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山东省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场名单

附件1:山东省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场名单234567附件2:山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专家组分组表8附件3:山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工作程序一、验收主要依据1.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
2. 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3. 农业部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肉鸡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4.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验收工作程序1. 听取汇报。
汇报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验收组组长主持,创建单位负责汇报标准化创建情况。
92. 资料审查。
验收组审查养殖场创建标准化的各种文件、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生产管理记录及创建成果统计资料等。
3. 实地检查。
对照考核具体内容逐项检查。
4. 验收组充分协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所列项目逐项核实、详细填写并科学评分。
5. 验收不合格,对示范创建验收不达标的场,各地要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及时整改,在下次组织验收中再作验收评审。
附件4:山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纪律一、遵循《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实施标准化示范场验收工作。
二、严格遵守以下验收纪律和廉政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化示范场验收工作的程序制度,坚持原则、文明礼貌,维护验收工作声誉;(二)客观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录扣分项目,公正评价申请检查验收的养殖场;(三)不得向被检查场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对被检查场提供的信息资料负保密责任,被检查场评价结果未公布前不得泄露其评价结果及相关信息;10(四)不得在被检查场兼职或担任顾问,如有应主动向省局说明;(五)不准参加与验收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六)其他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11。
养殖场申请验收报告

川县畜牧食品局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验收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报告广元市畜牧食品局:根据广发改投资〔2008〕120号《关于下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和生猪扩繁场建设项目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规划建设我县5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和凯歌肉联厂种猪扩繁场项目。
现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特申请验收。
一、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批复建设凉水跃进、乐安寺大桥、蒿溪地坪、乔庄城郊、板桥上马等5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和凯歌肉联厂种猪扩繁场,总投资402万元。
其中: 中央资金225万元,自筹177万元。
项目农户116户,改扩建圈舍6543m2,配套建设沼气池1976m3及防疫设施、饮水管、用电线路、场内道路等附属设施,购置相关设施设备113台套。
养殖规模达5220头。
其中:改(扩)建种猪扩繁场一个,即凯歌肉联厂种猪扩繁场投资1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万元,自筹59万元。
改扩建圈舍1743m2,配套建设沼气池776m3及防疫设施、饮水管、用电线路、场内道路等附属设施,购置相关设施设备30台套;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5个,投资243万元。
其中中央资金125万元,自筹118万元。
项目农户116户,改扩建圈舍4800m2,配套建设沼气池1200 m3及防疫设施、饮水管、用电线路、场内道路等附属设施,购置相关设施设备83台套。
二、项目完成情况(一)项目下达后我们迅速组织项目实施,自2008年3月,5个养殖小区和青川县凯歌肉联厂种猪扩繁场相继开工建设。
但项目刚启动即遭遇“5.12”地震,凉水跃进、板桥上马两处规划地址因搭建板房或其他用地需要,无法继续实施。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凉水跃进、板桥上马分别调整至凉水凉华和沙洲寺沟,并在孔溪乡弓家河村高家梁社增设1个生猪养殖小区。
(二)“5.12”地震后在县委、县府及项目乡镇党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与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6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和青川县凯歌肉联厂种猪扩繁场于6月中旬开始重建。
广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广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生猪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实施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农业部下达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促进我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建设资金安排原则。
自治区根据国家下达资金的额度、各市上一年度生猪出栏量、待改建生猪规模养殖场数量和上年度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验收进度综合安排分市计划,其中生猪出栏量占资金权重的30%,待建生猪规模养殖场数量占资金权重的50%,上年度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验收进度占资金权重的20%。
各市发展改革、畜牧部门分解下达本市的建设资金时参照此标准执行,优先安排上年度已通过国家评审验收挂牌而且没有安排过同类资金支持或支持额度不达标准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
第三条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系统、华侨农场、监狱劳教系统、商贸系统等的养殖场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属地参加所在市县选建。
第四条项目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明确的项目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执行,如果国家没有具体规定,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另行商定。
第五条试行以奖代投,鼓励先行建设。
对自愿参加、自主(或部份自主)投入建设、已获农业部生猪标准化示范场认证的生猪养殖场,优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按照补助标准补助相应资金。
第二章项目选建条件第五条符合城乡发展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选择的养猪场(小区)不得建在法律规定的禁养区内(《畜牧法》第四十条对禁养区的规定是: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养猪场(小区)与居民居住区、公共场所相对分离,与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及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的距离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中有关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规定要求。
猪场验收报告(一)

猪场验收报告(一)
猪场验收报告
1. 背景介绍
•验收日期:2021年9月15日
•验收人员:XXX技术团队
•验收地点:ABC猪场
2. 验收内容
养殖环境
•关于养殖场的规模和布局:
–养殖场占地面积:XXX平方米
–养殖场布局合理,设施完备
•养殖场的清洁情况:
–养殖场内部整洁,无明显脏污
•养殖场的通风状况:
–养殖场通风良好,保证了猪只的健康成长
猪只生长情况
•猪只数量:
–共养殖猪只XXX头,按照合同约定数量
•猪只饲养管理:
–猪只生长状况良好,无异常情况
–饲养过程中未发生重大疫病,保证了生产安全
•猪只饲料供给:
–饲料供给正常,满足了猪只生长需求
3. 存在的问题
•养殖场周边噪声较大,对猪只生长可能产生一定影响,建议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养殖场部分设施设备略显老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建议进行设备更新和维护工作
4. 建议改进
•对养殖场周边的噪声进行治理,采取隔音措施,保证猪只生长环境的安静
•及时对老旧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猪只生产安全
5. 结论
经过本次验收,猪场的养殖环境和猪只生长情况整体良好,但存在部分问题需要改进。
我们对猪场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猪场的运营和发展会更上一层楼。
以上是本次猪场验收报告的内容,感谢各位的参与和支持!。
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情况汇报.

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情况汇报.第一篇: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情况汇报.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情况汇报官渡区人民政府:根据昆农产业办(2005)9号文件通知,为全面做好和完成昆明市2005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建设项目。
官渡区人民政府批复了“官政办通(2005)27号关于成立官渡区畜禽养殖基地规划筹建指挥部的通知”成立了执行领导机构。
在省、市、区各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2006年在我镇筹建的《官渡区畜禽养殖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正在进行,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项目实施目的意义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全面加快,为支持昆明市新城区的扩展建设,搬迁城郊传统养殖场,腾地建新城,创建卫生、文明城市的工作迫在眉睫。
按区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立足官渡区的实际,围绕“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形成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都市产业体系,发展现代高效精品农业。
调整畜禽养殖业布局,将全区农业生产重点转移到东部山区的大板桥(小哨地区),启动生猪、禽蛋养殖小区规划建设,将滇池沿湖区域四个乡镇的养殖业向养殖小区转移,将大板桥镇规划为畜牧业生产区。
通过建立标准化养殖小区,实现畜牧业的区域化布局,实现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其意义是:1、彻底解决滇池沿岸四个乡镇的畜牧面源污染问题;2、支持昆明新城区建设,消除城中养殖场,创建卫生文明城市;3、落实中央“三农”工作要求,使农民失地不失业,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4、实施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保持和创新优质品牌,确保畜产品安全。
5、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水平,确保畜牧业安全生产,人畜居住分离,降低人畜共患病的交叉感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二、项目建设基本目标官渡区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经两年多的筹建,在区委、人大、政协及政府领导的关心、指导下,不断调整完善基地建设方案,终于2006年12月选定地址,确定建设方案。
2006年1月23日在农业局的组织下,昆明华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两家承建单位与大板桥镇小哨、矣纳为土地出租单位的两个村委会,举行了基地建设签字仪式。
新建养猪场验收标准

新建养猪场验收标准养猪场验收标准。
养猪场验收是确保养猪场正常运营和生产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猪肉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关键步骤。
为了规范养猪场验收工作,保障养猪场的生产质量和经营安全,制定了以下养猪场验收标准。
一、场地环境。
1. 养猪场场地应选在远离市区、交通便利、空气清新、水源充足的地方。
2. 养猪场周围环境应无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污染,无噪音和振动干扰。
3. 养猪场周围应无污水、垃圾等环境污染源。
二、设施设备。
1. 养猪场应有完善的圈舍设施,保证猪只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2. 圈舍内应有合理的通风、排污、保温设施,保障猪只的生活环境。
3. 养猪场应有完善的饮水设施和饲料投放设备,保证猪只的饮食需求。
三、卫生管理。
1. 养猪场应有完善的疫病防控措施和兽医保健制度,保障猪只的健康。
2. 养猪场应有规范的粪便处理设施,保持场地卫生。
3. 养猪场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证场地的卫生。
四、管理制度。
1. 养猪场应有完善的猪只管理制度,包括饲养、疫病防控、营养管理等方面。
2. 养猪场应有健全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养殖过程的可追溯性。
3. 养猪场应有规范的员工管理制度,保证员工的素质和技能。
五、安全防范。
1. 养猪场应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火灾、盗窃、意外伤害等方面。
2. 养猪场应设有完善的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保障场地的安全。
3. 养猪场应有规范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保证在突发事件时的处理能力。
养猪场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养猪场的正常运营和生产,保障猪肉质量和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养猪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保障养猪场的生产质量和经营安全。
希望全体养猪场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严格执行养猪场验收标准,为我国的养猪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申报条件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肉类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食物,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生猪养殖业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产业。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在满足肉类需求的同时,也能保证猪肉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项目内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场地选址、场地布局设计、种猪选购、猪舍建设、生猪养殖管理、疫病防控和环保设施建设等内容。
三、项目申报条件1.具备养殖场选址条件申报单位需要拥有符合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要求的场地,包括地理位置、气候环境、土地利用等条件。
同时,需要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和要求,如不得建设在禁止区域、环保区域等。
2.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申报单位需具备相关的养殖经营资质和产业经验,能够进行规范的生猪养殖管理。
并须具有相关的法人资格和注册登记手续。
3.符合环保要求申报单位需要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和管理措施,能够达到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要求,保证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4.具备资金投入能力申报单位需要具备足够的资金投入能力,能够进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场地改造、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种猪引进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5.具备技术支持能力申报单位需要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的团队,能够进行科学的养殖管理、疫病防控和环保设施建设等工作。
6.具备市场营销能力申报单位需要有完善的市场营销渠道,能够保证养殖产品的销售和收益,为可持续的养殖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项目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养殖场选址资料包括地理位置、土地利用证明、气候环境等相关资料。
3.生产经营资质证明包括养殖经营许可证、种猪来源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环保设施规划设计包括完善的环保设施规划设计图纸和相关批复文件。
5.资金投入计划包括场地改造、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种猪引进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计划和资金来源证明。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畜牧)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1939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厅经过认真研究,在分析我省生猪生产的实际,以及2006年生猪出栏情况、猪肉产量和各地上报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情况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各地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建设项目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和申报要求。
现将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条件各地在选择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建设的承担单位时,应充分考虑具备以下条件:(一)主要安排年出栏300-1000头的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兼顾年出栏1000-3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二)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三)公路沿线,交通方便,属于当地生猪生产重点产区;(四)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五)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发放,实现饲养标准化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六)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中央资金补助标准2006年出栏:300-499头,每个补助投资10万元;500-999头,每个补助投资25万元;1000-1999头,每个补助投资50万元;2000-2999头,每个补助投资70万元;3000头以上每个补助投资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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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沼气池:120m³
6、消纳地:150亩
总投资41.3万元。
验收
合格
20
6
永春县清凤养殖有限公司
1、储粪间:64.2m³
2、储液池:86.5m³
3、保育舍:208㎡,母猪舍:144㎡,育肥舍:390.4㎡
4、漏缝地面:409.1㎡
5、沼气池:60m³
6、消纳地:150亩,小型粪污运输车1辆,雨污分流管网200米
总投资53.9万元。
验收
合格
20
总投资84万元。
验收
合格
40
2
泉州市万林春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储粪间:91.8m³
2、储液池:358m³
3、保育舍:570㎡,育肥舍:1341.9㎡
4、漏缝地面:833㎡
5、沼气池:180m³
6、消纳地:257亩
7、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92.4m³
总投资112.9万元。
验收
合格
40
3
永春县一都镇黑沙仑生态养殖场
1、储粪间:122.8m³
2、储液池:319m³
3、保育舍:190.5㎡,母猪舍:130㎡,育肥舍:744㎡
4、漏缝地面:255.2㎡
5、沼气池:200m³
6、曝气池:52.5m³
7、消纳地:152亩
总投资90.6万元。
验收
合格
40
4
一都镇内洋生猪养殖场
1、储粪间:34.4m³
2、储液池:108.6m³
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序号
项目承担单位名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完成情况
考核
验收
意见
资金补助(万元)
1
永春县裕发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1、储粪间:108m³
2、储液池:522m³
3、保育舍:179.1㎡,母猪舍:272.4㎡,育肥舍:867.8㎡,漏缝地面610㎡
4、沼气池:150m³
5、消纳地:343亩
3、保育舍:145㎡,育肥舍:195.8㎡
4、漏缝地面:136.2㎡
5、沼气池:192m³
6、消纳地:180亩
7、污水输送官网:4000米,喷头70个
总投资40.8万元。
验收
合格
20
5
协诚养殖有限公司
1、储粪间:40.5m³
2、储液池:137.7m³
3、保育舍:103.7㎡,母猪舍:223.2㎡,育肥舍:4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