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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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新编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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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新编年第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

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

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序职业编码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发文号颁布时间出版单位号1 4-04-03-04 保健按摩师(试行)劳社培就司发[1999]52号1999-8-26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 4-07-12-02 家政服务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 4-07-04-01 美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 4-03-02-02 西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 4-03-02-01 西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 4-03-01-02 中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 4-07-04-02 美发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 4-03-01-01 中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9 4-01-01-01 珠宝首饰营业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地质出版社10 4-01-02-01 推销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1 4-04-03-04 足部按摩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2 3-01-02-05 计算机操作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3 4-07-06-01 眼镜验光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14 4-07-06-02 眼镜定配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15 4-01-01-01 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人民邮电出版社16 6-04-01-08 加工中心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7 6-04-02-05 焊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8 6-04-01-07 组合机床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9 6-08-05-01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0 6-21-01-02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1 6-23-07-01 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2 6-23-07-01 装饰装修工-打胶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3 6-23-07-01 装饰装修工-涂裱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4 6-23-07-01 装饰装修工-金属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5 4-07-03-04 锅炉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6 4-07-05-01 摄影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7 4-03-03-01 调酒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8 4-07-10-02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9 4-07-11-01 办公设备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0 3-01-02-01 秘书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1 3-01-02-02 公关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2 6-07-01-02 锅炉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3 4-03-05-01 餐厅服务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4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5 6-03-01-15 防腐蚀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6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7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8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9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0 6-06-01-02 汽车修理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1 6-21-08-01 装饰美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2 4-99-00-01 电子商务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3 4-07-99-01 心理咨询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4 4-07-02-01 物业管理员(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5 4-04-03-01 社会体育指导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人民体育出版社46 4-01-03-02 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7 5-01-06-01 棉花加工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8 5-01-03-04 菌类园艺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9 6-26-01-38 评茶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50 6-26-01-37 棉花检验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51 6-23-10-02 电气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2 6-07-06-03 常用电机检修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3 6-07-06-01 变电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4 6-07-06-0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5 6-04-01-01 车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6 6-04-01-02 铣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7 6-04-01-04 磨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8 6-04-01-05 镗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9 6-04-02-01 铸造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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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7 4-04-02-04 插花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8 6-23-02-01 砌筑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19 6-23-03-01 混凝土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0 6-23-04-01 钢筋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1 6-23-05-01 架子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2 6-23-06-01 防水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3 6-23-10-03 管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4 6-15-03-01 手工木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5 6-15-03-03 精细木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6 2-02-34-11 物流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27 2-07-03-04 理财规划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统计出版社128 2-10-07-07 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29 4-01-01-02 收银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0 4-02-01-06 盐斤收放保管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1 4-07-03-05 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32 4-07-05-02 冲印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3 4-07-08-02 修脚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统计出版社134 4-07-10-07 钢琴调律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5 4-07-12-04 育婴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妇女出版社136 6-01-02-06 房产测量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76-01-07-01(6-01-07-02)海盐制盐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8 6-01-07-10 苦卤综合利用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9 6-01-07-11 精制盐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0 6-01-07-12 盐斤分装设备操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1 6-03-01-06 制冷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2 6-03-02-01 燃料油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3 6-03-02-02 润滑油、脂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4 6-03-02-03 石油产品精制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5 6-03-06-01 脂肪烃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6 6-03-06-02 环烃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7 6-03-07-03 聚苯乙烯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8 6-03-07-04 聚丁二烯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9 6-03-07-05 聚氯乙稀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0 6-03-07-07 环氧树脂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1 6-03-07-08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2 6-03-08-01 顺丁橡胶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3 6-03-09-01 化纤聚合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4 6-03-09-02 湿纺原液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5 6-03-09-03 纺丝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6 6-03-09-05 纺丝凝固浴液配制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7 6-03-11-07 催化剂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8 6-03-11-08 催化剂试验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9 6-03-11-13 化工添加剂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0 6-03-13-04 黑火药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1 6-03-14-01 单质炸药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2 6-11-01-04 服装制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3 6-12-04-01 白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4 6-12-04-02 啤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5 6-12-04-03 黄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6 6-12-04-04 果露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7 6-12-04-05 酒精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8 6-12-06-01 烘焙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9 6-12-07-01 猪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0 6-12-07-02 牛羊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1 6-12-07-04 禽类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2 6-12-08-01 肉制品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3 6-21-01-01 宝石琢磨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4 6-21-07-01 工艺品雕刻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5 6-22-03-01 钢琴制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6 6-23-10-01 机械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77 6-24-05-02 起重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78 6-03-08-05 丁苯橡胶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9 6-08-01-09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0 6-08-01-10 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装调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1 6-08-02-02 电容器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2 6-08-02-05 压电石英晶片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3 6-08-02-06 石英晶体元器件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4 6-08-02-13 电子产品制版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5 6-08-03-01 铅酸蓄电池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6 6-08-03-03 原电池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新编精编新编第号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新编精编新编第号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

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

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

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中国铸造行业标准第一条制定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引导我国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优质铸件,实现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

第二条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按照“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那些规模小且工艺落后、耗能大、污染严重、作业条件恶劣的铸造企业,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

第三条在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过程中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合理经营规模;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铸造产业集群或铸造工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一批“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铸件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

第四条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应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含水、气和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含水、气和噪声等)排放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

第五条鉴于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和工业发展程度的差异,在进行铸造行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准入制度时,应区别对待。

第六条企业规模(产能)1.现有的砂型铸铁件(含离心铸铁管及其他离心铸造)、铸钢件与有色铸件生产企业铸件年产能按所在地区(见表1)和类别(一、二、三类)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的吨位。

2.采用砂型及离心铸造工艺之外的其他铸造工艺(包括压铸、低压铸造、金属型铸造、挤压铸造、熔模铸造、V企业须根据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铸造工职业标准

铸造工职业标准

铸造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职业名称铸造工;职业定义操作铸造设备、使用铸造工具,进行金属熔化和铸造成型加工的人员;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职业环境室内、高温、粉尘;职业能力特征有—定的学习能力和判断能力,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强;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铸造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工具与设备的实习场地;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3本职业学徒期满;——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初级不少于90 min,中级不少于120 min,高级不少于150 min,技师不少于240 min,高级技师不少于320 min;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45 min;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应在工作现场,并配备符合相应等级考核的设备和工具等;2. 基本要求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4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合作;5爱护设备及工具、夹具、量具;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基础知识基础理论知识1识图知识;2公差与配合;3常用铸造合金材料的牌号及特性;4常用非金属材料知识;。

国家职业标准与职业技能鉴定简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国家职业标准与职业技能鉴定简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国家职业标准与职业技能鉴定简介一、国家职业标准1.1国家职业标准概念按照标准化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工作标准是指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程序、效果及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一般包括部门工作标准和岗位(个人)工作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属于工作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工种)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

它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及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依据。

国家职业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

1.2国家职业标准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部分,其中工作要求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主体部分。

1.2.1职业概况职业概况是对本职业的基本情况的描述,包括职业名称、职业定义、职业等级、职业环境条件、职业能力特征、培训要求、鉴定要求等内容。

1.2.2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包括职业道德和基础知识,其中职业道德是指从事本职业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观念、意识、品质和行为的要求,一般包括职业道德知识、职业态度、行为规范;基础知识是指本职业各等级从业人员都必须掌握的通用基础知识,主要是与本职业密切相关并贯穿于整个职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有关法律知识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

1.2.3工作要求工作要求是在对职业活动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的基础上,从技能和知识两个方面对完成各项具体工作所需职业能力的描述。

包括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

其中职业功能是指一个职业所要实现的活动目标,或是一个职业活动的主要方面(活动项目)。

根据不同职业的性质和特点,可按工作领域、项目或工作程序来划分。

工作内容是指完成职业功能所应做的工作,可以按种类划分,也可以按照程序划分。

每项职业功能一般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是指完成每一项工作内容应达到的结果或应具备的技能。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汇总(车工、钳工、焊工、电工等)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汇总(车工、钳工、焊工、电工等)

3
数控车工
高中毕业 (或同等 学历)
3
数控车工
高中毕业 (或同等 学历)
(4)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 职业2年以上。 (1)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书。 (4)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 职业2年以上。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5 机修钳工 初中毕业 (3)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连续从事本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 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 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6 装配钳工 初中毕业 (3)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5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国家职业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鉴定标准
序号 职业(工种) 学历要求 初级/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新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新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新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一、概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主要是为了规范和评价职业技能,促进职业技能的提高和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

本目录列举了目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主要类别和范围。

其中包括专业技能、通用技能、管理与服务等方面。

二、专业技能专业技能主要包括工程技能、制造技能、交通运输技能、农业技能、建筑与装饰技能、信息技能、商贸服务技能、医疗与卫生技能、社会服务技能、文化艺术技能等方向。

下面分别列举了部分专业技能的标准:1、工程技能(1)矿井安全管理工程师(2)水工程技术员(3)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4)环境监测技术员(5)机电设备安装工(6)物流运输总监(7)公路技术员2、制造技能(1)电子设备维修工(2)汽车维修工(3)制药技师(4)机械加工技师(5)数控机床编程与操作技师3、交通运输技能(1)出租汽车非法营运处置员(3)铁路机车车辆技术员(4)水上交通技师(5)民用航空飞行器维修工(6)道路运输经理人(1)畜牧兽医(4)农村电商运营员5、建筑与装饰技能(1)建筑工程项目经理(2)建筑设计工程师(3)家居室内设计师(4)电气安装维修工6、信息技能(1)软件工程师(3)数据库管理员(4)移动应用开发工程师 7、商贸服务技能(1)市场营销师(2)零售经理(3)行业经理人(4)旅游服务员(5)物业管理师8、医疗与卫生技能(1)中医针灸技师(2)口腔修复技师(2)社会工作者(3)公共关系师(4)会展策划师10、文化艺术技能(1)戏剧表演师(2)歌唱演员(3)美术创作师(4)舞蹈编导师(5)音乐指导师三、通用技能通用技能主要包括管理岗位技能、通用工艺技能、通用技术操作技能等方向。

下面分别列举了部分通用技能的标准:1、管理岗位技能(1)人力资源管理(2)企业战略管理(4)项目管理(5)领导力培养(1)金属加工工艺(2)焊接工艺(3)涂装工艺(4)铸造工艺(5)电镀工艺(2)数码冲印师(4)汽车驾驶员(5)安保人员四、管理与服务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餐饮服务、旅游服务、医疗服务、公共服务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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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工国家职业标准(2009年修订) 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铸造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铸造设备,使用铸造工装与工具,进行铸型制备、合金熔炼与烧注、铸件后处理及质量检验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高温、噪音、粉尘、有害气体。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定的学习、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空间、形体和色觉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货多媒体教师,具备必要的设备、工装与工具的实习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初级不少于90 min,中级不少于120 min,高级不少于150 min,技师不少于240 min,高级技师不少于320 min;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45 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配备复合相应等级考试的设备和工具等工作现场进行。

2. 基本要求2.1 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2.2 基础知识 2.2.1 基础理论知识(1)基本识图知识。

(2)公差与配合。

(3)铸造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2.2.2 技术基础知识(1)机械传动基本知识。

(2)设备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3)气动及液压传动知识。

(4)工具、夹具、量具的使用与维护知识。

2.2.3 电工知识(1)安全用电知识。

(2)铸造设备常用电器及电气传动知识。

2.2.4 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1)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3)环境保护知识。

2.2.5 质量管理知识(1)企业的质量方针。

(2)岗位的质量要求。

(3)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2.2.6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要求。

注:砂型制造、特种铸造两个职业功能任选其一进行考核。

3.1 初级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砂型制造(一)工艺分析能根据轮盘类等简单的零件图或铸件的零件图识别相应的模样、芯盒和模板1. 砂型的基本组成2.制造砂型用的模样、芯盒和模板(二)型砂和芯砂混制1.能识别原砂、粘结剂等常用造型制芯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2.能按工艺要求选择和配制湿型(芯)砂3.能读懂型(芯)砂的强度、透气性、水分等性能报告1.原砂、膨润土、煤粉等原辅材料的基本常识 2.型(芯)砂的基本性能指标(三)造型与制芯1.能对轮盘等简单铸件进行手工制造铸型和型芯,并能进行合箱2.能操作Z271、Z145等造型机进行造型 1.模样、芯盒和模板的结构基本知识2.常用震压式造型设备的基本结构3.简单件手工造型的基本操作方法4.震压式机器造型的操作方法二、特种铸件(一)熔模铸造 1.能进行蜡料混制2.能使用工、夹具,压蜡型,进行蜡模压制3.能涂挂涂料、撒砂及脱蜡4.能烘烧模壳 1.蜡料的基本知识 2.模壳硬化基本常识 3.模壳烘炉的使用方法 4.模壳硬化的基本原理(二)压力铸造 1.能拆卸与吊装压铸型2.能喷涂压铸型涂料3.能操作小型压铸机开合型 1.压铸型涂料的作用 2.压铸型基本结构知识 3.压铸机合模机构知识三、铸造合金熔炼与浇注(一)原材料与工具的准备1.能判别生铁、焦炭、铁合金等各种常用炉料2.能进行金属炉料、熔剂、燃料及各种辅料的准备3.能对浇注包进行维修1.炉料的品种、规格基本常识2.各种炉料的作用3.浇注包的基本结构4.耐火材料基本知识(二)熔化过程控制能根据所使用的熔炉,进行顺序加料、除渣等操作各种炉料特性的基本常识(三)浇注1.能进行扒渣、挡渣、引火2.能使用手端包浇注阀门等小型铸件金属液浇注基本常识四、铸件后处理与检验(一)铸件清整 1.能进行浇注后的开箱与落砂操作 2.能清除铸铁、铝合金和铜合金等铸件的浇冒口3.能用砂轮机、角磨机精整铸件表面和内腔 4.能操作抛丸滚筒、履带抛丸机、悬挂清理等铸件清整设备进行铸件内外表面清理1.各种合金铸件铸型冷却时间的控制要点2.铸型开箱落砂方法及清除浇冒口方法3.清整设备的操作规程(二)铸件热处理能进行铸件装炉操作装炉的基本常识3.2 中级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工艺分析 1.能识读变速箱体等中等复杂零件图、铸造工艺图 2.能计算轮盘类简单铸件的质量3.能按工艺图样核对模样和芯盒的形状、尺寸、数量1.铸造工艺图的基础方法2.常见几何体的分类和体积计算3.金属材料的密度,铸件质量的计算方法(二)型砂和芯砂混制 1.能按铸件特点和生产条件选用型(芯)砂1.擦洗砂、树脂、固化剂等原辅材料的基本知识一、砂型制造 2.能配制树脂、水玻璃等型(芯)砂2.水玻璃粘结剂的基本知识(三)造型与制芯1.能按工艺要求进行变速箱等中等复杂件的手工造型、制芯、合箱操作2.能手工进行铸件的多箱造型操作3.能选择、使用芯盒、模板等工艺装备4.能进行机械化、自动化造型和制芯操作,并对设备进行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5.能设置盘类等简单铸件的浇冒口系统1.造型、制芯与合箱的操作知识2.铸件的多箱造型操作方法3.震击式造型机、射芯机等设备的基本原理及维护保养方法4.轮盘类等简单铸件的浇冒系统的基本常识二、特种铸造(一)熔模铸造 1.能使用压蜡机进行蜡模制造 2.能焊接组装蜡膜3.能对组装后的蜡膜表面除油、脱脂4.能配制水玻璃涂料5.能配制水玻璃型壳硬化剂6.能进行蜡料回收操作l.压蜡机的结构及操作要点2.蜡膜的组装工艺知识3.模料的基本知识4.模壳的挂涂料、干燥、硬化、脱蜡基本原理5.涂料和骨料对铸件质量的影响(二)压力铸造1.能根据铸件要求选择和安装压室,并进行润滑2.能对压铸型进行预热操作3.能根据压铸工艺要求,完成压铸工艺参数设置4.能操作大型压铸机进行压铸1.润滑剂的种类与作用2.压铸型温度对铸件质量的影响3.压铸机的基本结构及工作原理(一)配料与熔炼设备准备 1.能按铸件成分、技术要求或配料单称量各种炉料2.能进行冲天炉修炉、烘炉等3.能进行电弧炉筑炉工作4.能进行感应炉筑炉和烧结工作1.配料炉料的基本知识2.冲天炉修炉材料的选择与配制方法3.电弧炉、感应炉等筑炉技术知识4.各种熔炼炉修补操作要点(二)熔化过程控制1.能操作熔炼设备熔化金属炉料2.能判断熔炼设备的冲天炉封口堵塞、棚料等常见故障 3.能调整冲天炉风量、风压,控制铁液温度和熔炼速度 4.能对电弧炉熔炼进行扒渣操作冲天炉、感应电炉、电弧炉等熔炼设备的规格、基本结构、操作工艺要点与简单故障诊断知识(三)合金液炉前处理1.能进行各种铸造合金液的净化、变质孕育等操作1.铸造合金熔炼的基本原理及操作方法案 3.能根据床身、齿轮等大型铸件的材质及特点设置浇冒系统、补贴、冷铁等 3.机械化、自动化造型制芯的知识及生产线工作方法和工艺特点4.铸件的浇冒系统、补贴、冷铁等选择设计方法二、特种铸造(一)熔模铸造1.能配制蜡料2.能配制硅溶胶粘结剂涂料3.能进行硅溶胶模壳硬化操作4.能进行大型、薄壁、较复杂蜡模的各种异型直浇口棒粘制操作5.能对残次模壳进行修理6.能操作撒砂机、制壳生产线等制壳设备1.蜡料的种类与特性2.硅溶胶粘结剂涂料的相关知识3.硅溶胶模壳硬化原理4.浇注系统的作用5.模壳质量对铸件质量的影响6.制壳设备的基本结构与原理(二)压力铸造1.能安装、调试压铸型2.能根据压铸件出现质量问题调整压铸机参数,以满足压铸工艺要求3.能判断冷、热室压铸机故障1.压铸型基本结构及工作原理2.压住工艺参数对压铸件质量的影响3.冷、热室压铸机的基本知识及故障原因三、铸造合金熔炼与浇注(一)熔炼过程控制1.能调整冲天炉、感应电炉、电弧炉等熔炼设备工艺参数2.能判断常用熔炼设备的故障3.能对电弧炉熔炼进行氧化期和还原期操作4.能调整化学成分和温度1.熔炼设备的熔炼原理、操作方法及故障判断的基本知识2.电弧炉氧化期和还原期的任务与操作要点3.调整合金液化学成分和温度的基本要点(二)合金液质量控制与调整l.能分析铸件缺陷与合金液质量间的关系,提出配料和熔炼等改进措施2.能判断各种合金的变质效果3.能根据炉前检验结果,对各种合金加入量进行调整1.金属学基本知识2.C、Si、Mn、P、S等常用合金元素对铸件合金组织、力学性能的影响3.球化、孕育处理工艺方面的知识4.铝合金除气、变质处理工艺方面的知识(三)浇注1.能组织床身等大型铸件的多包浇注2.能解决由浇注原因引起的冷隔等铸件质量问题浇注与铸件质量之间的关系四、铸件后处理与检验(一)铸件清整1.能根据汽缸体、液压阀阀体等复杂铸件清整要求选择清整方法2.能解决铸件内腔清整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各种电化学清砂、汽缸体专用清理机等设备的工作原理、特点和使用范围(二)铸件热处理能解决因热处理工艺操作不当造成的铸件变形等质量问题影响热处理过程中铸件变形的主要因素(三)质量检验1.能鉴别夹砂、鼠尾、粘砂、结疤、裂纹等铸件缺陷2.能使用检测工具进行变速箱体等较复杂铸件的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3.能填写质量检验报告1.夹砂、鼠尾、粘砂、结疤、裂纹等铸造缺陷的特征2.各种铸造合金化学成分及物理性能标准3.4 技师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砂型制作(一)工艺分析与设计1.能对铸件结构进行工艺性分析2.能编制箱体、阀门等一般铸件的铸造工艺3.能根据工艺要求、产品批量估算材料消耗定额4.能对铸件浇冒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1.铸件结构工艺性知识2.编制铸造工艺文件的方法3.估算材料消耗定额的方法4.浇冒系统设计原理(二)造型与制芯1.能设置流水线生产混砂系统的工艺参数2.能编制自硬砂工艺参数3.能分析浇注系统、毛口、冷铁与铸件缺陷之间的关系,提出改进措施4.能提出造型、制芯工艺装备的改进方案1.造型线型(芯)砂的性能及其对铸件质量的影响2.自硬砂的固化原理及工艺参数相关知识3.浇注系统、毛口和冷铁与铸件缺陷之间的关系二、特种铸造(一)熔模铸造 1.能根据熔模铸件出现的气孔、缩孔等质量问题提出浇冒口改进方案 2.能根据铸件质量要求提出涂料和骨料改进意见3.能对较复杂蜡模进行检测4.能根据蜡模尺寸、形状、复杂程度制定储存与摆放方案1.浇注系统对铸件质量的影响2.熔模铸造涂料和骨料相关知识3.影响铸件形状和尺寸的因素(二)压力铸造 1.能根据压铸件出现的气孔、充型等质量问题对压铸型提出工艺改进措施2.能根据压铸件出现的尺寸、变形等质量问题对压铸型结构提出改进措施 3.能排除压铸机的故障1.浇注与排气系统对压铸件质量的影响2.抽芯机构、顶出机构的结构与原理三、铸造合金熔炼与浇注(一)熔炼过程控制 1.能通过调整炉料配比达到铸件所要求的金相组织和力学性能 2.能排除熔炼设备的常见故障 3.能分析合金冶金质量对铸件缺陷的影响,并提出改进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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