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装置、采油树用材料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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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钻井作业指导书

石油钻井作业指导书

石油钻井作业指导书1. 引言石油钻井是石油开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钻井作业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关系到整个石油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本指导书旨在为钻井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引和操作规范,确保石油钻井作业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 钻井前准备2.1 上级通知在开始任何钻井作业前,作业人员需收到上级的明确通知,并了解相关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2.2 设备与工具检查所有钻井设备和工具在作业前必须经过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完好无损,并具备良好的工作性能。

任何有破损或异常情况的设备和工具应立即报告,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3. 钻井作业流程3.1 钻井井眼设计在进行钻井作业前,需要根据所钻取油井的特性和要求,进行井眼设计计划。

井眼设计应包括井眼直径、井眼深度、井口防喷装置等参数,并确保设计合理和符合安全要求。

3.2 钻井液配制根据井眼设计计划,配制合适的钻井液,确保其对井壁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冷却性和悬浮液性能。

钻井液的添加应准确控制其比例和浓度,以保证钻井作业的顺利进行。

3.3 钻头选择与下入根据井眼设计和地层特征,选择合适的钻头类型。

在钻井作业中,下入钻头时需保证其牢固可靠,并遵循正确的下入操作规范。

3.4 钻头修整与钻井参数控制在钻井过程中,及时进行钻头修整,保持钻头的良好工作状态。

同时,要根据钻井参数的变化,及时调整钻井液的流量、压力和循环速度,以确保钻井过程的安全和效率。

4. 钻井事故应急处理4.1 高压井控在钻井作业中,如果遇到高压井控情况,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停止钻井过程,并使用适当的井控装置进行压力控制和妥善应对。

4.2 井旁防火在钻井作业中,如发生井口或井场附近的火灾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钻井作业,隔离火源并使用合适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4.3 事故报告和记录任何钻井事故发生后,都需要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并填写详细的事故记录。

事故报告和记录应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信息,以供事后分析和总结。

Q-KV-WD-49采油(气)树作业指导书.doc

Q-KV-WD-49采油(气)树作业指导书.doc

采油(气)树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Q/KV-WD-49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口期:______________本规范按美国石油协会API 6A《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设备规范》的要求制定。

L 0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采油(气)树的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基本要求及参数、技术要求、实验方法与检测准则以及标记、油漆、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工作压力为14M PL 105Mpa( 2000psi〜5000psi)的采油(气)树。

20引用标准《605齿圆锥管螺纹》《产品型号和零部件编号作业指导书》《阀门作业指导书》《套管头和油管头设计作业指导书》《采油(气)树设计作业指导书》《井口装置、采油树用材料作业指导书》《垫环及垫环槽作业指导书》《非金属密封件材料作业指导书》《焊补工艺作业指导书》《材料试验作业指导书》《采油(气)树性能试验作业指导书》《清洗和防护作业指导书》《材料表而处理作业指导书》《包装技术作业指导书》30产品型号表示方法采油(气)树的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应按照《产品型号和零部件编号作业指导书》标准规定的编号方法执行。

40基本要求及参数41法兰式端部和岀口连接法兰式端部和出口连接的基木要求及参数应符合《阀门作业指导书》标准4 1的要求执行。

42螺纹式端部和出口连接螺纹式端部和出口连接的基本要求及参数应符合《阀门作业指导书》标准4 2的要求执行。

43卡箍式端部和出口连接卡箍式端部和出口连接的基本要求及参数应符合《阀门作业指导书》标准4 3的耍求执行。

4 4三通、四通4 4 1结构型式三通和四通的结构型式有法兰式、双头螺柱式和卡箍式三种,分别见图1〜&4 4 2公称尺寸和额定工作压力4 4 2 1法兰式三通和四通的公称尺寸和额定工作压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

采油(气)树装置检验作业指导书

采油(气)树装置检验作业指导书

采油(气)树最终检验
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Q/KV-WD-44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布日期:2012.10.15 实施日期:2012.10.30
ABV 采油(气)树最终检验作业指导书 Q/KV-WD-44 REV A
1.0鉴定目的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增强我公司石油机械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能
力,按API Spec 6A《井口和采油树设备规范》、《采油(气)树性能评定》和《采
油(气)树》对采油(气)树进行鉴定,以提高产品设计和制造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试验鉴定大纲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采油(气)树的设计和更改后设计的产品性
能验证鉴定,采油(气)树的产品规范、材料、温度、性能要求级别应符合下表
规定:
a.API Spec 6A《井口和采油树设备规范》
b.《采油(气)树性能评定作业指导书》
c.《采油(气)树》
4.0鉴定结论:
鉴定小组根据验证试验记录和有关检测报告提出鉴定结论,起草产品的性能验证
试验报告,交总经理审批。

5.0产品性能验证测试项目(见附录)
附录一
2.pb—爆破压力
3.本体爆破试验可用有限元分析来代替
2012.10.15发布第1页共1页 2012.10.30实施。

采油树使用说明书

采油树使用说明书

一.概述1.1用途及适用范围采油树安装在油管头的上面,主要作用是用来控制井口压力和调节油(气)产量,并把油(气)诱导到输油管去,必要时还可用来关闭井口或进行酸化压裂、清腊等作业。

规格型号含义:KY S (Z) □ / □ - □ 注意:在阅读本说明书过程中,请仔细核对您使用的产品是否与“□”中打“√”的选项相符。

1.2采油树类型:√:分体型采油树□:整体型采油树□:用户特殊要求整体型采油树□:井下安全阀控制管线通道,便于连接井下安全阀。

□:注化学试剂管线通道。

□:毛细管线通道。

□:电缆密封装置或B IW 接口,便于用户进行电泵采油。

1.3技术特性 1.3.1主要性能产品规范级别:□P S L1 √P SL 2 □P SL 3 □PS L3G □P SL 4 性能要求级别:√P R 1 □PR 2额定材料级别:□A A □B B □C C □DD √E E □ FF采油树整体式旁通径mm主通径mm额定工作压力MPa额定温度级别:□-60~82ºC(K级)√-46~82ºC(L级)□-29~82ºC(P级)√-18~121ºC(U级)1.3.2主要技术参数:连接形式:AP I S p ec 6A法兰连接主通径:□71/16"□51/8"□41/16"√31/8"□31/16"□29/16"□21/16"□113/16"旁通径:□71/16"□51/8"□41/16"√31/8"□31/16"□29/16"□21/16"□113/16"工作压力:□14M P a(2000PS I) □21M Pa(3000P SI)√35MP a(5000PS I)□70M Pa(10000P SI)□105MP a(15000P SI)□140M Pa(20000PS I)工作介质:石油、天然气、泥浆1.4安全性能:产品从设计、选材、性能试验到出厂试验都符合AP I sp e c 6A«井口和采油树设备规范»的要求,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操作,本设备工作是安全可靠的。

API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设备201012.

API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设备201012.

产品规范级别
注:酸性天然气系统:含有水和硫化氢的天然气,当其气体总压等于或大于0.448 MPa,气体中硫化氢的分压等于或大于0.00034 MPa时,称为酸性天然气。
性能级别
PR1:室温下的开启和关闭循环动态压力试验 三个循环 PR2:室温下的开启和关闭循环动态压力试验 160次循环 高温121℃动态压力试验20次 低温-60 ℃ ~-29℃动态压力试验20次 高低温动态压力试验3次

温度级别
温度类别 K L P R S T U V 适用温度范围℃ -50~82 -46~82 -29~82 4~49 -18~66 -18~82 -18~121 2~121
X
Y Z
-18~176(热采)
-18~343 (热采) -18~380 (热采)
材料要求
材料最低要求
材料等级 AA-一般使用 BB-一般使用 CC-一般使用
a DD-酸性环境a EE-酸性环境a FF-酸性环境a HH-酸性环境-
本体、盖、端部和出 口连接 碳钢或低合金钢 碳钢或低合金钢 不锈钢 碳钢或低合金钢b 碳钢或低合金钢b 不锈钢b 抗腐蚀合金b
控压件、阀杆和心轴式悬 挂器 碳钢或低合金钢 不锈钢 不锈钢 碳钢或低合金钢b 不锈钢b 不锈钢b 抗腐蚀合金b

二 套管头Casing head
二 套管头Casing head
Casing
head housing Casing head spool 套管头连接方式: 1.焊接式 SOW =slip on weld 2.螺纹连接=Thread 3.卡瓦 slip
二 套管头Casing head
套管头旁通: 螺纹式2“LP

井口装置与采油树设备规范

井口装置与采油树设备规范

井口装置与采油树设备规范对于石油行业,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设备是非常重要的设备。

它们的质量和运行状态将直接影响石油生产的效率和安全性。

因此,严格遵守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设备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设备的定义。

井口装置是指将钻井设备和临时管柱与永久水平钻孔套管之间连接的设备。

而采油树设备是指用于油井采油的设备,包括井口附近的控制和调节设备以及连接各类油井坑道的管道。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设备规范是一系列指导石油行业如何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这些设备的标准。

这些规范主要由国际石油工业联合会(API)和美国石油物资研究所(MSS)等组织制定。

这些规范中包含了许多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设备质量和安全性的规定。

例如,针对井口装置的规范中,规定了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便确保它们能够承受各种负荷和应变。

而采油树设备规范中涉及的内容则更加复杂,包括防火、防爆、防腐、防蚀等多个方面。

此外,规范还包含了有关设备制造和检验的详细要求。

针对井口装置,规范要求生产商必须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生产条件,以保证出厂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而对采油树设备,规范还要求设备必须在出厂前接受测试和认证,以确保它们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此外,规范也包括了对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指导。

例如,规范要求用户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设备的组装、安装和使用,保证其在任何工作状态下都能正常工作。

同时,规范还要求用户在设备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和保养,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总之,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设备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石油行业生产的安全和高效至关重要。

在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设备采购、设计、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此外,为了更好地满足实际需要,在制定和执行规范时,还应紧密结合实际需求,并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和迭代,不断提高规范的质量和适用性。

采油岗位作业指导书

采油岗位作业指导书

采油岗位作业指导书第一篇:采油岗位作业指导书(上)近年来,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石油行业对于高效采油技术的需求日益迫切。

在这个背景下,采油岗位的作业指导书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具。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份全面而实用的采油岗位作业指导书。

一、摘要采油岗位作业指导书是为了规范采油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份文件。

它包括了采油作业的各个环节、流程和注意事项,为工作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导。

二、目的1. 规范作业流程:通过确定标准的采油作业流程,保证每位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都能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减少出错的可能性。

2.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指导工作人员高效地进行作业操作,提高生产效率。

3. 提高安全性:通过详细介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三、作业流程1. 采集井口数据:在采油作业开始之前,需要对井口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记录,包括井眼深度、井底压力等。

2. 选择合适的采油工艺:根据井口数据和采油目的选择合适的采油工艺,包括常规采油、注水采油等。

3. 准备作业设备:根据所选择的采油工艺准备相应的作业设备,包括抽油机、泵浦等。

4. 进行井筒修复:在正式采油之前,需要对井筒进行必要的修复工作,包括清洗井眼和修补井身。

5. 进行抽采作业:根据采油工艺要求,开始进行抽采作业,保持连续稳定的产油。

6. 监控井口参数:在采油过程中,需要定期监控井口的参数,包括井水位、井口压力等,以确保采油的顺利进行。

7. 定期维护作业设备:定期对作业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正常。

8. 清理作业现场:作业结束后,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做好各种记录和汇报工作。

四、注意事项1. 安全第一:在采油作业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忽视安全。

工作人员需要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佩戴相关个人防护设备。

2. 操作规范: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工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不能偷懒或随意操作。

采油树、套管头、油管头装配作业指导书

采油树、套管头、油管头装配作业指导书

采油树、套管头、油管头装配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Q/KV-WD-52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颁布日期:2012.10.15 实施日期:2012.10.30ABV 采油树、套管头、油管头装配作业指导书 Q/KV-WD-52 REV A1.0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采油树、油管头、套管头装配、试验质量控制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我公司采油树、油管头、套管头装配、试验。

2.0用标准API Spec6A《井口装配和采油树设备规范》《平板型阀门装配试验规程》《膨胀型阀门装配试验规程》3、配流程3.1采油树装配流程:3.1.1外观检验原则:所有装配零件不允许有毛刺,磕碰及锈迹.3.1.2 阀门装配按对应的阀门装配规程进行.3.1.3 将装配好的阀门之间及四通/三通、采油树帽,用螺栓、螺母连成一体,注意要调整阀门的方向与图样一致。

3.2 油管头、套管头装配流程3.2.1 外观检验同3.1.13.2.2阀门装配图阀门的装配按对应的阀门装配规程进行.3.2.3 悬挂器装配3.2.3.1 卡瓦式悬挂器:按图组装悬挂器,组装过程中注意卡瓦牙、卡瓦壳体、支撑座之间位置相互错开,上好螺钉、提绳,并保证悬挂器转动灵活,组装好后,悬挂器进行卡紧试验,将一段套管装入悬挂器中,校正、卸下手柄,卡瓦下滑,轻微晃动套管,使各卡瓦均匀抱合套管,提起县挂器,连同套管一起放入专用试验工装中,在套管顶端至少加载0.5T重量,检验卡瓦能否卡住(紧)套管,以套管最大下滑为合格.3.2.3.2芯轴式悬挂器组装时注意不要划伤螺纹及密封锥面,待方型密封环、挡环、卡簧装上悬挂器全体后,将悬挂器座落在套管头或滑坡管头本体台阶上。

2012.10.15发布第1页共3页 2012.10.30实施ABV 油树、套管头、油管头装配作业指导书 Q/KV-WD-52 REV A3.2.4 顶丝装配将顶丝、密封圈、上下密封座按图样次序装入油管头/套管头顶丝孔中,调整至合适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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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装置、采油树用材料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Q/KV-WD-07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颁布日期:2012.10.15 实施日期:2012.10.30AISI 4130(30Crmo)低合金钢材料规范API 6A,PSL1-PSL3温度等级K、L、N、P、S、T、U材料等级AA、BB、DD、EEAPI 36K、45K、60K、75K,197-237HB阀体、阀盖、端部和出口连接件1.0引用标准:ANSI/MSS SP-55-2011《阀门、法兰、管件和其他管道部件用铸钢件质量标准-表面缺陷评定的目视检验方法》ANSI/NACE MR0175-2009《油田设备用抗硫化物应力腐蚀断裂和应力腐蚀裂纹的金属材料》ASTM E709-2008《磁粉探伤的标准作法》ASTM E165/E165M-12《液体渗透探伤标准作法》E10-2012《金属材料布氏硬度标准试验方法》A 609/A 609M-91(Reapproved 2007)《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的超声波检验》ASTM A388/A388M-05《重型钢锻件超声波检查的推荐作法》E140-07《金属材料硬度换算表》E18-08《金属材料的洛氏硬度和洛氏表面硬度标准》ASTM A370-12《钢制产品力学性能试验标准试验方法和定义》SAE7)AMS-H-6875-2010《钢原材料的热处理》A 29/A 29M-11a《钢材,碳钢和合金钢,热锻造,一般要求》ASTM A276-97《不锈钢棒材和型材》、A322-07《标准品级合金钢棒材》2.0适用范围:本规范描述AISI 4130(30Crmo)低合金钢的材料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热处理、无损检测、硬度等条件下承压件达到36K、45K、60K、75K材料要求的规范。

3.0化学分析3.12012.10.15发布第1页共5页 2012.10.30实施4.0热处理任何在本规范指定次序之前的热处理不予考虑,以下指定的时间和温度为实际零件及试棒。

4.1奥氏体化温度范围是1550~1625℉(843~885℃),保温时间至少为1H/in。

4.2水或油淬火4.3回火温度范围为1200~1300℉(649~704℃),保温时间至少为0.5+1H/in。

4.4空冷或更快冷却。

备注:淬火开始时用于淬火介质水或油的温度最大不超过100℉(38℃),淬火结束时冷却水的温度最大不超过120℉(48℃)。

承压铸钢件不允许多于三次的重复热处理(回火除外)。

任何油的淬火介质在淬火开始时温度应当小于38℃(100ºF)。

5.0力学性能:5.1铸件质量检验试棒(QTC)5.2质量检验试棒应铸钢件同炉钢水单独铸出,并与其所代表的铸钢件同时热处理。

5.3 质量检验试棒的尺寸,必须采用等效圆的方法来确定,见图1,采用质量检验试棒作的试验只对尺寸等于或小于试棒等效图圆零件有效。

ER>125mm,必须符合ASTM A370-12图1所示的尺寸。

图 15.4拉伸试验5.5 每个拉伸试样取于5.1、5.2所述的质量检验试棒,此试样应与铸钢件本件具有相同热处理状态。

5.6 拉伸试棒的尺寸和试验的方法应按ASTM A370-12标准进行,其值最小应满足5.7 如若拉伸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必须增加两次试验,每个试验结果都应符合规定要求方能认为合格。

5.8冲击试验5.9 每个冲击试验试样应取5.1、5.2所述的质量检验试棒,此试棒应与铸钢件本体具有相同的热处理状态。

2012.10.15发布第2页共5页 2012.10.30实施6.0 锻件金相组织6.1 锻钢件应不允许存在白点,当在一个锻件上发现白点时,则应对与该锻件同一冶炼炉次同一热处理炉次的所有锻件逐件进行白点检查。

6.2 厚度小于和等于200㎜的锻钢件,晶粒度应大于或等于5级,厚度大于200㎜的锻钢件晶粒度应大于或等于4级;脆性夹杂物和塑性夹杂物均不大于4.5级,且两者和不大于4.5级。

6.3锻件质量检验试棒6.4 质量检验试棒应从用来制造锻钢件的备料中单独锻打,其锻造比应等于或小于被代表的锻钢件的锻造比。

6.5 质量检验试棒应与同批锻钢件具有相同的热处理状态。

6.6 质量检验试棒的尺寸必须用等效圆方法来确定,见图2,同一个质量检验试棒所作的试验,只对尺寸等于或小于试棒等效圆的零件有效。

ER必须符合API 6A 5.6.2 C尺寸要求,ER大于63mm(2 1/2in)等效圆尺寸。

a 方试块取样规定b 圆试块取样规定图26.7拉伸试验和冲击试验6.8 每个拉伸试样和冲击试样,应从6.4、6.5的质量试棒图、棒料上切取,并与零件本体具有相同热处理状态。

6.9 每拉伸、冲击的试棒的制备和试验的方法按ASTM A370-12进行。

6.10 如果拉伸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表2要求,必须增二次拉伸试验,并要求每个试2012.10.15发布第3页共5页 2012.10.30实施验结果都符合规定值,方能认为合格。

6.11 为了评定一炉材料应当至少试验三个冲击试样,其冲击值应当满足表3,单个冲击值不低于最小平均值的2/3,同时三个试验结果中只允许一个试验结果,可以小于最小平均值,如果试验失败则增加三个试棒进行复试,复试的三个试棒中的每个试样的冲击值都应当等于超过最小平均冲击值。

表2。

7.1 每个完工的承压件的所有可接近的浸湿表面和密封面在最终热处理和最终机械加工后应进行磁粉探伤。

7.2 对进行大面积焊补件在焊接和焊后热处理全部完成后,焊补处应作超声波探伤,检查应包括焊缝各侧相邻基体金属至少12.7㎜地方。

7.3 无损探伤应按ASTM E709-2008《磁粉探伤的标准作法》进行,Ⅲ级合格。

7.4标志和质量文件7.5 经查验合格的工件必须在显著位置做出标记,质量文件一般包括:a、化学成份b、机械性能报告c、无损探伤报告(如果需要)d、硬度试验报告e、其他用户特殊要求2012.10.15发布第4页共5页 2012.10.30实施ABV 井口装置、采油树用材料作业指导书 Q/KV-WD-07 REV A 8.0硬度试验8.1 试验试件和产品在最终热处理循环后应至少进行两次布氏硬度试验或相当的洛氏硬度试验,其值应符合表4。

8.2 仲裁硬度试验以布氏硬度试验值为准(3000Kg、ф10㎜球)。

8.3 硬度试验的方法按E10-2012《金属材料布氏硬度标准试验方法》执行。

2012.10.15发布第5页共5页 2012.10.30实施AISI 4135(35Crmo)低合金钢材料规范API 6A,PSL1-PSL3温度等级K、L、N、P、S、T、U材料等级AA、BB、DD、EEAPI 36K、45K、60K、75K,197-237HB阀体、阀盖、端部和出口连接件1.0引用标准:ANSI/MSS SP-55-2011《阀门、法兰、管件和其他管道部件用铸钢件质量标准-表面缺陷评定的目视检验方法》ANSI/NACE MR0175-2009《油田设备用抗硫化物应力腐蚀断裂和应力腐蚀裂纹的金属材料》ASTM E709-2008《磁粉探伤的标准作法》ASTM E165/E165M-12《液体渗透探伤标准作法》E10-2012《金属材料布氏硬度标准试验方法》A 609/A 609M-91(Reapproved 2007)《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的超声波检验》ASTM A388/A388M-05《重型钢锻件超声波检查的推荐作法》E140-07《金属材料硬度换算表》E18-08《金属材料的洛氏硬度和洛氏表面硬度标准》ASTM A370-12《钢制产品力学性能试验标准试验方法和定义》SAE7)AMS-H-6875-2010《钢原材料的热处理》A 29/A 29M-11a《钢材,碳钢和合金钢,热锻造,一般要求》ASTM A276-97《不锈钢棒材和型材》、A322-07《标准品级合金钢棒材》2.0适用范围:本规范描述AISI 4130(30Crmo)低合金钢的材料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热处理、无损检测、硬度等条件下承压件达到36K、45K、60K、75K材料要求的规范。

3.0化学分析3.12012.10.15发布第1页共5页 2012.10.30实施4.0热处理任何在本规范指定次序之前的热处理不予考虑,以下指定的时间和温度为实际零件及试棒。

4.1奥氏体化温度范围是1550~1625℉(843~885℃),保温时间至少为1H/in。

4.2水或油淬火4.3回火温度范围为1200~1300℉(649~704℃),保温时间至少为0.5+1H/in。

4.4空冷或更快冷却。

备注:淬火开始时用于淬火介质水或油的温度最大不超过100℉(38℃),淬火结束时冷却水的温度最大不超过120℉(48℃)。

承压铸钢件不允许多于三次的重复热处理(回火除外)。

任何油的淬火介质在淬火开始时温度应当小于38℃(100ºF)。

5.0力学性能:5.1铸件质量检验试棒(QTC)5.2质量检验试棒应铸钢件同炉钢水单独铸出,并与其所代表的铸钢件同时热处理。

5.3 质量检验试棒的尺寸,必须采用等效圆的方法来确定,见图1,采用质量检验试棒作的试验只对尺寸等于或小于试棒等效图圆零件有效。

ER>125mm,必须符合ASTM A370-12图1所示的尺寸。

图 15.4拉伸试验5.5 每个拉伸试样取于5.1、5.2所述的质量检验试棒,此试样应与铸钢件本件具有相同热处理状态。

5.6 拉伸试棒的尺寸和试验的方法应按ASTM A370-12标准进行,其值最小应满足5.7 如若拉伸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必须增加两次试验,每个试验结果都应符合规定要求方能认为合格。

5.8冲击试验5.9 每个冲击试验试样应取5.1、5.2所述的质量检验试棒,此试棒应与铸钢件本体具有相同的热处理状态。

2012.10.15发布第2页共5页 2012.10.30实施6.0 锻件金相组织6.1 锻钢件应不允许存在白点,当在一个锻件上发现白点时,则应对与该锻件同一冶炼炉次同一热处理炉次的所有锻件逐件进行白点检查。

6.2 厚度小于和等于200㎜的锻钢件,晶粒度应大于或等于5级,厚度大于200㎜的锻钢件晶粒度应大于或等于4级;脆性夹杂物和塑性夹杂物均不大于4.5级,且两者和不大于4.5级。

6.3锻件质量检验试棒6.4 质量检验试棒应从用来制造锻钢件的备料中单独锻打,其锻造比应等于或小于被代表的锻钢件的锻造比。

6.5 质量检验试棒应与同批锻钢件具有相同的热处理状态。

6.6 质量检验试棒的尺寸必须用等效圆方法来确定,见图2,同一个质量检验试棒所作的试验,只对尺寸等于或小于试棒等效圆的零件有效。

ER必须符合API 6A 5.6.2 C尺寸要求,ER大于63mm(2 1/2in)等效圆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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