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暂存间管理规定
危废仓库暂存库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暂存管理,保障环境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危废仓库暂存库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危险品、医疗废物、工业废物等。
第三条危废仓库暂存库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分类存放,严格标识;3. 专人负责,规范操作;4. 定期检查,及时处理。
第二章仓库设置与管理第四条仓库设置:1. 危废仓库应选择在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环境敏感区等区域,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2. 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确保仓库安全。
3. 仓库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标语。
第五条仓库管理:1. 仓库应实行专人负责制,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仓库管理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 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第三章危废分类与存放第六条危废分类:1.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将危废分为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类别。
2. 各类危废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合。
第七条危废存放:1. 危废应按照类别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容器应具有防漏、防破损功能。
2. 容器外应粘贴清晰的标识,标明危废名称、性质、危险性等级等。
3. 存放区域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便于操作。
第四章进出库管理第八条进库管理:1. 危废入库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确认符合入库条件。
2. 入库时,应填写《危废入库登记表》,详细记录危废名称、数量、来源、日期等信息。
3. 入库后,应及时在仓库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第九条出库管理:1. 危废出库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出库条件。
2. 出库时,应填写《危废出库登记表》,详细记录危废名称、数量、去向、日期等信息。
3. 出库后,应及时在仓库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条应急预案:1. 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公司危废暂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安全管理,防止污染环境,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产生危废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暂存间管理第三条危废暂存间应设在便于运输、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和环境敏感区域的位置。
第四条暂存间应具备以下条件:1. 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2. 通风良好,有排水系统;3. 容纳量满足公司危废产生量需求;4.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暂存间内应划分不同区域,用于存放不同种类的危废,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第六条暂存间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危废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危废分类与标识第七条公司产生的危废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并在容器上贴上相应的标识。
第八条不同类别的危废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放,确保分类准确。
第四章进出管理第九条产废单位应将危废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暂存间,并做好以下工作:1. 统一包装,防止渗漏;2. 标注危废名称、性质、数量等信息;3. 携带危废交接单。
第十条暂存间管理人员应核对危废交接单,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接收危废。
第十一条危废进出暂存间应进行登记,记录危废名称、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第五章检查与维护第十二条定期检查暂存间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危废储存情况,确保危废分类存放、标识清晰。
第十四条定期清理暂存间,保持环境卫生。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危废泄漏、火灾等事故时,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及时清理事故现场,防止污染扩散。
第七章奖惩第十七条对在危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危废暂存间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暂存间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集中暂存管理,保护环境、预防事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与运营。
第三条: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改造、运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责任心。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守则是:安全、环保、规范。
第二章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第六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管理人员应了解并掌握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具备相关证书。
第七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八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保持整洁,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九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的存储容器应配备齐全,容量应符合市场需求。
第十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详细记录每批进出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和时间,并保存相关文件。
第三章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防火设施,并进行防火巡查和防火培训。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警示标识,明确标识各类危险废物的存放位置。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安装监控设备,以确保对暂存间的安全监管。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进行危险废物分类、分容和分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和火灾扩散。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七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清理外场。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定期检查,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
第十九条: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的单位,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

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存储间的管理,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提高危废处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危险废物存储间是指专门用于存储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设置在符合规定的区域,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三条危废存储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危废管理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确保安全。
第四条危废存储间应设立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危废存储间安全运行。
第五条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到危险废物存储间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第七条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是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作准则,是保障危废存储间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第八条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旨在规范危废存储间的管理和操作。
第九条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管理人员的讨论,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的执行由管理人员负责,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危废存储间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危废存储间管理制度包括危废存储间的布置、设施管理、危废分类、安全操作等内容,要求管理人员和员工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危废存储间的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证危废存储间的安全。
第十四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的危废存储记录系统,详细记录危废的来源、数量、性质和处理情况,便于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要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第十六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危险废物的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要及时记录和报告危废存储间的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做好汇报和沟通。
标准危废暂存间

标准危废暂存间标准危废暂存间是指用于存放危险废物的专门场所,其设计、建设、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危废的安全暂存和后续处置。
标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对于保护环境、保障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从建设要求、管理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建设要求。
1.选址,标准危废暂存间应选址在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方,且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环保、消防等相关规定。
2.场地布局,应根据危废种类和数量确定场地面积,设置卸货区、暂存区、装卸设施、防渗设施等功能区域,并保证通风、排水和防火要求。
3.建筑结构,暂存间建筑应采用耐腐蚀、防火、防爆材料,结构稳固,设有通风、排气系统,以及泄漏、溢出应急处理设施。
二、管理措施。
1.人员管理,设立专门的危废暂存间管理人员,负责危废的接收、暂存、装卸和处置工作,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危废管理培训和证书。
2.记录管理,建立完善的危废暂存记录管理制度,包括危废来源、种类、数量、暂存时间等信息的记录和报备,确保危废的溯源和去向。
3.安全监控,安装监控摄像头、火灾报警器、气体检测仪等安全设施,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设施检测,确保危废暂存间的安全运行。
三、安全注意事项。
1.禁止混存,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危废应分别暂存,严禁混存;对于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废物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防渗防漏,加强地面、墙面的防渗防漏措施,避免危废暂存间的废液渗漏和外泄,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3.定期清理,定期清理危废暂存间,及时清除废物堆放区的积水、杂物,保持场地整洁,避免危废交叉污染和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标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危废的安全暂存和后续处置,为环境保护和人身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清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危废暂存间管理规程

危废暂存间管理规程
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根据其所处位置、存储量、危险等级
等特点,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
第四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环境安全。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危险废
物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立专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人员,
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其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确保安全环保。
第八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规定的存储期限和方式进行存储,严禁出现超期存储、混存等违规行为。
第九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立完善的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在
突发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监督和检查,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环境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环境质量。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解决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保证公众知情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当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危废管理法规的最新情况,并及时修订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本规程解释权归危废暂存间管理单位所有。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1、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回收,交予有资质的厂商处理。
2、现场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分类好,存放在指定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
4、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5、危废暂存区人员必须将危废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危废暂存区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设备,暂存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7、危险废物回收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必须有相关资质,与公司签订回收合同,且合同报送环保局备案。
8、危险废物厂商进厂必须符合公司门禁与环安规定,且装车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设定警戒范围,不允许其它人进入。
9、厂商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当场开出本次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且出厂时必须具备环境管理课开出的出厂放行单。
(1)"五双"制度。
"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琐(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2)出入库登记制度。
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3)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有分工,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整改(4)清点帐物制度。
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禁止吸烟制度。
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
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
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
(6)安全操作制度。
搬运装卸及堆装危废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危废仓库的保管人员"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
查垛码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库内温度,在雨雪天时候有雨雪进入库房等。
一、了解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工业、商业、医疗等单位和个人贮存危险废物的地方。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人类健康具有危害性的具有可燃、腐蚀、毒性、放射性、感染性等属性的废物。
第四条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章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第五条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督和管理,要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贮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贮存要求第七条危险废物的贮存应设专门的贮存间,要求通风良好、干燥、无火灾隐患,严禁混存危险废物。
第八条贮存间应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进入。
贮存间应设有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
第九条贮存单位应定期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条贮存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贮存计划和流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归类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贮存单位应定期清理贮存间,及时清除危险废物,防止废物积累引发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贮存单位应保持贮存间的环境卫生,禁止乱倒垃圾,避免诱发交叉感染。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贮存单位,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第十五条贮存单位应配合主管部门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如有不尽责之处,应立即整改。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贮存单位违反本规章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七条贮存单位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可以获得相关奖励,鼓励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或人身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危险废物贮存间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共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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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暂存间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危废暂存间必须派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内。
第二条
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得存放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当危险废物存放到一定数量(吨以上),
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四条
产废单位应在危废间规定允许存放的时间(每天下班前)存入,遇节假日应在放假前一天存入,产废单位送入危险废物暂存间时应做好统一包装(液体桶装、固体袋装),防止渗漏,并分别贴好标识,注明危险废物名称。
第五条
各产废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间必须进行称重,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经核定无误后方可入库登记同时双方签字确认。
第六条
各产废单位需凭借交接单入库,没有交接单不得入库,环保主管部门需定期查看。
第七条
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别堆放,并在存放区分别标明危险废物名称,不得混放。
第八条
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搬运通道应保持通畅干净。
第九条
危废间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每年汇总一次。
第十条
危险废弃物暂存期间,
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泄露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第十二条
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所有警示标识应确保无损坏、丢失等情况,管理人应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