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1·7”爆炸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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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7中石油兰州石化发生重大爆炸事故

20100107中石油兰州石化发生重大爆炸事故

中石油兰州石化发生重大爆炸事故
1月7日17:25,中石油旗下兰州石化公司303厂区发生重大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时,现场有20多位员工,目前已确认2人死亡。

爆炸地点位于兰州市西固区钟家河的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316罐区,距离兰州市中心30公里。

爆炸响声巨大,在离事故现场17公里外的地方都能感到震动。

“发生爆炸的是合成橡胶厂316灌区的两个储罐,目前已发生了3次爆炸。

由于其中装满化工品C4,因此火势大,难以扑灭。

也许只能等C4全部烧完大火才能熄灭。

”有兰州石化人士当晚21时告诉记者。

C4是液化石油气(LPG)的主要原料,燃烧时会发出刺鼻气味,但燃烧后不会留下有毒物质,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也证实目前未发现大气异常情况。

“吸取当年吉化污染事件的教训,我们在厂区内设有专门的污水集中处理池,用于回收污水及消防用水,因此不会造成黄河水源污染。

”上述兰州石化人士说。

事故发生后,甘肃省委书记陆浩、省长徐守盛赶赴现场指挥救援。

为防止发生连锁爆炸,目前兰州市全部消防力量都被调集到西固区。

对于事故起因、影响等,当晚中石油集团总值班室应急办人员表示还在了解情况,无法回应。

据悉,当地政府计划在当晚22时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情况
兰州石化合成橡胶厂是我国“一五”期间建成投产的国内第一个合成橡胶生产企业。

它位于甘肃兰州西固区古浪路,是兰州石化旗下重要的化工生产企业。

2007年2月6日,该厂曾发生过C4爆炸,造成6人重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1·7”爆炸火灾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1·7”爆炸火灾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1·7”爆炸火灾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1.15•【文号】安监总管三[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1·7”爆炸火灾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三〔20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10年1月7日17时24分,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石化分公司)316号罐区发生一起爆炸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甘肃省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副局长王德学、孙华山立即对事故应急处置和处理作出部署,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协助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企业概况兰州石化分公司现有总资产约340亿,员工2.74万人,下属9个生产分厂,90套炼化生产装置,原油加工能力105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70万吨/年。

这次事故涉及的合成橡胶厂有10套生产装置,主要包括10万吨/年和5.5万吨/年丁苯橡胶装置、5万吨/年和1.5万吨/年丁腈橡胶装置等;石油化工厂有6套生产装置,主要包括25万吨/年乙烯装置、6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装置、14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等。

发生事故的316号罐区始建于1969年,共有29个中间物料储罐,分属于兰州石化分公司石油化工厂和合成橡胶厂。

兰州石化公司“2010.1.7”火灾爆炸事故

兰州石化公司“2010.1.7”火灾爆炸事故

2010年1月7日17时24分左右,兰州石化公司合成橡胶厂316#罐区发生了一起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

一、事故单位简介兰州石化公司合成橡胶厂主要生产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和有机化工原料三大系列化工产品。

现有8个联合车间,包括10万t/a丁苯橡胶装置、5.5万t/a丁苯橡胶装置、5万t/a丁腈橡胶装置、1.5万t/a丁腈橡胶装置、2万t/aABS树脂装置、1.5万t/aSAN树脂装置、6万t/a苯乙烯装置、4.5万t/a碳四抽提装置、8万t/aMTBE 装置、丁钠橡胶装置和液体橡胶装置。

316#罐区位于兰州石化公司橡胶石化区的西北角,东面为24万t/a裂解装置,南面为烯烃装置,北面为丙烯腈装置,西面为公司内部铁路线。

316#罐区共分两个区域,分别由合成橡胶厂和石油化工厂使用管理。

罐区由储罐、火车装卸栈桥和汽车装卸栈桥组成。

现有储罐30具,设计总容量10359.56m3。

其中石油化工厂有22具储罐,储存物料主要为甲苯、轻、重碳九、裂解油、加氢汽油、正己烷、抽余油、丙烯、丙烷、1-丁烯、拔头油、轻烃。

合成橡胶厂有8具400m3球罐,其中7具球罐主要储存裂解碳四和丁二烯物料,栈桥可装卸丙烯、拔头油、裂解油、加氢汽油、甲苯、抽余油、丁二烯、正已烷、1-丁烯等物料。

316#罐区主要作为24万t/a乙烯装置的中间罐区,接收外购及生产装置转送的原料,将储存在储罐内的原料输送至各装置。

二、事故经过2010年1月6日零点班开始,合成橡胶厂316岗位开启P201/B泵外送R202(裂解碳四储罐)物料,同时接受来自石油化工厂烯烃装置产出的裂解碳四。

此时,其余2具碳四储罐:R201罐内储存物料291m3,R204罐检修后未储存物料。

7日15时30分,根据生产调度安排,停送R202(罐内当时有物料230m3)物料,并从烯烃装置接收裂解碳四(接收量约6吨/小时);R201物料打循环。

17时15分左右,316岗位化工三班操作工王某按班长指令到罐区检查卸车流程,准备卸丁二烯汽车槽车。

兰州石化“1·7”爆炸事故遇难者升至6人

兰州石化“1·7”爆炸事故遇难者升至6人

兰州石化“1·7”爆炸事故遇难者升至6人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昨天透露,截至目前,在事故现场已经找到6具遇难人员遗体,经确认6人均系公司职工;事故还造成1人重伤,但生命体征平稳,没有生命危险;5名轻伤人员正在恢复中。

4个着火点熄灭一个据中石油集团公司介绍,目前,现场4个着火点已有一个熄灭,剩余3个着火区域已形成稳定燃烧。

据监测,现场没有有毒气体排出,所有消防水已进入污水防控系统。

中石油已组织抢险灭火和防护工作。

一是全部切断相关物料,与周边罐隔离冷却,采取控制性燃烧措施。

二是加大消防力度,保证消防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污水全部排入缓冲池。

三是千方百计做好伤员施救,妥善安置门窗受损的20余名居民。

附近百余辆罐车转移据现场指挥部昨天介绍,316罐区6个油罐发生爆炸后,造成管线断裂,未燃爆的部分罐体物质外泄,25个液态烃储罐受到火势威胁。

现场抢救力量连续奋战,采取减压、降温持续排险。

同时,为了确保周边1000米内不发生次生连爆事故,现场指挥部紧急部署,调运8台机车,对临近爆炸现场的专用线石岗车站、颖川堡车站的6列油车,共215辆石脑油,121辆汽、煤、柴油罐车安全转移。

目前,经过一线抢险警力的全力工作,确保了未燃爆罐体的安全,燃烧罐正在稳定燃烧,但由于危险源仍未排除,消防官兵和公安干警仍在全力奋战。

事因裂解碳四罐泄漏昨天,中石油集团公司透露,由国家安监总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已在现场全面开展工作。

经初步分析,事故是由于裂解碳四罐泄漏,致使现场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呲出的可燃气体产生静电,引发爆炸着火。

爆炸详细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兰州石化向公众致歉爆炸事故引起兰州市民高度关注,并给市民情绪和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发生这样的事故,无论对于企业,还是市民来说,都是十分不幸的。

作为企业,我们感到十分惭愧。

”昨天,兰州石化公司副总经理李家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次爆炸给公众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他希望通过媒体向市民表示歉意,并承诺将尽快妥善处理这次事故,接受教训,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兰州石化公司爆炸事故

兰州石化公司爆炸事故

兰州石化公司爆炸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2006年12月11日,兰州石化公司助剂厂顺酐车间常压凝结水储罐发生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一、事故装置简介兰州石化公司2万t/a顺酐装置2006年8月30日中交,9月15日吹扫试压结束,进行水联运、油联运,11月8日原料与处理工段开车成功,11月19日氧化反应工段正式进料,11月29日装置的工艺流程全线贯通,生产出了合格产品。

二、事故经过2006年12月11日,根据助剂厂的安排,借装置停工机会更改丁烷蒸发器(E-1301)蒸汽凝结水管线,即将丁烷蒸发器蒸汽冷凝水管线接到常压凝结水储罐顶(TK-1808)备用口,13时45分某建第一分公司3名员工在常压凝水储罐(TK-1808)顶部进行配管焊接作业,14时21分,电焊工在焊口打火,凝结水罐爆炸,罐体在底板焊缝母材处断开飞起,落在距原位东南方约71m处,在罐上工作的3名员工遇难。

三、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某建第一分公司在顺酐车间常压凝水储罐(TK-1808)顶部,用电焊焊接从正丁烷蒸发器(E-1301)引入常压凝水储罐(TK-1808)的蒸汽凝液管线作业过程中,遇到从脱丁烷塔进料加热器(E-1111)管程漏到壳程随蒸汽凝液进入常压凝水储罐(TK-1808)内积聚的碳四馏分,发生闪爆。

根据12月11日23时公司环境检测站检测发现丁烷蒸发器(E-1111)蒸汽排空口可燃气浓度达到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满量程的迹象。

12月13日对向凝水储罐(TK-1808)排冷凝液的6台换热器进行通氮检漏试验。

其中发现丁烷蒸发器(E-1111)试验开始冲压至0.23MPa,经2h保压试验,压力降至0.202MPa,经测量数据计算丁烷蒸发器(E-1111)的泄漏率达6.09%/h。

从而断定爆炸可燃物丁烷是从丁烷蒸发器(E-1111)管程漏入壳程随蒸汽凝液串到常压凝水储罐(T K-1808)。

兰州“1·7”石化公司爆炸事故扑救及处置对策

兰州“1·7”石化公司爆炸事故扑救及处置对策
节 液 化 石 油 气 和 甲苯 槽 罐 车 及 毗 邻 8万 t乙烯 裂 解 装 置
3 6 区上空 。到场 后发现爆炸 冲击 波将西南 两侧的 l l罐 3
节 火 车 槽 罐 掀 翻 , 大 的 气 浪 将 炸 飞 的 贮 罐 残 片 抛 至 巨
1 0多 米 外 ,3 6罐 区 的 1 2 3号 罐 群 已 呈 猛 烈 燃 烧 态 0 l 、、
和 近 百 条 生 产 工 艺 管 线 的 安 全 , 免 了 恶 性 爆 炸 事 故 和 避 环境 污染 等 次生 灾 害 的 发 生 , 火 灾 损 失 降 到 了最 低 , 将 参 战 官 兵无 一 伤 亡 。
1 起 火罐 区 基本 情 况
势 , 向 罐 区 东 、 、 侧 的 8万 t 烯 裂 解 装 置 和 生 产 并 南 北 乙 工 艺 管 线 蔓 延 , 场情 况 万 分 危 急 。 火 1 7时 5 分 , 场 的 西 固 中 队 在 进 行 火 情 侦 查 时 , O 到 位 于 5号 罐 群 的 F 重 碳 9 罐 发 生 第 三 次 爆 炸 。根 据 火 5 储 场 情 况 , 固消 防 中 队 官 兵 在 罐 区 东 、 两 侧 各 出 1门水 西 南 炮 阻 止 火 势 蔓 延 。 兰州 石 化 公 司 消 防 支 队在 罐 区 西 北 侧
丙 烯 爆 炸 极 限 为 1 ~ 1 。 这 些 物 料 爆 炸 危 险 性 极 5 大 , 火救 援 过 程 中 , 场 先 后 发 生爆 炸 4次 、 燃 2次 。 灭 现 爆
中图 分 类 号 : 9 2 U9 8 1 X 3 ,T 9 .
文 献 标 志 码 : B
( ) 火 面 积 大 , 响 范 围广 。罐 区 、 线 一 片 火 海 , 3过 影 管

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

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

In places deeper than night, there must be darker eyes than nigh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十二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1.事故经过2010年1月7日,兰州石化公司石油化工厂316罐区发生爆炸燃烧事故,甘肃省消防总队迅速调集两个消防支队赶赴现场,会同兰州石化公司消防支队对火场实施警戒,确保现场起火的四个罐体稳定燃烧,不再发生爆炸,4个燃烧罐体经过平稳燃烧,8日凌晨一个已经熄灭,火灾现场的明火估计将于9日凌晨熄灭。

爆炸发生后,现场抢险人员在甘肃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陶润仁的指挥下,再次加派人力,在现场增设水炮对罐体进行持续冷却。

8日凌晨,火场附近风力加强,气温骤然降低,喷洒在附近其他罐体上的消防水很快凝结成几十厘米长的冰凌,在外围警戒的救援人员只能蜷缩在驾驶室内,相互依偎取暖,而靠近火场的救援人员遭受猛火灼烤,穿着隔热服大汗淋漓,每次换班,从火场换下的救援人员汗水很快就结冰,然而救援人员在当晚几经冰火考验,冒着生命危险继续与大火鏖战。

截止8日凌晨3时,经过救援人员严密布控,爆炸现场的火势渐渐减弱,并再次处于稳定燃烧状态。

在救援人员的持续监控下,现场附近没有再次发生爆炸,凌晨5时许,现场四个着火点已有一个熄灭,剩余三个着火区域已形成稳定燃烧。

在8日下午,由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监测,现场没有有毒气体排出,所有消防水已进入污水防控系统。

爆炸现场残存的易燃气体经过稳定燃烧,有可能将于今日凌晨燃烧殆尽。

事故造成5人失踪,1人重伤,5人轻伤。

受伤和失踪人员均为兰州石化公司员工。

目前,现场四个着火点已有一个熄灭,剩余三个着火区域已形成稳定燃烧。

据监测,现场没有有毒气体排出,所有消防水已进入污水防控系统。

2.事故原因(1)该公司所属兰州石化公司一厂区发生爆炸着火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罐体泄漏,致使现场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呲出的可燃气体产生静电,引发爆炸着火。

典型事故二十一:中石油兰州石化“1.7”罐区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二十一:中石油兰州石化“1.7”罐区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二十一:中石油兰州石化“1.7”罐区爆炸事故一、事故调查分析(一)事故概要1、事故简介2010年1月7日17时24分,兰州石化公司316#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未造成次生事故和环境污染。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设备缺陷。

由于316#罐区R202球罐出料管弯头母材焊缝热影响区存在组织缺陷,致使该弯头局部脆性开裂,导致碳四物料大量泄漏,泄漏汽化后的碳四物料蔓延至罐区东北侧丙烯腈装置焚烧炉,遇焚烧炉明火引燃爆炸。

(2)间接原因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Ⅰ、未按规程规定对事故管线进行定期检验没有按照国家质监总局2003年6月试行的《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规定,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全面定期检验,致使R202球罐出料管线母材存在的组织缺陷未被发现和整改。

Ⅱ、未按规定落实事故管线更换计划2007年3月,经检验发现R203、R206、R207球罐底部进出物料管线腐蚀严重、壁厚减薄,定为4级,企业下达了R201、R202、R203、R204球罐底部进出物料管线更换计划。

实际仅更换了R201球罐底部进出物料管线,R202、R203、R204球罐底部进出物料管线一直未更换。

②设备管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设备管理职责设备管理部门和有关管理人员,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对碳四车间R202等球罐进出物料管线进行全面检测检验,在R202球罐管线更换计划下达后,又没有履行监督落实职责,致使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③安全应急处置设施不完善316#罐区自1986年建成投运以来,未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规定,对储罐进出物料管道设置自动联锁切断装置,致使事故状态下无法紧急切断泄漏源,导致泄漏扩大并引发事故。

(二)基本情况1、兰州石化公司基本情况兰州石化公司拥有原油加工能力105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70万吨/年、化肥生产能力52万吨/年、合成树脂生产能力124.5万吨/年、合成橡胶生产能力17.5万吨/年、炼油催化裂化剂生产能力5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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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1·7”爆炸火灾事故
2010年1月7日17时24分,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石化分公司)316号罐区发生一起爆炸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一、事故企业概况
兰州石化分公司现有总资产约340亿,员工2.74万人,下属9个生产分厂,90套炼化生产装置,原油加工能力105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70万吨/年。

这次事故涉及的合成橡胶厂有10套生产装置,主要包括10万吨/年和5.5万吨/年丁苯橡胶装置、5万吨/年和1.5万吨/年丁腈橡胶装置等;石油化工厂有6套生产装置,主要包括25万吨/年乙烯装置、6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装置、14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等。

发生事故的316号罐区始建于1969年,共有29个中间物料储罐,分属于兰州石化分公司石油化工厂和合成橡胶厂。

合成橡胶厂负责管理4个裂解碳四球罐和3个丁二烯球罐,7个球罐容积均为120M3。

石油化工厂负责管理的22个储罐中,有10个为立式储罐(属压力容器),储存拔头油、丙烯、丙烷和1-丁烯;另外12个为常压立式罐,分别储存碳九、抽余油、加氢汽油等重组分。

二、事故简要经过
1月7日17时16分左右,合成橡胶厂316罐区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裂解碳四球罐(R202)出口管路弯头处泄漏,立即报告当班班长。

17时18分,当班班长打电话向合成橡胶厂生产调度室报告现场发生泄漏,并要求派消防队现场监护。

17时20分,位于泄漏点北面约50米的丙烯腈装置焚烧炉操作工向石油化工厂生产调度室报告R202所在罐区产生白雾,接着又报告白雾迅速扩大。

17时21分,合成橡胶厂316罐区当班班长再次向生产调度室报告现场泄漏严重。

17时24分,现场即发生爆炸。

之后又接连发生数次爆炸,爆炸导致316号罐区四个区域引发大火。

事故发生后,企业和地方消防部门调集460余名消防官兵、86台各类消防车辆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扑救。

鉴于着火物料多为轻质烃类,扑救十分困难,现场抢险灭火指挥部决定,对4个着火区实行控制燃烧,同时对周边罐采取隔离冷却保护措施。

大火直到9日19时才基本扑灭。

事故造成企业员工6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316罐区8个立式储罐、2个球罐损毁,内部管廊系统损坏严重。

三、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原因是:裂解碳四球罐(R202)内物料从出口管线弯头处发生泄漏并迅速扩大,泄漏的裂解碳四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后发生空间爆炸,进而引起周
边储罐泄漏、着火和爆炸。

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分析中。

这起事故造成现场作业人员伤亡严重,火灾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重大,教训极为深刻。

事故暴露出作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316罐区安全设防等级低,早期投用的储罐本质安全水平、自动化水平不高和应急管理薄弱等问题。

四、事故教训与预防对策措施
1. 认真做好冬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是化工企业、特别是北方化工企业事故高发季节,化工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要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对生产现场的巡回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生产装置关键要害部位的安全监控,发现隐患和异常现象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切实加强生产装置防冻防凝工作。

对防冻防凝的重点部位要落实责任,加大检查频率,确保保温伴热措施发挥应有功效,防止因冻裂、冻凝而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要严格切水操作,对需要切水的设备,要严格切水频次、严格切水流程和切水后的流程确认,防止因切水不及时发生冻凝和不按要求操作造成跑料、串料。

中央化工企业和其他大型化工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促检查,督促下属企业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增加频次,强化对化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化工企业全面落实冬季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特别是雨雪、严寒冰冻等恶劣气候下防范突发事故的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 化工企业要加大投入,采用先进科学手段,加快本质安全化改造,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水平。

要对在役的老装置、老罐区开展一次彻底排查,超过设计年限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要坚决报废;能够继续使用的,要开展改造升级,使安全设施满足现行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别是液态烃、液氯、液氨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应设置紧急切断阀、装备安全联锁装置。

3. 加强化工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应急处置能力。

化工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全面开展事故预想,通过定期演练不断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全员对事故的分析判断和应急处置能力。

4. 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化工企业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央化工企业要利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等科学、先进的安全管理手段,强化事故隐患的系统、全面排查,确保全面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要严防企业因抢进度、抢产量引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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