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暂存室管理规定
危废仓库暂存库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暂存管理,保障环境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危废仓库暂存库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危险品、医疗废物、工业废物等。
第三条危废仓库暂存库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分类存放,严格标识;3. 专人负责,规范操作;4. 定期检查,及时处理。
第二章仓库设置与管理第四条仓库设置:1. 危废仓库应选择在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环境敏感区等区域,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2. 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确保仓库安全。
3. 仓库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标语。
第五条仓库管理:1. 仓库应实行专人负责制,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仓库管理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 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第三章危废分类与存放第六条危废分类:1.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将危废分为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类别。
2. 各类危废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合。
第七条危废存放:1. 危废应按照类别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容器应具有防漏、防破损功能。
2. 容器外应粘贴清晰的标识,标明危废名称、性质、危险性等级等。
3. 存放区域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便于操作。
第四章进出库管理第八条进库管理:1. 危废入库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确认符合入库条件。
2. 入库时,应填写《危废入库登记表》,详细记录危废名称、数量、来源、日期等信息。
3. 入库后,应及时在仓库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第九条出库管理:1. 危废出库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出库条件。
2. 出库时,应填写《危废出库登记表》,详细记录危废名称、数量、去向、日期等信息。
3. 出库后,应及时在仓库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条应急预案:1. 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公司危废暂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安全管理,防止污染环境,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产生危废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暂存间管理第三条危废暂存间应设在便于运输、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和环境敏感区域的位置。
第四条暂存间应具备以下条件:1. 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2. 通风良好,有排水系统;3. 容纳量满足公司危废产生量需求;4.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暂存间内应划分不同区域,用于存放不同种类的危废,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第六条暂存间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危废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危废分类与标识第七条公司产生的危废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并在容器上贴上相应的标识。
第八条不同类别的危废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放,确保分类准确。
第四章进出管理第九条产废单位应将危废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暂存间,并做好以下工作:1. 统一包装,防止渗漏;2. 标注危废名称、性质、数量等信息;3. 携带危废交接单。
第十条暂存间管理人员应核对危废交接单,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接收危废。
第十一条危废进出暂存间应进行登记,记录危废名称、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第五章检查与维护第十二条定期检查暂存间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危废储存情况,确保危废分类存放、标识清晰。
第十四条定期清理暂存间,保持环境卫生。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危废泄漏、火灾等事故时,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及时清理事故现场,防止污染扩散。
第七章奖惩第十七条对在危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废暂存间大门必须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二、工厂将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入危废暂存间,同时必须如实向危废暂存间管理人员上报危废转运数目,待危废间负责人清点无误后方可入库。
三、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送入危废暂存间后,按照指示标牌分类、分区有序摆放,禁止将不同类别危险废物混合存放。
四、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容器盛装危险废物,盛装危脸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标签格式和内容须完整,准确。
五、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及包装物必须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六、危废暂存间必须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必须进行定期巡检,并做好巡检台账。
七、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出库时,必须核对拟处置的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确认无误后,开始进行装车,做好出入库台账。
危废暂存室管理制度

危废暂存室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1目的为了保障危险废物暂时存放环境的安全与稳定,防止废物泄漏和对环境的污染,减少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暂存室的管理。
二、危废暂存室的布置和设备标准2.1布置标准2.1.1危废暂存室应设在环境相对封闭、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易燃易爆物品和易受热源影响的场所。
2.1.2危废暂存室应配备防水、防火、防漏的设施。
2.1.3危废暂存室内应有相应的标识,清晰标注存放的废物种类、数量等信息。
2.2设备标准2.2.1危废暂存室应配备适当的储存设备,如储存罐、桶等。
设备应具有防漏、抗腐蚀等功能,能够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
2.2.2危废暂存室应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确保环境条件与废物储存的要求相适应。
2.2.3危废暂存室应设有防火和泄漏处理设备,如灭火器、泄漏收集装置等,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危废暂存室管理要求3.1废物接收和入库登记3.1.2废物接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危险废物处理知识和操作技能,且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3.2废物暂存管理3.2.1废物应按照种类、性质进行分类暂存,防止不同危险废物混合存放。
3.2.2废物储存容器应具备密封性,以防止泄漏和腐蚀。
3.2.3废物暂存室内应保持整洁,废物容器应妥善摆放,避免交叉污染和堆放过高。
3.3废物出库和交接管理3.3.1废物出库前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并进行相应记录。
3.3.2废物交接人员应核实废物种类、数量的一致性,确保废物出库的准确性。
3.3.3废物暂存室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对出入库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
3.4废物监测和处理3.4.1废物暂存室应配备废物排放监测设备,对排放物进行实时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3.4.2废物出库后,暂存室内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废物残留和异味扩散。
3.4.3废物暂存室应配备专门的废物处理机构,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危废暂存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安全储存和管理,预防环境污染和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危废暂存仓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废暂存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分类存放,标识清晰;3. 专人负责,规范操作;4. 定期检查,及时处置。
第二章仓库管理第四条仓库选址与建设1. 仓库应选择在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并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2. 仓库应为独立的封闭建筑,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
3. 仓库地面及墙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具备防渗漏功能。
第五条仓库内部管理1. 仓库内应按照危废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 不同类别的危废不得混放,防止相互污染或反应。
3. 仓库内应设置专用容器,用于存放危废,并确保容器完好、密封。
4. 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设备,如防毒面具、灭火器等。
第六条人员管理1. 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环保知识和操作技能,经过专业培训。
2. 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操作。
3.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七条进出管理1. 仓库实行严格出入制度,非仓库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 进出仓库的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并接受安全检查。
3. 危废进出仓库应做好登记记录,包括名称、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第三章检查与监督第八条定期检查1.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确保仓库安全、卫生。
2. 检查内容包括:危废存放是否规范、标识是否清晰、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等。
第九条监督管理1. 环保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的危废暂存仓库进行检查和指导。
2. 仓库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条事故处理1. 发生危废泄漏、火灾等事故时,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危废暂存间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暂存间管理规章制度
一、综述
1、危废暂存间是专门用于储存危险废物的容器,用于防止危险发生并有效管控废弃物的生产、使用、转移和处理。
2、开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确保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符合相关规定。
二、设置原则
1、根据危废暂存间的用途要求,经过科学研究,制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合理。
2、应当按照安全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废物暂存间的质量安全。
3、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对保存、运输等活动进行有效管理。
4、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废物暂存间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无污染环境安全。
三、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及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做到安全有序。
2、制定危废暂存间运营管理框架,确保危废暂存间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危废的安全储存和运输。
3、制定废物暂存间监控程序,监控废物暂存间的运行情况,记录废物暂存间的操作记录,及时发现问题,维护暂存间的安全运行。
4、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以确保暂存间的安全运行。
危险废物暂存储存室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暂存储存室管理规定1、危废存贮场所必须上锁管理。
2、危废存贮场所必须由专人管理,且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3、危废存贮场所外必须设置危险识别标志。
4、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5、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照明设施及电线线路,确保照明设施及电线电路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
6、实验室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及时送至危废存贮室,不得放置在实验室外存放。
并由产生实验室责任人进行转移至存储室,并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危险识别标志,填写好相应的危险废物标签,实验中心做好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出库登记台账。
7、由指定人员负责存放管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废弃物名称、来源、进出量,实验室危废产生责任人、实验室资产员、院分管领导三方签名等。
8、不同类别的废物应分别放置在各指定区域,严禁混放;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名称,重量及产生日期等标识。
9、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10、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11、处置单位应具备废物回收、处置相应的资质,并有相关证明文件,本公司与之签订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并将废物委托其处理,实验中心做好出库登记台账。
12、转出流程:资质公司对接资产管理员进行转运(确定转运日期-转运数量-资质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公司转出废液-公司负责人签字),转出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章进行操作。
13、危废存贮场所外应配备消防器材,贮场所内应定期进行清扫,清洁。
15险废物贮存区域内严禁有明火,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记录在案。
16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照明设施及电线线路,确保照明设施及电线电路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
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加强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
二、暂存间设置与管理1. 暂存间应设置在安全、便于管理的位置,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和环境敏感区。
2. 暂存间应具备以下条件:(1)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2)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3)通风、照明、排水等设施齐全。
3. 暂存间应设立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4. 暂存间应定期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1. 按照危险废物的性质、类别,进行分类存放。
2. 每类危险废物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注明废物名称、类别、危险特性等信息。
四、危险废物暂存要求1. 危险废物应储存在专用容器内,容器应完好无损,避免泄漏。
2. 液态危险废物储存时,容器内液体体积不得超过容器总容量的80%。
3. 固态危险废物应整齐堆放,留有足够的空间和通道,便于搬运和清运。
4. 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不得混放,避免相互反应。
五、危险废物暂存记录1. 每次进入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应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废物名称、类别、数量、来源、入库日期、存放位置等信息。
2. 每月对暂存间内的危险废物进行汇总,形成月报表。
3. 暂存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
六、危险废物清运与处置1. 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将暂存间的危险废物清运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
2. 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污染等事故发生。
3.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法、安全、环保的处置。
七、监督检查1. 单位内部应定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环保部门将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本单位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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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暂存室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1.危废暂存室必须派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内。
2.危废暂存室不得存放除危险废弃物以外的其他废弃物。
3.当危险废物存放到一定数量,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综合部负责人办理相关
手续,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理。
4.产废部门应按《废弃物管理规定》及时收集危险废物,每周六上午移送至
危废暂存室集中存放。
5.各产废部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每次送入危废暂存室必须进行统计,危险废
物暂存间管理人员经核定无误后方可入库并签字确认,并登记在《固废/危废收集、存放表》上。
6.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别堆放,并在存放区分别标明危险废物名称,不
得混放。
7.危废暂存室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
的名称、类别、产废部门、数量、入库日期、废弃物处理日期及处理商等,每年汇总一次。
8.危险废弃物暂存期间,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泄露事故发生。
9.危险废物暂存室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
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10.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所有警示标识应确保无损坏、丢失等情况,如有损坏
或丢失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