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融资租赁在我国是属于新型的⾦融产品,⼴泛⽤于中⼩企业租赁昂贵的机械设备。
由于法律不够完善、中⼩企业信⽤意识不强等原因,融资租赁出现纠纷还是⽐较多的,那么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什么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根据承租⼈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的选择,出资向供货⼈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使⽤,承租⼈则分期向出租⼈⽀付租⾦,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所有,承租⼈拥有租赁物件的使⽤权。
租期届满,租⾦⽀付完毕并且承租⼈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体的新型⾦融产业。
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所以⾮常适合中⼩企业融资。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依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地为合同履⾏地。
合同对履⾏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同。
均以租赁物使⽤地为合同履⾏地,但合同申对履⾏地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最⾼⼈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问题的规定》第3条明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可以协议遗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_地点的法院管辖。
当章⼈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地法院管辖。
租赁物的使⽤地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地。
”三、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当事⼈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房屋出租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房屋出租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1、房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因此,房屋租赁纠纷可以向当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房管所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解决方式:这些部门可以提供政策咨询、调解纠纷等服务。
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他们还可以指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解决民间纠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所在社区或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解决方式: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3、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了仲裁协议,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解决方式:仲裁机构会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作出,当事人应当履行。
4、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处理民事纠纷的最终机构。
如果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都无法解决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方式:人民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并做出判
决或裁定。
如果一方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租赁合同法院管辖权

租赁合同法院管辖权简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达成的一种租赁关系约定。
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争议和纠纷。
当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法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拥有对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本文将探讨租赁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权,包括管辖权的原则、限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院管辖权的原则法院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某一案件进行审理的权限。
在租赁合同纠纷中,法院的管辖权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地域原则根据地域原则,法院对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是有限制的,一般只限于纠纷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所在地的法院。
例如,当租赁纠纷发生在某个特定的城市,法院的管辖权将由该城市的法院行使。
这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就争议进行方便、迅速的解决。
2.合同选择管辖地原则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合同的管辖地。
根据合同选择管辖地原则,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地,法院将在该地区行使管辖权。
这样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大的自由和可预测性,避免争议因地域不明导致的不便和延误。
3.特别管辖权原则根据特别管辖权原则,一些特定的纠纷案件有专门的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例如,一些国家或地区设立了专门处理房屋租赁纠纷的法院。
这种设立专门法院的做法可以提高租赁纠纷案件的审理效率和专业程度。
法院管辖权的限制法院管辖权虽然是为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以下是法院管辖权的一些限制:1.仲裁协议的限制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等,此时法院将不会行使管辖权,而将由仲裁机构或仲裁庭进行审理。
仲裁协议的存在对法院的管辖权产生一定的限制,并且仲裁庭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2.专属管辖权的限制一些特定的纠纷案件可能受到专属管辖权的限制。
例如,一些法律规定了某些租赁纠纷案件应由特定的法院行使管辖权,而不是由普通法院审理。
这些专属管辖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证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纠纷的高效解决。
3.管辖权异议的限制当被告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法考知识—地域管辖

法考知识—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原则上原告就被告1.原则:原告就被告被告是公民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不是就医)。
没有住所地也没有经常居住地: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若不能确定,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2.被告和原告住所地均不明确:仍原告就被告(1)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3.例外规定:被告就原告(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不包括财产关系)。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不包括财产关系)。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仅限被告一方)。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仅限被告一方)。
(5)被告被注销户籍的。
4.双方法院都能管辖(1)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法院也能管辖。
(2)被告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离婚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法院也能管辖。
(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4)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有两条途径:一是由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局指定,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
2015《民诉解释》351条第一款规定,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法规类别】房屋租赁借用民事诉讼管辖【发文字号】法[研]复[1986]2号【失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1986.01.07【实施日期】1986.01.0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1986年1月7日法(研)复〔1986〕2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5)京高法字第82号《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我院同意你院的意见,即: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这样并不有悖法律规定,重要的是便于受理的法院查明案情和执行判决,从而正确、及时地审结案件。
此复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的请示〔1985〕京高法字第82号最近,本市宣武区法院收到一件房屋承租人请求出租人修缮房屋的起诉,原告肖承志所承租的房屋座落在宣武区广外椿树拐2号,被告即出租人袁振海的户籍和工作地均在贵州省都匀市112厂。
宣武区法院按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将案件移转贵州省都匀市法院。
该院认为:房屋在北京,又将案件退回宣武区法院(宣武区法院已受理并趁被告来京出差之际调解结案)。
与此同时,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待来访中,也发现有上述类似情况,由于房屋座落地与被告户籍地不一致,所涉及的两个区、县法院之间认识分歧而互相推诿管辖。
如苗义诉袁继信收房一案,被告袁继信承租原告苗义的房屋两间,该房座落在东城区东四五条北巷4号,而袁的户籍地和居所地均在朝阳区。
原告因被告转让房屋和欠租向朝阳区法院起诉,请求收房自用。
朝阳区法院让原告向房屋所在地的东城区法院起诉;东城区法院认为被告户籍在朝阳区应由朝阳区法院管辖让原告仍找朝阳区法院(后已由中级法院指定朝阳区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本文档详细解释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问题,帮助你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
1. 概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指当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
2. 法律规定2.1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实践操作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通常以下几种情况确定管辖法院:3.1 合同约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条款,明确了纠纷管辖法院,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2 合同未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3.3 特殊情况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合同未履行完毕,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则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4. 注意事项在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问题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或者根据合同性质、交易习惯确定的履行地点。
2.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在起诉时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3.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则纠纷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而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结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租赁合同管辖

租赁合同管辖租赁合同的管辖权是指针对合同纠纷发生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审理和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租赁合同的管辖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合同约定的管辖地:合同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行地或诉讼地,即明确规定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当由哪个地区的法院进行管辖。
一般来说,约定的管辖地应当是双方达成合意的地区,方便双方诉讼参与人员的出庭和调查取证。
2. 租赁物所在地的管辖权:如果租赁合同涉及的租赁物(如房屋、车辆等)有明确的所在地,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租赁物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有管辖权。
这意味着,合同纠纷应当由租赁物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审理。
3. 法定管辖权: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地,并且租赁物所在地也无法确定,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一般来说,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中约定的租赁物的交付地,即合同项下的租赁物实际所在地。
4. 特殊管辖权: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定法院可能对租赁合同纠纷具有专属管辖权。
比如,涉及知识产权的租赁合同纠纷,应当由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当租赁合同纠纷发生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选择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而不是通过法院诉讼。
此时,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方式和仲裁机构,并遵守仲裁裁决的约束力。
总之,租赁合同的管辖权应当根据租赁物所在地、约定的管辖地、法定管辖地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专属管辖权进行确定。
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约定,以避免在合同纠纷发生时争议管辖权的问题。
如果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寻求法律保护。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在租赁双方因合同履行中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分歧,导致产生争议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是指处理租赁合同纠纷的法院应当具有的审判权。
在租赁合同纠纷中,管辖权的确定对于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一般来说,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情况来确定:1. 租赁合同中的管辖法院约定: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中对于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
这种约定可以是专属管辖,也可以是非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只有某一法院具有管辖权;非专属管辖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了一种管辖权,但并不排除其他法院的管辖权。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专属管辖,那么法院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审理;如果约定了非专属管辖,那么法院在审理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管辖权的确定。
2. 租赁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在发生纠纷时采取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管辖权的确定将受到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影响。
如果双方约定采取仲裁解决纠纷,那么法院应当依据仲裁协议进行管辖权的确定;如果双方约定采取调解解决纠纷,那么法院应当依据调解协议进行管辖权的确定。
3. 租赁合同中的履行地约定: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在发生纠纷时按照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进行管辖。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管辖权的确定。
4. 租赁合同中的特别管辖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租赁合同中可能会对于纠纷的管辖作出特别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管辖权的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确定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种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于管辖法院进行了约定,那么法院应当依照约定进行审理;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法院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管辖权的确定。
总的来说,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履行地和特别规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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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 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怎么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
(一)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
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
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二)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
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
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三)其他方面的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多半都是围绕合同而产生的,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往往也就要按照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执行。
从《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因为房屋租赁纠纷而提起诉讼的,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