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考核及管理规定
焊工考试管理规定

焊工考试管理规定1.目的本规定明确了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中焊接工程施工的焊工考核原则、组织、方法及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从事焊接工程施工的焊工具有相应的资格、技术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
2.编制依据《钢熔化焊手焊工资格考试方法》GB/T15169-2003《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1~47013.13-2015。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建设期间,对从事安装工程焊接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的认定,要求各施工单位共同执行。
4.焊工管理准则凡参与项目安装工程焊接工序作业的焊工,必须经项目部、监理部按《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验证,并通过现场焊接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颁发项目现场“焊工作业证”,方可从事相应技能岗位资格的焊接作业。
5.考核要求5.1考核方法现场考核将采取对焊接实际操作结果通过技术检测予以评定的方法实施,具体将参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及《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的适用内容。
5.2考核种类焊接操作考核种类有手工电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钨极氩弧焊三种。
6.报考条件6.1参加项目焊接作业的所有电焊工。
6.2报考的电焊工必须具备焊缝符号识别能力、熟悉焊接安全知识以及焊接方法表示代号等焊接基础知识,符合GB/T15169-2003规定的具体要求。
6.3取得国家认可的电焊工资格证。
7.考核程序7.1考核申请施工单位应对焊接人员的投入制定计划安排,并在正式作业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提出“焊工入场考核申请”表中应列出考核项目、考核现场条件准备及焊接设备条件情况;列出应考人员情况并附个人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及焊工考试认定机构颁发的“焊工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申请至少在施工队预期要求考核时间的前24小时提出,原则上每次申请考核焊工不得少于4名以上。
现场焊工技能考试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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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外观
无损检测
焊工入场考核记录表
焊工钢印代号
照片
材质:
外径(mm):
壁厚(mm):
余高:
(mm);
表面夹渣:
; 表面气孔:
未焊透:
; 咬边:
未熔合:
; 裂纹:
其它:
(承包商)检查人(签字):
(监理单位)复查人(签字):
检验方法:
;检验报告编号:
检验结果:
;其它:
(检测单位)检查人(签字): (监理单位)复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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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焊工在本项目将要施焊的较高类别材料及难度较大的焊接位 置,管道焊接的焊工考试项目为 6G。 焊接不锈钢、铝、铜、钛、镍及其合金的焊工,需单独考核。 入场考核申请应至少在预期要求考核时间前一周提出,整个焊工 考核工作应于焊接工作开展前一周内结束,原则上每次申请考核 焊工不得少于 8 名。 5.3.3 焊工资料审查 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应核对承包商焊工原件、复印件与上报资 料是否一致,“拟考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核对无误后由监理单位 通知承包商按考试计划准备焊工考核。 5.3.4 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及费用 考核用场地、设备、试件、焊接材料、无损检测及费用由承包商 负责,且在考试前接受工程管理部及监理单位检查确认符合考试 要求。 5.3.5 焊工考核 5.3.5.1 焊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技能考核,考核前由监考人员 核验焊工身份证,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5.3.5.2 承包商向参加考试的焊工进行焊接技术及 HSE 交底,焊工考 核应按照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 WPS 进行。 5.3.5.3 试件标识:每名焊工的试件应标明试件规格、焊接位置、焊 工钢印代号以及焊接日期。对于水平固定或者 450 固定的试件还须 做 12 点钟标记,定位焊点不得在“6 点”标记处。 5.3.5.4 试件焊接过程中严禁改变试件方位,修磨工作在胎具上进行, 严禁从胎具上取下修磨,焊接过程中的修磨仅限于手动工具(点 固焊时例外)。 5.3.5.5 正式焊接前需经监考人员检查确认试件位置及相应标识后方
焊工操作技能验证考核管理规定

为保证xxxx有限责任公司 xx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入场焊工的操作技能和行为符合要求,确保本项目焊接工程质量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实现项目质量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xxxx有限责任公司 xx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现场制造和安装的所有焊工入场考核工作,项目参建各方(业主、监理单位、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施工承包商及分包商、设备制造商) 应遵照执行。
3.1 工程管理部1) 对本规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 监督、抽查考核过程并委托考核试件无损检测、证件发放工作。
3) 建立项目焊工管理台账。
4) 不定期抽查项目部、监理单位焊工管理台账。
5) 负责焊工入场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3.2 项目部1) 对入场焊工焊接质量及日常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管理。
2) 建立入场焊工管理台账。
3.3 监理单位1) 审核承包商申报的焊工资质,确定考核项目。
2) 检查承包商焊工入场考核现场准备条件,主持并监督焊工焊接考核操作过程,对试件外观检查进行评定。
3) 对承包商焊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及不合格焊工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4) 建立项目入场焊工管理台账。
3.4 第三方检测单位1) 按照书面委托对焊工考核试件实施检测,及时提交书面检测结果并建立项目焊工考核无损检测台账。
2) 协助工程管理部统计焊工考核结果。
3.5 承包商1) 按考核要求准备焊接试件、配备焊接设备、焊接材料以及其他准备工作。
2) 按要求提交申请办理焊工上岗证所需的资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办理焊工上岗证。
3) 监督检查焊工焊接过程质量并按要求使用焊工上岗证。
4.1 焊工入场考核组织由工程管理部、项目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组成。
4.2 承包商焊接工程师负责对本单位焊工的基本资格进行预审核,向监理单位焊接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入场考核申请,提交“焊工入场考核申请表”(附件1)、焊工合格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监理和项目部各留一份) 和焊工一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后注明焊工姓名。
焊工考试分级与实名制管理规定

中远船务焊工考试分级与实名制管理规定1、目的通过考试对企业焊工(含外包工)进行分级管理,使所从事的焊接工作与等级相符,促进焊工主动提高焊接水平,从而保证焊接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远船务各船舶及海工产品修造企业。
3、管理规定3.1 厂内现有焊工,不论有证与否,都要进行理论及实操考试。
新进厂的焊工进厂后也要进行理论及实操考试。
3.2 考试由各企业的焊工考试委员会组织。
3.3 根据考试结果发给A、B、C或D类焊工等级标识(附录A)及焊工资格证(代用证)(附录B)。
3.4未取得焊工等级标识及焊工资格证(代用证)的人员不可从事焊接作业。
没有船级社证书的,可通过此次考试取得船级社证书。
3.5无违章或施工质量一直较好的B、C类焊工可以通过考试晋升为A、B类。
同样如果具有A、B类证书的,而施工中发现经常违章或施工质量一直很差,可以降级到B、C类,不受船级社证书的限制,但由低等级到高等级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船级社证书。
3.6 焊工等级标识的划分。
3.7 焊工等级标识贴于安全帽的左侧。
A、B、C、D类分别用红色不干胶条加字母A、B、C、D表示。
焊工资格证(代用证)要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3.8 焊工等级标识的制作、维护、更换标识由各企业质量部按集团标准统一制作,如有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质量部予以补发。
如果经过考试,焊工等级提高,质量部要及时更新相关人员的标识和焊工资格证(代用证)。
3.9 焊接前,施工方必须按照焊工的资质分配焊缝,并填写焊接记录(附录C)。
焊接记录应能反映焊工姓名、焊工编号、焊缝编号。
焊缝旁边必须写清楚项目名(组立号)、焊工姓名、日期,形式见附录D,以便提高焊工的责任心和进行质量追溯。
焊接记录及现场实名制的使用范围见附录D。
3.10 各企业质量部要定期对焊工的违章情况及施工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并且将统计结果作为其等级评定的一个重要依据。
3.11 由各企业质量部制定奖励方案,用以鼓励焊接质量长期保持良好、稳定的A类、B类焊工,从而提高和保持焊接质量。
焊工管理制度规范

焊工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焊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焊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焊接工作的员工,包括内部焊工和外部焊工。
第三条公司将不断完善和更新本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
第四条公司将为焊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第五条焊工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焊工职责第六条焊工应当具备相应的焊接技术和证书,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
第七条焊工应当严格遵守焊接作业安全规范,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条焊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确保工作环境安全整洁。
第九条焊工应当按照生产计划和生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焊接任务。
第十条焊工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第三章焊接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和完善焊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焊工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焊工应当按照工艺要求和作业规范进行焊接,确保焊接质量。
第十三条焊工应当做好焊接过程中的记录和报告,确保焊接质量可追溯。
第十四条焊工应当配合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焊工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不断改进和提高焊接质量。
第四章焊接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和健全焊接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焊工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十七条焊工应当做好自我保护,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焊工应当认真了解和遵守焊接安全规范,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焊工应当严格控制焊接过程中的火源和爆炸危险,确保作业场所安全。
第二十条焊工应当做好焊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五章焊工考核和激励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和健全焊工考核和激励机制,根据焊工的工作表现和质量水平进行评定。
第二十二条焊工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活动,提升自身技能和水平。
第二十三条焊工应当不断创新和改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焊工管理制度

焊工管理制度焊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焊接工作的安全和质量,规范焊工的行为,制定焊工管理制度,确保焊工具有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素质。
二、管理范围焊工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焊工,包括正式雇员和临时工。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焊工必须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质量至上:焊工必须保证焊接工作的质量,合格率不得低于99%。
3.遵纪守法:焊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4.团队协作:焊工必须积极配合其他工种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入职要求1.身体健康。
2.持有焊工证书。
3.具备一定的焊接工作经验。
五、工作时间1.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包括1小时的午休时间。
2.如需加班,必须事先向主管报告并得到批准。
六、工作流程1.按照工艺指导书进行焊接工作。
2.使用工具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完好状态。
3.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焊接面罩、焊接手套等。
4.杜绝焊接过程中的打瞌睡、饭后立即焊接和久站久坐等不良行为。
5.焊接完成后,清理工作场地,整理工具和设备。
七、安全措施1.严禁违规焊接,如焊接无资质材料、焊接超过负荷等。
2.焊接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的工作环境。
3.严禁将电焊机插头插入不匹配的插座。
4.焊接时必须事先将周围易燃物移除或做好防火措施。
5.焊接过程中必须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焊接。
八、质量要求1.焊工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指导书进行焊接,保证焊接质量。
2.焊工必须对焊接的产品进行自检,并记录在检查表上。
3.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焊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报告。
九、奖惩制度1.出勤率,工作效率和质量是考核焊工绩效的主要指标。
表现优秀的焊工将获得奖励。
2.不符合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焊工将受到批评和相应的惩罚,如扣除薪水,降级等。
3.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焊工将被终止雇佣关系。
以上是本公司的焊工管理制度,希望焊工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焊接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焊工奖惩管理制度

焊工奖惩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焊工队伍的行为,激励焊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焊接质量,特制定此《焊工奖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奖励标准1. 优秀焊工:连续工作3个月没有产生过焊接质量问题或者安全事故的焊工,每月将获得200元的奖金;2. 突出贡献奖:对于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焊工,根据其工作贡献大小,颁发相应的奖金,奖金数额由评定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3. 工作竞赛奖:每年组织一次焊工技能比赛,获得前三名的焊工将分别获得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金;4. 安全生产奖:每季度对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焊工进行表彰,获得奖金300元。
第三条惩罚措施1. 质量问题扣款:凡是因为焊工个人原因导致焊接质量出现问题的,按照问题严重程度,将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最高扣除不得超过月薪的30%;2. 安全事故罚款:凡是因为焊工违规操作或者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情节严重者将进行相应处罚;3. 违反规章制度: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擅自调换工作岗位或者拒绝执行工作任务的焊工,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款甚至辞退的处理。
第四条奖惩机构1. 奖惩权利:公司将组建奖惩委员会,由公司管理层、技术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对焊工的表现进行评定,并进行奖惩决定;2. 奖惩程序:对于获得奖项的焊工,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放奖金,并进行公开表彰;对于受到惩罚的焊工,委员会将依据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决定,并进行事先告知和听证。
第五条奖惩公示公司将会将焊工的奖惩情况进行公示,在公司内部公示栏上进行展示,并通过公司内部通知进行公布。
同时,公司将会将奖惩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年度考核中进行考核评定。
第六条奖惩实施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制度进行宣贯和培训,以确保焊工队伍对此制度有充分的了解,并依据制度规定进行奖惩工作。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在工作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焊工入场技能考试管理规定

焊工入场技能考试管理规定一、考试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准备参加焊工入场技能考试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新入职焊工、焊工职业资格考证人员等。
二、考试要求1.考试内容涵盖焊接工艺基础知识、焊接技术操作能力等方面,考生需全面掌握。
2.考试形式主要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考试内容根据不同级别确定。
3.考试通过标准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公示于考试相关通知中。
三、考试流程1.考试报名:考生需提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或线下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考生,考试流程由考试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安排。
3.考试过程:考试按规定要求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考试管理人员请假或调整考试时间。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标准进行评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成绩并申请复查。
四、考试成绩1.考试成绩评定标准严格执行,考生需按规定达到及格线方可获得考试证书。
2.各级别考试通过标准将分别公示于考试公告中,考生可据此自行评估考试表现。
五、考试管理1.考试管理权由考试机构或单位负责,相关规定为执行依据,任何形式舞弊行为均不得发生。
2.考试过程中需服从考试管理人员指挥和要求,如有违反纪律情况将受到相应处理。
六、考试奖惩1.考试优胜者将获得相应奖励或荣誉称号,并公示于相关平台。
2.考试作弊、违规行为者将受到取消成绩、禁止再次参加考试等处罚。
七、考试协议考生参加焊工入场技能考试即视为同意遵守本管理规定,任何违反事宜将依据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以上为焊工入场技能考试管理规定,各项规定实行后于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将提前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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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考核及管理规定
1 目的
制定中科达项目施工单位焊工考核及管理规定,以确认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从事关键焊接工序焊工具有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建设业主、第三方工程检测机构(安装工程检测站)、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在中科达项目建设期间共同执行。
3 定义
关键焊接工序焊工:在中科达项目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承包商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作业,直接对工程实体质量产生影响的焊接作业人员。
4 焊工管理原则
以焊接操作技能考核方式确认施工单位焊工的资格和能力,是中科达项目建设的一项质量保证措施。
本规定要求所有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工序的焊工,必须在通过建设业主组织的焊接操作技能考核并获得“焊工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相应技能岗位资格的焊接作业。
5 焊工考核组织及内容
5.1 考核组织
项目焊工考核工作,将由公司工程部、焊接试验室、质检部共同完成。
焊接试验室相关人员负责焊工考核的人员职责:
∙制定焊工考核计划;
∙审查焊工资格;
∙考核组织应考焊工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核;
∙验证施工单位焊工考核准备事项;
∙负责考核现场纪律;
∙检测考核试件;
∙考核评定;
∙建立施工单位焊工考核记录;
5.2 考核方法
考核将采用对焊工的焊接操作技能进行考试的方法,并通过技术检测予以评定。
具体将参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及《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适用内容。
5.3 考核内容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的焊接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受压元件焊缝;
∙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
∙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
∙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
业主要求考核的焊接方法主要有“手工电弧焊”、“钨极氩弧焊”两种,其他焊接方法考核将根据施工单位承接的装置工程特性特别安排。
6 焊工考核程序
6.1 考核申请
施工单位应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施工安装焊接人员的投入制定计划安排,并在正式作业前向建设业主提出“焊工考核申请”。
申请中应列出考核项目、考核现场条件
准备及焊接设备条件状况,并列出应考人员情况,同时附个人2寸彩色照片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及最近一次焊工考试认定机构颁发的“焊工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申请至少应在施工单位预期要求的考核时间前一周提出。
注:凡参加考核的施工单位焊工,其“焊工合格证书”中的合格项目应覆盖考核项目。
6.2 考核准备
工程部/焊接试验室收到“焊工考核申请”,将安排主考人根据申请要求,在3天内制订出“焊工考核计划”和“评定准则”并通过监理单位反馈施工单位。
计划应对施工单位明确提出考试的焊接方法、起止时间及准备事项(如:试板/管、焊材等样品的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编号标识及焊机型号等要求)等。
施工单位准备工作就绪后直接通知主考人检查验证,若施工单位准备工作及环境条件符合要求,考核则按期进行。
6.3 考核实施
主考人负责主持焊工考试实施,工程部/焊接试验室将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的“焊工考试记录”,核实应考人员及试件。
应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焊接技能考试项目后,应将已标识编号的待检焊接样品留在原地,本人撤离考核场地,工程部/焊接试验室负责将所有待检焊接样品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主考人指定地点。
6.4 检测及评定
焊接样品由主考人安排检测,检测结果记录在“焊工考试记录”中,考核评定记录在“焊工操作技能考核登记表”中。
6.5 考核认定
工程部/焊接试验室将根据“焊工操作技能考核登记表”中的结论,为通过考核的焊工制做、颁发“焊工作业证”。
所有获得“焊工作业证”的焊工,将被认定有资格从事与合格项目相应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现场焊接作业。
6.6 特别说明事项
∙焊工首次未通过考核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不通过则须两个月后方可再考。
∙焊工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作业时,必须配戴“焊工作业证”,未配戴者将被业主要求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被通报。
∙任何非获证本人配戴的“焊工作业证”将被没收,并予以处罚和通报。
∙“焊工作业证”遗失申补其间,施工单位应向业主申办临时证明,否则遗失者不得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焊接作业。
7 附则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修订,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本制度为首次发布。
8 附件
8.1 焊工考核申请
8.2 焊工考试记录
8.3 焊工操作技能考核登记表
8.4 焊工考核统计表
焊工考核申请sheet of
编制人:审核人:日期:年月日
焊工考试记录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