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考务管理工作规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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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人员管理及工作规范(模版)

考务人员管理及工作规范(模版)

考务人员管理及工作规范(模版)
第一条考务人员是指评价组织内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工作的工作人员,具体包含考场负责人、考务管理员、监考员等。

第二条考场负责人主要职责有:
1、协调和组织认定考核现场各项工作,维护考场秩序;
2、培训和选派使用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员;
3、检查考场安排和布置情况;
4、监督其他考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5、处理考核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考务管理员主要职责有:
1、组织考生报名;
2、协助考场负责人安排监考员、机房管理员等;
3、布置试室,张贴考生名单;
4、公布认定考核规则和考场相关信息;
5、检查设施设备;
6、保管试卷,检查试卷清点和封装情况;
7、汇总并核对考场记录表和考生签到表;
8、证书办理,考务资料归档等后续工作。

第四条监考员主要职责有:
1、领取、发放、回收、清点、封装指定试室的试卷;
2、负责指定试室的监考工作,维持试室的正常秩序;
3、处理试室内的违纪情况;
4、汇报并按指示处理认定考核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组织考生签到并填写考场记录表,记录监考情况。

第五条考务工作人员按实际工作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企业评价规范的相关要求配比。

第六条考务人员进入考场时,须佩带相应的证卡。

13.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3.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考务工作人员职责一、主考、副主考职责1.主考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务。

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2.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员及试卷运送、保管等其他工作人员。

3.负责组织布置考点及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负责本考点备用试卷的管理。

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启封备用试卷,须经主考批准后,方可启封备用卷。

5.负责本考点违规考生、违纪考务工作人员及偶发事件的处理。

6.负责本考点答卷回收和运送工作。

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保密室。

7.负责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及医疗、后勤保障工作。

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或考区主任。

8.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

考试结束后,应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或考区主任书面报告本次考试情况。

二、场外流动联络员职责1.负责指定考场的联络工作,及时向正、副主考汇报情况。

2.制止所辖考场的监考员擅自离场、互相串门的行为。

3.负责监视因特殊情况考生的就医、上厕所等。

4.因特殊情况,监考员确需要离开考场时,报经主考同意顶替监考。

5. 负责考场外围可疑车辆及设施的巡查,警惕和防范无线作弊事件发生。

三、考务组职责考务组由考点一名副主考任组长,组员由中层干部组成。

其职责为:1.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2.安排考场,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制定考试工作手册。

3.配合主考对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要点,规范操作要领,做好监考工作。

4.通知信号种类及发布信号时间。

5.收发各类工作人员工作标志。

6.检查考点考场考前布置工作。

7.准备拆封试题、密封试卷所需用品、用具。

8.向保密员交待各考场考试科目、时间。

负责与保密组试题(卷)的交接工作。

9.准备分发“考场记录”、备用试卷封面封条,分发收回草稿纸。

10.统计本考点缺考情况及违纪作弊情况,每日考试完毕,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考试情况。

考试考务人员管理制度

考试考务人员管理制度

考试考务人员管理制度考试考务人员管理制度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特指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

为健全高考考务工作制度,保障高考的正常实施,根据《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除经教育部批准外,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

第三条高考的主要目的是为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提供考试成绩,同时也要有助于中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高考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平、安全、规范。

第五条高考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和评分参考)在启用之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

第六条高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管理,地方各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考试机构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高考工作。

第二章考试工作人员第八条各级考试机构要配备与所承担的高考考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九条考试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第十条考试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经培训合格执证上岗。

第十一条实行回避制度。

专职的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与答卷(含答题卡,下同);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

第三章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第十二条高考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考试机构提供清样,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印制。

第十三条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通过机要部门发往各省级考试机构。

各省级考试机构由1名负责人亲自接收,签发回执,并负责本地区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的保密工作。

在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过程中,所有涉密事项,必须用加密方式进行联络。

学校考务管理规定

学校考务管理规定

XX学校考务管理规定各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是学生评比、毕业证书发放的基本依据,是教师教学效果的直接反馈,是用人单位和攻读高一级学位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因此学生成绩考核是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围绕学生成绩的一系列工作统称为考务工作。

为了使考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1根据课程性质、内容、教学目标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Q2.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独立设置的教学环节都要进行考核。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指: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实习等。

3.考核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

期末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平时考核以平常测验、审阅作业、实验报告以及对学生完成其他教学环节情况的检查等方式。

考查成绩指对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的情况及平时测验成绩的综合评定。

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也可采用开卷、口试等方式。

4.考试科目一学期一般规定三门至四门,未列入考试的课程均为考查课。

5.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培养目标的不同,提出适合的课程考试改革方法,该方法经系部及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二、命题、制卷、保密1.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开设同一门课程其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考试时间相同的,都要采用同一试卷同一考核方式。

2.试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统一的格式拟定。

3.试题的难度、深度要适度,一般要求三基部分(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占60%。

综合应用部分占30-35%,提高或扩展部分占5-10%o4.每门课程一般按IOO分钟(高职120分钟)制定题量。

5.试题量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防止过大或过小。

对命题不当者,教务处将会同各系部、教研室对该课程命题进行核查,如确有问题,须重新组织该门课程的考试,并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6.每门课程的考试都要制定统一水平的A、B两套试题,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套作为补考试卷。

7.教师在命题的同时,要制定明确统一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并把每题的分数标明在试卷上。

考务工作手册

考务工作手册

2013年中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工作进程表(6月27日—6月30日)2013年中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考点、科目、考场及时间安排表2013年中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考点组织与管理各考点认真组织召开监考员、考务人员、保密人员考务培训会,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考点要求及布置1、考点要求(1)考点要安全、安静、干净、卫生,考场集中,易于封闭管理。

(2)考试前应将考场内、走廊及与考试有关的场所进行一次大扫除。

(3)考试期间对各考场进行无线电信号屏蔽,并提前做好金属检测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检查、调试和安装工作,保障设备工作正常。

2、考点布置:悬挂横幅,考场分布平面图、考试科目及时间表、各项服务设施的指示标识、举报箱、举报电话等。

三、考场要求1、考场设置:考场应安静、通风、卫生;考场门口应设置“物品存放处”。

2、座位设置:单人、单桌、单行,桌斗背向考生、间距80厘米以上,按7、8、7、8格式排列,即“W”形分布,进门第一个座位为1号。

3、考场布置:考试前一天将考生座位号贴在课桌的右上角,并将本考场的考生座位号和准考证号对应表贴在考场门口。

将考场课桌内的所有物品都要清理干净。

考场内地面要整洁,玻璃、桌椅要干净。

四、保密室要求1、保密室要做好试卷的保管、分发工作。

2、做好试卷领取交回的签字工作。

3、试卷按中考要求进行装订,密封后交由教研室复查加密。

五、监考安排抽调局机关部分人员、城镇、桥北、文化街、五二等学校部分教师参加监考。

考前30分钟,由县纪检人员随机抽取监考教师名单。

监考教师开考前认真宣读考生须知,认真核查准考证及考试科目,严格恪守《监考员职责》,按照考试程序实施考试。

2013年中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考点主考、副主考职责一、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工作。

二、考点主考、副主考必须熟悉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守纪律。

做好培训监考人员的工作,明确考点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职责,随时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考务管理流程

考务管理流程

考务管理1、期末考试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考试安排实行分级管理,公共课、基础课考试由教务处与任课学院共同组织,考查课、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②受理时间:每学期第5周。

③期末考试安排流程图(见图9)。

图9 期末考试安排流程2、英语四、六级考试,成人学位英语考试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②受理时间:每年3月初、9月初。

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织流程图(见图10)。

图10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织流程说明: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湖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和湖南省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与本考试同时进行。

2、每次考试工作的组织与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为准,以上为基本程序。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②受理时间:每年6月底、12月底。

③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流程图(见图11)。

图11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织流程4、课程考试成绩查分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②受理时间:第学期开学第一周。

③学生查分流程图(见图12)。

图12 学生查分流程5、课程缓考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②受理时间:考试前一周。

③缓考办理流程图(见图13)。

图13 学生课程缓考手续办理流程6、课程插班考试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②受理时间:考试前一周。

③课程插班考试办理流程图(见图14)。

图14 学生课程插班考试办理流程。

考务工作细则及规程

考务工作细则及规程
其它要求
备课组长
监考老师
年级组长
教务(导)处
1、开考前20分钟,所考科目备课组长到教务处检查试卷,发现错误及时报告。
2、每堂考试三次铃声:考前10分钟第一次铃声,学生进入考室,监考老师到考务室领取试卷;第二次铃声,考试开始;第三次铃声,考试终了时间到.(有其它信号的考试除外)
3、上、下午没考试的年级,由班主任负责,相关科目的任课老师可下班辅导,学生自己复习,自习上下课与考试同步.
考务工作细则及规程
环节
责任人
(部门)
基本要求
命题制卷
命题老师
备课组长
年级组长
教务(导)处
教科室
一、中学命题制卷:
1、月考命题由教务处、年级组、备课组统筹安排,月考命题格式:“长郡中学寄宿部××年级第×次月考××试卷",注明“命题人、审题人、分值、时量”.
2、期中、期末考试由教科室安排老师命题,命题格式:“长郡教育集团××年级×期考试××试卷”,注明“命题人、审题人、分值、时量"。
2、期中(仅中学)、期末考试监考由教务(导)处统一安排,每考试安排2名监考老师。
巡视职责
年级组长
中层干部
1、每堂考试至少巡视所有考场两次,检查监考老师是否到位,是否遵守监考规则。
2、检查学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对违纪学生及时处理.
3、处理突发事件。
监考规则
监考老师
班主任
年级组
教务(导)处
1、监考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监考工作,本着对学生、学校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对待考试,开考前检查学生是否有准考证(中学),是否对号入座。
4、期中、期末考试期间晚上取消休息,晚自习由年级组长另行安排(每班一人)。
3、监考老师认真填写考场登记表并交考务办公室。

考务机构规章制度

考务机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考务机构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及参与考试的考生。

第三条考务机构的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安全、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考务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全面负责考务工作。

第五条考务机构下设办公室、考务科、保密科、巡考科等科室。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1. 办公室:负责考务机构内部管理、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2. 考务科: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监督等工作,包括考场安排、监考人员配备、试卷管理、成绩统计等。

3. 保密科:负责试卷的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

4. 巡考科:负责对考场进行巡查,监督考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考试工作流程第七条考试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第八条考试组织:考务科负责组织考试,包括考场安排、监考人员配备、试卷分发等。

第九条考试实施:监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考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第十条考试成绩统计:考务科负责对考试成绩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公布。

第四章考务人员管理第十一条考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考务人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考务人员应服从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保密工作第十四条考务机构应建立健全试卷保密制度,确保试卷安全。

第十五条考务人员不得泄露试卷内容,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第十六条考务机构应定期对试卷进行清点、核对,确保试卷安全。

第六章考试纪律与监督第十七条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抄袭、传递答案等行为。

第十八条考务人员应加强对考场的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第十九条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和考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考务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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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准考室(不超过30人,单人单桌,前后左右间距80CM),桌椅摆放整齐,考生座位号粘贴在考桌左上角(1分)
6、考室进门显著处张贴《理论知识考试(技能笔试)考生须知》,张贴或摆放考评人员公示牌(1分)
8、考试地点设有考务工作室及医务室(1分)
9、考务工作室备有2B铅笔、签字笔、计算器、擦皮、涂改液、草稿纸等(1分)
10、考试地点设有医务室(1分)
考核管理人员或考评组长(签名):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重庆市局鉴定站鉴定考点考务组织检查记录表
72003024/ZY13-JL3
鉴定考点:鉴定时间:
考务准备及组织实施情况
得分
总分(满分10分)
1、成立考务工作小组,明确相关人员职责(1分)
2、制订考务工作手册,排定工作日程(1分)
3、考核场地应有隔离带、警示标志(1分)
4、考试用机台或设施设备应提前保养并封存(1分)
5、考试用机台或设施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并编号(1分)
6、考试用原辅材料、工量器具应准备齐全并摆放整齐(1分)
7、实操考核现场设有考评员、督导员等席位(1分)
8、考试地点设有考生候考室(1分)
9、考试地点设有考务工作室(1分)
3、落实好考评人员、督导员、异地考生等的食宿行安排(1分)
4、为考评及监考人员、督导员等准备资料袋一只,内装考务工作手册、相关人员职责、红黑签字笔各一支、笔记本一个等)(1分)
5、为考生准备考务工作手册、考生须知各一份(1分)
6、为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等准备胸牌(1分)
7、为考评、监考人员准备公示卡,内容为考评员姓名、监考员姓名、投诉电话、投诉邮箱。(1分)
10、考务工作室备有密封袋、密封条、装订工具、考点印章等(1分)
考核管理人员或考评组长(签名):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重庆市局鉴定站鉴定实操技能考场设置检查记录表
72003024/ZY13-JL2
鉴定考点:鉴定时间:
考场设置要求
得分
总分(满分10分)
1、鉴定考试地点悬挂宣传、欢迎横幅(1分)
2、考试地点入口处设有明显考场分布图及指示牌(1分)
8、落实考务联系人员及电话,工业特有工种鉴定根据需要落实设备检修、材料供应、检验等人员(1分)
9、落实专人负责考试开始及结束时的明确信号(如吹哨、电铃等)(1分)
10、考点指定专人进行拍照并及时撰写上报信息报道(1分)
考核管理人员或考评组长签字: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重庆市局鉴定站理论知识(技能笔试)考场设置检查记录表
72003024/ZY13-JL1
鉴定考点:鉴定时间:
考场设置要求
得分
总分(满分10分)
1、鉴定考试地点安静整洁,环境优良(1分)
2、鉴定考试地点悬挂宣传、欢迎横幅(1分)
3、考试地点入口处设有明显考场分布图及指示牌(1分)
4、考室门口贴有本考室考场号及准考证号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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