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
市经信委社会信息化处副处长张永忠: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意识 保质保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成 从 中 央到 地 方 统 一 的 国家 政 务外
7月 2 至 7月 2 日 . 庆 O 9 重
间 . 成结构 合理 、 建 标准 统 一 、 功能 完 善 、 术先进 、 技 安全可靠 的全市 电子政
务外 网网络平 台 、 应用平 台 、 安全 平台
总 投资约 为 25 元人 民币 , .7亿 市级 电 子 政 务 外 网建 设 投 资约 为 17 .4亿人 民 币 。经过 努 力争 取 , 终核 定 国家 最 网的建设进行资金补助 , 我市开展区县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的示范 工作 , 各区县 应该抓住这个难得 的发展机会 , 充分利
服 务的需 要 。
和运行维 护平 台 ,形成统一 的全 市电
子政 务外网 ,满足 各级政 务部门社会
式 拉 开 帷幕 。 么 我 市 目前 的 电 那 子 政 务 外 网 建设 情 况 是 怎 样 的 ?
区县 又 将 如 何 开 展 电子 政 务 外
管理和公 共服 务的需要 ,促进政 府监
国家信息 中心初审 。 5月 6日,可研报 告》 过了市发 《 通 改委组织的立项评审 。5月 1 7日, 市发 改委立项批复 , 并上报资金 申请报告到 国家发改 委。目前 , 国家发改委正在加 紧审核包 含我市 在内 的第二批地 方外 网项 目, 日将完成批复工作 。 近
重 庆 市 电子 政 务 外 网建 设 项 目
日 . 家发 展 改 革 委 、 政 部 联 合 下 国 财
发了 《 关于加 快 推进 国家 电子政 务 外
网建 设工作 的通 知》 发 改高技 【0 9 ( 20l 9 8号 )提 出了 国家政 务外 网的建 设 8 , 目标 是 : 力争 到 2 1 00年底 前 , 本 建 基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应用情况介绍

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应用情况参阅材料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是我区电子政务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密切群众联系,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桥梁,为跨部门、跨地区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网络支撑服务。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建设和运维,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已具备支撑各政务部门开展业务应用的能力,在各级政务部门快速部署应用以及开展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国家对电子政务外网的定位和要求根据中办发〔2002〕17号和〔2006〕18号文件精神,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由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组成。
其中,电子政务内网主要用于支撑各级政务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内部办公、决策、监督、协调、管理以及特殊办公的业务应用,承载的是涉密或敏感信息。
电子政务外网主要服务于各级政务部门,满足其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要,承载的是非涉密信息。
政务内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由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并负责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精神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地要在2010年底前建成覆盖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务部门的政务外网平台。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桂政函〔2009〕292号),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二期项目于2009年正式启动,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建设和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工作。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988号),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快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和应用,特别强调要完善全国县级以上政务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各级政务部门要根据业务属性加快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将非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信息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上,以满足各地区开展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应用的需要。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地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地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9.04.21•【字号】•【施行日期】2009.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地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
为推动地区电子政务发展,加快电子政务业务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构筑一个效率高、服务好、安全可信的电子政务外网统一公用平台,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疆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09〕52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地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关于加快推进新疆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09〕52号)精神为指导,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服务需要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政府部门管理与体制创新,建设“高效、廉洁、透明”服务型政府,促进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遵循前瞻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的原则,为应用开发、数据储存、交换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撑和环境。
1.统一规划,协同建设。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项目工程的统一技术标准和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分级管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规范组织建设,避免各行其是、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应用情况介绍

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应用情况参阅材料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是我区电子政务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密切群众联系,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桥梁,为跨部门、跨地区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网络支撑服务。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建设和运维,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已具备支撑各政务部门开展业务应用的能力,在各级政务部门快速部署应用以及开展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国家对电子政务外网的定位和要求根据中办发〔2002〕17号和〔2006〕18号文件精神,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由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组成。
其中,电子政务内网主要用于支撑各级政务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内部办公、决策、监督、协调、管理以及特殊办公的业务应用,承载的是涉密或敏感信息。
电子政务外网主要服务于各级政务部门,满足其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要,承载的是非涉密信息。
政务内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由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并负责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精神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地要在2010年底前建成覆盖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务部门的政务外网平台。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桂政函〔2009〕292号),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二期项目于2009年正式启动,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建设和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工作。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988号),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快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和应用,特别强调要完善全国县级以上政务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各级政务部门要根据业务属性加快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将非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信息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上,以满足各地区开展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应用的需要。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求

国家外网工程办要求
• 12、各地政务外网建设、运维单位和在政务 外网上运行信息系统的责任单位,应依据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履行对本地 区、本部门政务外网网络和承载的信息系统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 13、各地要建立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专家评审 组,负责对本地政务外网网络和承载的信息 系统进行定级、测评和整改的评审工作。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求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 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 改高技[2009]988号。
目的是为了统一电子政务基础网络平台, 加快全国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设施的建设, 对西部地区有适当补助。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求
1.
2.
3.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由中央和地方政务外网组成, 是全国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 国家发改委今后不再批准新建部门专用业务网 络,财政部门不再安排新的部门专用网络运行 维护经费。 各省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国家 电子政务外网项目的组织、协调、审批和相关 建设和运维经费的落实工作。
国家发改委要求
第三、各省市要加快推进,扩大覆盖,尽早发挥政务外网 的整体效益。 • 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各省市还尚未明确政务外网建设和运维单位的地 方,当地发改委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确定。 二是各省市在地方政务外网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已有网 络资源、技术队伍,进行必要的整合,避免造成新的重 复建设。 三是各省市都要确保2010年底地方政务外网覆盖到县 目标的实现。 四是各省市要确保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 • • • • • • • • • • •
国家政务外网建设总体规划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互联技术指南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及域名管理规划 在京中央政务部门接入国家政务外网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政务外网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国家政务外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国家政务外网电子认证全国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国家政务外网注册服务点(RA)建设指南 国家政务外网注册服务点(RA)检测指南 国家政务外网证书认证机构(CA)命名空间规范 国家政务外网数字证书格式规范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应用情况介绍

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应用情况参阅材料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是我区电子政务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密切群众联系,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桥梁,为跨部门、跨地区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网络支撑服务。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建设和运维,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已具备支撑各政务部门开展业务应用的能力,在各级政务部门快速部署应用以及开展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国家对电子政务外网的定位和要求根据中办发〔2002〕17号和〔2006〕18号文件精神,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由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组成。
其中,电子政务内网主要用于支撑各级政务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内部办公、决策、监督、协调、管理以及特殊办公的业务应用,承载的是涉密或敏感信息。
电子政务外网主要服务于各级政务部门,满足其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要,承载的是非涉密信息。
政务内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由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并负责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精神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地要在2010年底前建成覆盖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务部门的政务外网平台。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桂政函〔2009〕292号),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二期项目于2009年正式启动,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建设和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工作。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988号),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快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和应用,特别强调要完善全国县级以上政务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各级政务部门要根据业务属性加快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将非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信息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上,以满足各地区开展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应用的需要。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求概要

VPN逻辑隔离
VPN逻辑隔离
防火墙等 逻辑隔离
公众用户 G-C业务
部委VPN
跨部门 业务VPN
安全 交换
网络互联 互通平台
认证服务
公共网络服务
安全 交换
安全 互联
互联网服务
政务外网安 全接入平台
专用网络区
公用网络区
互联网接入区
G-B业务 企业
Internet
G-G业务 政务部门
移动办公
政务外网网络基础设施
国家发改委要求
• 第八、关于“对确有困难的西部地区给予 资金补助”的问题。
在补助资金的使用上有两点需要强调: 一是国家的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省、地(市)、县骨 干网络的建设; 二是补助资金要求全部用于采购自主可控的信息 化装备。
国家外网工程办要求
1、共同努力构建协同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外 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确保国家政务 外网安全。
国家发改委要求
第六、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本地政务 外网建设的组织协调和资金落实等工作。
第七、关于部门专用网络建设和运维经费调整的问题。 一是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新的部门专用业务网络。 二是部门相关业务从部门专网向政务外网迁移后,财 政部会根据情况,相应调整其专网的运维经费。同时, 财政部门将合理安排政务外网的运维经费,支持政务 外网的运行维护。
8.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 中央到地方的协同工作机制
9. 加强国家政务外网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建立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
10. 逐步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国家发改委要求
第一、各部门、各省市要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共 同推动国家外网建设。
第二、中央各部门要抓紧接入外网,尽快实现业务 应用在政务外网上的部署。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9•【字号】渝办发[2010]155号•【施行日期】2010.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0]15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和《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渝委办发[2007]11号)精神,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维护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统一、完整和有效运营,推动市、区县(自治县)政务部门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开展各类业务应用,充分发挥我市电子政务公共设施的作用和效能,推进政务公开,推动管理创新,完善标准规范,构建协同机制,实现节能减排。
有效服务民生。
二、主要原则(一)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在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一标准规范、网络体系架构、应用平台、信息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管理,指导区县(自治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二)整合资源,集约建设。
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网络和信息资源,促进政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减少财政多头支出、避免重复建设。
(三)需求主导,突出应用。
根据政务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依照“分步实施、急用先行”的工作思路,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优先支持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政务业务系统的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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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改高技[2009]988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家信息中心: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和《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的要求,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国家政务外网)建设,目前取得显著进展,已经初步具备承载中央政务部门主要业务的能力。
为进一步加快国家政务外网建设,维护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完整和有效运营,推动各级政务部门利用国家政务外网开展各类业务应用,充分发挥国家电子政务公共设施的作用和效能,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政务外网由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组成,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
各部门、各地方要充分认识加快国家政务外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中办发[2006]18号文件提出的建设目标,充分利用已有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政务外网建设。
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底前,基本建成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国家政务外网,横向要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级政务部门,纵向要覆盖中央、省、地(市)、县,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
二、中央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利用国家政务外网开展业务应用的规划和实施方案。
尚未实现与国家政务外网连接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于2010年初完成接入国家政务外网的工作;已实现与国家政务外网连接的部门,要尽快将各类可在国家政务外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向国家政务外网上迁移;已利用国家政务外网开展业务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用,扩大范围。
今后凡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及不需在国家电子政务内网上部署的业务应用,原则上应纳入国家政务外网运行。
三、各省区市要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本地政务外网建设,在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对省、地(市)、县政务部门的网络覆盖,确保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已建或在建地方政务外网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规划和标准规范,进一步拓展、改造和完善本地政务外网,实现与中央政务外网的有效对接和畅通运行;尚未建设地方政务外网的省区市,要抓紧确定本地政务外网的建设和运维单位,充分利用现有政务网络、技术队伍和资金渠道,加快整合构建,尽快完成本地政务外网建设工作。
各地方已建且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务网络,应纳入国家政务外网体系,实现与中央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
鼓励地(市)以下政务部门利用多种接入方式(如互联网安全接入等)构建本地政务外网。
四、国家信息中心要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承担国家政务外网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规划,制订相关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安全策略和管理办法,规划和管理国家政务外网IP地址和域名,承担中央政务外网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对地方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进行业务指导。
国家信息中心要为中央各部门在政务外网上开展业务和实现数据共享提供技术支持,为中央和地方政务外网的协调、衔接做好服务。
国家信息中心要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保障国家政务外网的畅通、安全和可靠运行。
五、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国家政务外网协同工作机制。
国家信息中心统一受理中央政务部门利用国家政务外网的业务,并协调地方做好网络开通、业务承载、
故障处理和客户服务等工作。
各地方政务外网的建设和运维单位,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规范,在国家信息中心的协调、指导下,做好本地区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行、服务工作,保障本地各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的顺利开展和安全可靠运行。
六、要加强国家政务外网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中央和地方政务外网的建设和运维单位,要切实落实网络安全保障责任制,明确国家政务外网信息安全主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要按照国家政务外网统一规划,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
要定期对中央和地方政务外网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国家政务外网的安全可靠。
七、各级政务部门要根据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规定,确定国家政务外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采取相应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保障各自业务系统的信息安全。
八、要不断提高国家政务外网的服务水平。
中央和地方政务外网的建设和运维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体系。
要注重抓好管理标准、安全保障、响应能力和人才队伍等基础能力建设,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
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紧密跟踪研究信息技术和信��服务模式的新问题、新动向,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切实提高国家政务外网整体服务水平。
九、为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充分利用好国家已建电子政务公共设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新的部门专用业务网络。
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部门专用业务网络运行维护经费,并将根据各政务部门业务系统在国家政务外网上部署的进展情况,相应调整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同时合理安排国家政务外网运行维护费用。
十、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门要相互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政务外网项目的组织、协调、审批和相关经费的落实工作。
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内容、概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或稽查。
十一、国家对地方政务外网建设确有经费困难的西部省区和享受西部政策的部分中部地区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请相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在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后,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