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标识管理规定
聚乙烯装置材料标识管理规定

聚乙烯装置材料标识管理规定1、目的:为控制工程建设质量,使工程所用原材料质量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煤蒙大聚乙烯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装工程材料标识管理。
3、现场材料标识规定3.1 现场使用的永久性钢制管材和管件的识别色标由制造厂商完成,识别色标的添加不能免除管道材料按规定应作的标记。
要求以印制图案、油漆或加盖钢印方法制成的标识,能够区分管道材料的种类、规格、壁厚等,此外还要满足以下限制条件:⑴压制钢印只能采用低应力形式的压模,不锈钢钢管或对焊管件不能压制钢印。
⑵在准备好的合适区域加墨水喷码并用清漆保护。
⑶钢印或墨水喷码在部件上主要区域如果不是连续的,一定要用白色漆环作出显著标记。
⑷图案、墨水喷码或清漆须经久耐用,无论运输、加工过程或受天气条件影响,要求2年内能够保持清晰。
⑸标识材料不能对部件有损害,一般来说,不能含有硫、锑、砷、铜、铅、汞、钠、矾或质量含量超过0.3%的锌。
3.2 色标颜色应符合GSB05-1426-2001《漆膜颜色标准样卡》的规定。
3.3 用于色标的漆膜必须适合于被涂刷的材料,如绿化橡胶、氯乙烯树脂、锌粉不能用于奥氏体不锈钢;用于色标的漆膜须易于清除掉(现场安装完后,在管道防腐涂漆之前,须清除掉色标)。
3.4 如果需要区分却未加色标的材料运送至现场,在储存或使用之前须按本规定要求喷涂色标。
如果标识消失,难以辨别材质,必须采用化学成分分析来确认材质并重新用色标标示。
3.5油漆或钢印不得位于焊缝上。
3.6标示识别色标的具体要求:⑴管道材料(管子、管件、法兰、垫片、钢板)色标颜色的选择见表1.⑵色标宽度规定:①DN≤50的管子、管件、法兰,色标宽度为10mm;②DN≥65的管子、管件、法兰,色标宽度为20mm;③钢板色标宽度为20mm。
⑶色标的采用应以能够明显区别材料为原则,并且涂刷均匀一致。
⑷管道材料(管子、管件、法兰、垫片、钢板)识别色标的位置:管子、管件、钢板应沿其长度方向呈连续条纹状标记;法兰和垫片应3.7 阀门标识阀门按标准试验合格后,在阀盖上的紧固螺母(阀盖侧)上用红色油漆标记,无阀盖螺栓的,在阀体上用红色油漆标记。
铁板分类标识管理规定

铁板分类标识管理规定
1.材料的标识是通过仓储和堆放的标牌、入库验收单、收料台帐和材质证明等方式来实现的,由材料员负责。
2.材料堆放场地的标牌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上,标牌应注明名称、规格等。
产品标识牌分为以下种:
3.检验与状态标识牌:
分为:A 检验合格 B 检验不合格
4.现场区域标识:
材质用薄铁板或竹胶板制作,长100cm,宽80cm。
5.现场料具标识:
材质用薄铁板或竹胶板制作,长40cm,宽30cm。
6.仓库材料标识:见ZL-CL-表
7.收料台账和入库单由材料员填写、保存。
填写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数量、检验结果(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时间。
顾客提供的物资应加注“甲供”字样的标记。
8.对有追溯性要求的进场材料,如混凝土构件、钢材、水泥等必须要有明确的标识。
并做好收料台账。
9.水泥进场后必须经过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
入库时按批号、型号分别码放并做出明确标识。
出库使用时,材料员应做好记录。
10.钢材进场必须附有材质检验报告单,并经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
进场钢材应按规格、品种、进场次序码放并做好标识。
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办法

管道专业分公司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办法审批:编写:2016年一月六日一、总则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公司用材料(甲供、公司外购)领用加工过程中的标记及移植的程序和要求。
二、职责2.1入库材料的标记及移植,由材料员负责,技术员检查确认.2。
2下料时谁下料谁移植,先移植后下料,技术员旁站检查确认。
2.3支吊架等部件加工过程中的标记及移植由各工序的操作人员负责,技术员检查确认.2.4公司供应部只负责公司材料入材料总库标识,分公司负责领用后现场管理和使用标识。
三、材料标记及移植程序和要求3.1材料的标记形式:记号笔书写、油漆(笔)书写或刷漆、涂色、标签或挂牌;施工现场尽量使用刷油漆标识3。
2材料标识内容:对材料员领用出库后材料进行标识时至少要标明材料牌号、规格、库号(炉批号或卷号)、数量、色标、外形尺寸、技术员确认标记,技术员和材料员共同对施工班组长进行交底。
3.3标识方法:3.3.1用油漆刷漆适用范围为:板材、钢管等材料;对不锈钢材料进行标识时,必须使用无硫、无氯的油漆。
3。
3.2用油漆笔书写适用范围为:法兰、支吊架等小零件。
3.3.3喷漆适用于合金钢螺栓以及四大管道甲供组合件;3。
3。
4 涂色适用于材质区别及不同的检验状态:20#钢不涂色,12CrMoV钢喷红漆,10CrMo1910喷黄色,20G喷白漆,不锈钢喷蓝色。
喷漆要和项目部入场油漆颜色区别。
3.4 材料员领出特殊材料后立即进行材料标识,标识位置应醒目易找,管材喷漆标识必须通长标识,且宽度满足要求。
不锈钢只要求喷蓝黄色的色环。
3。
5特殊材料无标识不得发放使用;对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按规定做好不合格标识,以防误发、误用。
4、材料发放时的移植材料领用时,领料员应及时按规定及时按要求在材料上标识,技术员监督检查。
然后再给班组长交底后进行下料、分割。
剩余的材料应重新确认标识是否存在,如带有标识的部分已被领用,保管员要及时按规定对剩余材料重新进行标识移植。
5、产品使用过程中标识的移植下料时,作业人员要依据材料上的标识及色标对工件及余料进行材料标记移植及图号(或外形尺寸)、数量标识;产品零部件(抱箍、支座、法兰、螺栓)的材料标记应完整和清晰,标识不清不详者不得使用,必须进行检验复查.6检验、试验状态标识6。
外购原材料、零部件标识及贮存管理规定

保证各种原材料和零部件在入厂时标识完整、清晰,并有追溯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标识及贮存
3术语
无
4职责
仓库人员在入厂时要一一对应,质量管理部全面负责监控。
5管理内容
5.1导线类
标识上必须含有以下内容:导线类型、规格、颜色、数量、出厂日期/批次号、检验合格、制造商,贮存时应放在干燥、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储存期不得超过二年。
5.8纸箱
标识必须含有以下内容: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制造商。贮存时应放在通风、干燥、远离火源的地方。长期码放应高于地面100mm,要避免雨淋、曝晒和污染,并严禁重物挤压。产品出厂后贮存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
5.9继电器类
继电器类应在显著位置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应与化学药品或酸碱物质等一同存放。
6相关文件
无
7使用表单
无
5.6管类
标识上必须含有以下内容:规格型号、数量、出厂日期/批次号、检验合格、制造商。每个小包装都必须有此标识。贮存时应放在干净、通风、干燥的地方,距离热源不小于1m,储存期不得超过10个月,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米。
5.7胶带
标识上必须含有以下内容:规格型号、颜色、数量、出厂日期/批次号、检验合格、制造商。每个小包装都必须有此标识.贮存时,应放在0-30℃,相对湿度80%以下,不得与挥发性溶剂储存在一起,不允许堆放在潮湿的地面上,底箱不应变形,储存期不得超过一年。
5.2端子类
标识上必须含有以下内容:规格型号、数量、出厂日期/批次号、检验合格、制造商。每个小包装都必须有此标识。贮存时,应放在无有害气体和通风良好的仓库,并不能与化学药品、酸、碱等物一同存放。储存期不得超过二年。
5.3塑料类
钢材标识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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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材标识的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钢材标识管理,防止不同材质钢材混用、误用。
增强现场的目视化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整料、料头、料块以及半成品料。
3. 职责
3.1 仓库规定颜色的使用规则及定义颜色的含义
3.2 仓库负责钢材料场所有钢材色标的涂刷及维护。
3.3 机加工车间负责对在自己作业区域形成的料头、料块及半成品料进行标示。
3.4 质保负责对色标涂刷及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处理。
4、定义
运用红、黄、蓝、绿、白五种颜色作为主色,尽量使用单色来标示材质,但是鉴于钢材材质繁
多,最多可以使用三种颜色来标示材质。
4.1
4.2 颜色的使用规则
4.2.1 圆钢、钢管的标识标注到圆钢、钢管的两端。
4.2.2 钢板的标识标注到钢板的四角或侧面。
4.2.3 颜色定义中色标有顺序要求的要按顺序涂刷。
5、工作内容
5.1 涂标操作者及监督者
5.1.1 钢材进厂后由搬运工负责涂标识,仓库管理员有监督的义务和权力。
5.1.2 圆钢、钢管、钢板下料后由下料人员负责涂标识。
5.1.3 对于需要从车间退回仓库的料头、料块,如没有材质标示,仓库有权拒绝接收。
5.2 对责任人的处罚规定
5.2.1 质保负责钢材进厂标识及料头、料块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未按规定执行的责任人按每件 10 元扣除绩效工资。
5.2.2 对于因标示不清楚,造成钢材混用、误用的,根据对公司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来追究相关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6.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仓库负责解释并持继改进。
钢材颜色标识。
仓库包装材料标识牌及卡片账管理规定

仓库包装材料标识牌及卡片账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加强仓库包装材料的管理,确保材料的安全使用及追踪,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
2. 定义- 2.1 仓库:指公司内各个负责存放和管理包装材料的地点。
- 2.2 包装材料标识牌:指附着在包装材料上的标有基本信息的牌子,用于识别和追踪包装材料。
- 2.3 包装材料卡片账:指对仓库内所有包装材料进行记录和管理的账簿或电子记录。
3. 标识牌管理规定- 3.1 包装材料应贴有标识牌,标识牌上应包括以下信息:包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日期、制造商等。
- 3.2 标识牌应整洁清晰,不得涂改、污损或脱落。
- 3.3 标识牌应固定在包装材料的最佳位置,便于识别和查找。
4. 卡片账管理规定- 4.1 每个仓库应建立包装材料卡片账,对所有入库和出库的包装材料进行记录。
- 4.2 包装材料的录入应包括以下内容: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入库日期、制造商、供应商、存放位置等。
- 4.3 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更新包装材料卡片账,并保持准确完整。
- 4.4 包装材料卡片账应存放在固定的位置,方便随时查阅。
- 4.5 定期进行包装材料卡片账的盘点,确保账簿与实际库存的准确性。
5. 监督与责任- 5.1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包装材料的标识牌管理和及时更新包装材料卡片账。
- 5.2 审核人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抽查,以确保标识牌和卡片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6. 违规处理- 6.1 发现标识牌不符合规定或包装材料卡片账有错误的情况,仓库管理员应立即进行整改。
- 6.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仓库管理员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7. 总结本规定对仓库内的包装材料标识牌和卡片账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强了材料安全使用和追踪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仓库管理水平和效率。
所有仓库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管理习惯。
材料标识管理制度(3篇)

材料标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原材料管理,防止原材料的非预期使用,需对原材料的标识重点管理。
尤其是对露天放置的钢材等重要原材料,标识配置是非常重要的。
1、钢材验收入库后,由保管员对照《采购计划》及《材质证明书》写好标识牌定置在钢材一侧。
2、标识内容包括。
材质、规格、炉批号、任务号(工程代号)、检验状态等,标识必须清晰且具有唯一性。
3、辅助标识:用色标区分材质作为辅助标识,在钢材规定位置用不同颜色涂以色标,如:q235用红色,q345用白色等。
颜色及色标位置按《钢材材质色标规定》执行。
4、保管员及时整理、检查,保证原材料区标识牌的整齐性、统一性、可辨认性。
5、材料从原材料库领出时,在保管员的监督下,由领用人将标识移植到钢材上,同时也作为操作工按图纸核查材料标记的依据。
6、7、8、9、材料切割下料前,也必须进行标识移植方可下料。
保管员发料时,应认真核查《领料单》与材料标识是否一致。
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在标识未得到确认前不得使用。
材料加工过程中的标识管理执行《产品标牌及标识作业指导书》之规定。
材料标识管理制度(2)是一个组织或企业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材料,确保材料安全、高效使用和准确计量的制度。
这个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1. 材料标识的要求:规定了材料标识的要求,包括标识的内容、规格、颜色等。
2. 标识的位置和方式:明确了标识应该放置在材料上的位置和使用的方式。
3. 标识的维护和更新:规定了对材料标识进行维护和更新的要求,确保标识的清晰可见和准确性。
4. 标识的使用范围:规定了哪些材料需要进行标识,以及标识的使用范围。
5. 标识的记录和查询:要求记录每个材料的标识信息,并建立查询系统,方便相关人员查询和管理。
6. 标识的管理责任: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对材料标识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建立和执行材料标识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材料,提高材料使用效率,减少材料的浪费和损失,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材料标识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材料标识管理制度(4篇)

材料标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材料标识的管理,确保材料标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引导原则1. 依法、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材料标识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管理和使用材料标识。
2. 准确、规范操作:材料标识管理过程中,要求操作人员准确执行操作规程,遵守标识管理制度。
3. 严肃、公正管理:对违反材料标识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证管理的公正性。
第二章材料标识的分类第三条标识的种类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管理要求,材料标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批次标识:用于标识材料的批次信息,以便快速查找和追溯。
2.条形码标识:用于实现自动化管理和追踪,提高材料管理效率。
3.图形标识:用于标识材料的特点和用途,便于识别和使用。
4.颜色标识:用于区分不同种类的材料,便于分类管理和排查异常情况。
5.文字标识:用于标识材料的基本信息,以便查找和核对。
第四条标识的规格根据材料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确定相应的标识规格,包括但不限于大小、形状、颜色、文字字体等。
第三章材料标识的管理第五条标识的标记1. 标识的标记应准确、规范,不得模糊不清或错乱。
2. 批次标识应包括批次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3. 条形码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扫描测试确认可读。
第六条标识的粘贴1. 材料标识应粘贴在材料的包装箱或配送箱上。
2. 标识的位置应明显、易于查找,防止破损或脱落。
3. 材料标识应与材料实物一致,不能错位或遗漏。
第七条标识的保护1. 材料标识应保证清晰、完整,不得有污损、破损或模糊。
2. 材料标识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应得到有效的保护,避免损坏。
第八条标识的变更1. 材料标识的变更需经过合规审核和记录,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和接受变更内容。
2. 标识变更后,应及时更换原有标识,并进行相关调整和记录。
第九条标识的追溯1. 根据需要,对具有追溯要求的材料,进行相关信息的记录和管理,并确保其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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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码: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材料标识管理规定目录1目的 (3)2适用范围 (3)3部门、岗位及职责 (3)4材料可追溯信息的采集 (4)5材料可追溯信息的标识 (5)6标识制作的一般规定 (7)7附则 (8)8附件 (9)1目的为加强对现场材料及各类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工程材料在加工及交付使用后的质量特性能够满足要求,防止工程材料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呼石化炼油项目)建设,工程材料的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和监督等。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最新版的规范、法规和规定,如果本规定与国家最新版规范、法规和规定有冲突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部门、岗位及职责3.1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材料标识管理工作由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呼石化炼油项目经理部)中的采购管理部及工程管理部共同负责;对材料标识工作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应归入工程管理部的质量检查、审核过程中。
总体职责如下:3.1.1工程管理部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材料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程序及规定,明确参建各方的管理责任;3.1.2采购管理部负责原材料、零配件和工艺设备采购、验收过程的标识管理,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本规定对制造单位的标识要求,并在收货时进行标识验收。
3.1.3工程管理部组织,采购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抽检和联合检查,动态掌握材料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管理的工作质量;3.1.4工程管理部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加强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标识管理的监督、检查。
3.1.5工程管理部负责要求所管辖的监理机构和承包商按照标识管理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并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督。
3.2监理单位监理部门具有对工程材料和相关质量文件的监管职能,并负责协调、组织入场验收和工程材料入场文件资料的报验,负责对入场材料及相关资料的符合性审核。
3.2.1监理单位应完善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3.2.2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其内容要有符合本专业工程特点的所用材料等标识和可追溯管理的控制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严格执行;3.2.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监理合同的规定,负责本专业所用材料的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管理和控制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3.2.4监理单位对管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质量监督单位报告;3.3承包单位3.3.1组织建立各级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必须满足项目质量体系要求,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建立项目设备材料控制程序和现场管理规定,确保供应及时、领发有序、责任到位,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
3.3.2建立健全相应的材料及质量证明文件管理相关程序和管理制度,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对建设质量负责;3.3.3配备符合要求的材料质量管理人员,材料质量管理人员要保证充实、到位,确实保证完成职责;3.3.4遵照本规定的要求,针对各自的工作范围编制详细的材料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管理的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在报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严格实施;3.3.5工程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应参照本规定的要求,制定材料标示管理程序.3.3.6承包商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应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若承包商按ISO9000标准制定了完整的色标管理方案,经监理及业主审核、批准后可用于本项目. 4材料可追溯信息的采集4.1到货的材料必须随带质量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4.2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原件,原件由材料采购承包商指定专人负责按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登记、保管、编目、组卷,交工验收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4.3现场使用的质量证明文件为原件或加盖采购承包商见证章的复印件(红色印泥,并有采购承包商经办人亲笔签字);4.4质量证明文件和到货的材料应一一对应,并与到货的材料实物标识相符;4.5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应包括材料的基本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质量证明文件中的试验、复验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4.6若到货的材料实物与质量证明文件不符,或其性能指标、试验与复验指标、交货状态等不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则该批材料不得使用;4.7工程材料的入库验收应按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材料经检验、验收合格后入库保管,材料验收应检查其标识是否清晰,标识的信息内容至少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制造标准、炉批号;4.8入库的材料应按材料的类别分别建立台账,采集标识的信息,建账登记的质量信息至少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制造标准、炉批号、供应商名称、质量证明书编号;4.9工程材料的进场报验按项目的有关规定,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4.10材料的发放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发放时应记录接收单位、使用装置的名称和单元号、使用部位、发放数量等,并将信息一并汇入台账中,台账原件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留存备查;5材料可追溯信息的标识5.1工程承包商应按ISO9000标准要求建立材料库房,妥善保管材料,并严格执行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5.2材料库及料场均应设置待验区、合格区和不合格区,并采用书写标牌进行标识。
5.3工程中所有待用材料均应分类存放,不同类别、不同材质、不同规格的型材、配件验收合格后,分门别类地摆放,并用料签、料牌或书写方式作摆放分类标识。
标识分别标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炉批号及检验和试验状态等;5.4工程材料的标识应由承包单位负责在材料库房完成,标识的内容至少包括材质色标、规格型号、制造标准、炉批号;5.5根据工程材料的特点,对材料的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还可使用施工记录进行标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材料的使用功能。
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5.6用于做色标的材料应选用防水、防潮、粘接牢固的油漆及油墨,颜色鲜明,并本身不会对工程材料产生腐蚀,含硫、铅、锌或其它金属盐类材料不可用于不锈钢材料的标识;5.7有出厂原始标识的材料可不再对其本体做重复性标识,如有出厂铭牌、出厂钢印、其他出厂标记等。
若钢筋等材料无出厂标识,均应采用标牌标识;5.8材料若无标识、标识不清、标识脱落或损坏无法辨认时,由材料检验工程师协助质量管理工程师对其确认,若确认为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处理;5.9如有“紧急放行”的材料及零部件,应设置“待检”标识牌,并作好相应记录,注明使用部位,复验合格后方可取下“待检”牌;5.10材料领用出库时,领用人必须逐一核对材料标识,材料标识证明该材料为需领材料时方可使用。
若无特殊要求,材料出库时,每一件上必须有规格、型号及材质的标识;5.11工程材料在除锈、防腐施工过程中应“移植”色标、规格型号、制造标准、炉批号;5.12材料经切割下料,与原标记分离时应及时“移植”色标、规格型号、制造标准、炉批号,预制成型的半成品应标识管线号或板号等,避免错用;5.13承包商在压力管道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管段单线图管理制度,管段单线图真实反映工程安装施工情况,实现管道焊接、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管道材料、配件质量的可追溯性;5.14管道安装必须按管线号绘制管段单线图及管段单线图材料清单。
管段单线图上应注明管线号、介质、设计压力、设计温度、焊口分布、焊工代号、检测方法、检测比例、各种管件示意及位置、活动焊口、固定焊口状况示意等。
管段单线图材料清单至少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制造标准等;5.15焊口编号以介质流向为依据,先主管、后支管,先大管后小管的规律编制焊口顺序号。
压力管道实体上焊口位置应标记焊口编号、焊工代号、焊接日期、检测日期、管线号;5.16无损检测单位应在压力管道实体上,对已完成的射线检测焊口进行标识;6标识制作的一般规定6.1材料标识要求1.材料标识工作在材料库房或材料存放场地内进行。
2.碳钢、铬钼钢等材料标识,在除锈、刷完底漆后进行。
3.材料标识应清晰、牢固,其标识位置不得掩盖其它标识。
4.材料标识应采取适当的手段,确保其直线的形状,避免油漆污染材料表面。
5.使用钢印标识时,其钢印深度不能超过0.5mm且小于材料厚度的10%6.奥氏体不锈钢材料使用油漆作为标识时,其成分内不得含锌、硫、铜或盐酸盐等。
7.对于不可能按要求进行标识的(如小尺寸)应制作永久、牢固的标签。
8.油漆、钢印等标识不能标于:a)管子、管件及其它部件的内侧b)焊缝c)法兰、垫片密封面d)螺纹表面6.2管材标识规定1.用油漆在钢管表面绘出一条或几条相同或不同颜色的平行直线,直线能贯穿钢管的整个长度,其宽度在5~15mm之间,两条油漆间的距离保持5mm以上。
2.油漆清晰、牢固,颜色易于辨认。
3.油漆颜色及条数规定:(见附表一)4.使用钢印作为标识:移植炉批号或其它需要永久保存在实物上的标识时,使用钢印;钢印应离管端50mm处并涂上白色油漆。
5.管道的规格标识:应在距管端50mm处,用颜色与防腐底漆有较大反差的记号笔标明其规格,形式为:公称直径×壁厚6.当工程中出现不包含于上述材质的钢管时,在相应文件中另作规定。
6.3管配件标识规定1.弯头、大小头、三通、加强管嘴、法兰等配件,其标识与同材质的钢管相同。
2.八角垫、金属缠绕垫片、石棉垫等,以标签作为标识,并注明材质、规格、压力等级。
3.紧固件标识a)材质标识见附表二。
b)螺栓标注在平端部位,油漆宽度5~10mm。
c)螺母沿外部厚度标注,油漆宽度5~10mm。
d)螺栓(螺母)的规格标识以标签注明。
6.4阀门标识规定:1.阀门沿用原生产厂家的标识。
2.对于施工单位在安装前按规范要求试压的阀门,试压合格的阀门用钢印√”标记,试压不合在阀门大盖处标明试压编号,并在阀体上用红色油漆作“○格阀门置于不合格区,并在阀体上作“○X”标记。
6.5焊接材料标识规定:焊接材料沿用原生产厂家的标识。
6.6板材标识规定:1.对于碳钢、合金钢板材,应在钢板的角上涂刷400 ×400mm的白色油漆,并在上面用红色字体写明板材的名称、材质、规格。
2.对于不锈钢板材,厂家如果对规格、材质等做过标识,则无需再做标识,否则在其上面用记号笔(蓝色或红色)标明名称、材质、规格。
6.7堆放在料场的沙子、碎石、砖、钢筋等均要设置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材质、规格等6.8材料色标位置规定:材料色标位置示意见附图。
7附则7.1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7.2如与已颁布文件有冲突,则参照效力高的文件执行。
8附件附表1:管材标识规定附表2:管配件标识规定附图3:材质色标位置及样式附表1 管材标识规定附表2:管配件标识规定.. 附图3 材质色标位置及样式序号名称材质色标1管子2管件3螺栓螺母螺栓:两头涂刷;螺母:侧面涂刷4 阀门阀体涂刷上条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