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讲座--遵纪守法 抵制不良诱惑

合集下载

七年级政治下册第十五课抵制不良诱惑预防违法犯罪教案鲁教版

七年级政治下册第十五课抵制不良诱惑预防违法犯罪教案鲁教版

七年级政治下册第十五课抵制不良诱惑预防违法犯罪教案鲁教版一、目标展示:1、情感、态度、价值1.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自觉遵纪守法。

2.树立法律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敢于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能力1.能够认识和判断哪些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和行为,提高是非美丑的辨别能力。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知识1.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2.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二、自主学习: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1、看课本57——58页,①魏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②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受到什么启示?2、自学课本58——59页上,思考解决下列问题:①什么是法律?法律有何特点?②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区别③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的联系3、读图:教材P59页——本是花季少年说一说:你从这幅图中看出了什么?(认清不良行为的危害,预防违法犯罪。

)试一试:“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请你举例说明。

三、合作探究(小组讨论,完成下列问题)遵纪守法,防微杜渐1、看一看说一说(教材P59页图文材料)①若你遇到漫画中的这些情况,自己会怎么办?②有人说“偶尔做一次也没有什么”。

谈谈自己的看法?2、阅读教材P60页相关链接①思考:那么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②分别划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3、(见教材P60页)想一想:在我们周围同学身上存在着哪些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议一议:这些行为会带来哪些危害?做一做:自己打算怎样帮助他(她)?四、训练提升学生王某,今年16岁。

去年夏天,其父母南下打工,王某和奶奶一起生活。

王某寂寞时便到营业性网吧、迪厅寻找“生活安慰”,结识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从此他经常旷课,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一次因为旷课,老师勒令他在教室外站了两个小时,王某不服,老师说:“不服管教,就别再上学了。

小学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通用16篇)

小学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通用16篇)

小学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通用16篇)小学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1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

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不爱护公物;强行向别人索要钱物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帮助他人遵纪守法。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

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三、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汇报。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小学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2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

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

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生命只有一次,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遵守文明安全的规则和秩序。

下面就由店铺为你分享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欢迎欣赏。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篇【1】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教育。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

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

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我们的同学很有必要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因为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哪事情是违法的,是不能去做的。

比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才能骑自行车上路,所以我们未满12的同学最好不要踩单车上学。

法制教育讲座--遵纪守法抵制不良诱惑

法制教育讲座--遵纪守法抵制不良诱惑

法制教育讲座--遵纪守法抵制不良诱惑法制教育讲座遵纪守法抵制不良诱惑预防犯罪保护自身安全同学们好,今天非常高兴来到我们北四平乡中学,参加由学校、派出所、司法所组织的法制教育课。

同学们以前通过老师给大家上的思想品德、法治教育课以及学校平时的法制宣传,一定也了解了不少法律知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我们日常行为中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今天在坐的都是中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难免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们也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如被人敲诈、被人抢劫、被人殴打等,我们应当怎样保护自己,怎样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此外我们在学习法律知识,远离违法犯罪的同时,也要学会自身安全的保护。

今天我就这些问题与大家作一个讨论,让我们共同学习提高。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概念及其社会危害性。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

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

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民法、合同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

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

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3 轻度不良行为:
轻度不良行为是泛指与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相背的一些行为以 及心理障碍的总和。 轻度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其相关群体及其个人的危害上。 如迟到、早退、讲粗话脏话、穿奇装异服、染发、带首饰、男生留过耳长发、光头、教学区 打球、不按时就寝等各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宣誓
我们郑重宣誓: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
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 和谐贡献力量。
谢谢观看
THANKS
《少年犯主题曲》
妈妈妈妈,儿今天叫一声妈,禁不住泪如雨下,高墙内春秋几度,妈妈呀,你墙外 哭泣,泪雪染白发,想昨天,儿像脱将野马,无法无天乱踢乱踏,妈妈呀,儿跌入激流 ,几经沉浮不能自拔,几经沉浮不能自拔,又恰似狂风暴雨,吹走了微放的花.
妈妈妈妈,儿今天叫一声妈,早见你泪腮边挂,高墙内春风吹拂,妈妈呀,你墙外 苦盼,枯枝发新芽,为明天洗刷满身污泥,去旧迎新引装待发,妈妈呀,幼苗回春,残 枝败叶又发新芽,残枝又发新芽,儿已被扶上骏马,去追回失去的年华,妈妈呀妈 妈呀,妈妈呀妈妈呀,妈妈呀妈妈,待儿回家时,再叫你亲爱的妈,妈妈呀妈妈呀,妈 妈呀妈妈呀,妈妈呀妈妈呀,妈妈.
殷切的希望
1、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政治、文化、科学、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提 高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2、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敬 爱父母、尊重老师、敬老爱幼,艰苦朴素,不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 事情,应当诚实谦虚,接受别人的帮助教育,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3、遵纪守法,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骂人、不赌博、不早恋、不逃夜 逃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仅向成年人开放的娱乐场所、不观看 不良的影视读物、不做其它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 4、努力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增强体质。 5、同学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共同进步。

2024年国旗下讲话——遵纪守法,法制教育

2024年国旗下讲话——遵纪守法,法制教育

2024年国旗下讲话——遵纪守法,法制教育尊敬的校长、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聚集在庄严的国旗下,共同探讨一个对我们每个人都至关重要的话题——遵纪守法与法制教育。

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法律的学习者、践行者和守护者。

下面,我将从法制教育的定义出发,逐一探讨宪法意识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权利义务教育、法治实践活动、公正司法观念、道德与法治结合以及教育方式与方法等方面。

一、法制教育定义法制教育,顾名思义,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使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过程。

法制教育不仅是对法律知识的传授,更是对法律精神、法治理念的传播和弘扬。

二、宪法意识教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意识教育就是要让每一位公民深刻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理解并认同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通过宪法意识教育,我们要培养公民的宪法信仰,使其能够自觉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权威。

三、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宣传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让公民了解法律的内容、要求和适用范围,从而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法律法规宣传要紧密结合实际,运用多种形式,使宣传内容更加生动、具体、易懂。

四、权利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是法制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要求公民既要了解自己的权利,也要清楚自己的义务。

通过权利义务教育,我们要让公民明确自己作为社会成员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五、法治实践活动法治实践活动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

通过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公民可以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力量,从而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

学校可以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

六、公正司法观念公正司法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公正司法观念教育就是要让公民认识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理解司法公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六一班《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六一班《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的校长,有人怀疑他那样年轻是否是能胜任大学 校长职位,他知道后说了一句“一个30岁的人所 知道的是那么少,需要依赖他的助手兼代理校长 的地方是那么多”。就短短这一句话,使那些原 来怀疑他的人一下子放心了,对他敬意倍增。我 们经常讲一句话,叫有理也要让三分。我们在平 时学习工作、生活中也应学习这位校长忍让的胸 怀。
就是开始干坏事的时候,一点也不在乎,总认为没有什么了不
起的。记得我第一次做的坏事,是在小摊贩那里偷了两个苹果,
虽然心里害怕,但没有被人发现,平安无事,心里觉得占了便
宜,所以后来就不断地干些小偷小摸的事。占了一点小便宜,
慢慢地就想占大一点的便宜,在后来就想占更大的便宜。见了
好的东西,眼睛就盯住不放,心里发痒,手也痒了,总控制不
一般违法

√ √
√ √ √
编辑课件
犯罪
√ √ √ √ √
24
再识魏某
• 16岁的魏某曾被评为三好学生,父母夸他有出息,老 师为他高兴,同学们都羡慕他。但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 游手好闲的“朋友”后,他就渐渐变了。他学会了吸烟, 并开始喝酒。由于禁受不住不良诱惑和朋友的“逼迫”, 他还经常去营业舞厅。由于花钱越来越多,家里给的零花 钱满足不了他的需要,于是他开始小偷小摸。他多次到超 市“拿”几罐饮料,偷几件文具,然后卖给一些小同学。 为此,魏某曾被公安机关拘留。
编辑课件
12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 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 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 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 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 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
• 谦让名人轶事: 美国著名政治家帕金斯30岁那年任芝加哥大学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指南]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指南]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教学目的】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学生对不良行为习惯的高度重视。

【教学手段】案例分析、集体讨论、谈感想、集体宣誓【教学流程】一、主题引入首先请各位同学用热烈的掌声欢迎来参加我们主题班会的各位老师。

我宣布13计算机班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请主持人上场。

主持人甲:亲爱的同学们,当今,无论是家庭生活、学校生活,还是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

主持人乙:“民以食为天”,有《食品安全法》来保证我们一日三餐的食品安全健康;主持人甲:我们出行,秩序井然,是因为有《道路交通法》来规范;主持人乙:我们中学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指导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

主持人甲:其实,违法以否,有时只是一念之差。

知法、懂法我们才能避免触碰法律的底线,我们才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今天我们班会的主题是:“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主持人乙:那么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我们先来看几个案例。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一:主持人甲:下面请一位同学来给我们讲述一下案例一的情况涉嫌播放不雅视频的该校两名高三年级男生。

警方证实两名学生分别为18岁和17岁,他俩承认,当日中午,他俩出于“好玩”“恶搞”的心态,利用智能手机的无线连接功能,在学校食堂与一台电视机建立连接,并通过电视播放不雅视频。

主持人甲:谢谢甲同学给我们的讲述,请同学们思考这一案例,并谈谈自己的看法,本案中的同学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主持人甲:下面我们来为大家公布处理结果目前手机的作用已不仅仅局限于方便联系,更成为某些不良信息传播的工具。

我们在利用网络媒介进行自我展示和发泄时, 有时为了通过视频获取更多的网络点击率从而赢得成就感,而作出上传负面信息的错误选择。

本案中的两名同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应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而将此情形拍了下来,并将照片和视频上传至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同学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鉴于部分行为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且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因此只进行罚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制教育讲座遵纪守法抵制不良诱惑预防犯罪保护自身安全同学们好,今天非常高兴来到我们北四平乡中学,参加由学校、派出所、司法所组织的法制教育课。

同学们以前通过老师给大家上的思想品德、法治教育课以及学校平时的法制宣传,一定也了解了不少法律知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我们日常行为中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今天在坐的都是中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难免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们也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如被人敲诈、被人抢劫、被人殴打等,我们应当怎样保护自己,怎样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此外我们在学习法律知识,远离违法犯罪的同时,也要学会自身安全的保护。

今天我就这些问题与大家作一个讨论,让我们共同学习提高。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概念及其社会危害性。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

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

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民法、合同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

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

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

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的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再讲讲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13条对犯罪作了明确的规定。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17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

例如《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这部分人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

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性和潜在的危害性更大,对社会造成的不安定、不和谐因素也更多。

未成年人犯罪像一颗颗炸弹、一把把匕首,伤了许多人。

让家庭受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论是受害者还是害人者,其家庭都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某县发生一起两个16岁少年绑架一名9岁小学生撕票案,两个少年因上网缺钱花,便绑架了小学生小岳,欲向小岳家长索要5万元现金。

由于小岳提供的电话号码是错误的,两人一直未能与小岳的家长联系上。

因为小岳认识两人,两人害怕事情败露,便用匕首将又哭又闹的小岳连戳20多刀杀死。

当他们的父母得知自己的孩子杀了人,可能要被关进看守所,他的妈妈经不住打击,神经失常,爸爸因心绪不宁而出车祸,所以,他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呀!让孩子受伤其实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在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的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

虽然他们是害人者,但同时他们也是受害者。

让社会受伤未成年人往往对犯罪的后果,危害性估计不足甚至毫无认知,为达到犯罪目的而不顾一切,尤其是财产型犯罪中,经常使用非常低劣、破坏性极强的手段,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危及公共安全。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危害越来越大,而且这种危害有逐年加大的趋势。

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应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二、青少年犯罪的自我防范(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

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

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

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有时没有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的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

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中学生刘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结识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

上网要钱呀,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要钱,并偷过学校的东西,这些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在社会上偷窃财物、参加赌博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过。

为了搞钱到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几天内作案三起,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

(二)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

这是不对的。

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 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

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物质,还有一些奢侈享受,我们呀一定要顶得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放松自己的防线。

首先是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

交往对同学们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他们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还利用同学们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使少数抵抗力薄弱的学生误入歧途。

例如,学生吴某,初中毕业后未考上高中,本想去当兵的,但自从在舞厅跳舞时认识曾犯过盗窃罪的罗某后,一来二去,二人搞得火热,罗某便向吴某大谈“盗经”,说作案时如何刺激,如何过瘾,最终吴某在罗某的教唆下走上了盗窃犯罪道路。

被判刑八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娱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

现在的成人娱乐场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特别多,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上网可以开阔同学们的视野,可以促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你们的身心健康,很多青少年终日痴迷、沉迷于网络世界,正常的生活、学习受到影响,这已成为困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大社会问题,网络上的有害内容已成为吞噬部分青少年身心的"电子海洛因"!"电子海洛因"给青少年带来的伤害不是个别的,更不是轻微的,事实上已构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已引起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同学们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三、青少年安全的自我保护。

(一)遭受犯罪的自我保护。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