生产的烟酒。

史上最完整的吴鹏司考解题方法

史上最完整的吴鹏司考解题方法

史上最完整的吴鹏司考解题方法司法考试是一种考试,而任何考试都有技巧。

选择题怎么做?给大家还原一下命题过程。

选择题是客观题,但是客观题主观化,绝大多数用一个小的案例带出知识点。

例如:1、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做题方法:A选项,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部分,带数字的十个有八个就是错误的,拿不准可以干掉,有误差但是误差较小;B一名,一个正常表述;C十年,数字,错误;D看见批准,司法考试记住带反义词的易错,十个会错六七个,看见批准想备案,看见赔偿想补偿,看见可以想应当,看见有权想无权。

方法小归纳: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部分(注意说的是行政法部分,其他科目不适用),带数字的十个有八个就是错误的;司法考试记住带反义词的易错,十个会错六七个,看见批准想备案,看见赔偿想补偿,看见可以想应当,看见有权想无权例如:2、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C.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D.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做题方法:C.D有“立案调查”同一核心名词的,司法考试两个选项有统一核心名词,必然一对一错;单选题寻找特殊性,找最特殊的,ABC均为“即应”,D为“即不应”,D很特殊选择D。

例如:3、[09司考真题卷二第42题]: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做题方法:(1)AB有“高校”这个相同的核心词,必然一对一错;AC都有“调入”一个为事业单位一个为国有单位,类似的关系,选A就必然选C,干掉AC,本题目为单选,因此选B;(2)本题选择不属于(选非题),典型的1比3结构,找特殊项,每个选项最后一个字,本题即选择B。

司考名师推荐及资料选用推荐。

司考名师推荐及资料选用推荐。

以下转载,仅供参考。

网络的畅通,给战友们带来了海量的司考音频、视频课件,不管是哪个知名辅导机构的,也不管是前期的基础讲座还是考前的押题包过,总之,你只要想找,那么各大网站(比如知识宝库、学法网、法法网、鲤鱼网等等)都能免费提供下载。

资料满天飞,是好事也是坏事。

很多战友不是分不清,就是人云亦云,自己一点主动选择的余地都没有。

对此,微微的感悟是:找到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接近了成功一步。

好老师,可以事半功倍,差老师不仅事半功倍,还会误入歧途!下面,在结合前人对各位大腕点评的基础之上,加入个人听课感觉,对目前培训界名师逐个评估。

当然,此番言论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并没有贬低某部分老师之意,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民法马特,最近两年讲的比较多,其课程深入浅出、言简意赅、逻辑顺畅,能很好的帮助学员归纳记忆。

无论是民法整个体系串讲还是单独的部门法梳理,都绝对是基础阶段学员首选的一线名师。

现在,他是新成立的众合网校的民法台柱。

微微对他尤为推荐,希望日后大家多多关注。

李仁玉:曾担任过早以前律师资格考试的命题人,当时还没有现如今“司法考试”这个称谓,所以可谓是老牌的司法考试专家。

李仁玉老师的民法水平和知识无疑是深厚的,其司法考试的授课徐徐道来,个个知识点的讲授很透彻,讲课时一个知识点会引申出多个知识点,对于学习民法知识无疑是必要的。

但李仁玉老师的课往往战线拉得比较长,一个三言二语可以说清楚的知识点,李老师会很啰嗦,语速比较慢,例如一道真题讲了半天,最后你会连真题的正确答案都不知道是哪个。

听李老师的课要保持极大的耐心,只有这样才会有收获。

但在民法庞大的授课量和学员时间宝贵的情况下,这还真是要了部分人的命。

李建伟最出名的就是他的《万国专题讲座民法篇》,确实帮过不少人,李建伟的水平及知识体系确实是一流的,讲课知名度当年堪称万国民法第一人。

但,注意,微微用的是“知名度”这个词,要说实际讲课学员的接受程度,我觉得还不如看他编写的《专题讲座》效果好。

司法考试听课老师推荐

司法考试听课老师推荐

刑法:刘凤科+柏浪涛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攻略nb》。

2、刘凤科,张明楷大弟子,温和新理论,适合于听完小柏用于理论提高,或者倒过来也行,刑法想拿高分刘柏二人必听!凤科大帝课时比较长,听两遍最好,特别提示:到串讲阶段刘凤科一定会讲他的168题,神一样的题目,再注意:关注的不是他题目的答案,重点关注他讲题的思路。

刑诉:左宁+陈少文1、左宁,命题人弟子.陈卫东的博士,顾永忠的博士后,12年押题NB.2、陈少文:命题方向比左差一点,教书、做人。

3、程捷:表格全面,善于总结、点串。

考前看一遍,讲义以表格为主.2、推荐用书:无,左宁讲义即可。

陈少文专题讲座合著,不推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金桂+吴鹏1、徐金桂:讲课细致啊,把他学会了,行政法高分,12年最火。

2、吴鹏:真正的大神,但必须有一个基础老师辅助,有基础之后再听老吴的,老吴的成神之路开始.3、王旭,俗称“王小胖”行政法大黑,出题人弟子,行政法原则部分讲得不错,押题不错,个人觉得他更适合讲卷四。

4、李佳,做题方法、思路明晰,总结精辟,最出名就是他的“行政法逆向思维”的课程。

5、推荐用书:《三校名师讲义—行政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徐金桂独著民法:段波+钟秀勇备注1:“民法一+民法二”要都是波波的备注2:波波的民行先修班必听,必杀技:根据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一书改编而成《民法体系25图》必听!推荐民法复习顺序:波波的民刑先修班《民法体系25图》→钟秀勇的系统强化→波波的法条班→波波12年1月在YY上的春节特别节目《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的课程,这书是谁写的?王泽鉴!不解释~之后做题吧.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王利--出题人弟子,必杀技:民法的思维方法,其实就是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一书中提到的“历史的方法”。

周郡—-出题人弟子,做他的模拟题,就是找虐,对了,我一直怀疑他是纪连海的弟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精编]行政法吴鹏讲义

[精编]行政法吴鹏讲义

行政法吴鹏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个人、1件事、4个程序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公民权 行政立法权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三、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四、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种类裁量权二、合理行政原则—→理性→产生原因是裁量权→幅度裁量权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程度裁量权2.考虑相关因素:即正当考虑原则。

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例1:1998年,国务院发布通知,禁止各级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2002年,某港资企业与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

某市政府予以审批,并通过规章《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资企业承诺固定回报。

2005年,市政府单方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而国务院原通知要求“充分协商”、“妥善处理”。

→对某市政府的做法进行评论,论述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06/4/5/论述)例2:中国法院积极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35.91%的一审行政案件在当事人和解后以撤诉结案。

总体上看,法院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

→谈谈你的意见。

(10/4/7/论述)三、程序正当原则1.公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

2.公众参与:作出重要决定,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听取其意见。

3.回避:工作人员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高频考点-行政法【两则】吴鹏

高频考点-行政法【两则】吴鹏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与设定重点法条第9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10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第11条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知识要点(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这些措施均是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和法规设定。

法律可设定所有的强制措施,行政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与冻结存款、汇款的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只能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扣押财物的强制措施;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强制措施。

(3)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对法律设定的强制措施进行具体细化,但不能扩大对象、条件和种类。

考点归纳(1)相比《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对规章的设定权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定,规章不仅完全不能创设行政强制措施,也不能对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细化。

(2)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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