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什么服务群众的职责

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
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党支部党务工作五项基本制度

①依托党员活动室,加强对党员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现代化科技知识教育;组织党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
②结合党员活动日,按时组织党员收看民教片,每个党员每年收看电教片不少于12片(集)。
③根据《党章》规定,按时按标准做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于当月25日前全额上缴镇党委。
④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勤政教育,建立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每名党员干部至少联系一户群众。
创先争优制度
①农村、企业、机关党支部要分别围绕“创五好”、“四有”、“走前头”的目标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②加强党员的目标管理,把支部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到每一个党员,每年对党员进行1-2次的考评。
③按照自评、互评、党外群众测评、组织审定的顺序,结合党员目标管理,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不合格党员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②支委会: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精神,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研究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群团组织工作和其它重要问题。
③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支部决议;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等事宜。
④党课: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章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①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制度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②做好群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
③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求,召开支委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部大会,研究、讨论发展党员工作问题。
④发展党员工作程序:⑴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⑵召开支委会,确定培养对象,指定联系人;⑶对经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⑷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一半以上,同意接收新党员的人数必须超过有表决权的党员数半数以上方有效。支部大会必须形成决议,连同发展对象本人的有关材料报送党委审批;⑸预备期满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程序与接收预备党员相同),并将党员的入党和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等交党委存入个人档案。
怎样做好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怎样做好党支部的选举工作党支部的选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按照《党章》中关于党支部委员每一届任期两年或三年的规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换届选举,不仅是党支部委员会的调整、领导班子人员的变动,而且是党支部工作了两年或三年后的一次总结,因此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全面提高、不断改善党支部的工作;有利于培养和选拔新的骨干力量,不断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
除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外,每个支部委员会,应按《党章》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于无特殊情况,且超过任期而又未及时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有权提出换届要求和批评,而且上级党组织应予以认真处理。
能否按期改选支部委员会,关系到能否认真执行党章的问题,所以应给予高度重视。
怎样做好党支部的选举工作?党支部的选举工作,实际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支部的选举换届工作。
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选举换届应当是大家所熟悉的一项工作,但是要真正做好这项工作不是很容易的。
而且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党务工作,因为党支部选举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支部其他各项党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
如果一个领导班子选不好、带头人选不好,那其他的党务工作就会因人的素质而改变;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上级党组织领导的决策能否在本支部贯彻执行。
这个在实践中有许多的例子可以证明。
如何才能做好基层党支部的选举换届工作?我认为应该重点把握好三个环节。
下面就这三个环节,谈一谈我的认识:一、第一个环节就是要统一认识,做好选举前的思想动员,强化党支部全体党员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高度重视。
我再说一遍,就是要统一认识,做好选举前的思想动员,强化党支部全体党员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高度重视。
也就是说首先得做好选举的务实工作,因为实践表明,统一思想和提高认识是做好支部选举工作的必要前提。
如果不把思想统一,在选举中就会出现差子,甚至出现乱子。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
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
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
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
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
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
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1/ 5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党总支委员会每周一次(可在业余时间进行),党支部会每月一次,党课每学期至少2次。
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及坚持自学、讨论、参观、轮训等各种形式,对党员经常性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和先锋意识,全面提高党员政治素质。
2、思想工作汇报制度每两个月党员向组长、组长向支部、支部向总支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和群众的反映;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汇报;支部和总支每学期向党员大会汇报一次工作;总支每学期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工作。
重要情况及时汇报。
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组织观念,增强党性锻炼。
党的组织生活要建立必要的考勤制度,定期在党的会议上公布。
党的会议不应无故缺席,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时,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党的组织生活要认真严肃,充分准备,保证质量。
因公因事较长时间外出的党员,暂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回校后,应主动向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情况。
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因病长期病休疗养的离退休党员,总支或支部应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保持联系,向他们传达文件或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上级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三次,每次会前都要充分准备,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和批评,保证生活会质量。
支部委员和总支委员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5、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总支和支部要教育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基层党支部工作十项制度

基层党支部工作十项制度(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认真学习和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带领广大干群积极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2、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制定落实党支部任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规划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4、及时研究解决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总结和探索党建工作的规律。
5、党支部“一班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负总责。
6、每年底党支部要对工作情况作全面总结,并在党员大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报告,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评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参加。
2、党建工作例会主要研究党支部自身建设,分析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党建工作例会上,各党小组长要汇报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情况和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情况。
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任务要求。
4.支委会在召开例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掌握全面情况,对成绩、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要胸中有数。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求和党支部委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
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民主性和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是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的窗口和平台,是党员之间相互帮助、交流、学习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党员服务中心的任务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促进党员教育和培养,增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四条党员服务中心实行党员自治、党员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服务窗口,提供各类服务,并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提升党员凝聚力和活跃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领导班子,由一名主任和若干名副主任组成,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协助。
第七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组成,负责讨论重要事项、选举中央委员会和委员会,决定中心的工作方向。
第八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工作部门,包括党员服务部、组织部、教育部等,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和管理。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党员监督团队组成,负责监督中心的工作和人员。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完成目标的责任制。
第十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工作情况和问题,进行经验交流和思想对话。
第十三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制定新的工作方向和计划。
第十四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和评估,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和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举办一次党员大会,对中心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对工作方向和目标进行调整。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周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吸引党员参与,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第十七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党支部管理制度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为了严格党的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依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
2、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3、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5、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6、讨论决定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制度1、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坚持集体领导,在支部书记的主持下,支部委员分工负责支部的各项具体工作。
2、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院党委负责。
3、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4、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意见和方案。
2)讨论制定完成科研生产任务的方针、方案,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3)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研究培训、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4)研究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检查党员支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5)分析党员及职工队伍的思想观念,制定加强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6)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7)研究本单位组织发展、队伍建设、工作、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有关问题和发展生产、改善职工生活等重要事宜。
8)需要支部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党小组会制度1、党小组长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
2、党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3、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重要文件,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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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一、党员教育
1.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经常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
2.注重创作和运用情景互动式党课等形式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提升教育质量;运用信息网络、微党课等形式,增强教育实效。
3.党员学习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关学习、会议、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学习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4.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并提出具体要求。
党员每年参加党组织安排的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其中党支部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56学时。
二、党员管理
1.党组织关系排查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对党员组织排查一次。
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重点是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排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二是核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看党员组织关系回执是否健全;三是核查流动党员情况,看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党员是否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是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2.转移和接收组织关系
在全省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通过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
超出上述范围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还需由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办理。
(1)基层党委内部转接流程
在同一基层党委所辖的各党支部间使用“基层党委内部转接”功能,实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快速办理。
(2)全省范围内转接流程
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程网上审批。
具体转接流程:
第一步,党员所在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用户提出“申请”,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省(区、市)部门(系统)范围内转接”,目的地选择拟转入基层党委。
第二步,系统自动生成审批路径,依次送各级党委“审批”。
第三步,审批通过后,拟转入基层党委在确认党员本人报到后点击“接收”,核对党员信息并将党员编入所属党支部。
第四步,
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回执,完成转接。
在网上转接过程中如发现有误操作,需联系当前正在办理审批的党组织使用“审批”功能中的“不同意”操作,逐级退回该转接申请。
(3)全国范围内转接流程
全国范围内的组织关系转接需分段网上审批。
具体转接流程:第一步,党员所在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用户提出“申请”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全国范围内转接”,目的地选择拟转入基层党委。
第二步,系统自动生成审批路径,依次送上级党委、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审批”(工委、市委等)。
第三步,核对党员信息并审批通过后,打印出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后交党员携带。
第四步,党员携带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到转入省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到提交纸质介绍信。
第五步,转入省县级党委组织部门验明党员身份,将纸质介绍信录入系统,转接类型选为“全国范围内转入”,目的地选择转入基层党委,系统自动生成审批路径,送基层党委“审批”。
第六步,党员本人到转入基层党委报到,提交党员信息采集表。
第七步,转入基层党委用户点击“接收”,将党员编入所属党支部,并根据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材料补充完善党员基本信息,同时打印回执传回原党员所在基层党委。
3.流动党员管理
(1)流动党员是指离开本单位外出学习进修、办理公务的党员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进入本单位学习进修、办理公务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2)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党员外出后,要与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单位要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也要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沟通。
(3)对外出时间不足6个月外出学习进修、办理公务的党员,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可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上级党组织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预交或补交。
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4.党员退党处理具体内容: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
”党员提出退党,党组织首先应弄清党员提出退党的原因,然后按以下原则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1)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理想信念动摇,或不愿意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党的纪律约束,或由于其他原因不愿做共产党员而要求退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不要强行挽留。
(2)对那些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消极落后,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同意退党的决定。
(3)对某些问题有模糊认识或有一般错误思想的党员提出退党,应当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帮助他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经批评教育,自动撤回退党申请的,应予以鼓励。
(4)对于平时表现好,只因对某些问题想不通,一时冲动,或因年老多病怕拖累党组织而提出退党,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在其有了正确认识,主动撤回退党申请后,可不作退党处理。
是预备党员的,应适当延长其预备期。
处理程序:
对提出退党的,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党员大会讨论予以批准并除名,将对党员进行除名的支部决议在支部留存的基础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留存材料:
一是提出退党的,要有申请人手写的书面申请;二是党员大会讨论记录;三是形成支部决议;四是处理报告;五是向上级党组织备案材料。
5.党员脱党处理具体内容: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这一规定表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具有上述3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应算作自行脱党。
处理程序: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过表决将脱党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留存材料:
一是党员大会讨论记录;二是形成支部决议;三是处理报告;四是向上级党组织备案材料。
6.违纪党员处理
基本要求:
处理党员违纪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纪律处分的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处理程序:
(1)对违纪党员所犯的错误事实进行认真核对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并同党员本人进行谈话,听取他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
(2)除特殊情况可由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做出处理决定外,一般都必须经过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逐级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大会讨论对党员的处分时,应通知受处分的党员出席会议。
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别人替他辩护。
(3)党员大会通过处分决定后,应将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并让当事人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然后上报。
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4)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以及本人对处分有意见的,批准处分的党组织在审理过程中,应派人或委托下级纪委同受处分人谈话,听取本人对所认定的错误事实与定性处理的意见,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教育。
(5)上级党组织批准对党员的处分决定,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决定后应正式下达批复。
处分决定下达后,下级党组织应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并通知被处分党员。
特别注意:
依据有关规定,党纪处分作出后,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负责向本人宣布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宣布时要请当事人在处
分决定书上签写意见。
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留存材料:
一是关于xx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须当事人签字);二是关于xx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三是党小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上级党组织会议记录,支委会议记录参会人要签字;支部决议并当事人签字;向上级党委呈报的处分请示;上级党委的批复。
三、党员服务
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1.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定期慰问帮扶困难党员。
2.每年七一前夕、春节前夕要对建国前老党员、困难党员普遍走访慰问。
3.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并可以在适当的时机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