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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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及相关规定解读

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及相关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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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规定解读 (一)、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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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规定解读
(二)、关于《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补充规定 (2011年)
1、飘窗 2、花池、结构板、空调板 3、地下室 4、日照 5、办公建筑的平面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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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规定解读
(三)、《关于加强城市建筑风貌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2013年) 1、目的:保护珠海城市特色资源,提升珠海城市魅力,塑 造具有珠海特色的城市风貌。 2、主要内容: 三线管理(城市天际线、山脊线、海岸线)、建筑布局、城 市艺术空间、建筑风貌、城市道路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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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程序
(四)、核发《许可证》的程序 3、报审施工图,核发《许可证》
要求:与原批复方案基本一致,与电子报批文件一致。 4、批后公告: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珠海市城乡规划公示办法》,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15日内应当进行批后公告。 公告内容:《许可证》编号、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建设位 置、建设规模、规划强制性指标、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示意图和其他 主要图纸。 公告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告方式: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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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管理(城市天际线、山脊线、海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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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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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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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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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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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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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风貌 第十五条:为了避免遮山挡海,滨水、沿山以及沿城市
主干道两侧的高层居住建筑应以点式为主,建筑高度超过 50米的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得超过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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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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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珠海市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 (二)、《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修订)》

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办理(3篇)

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办理(3篇)

第1篇在我国的建筑行业中,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是项目施工前必须完成的法定程序。

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是施工企业进行管线施工的法律依据,是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办理条件1. 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并取得规划许可证;2. 建设单位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3. 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 已确定施工企业,并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二、办理流程1. 申请人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土地使用权证;(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6)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7)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8)建设资金证明。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申请条件是否满足;(3)施工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3. 审核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颁发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

4. 施工企业取得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后,可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管线施工。

三、所需材料1. 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 土地使用权证;5.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6.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7.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8. 建设资金证明。

总之,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是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同时,施工企业也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管线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2篇一、办理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的必要性1.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有助于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违规施工导致的事故发生。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管线)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管线)
管线工程:
1-1新建
1-2改建
1-3扩建
1-4临建
必备材料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如为复印件须核验原件)或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市政管线工程设计方案成果2套及相应的图纸文件的电子数据;
□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
□其它相关文件:
二、申请办理《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的注销、补办、延期、变更、证明
注销
变更
延期
补办
证明
必备材料
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原件;
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如为复印件须核验原件)或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
本单位(人)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本单位(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申:
20年月日
设计单位承诺:
该项目设计方案由我单位依据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设计,我单位对该设计成果负责,因设计问题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设计单位:(签章)
20年月日
备注
济南市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管线)
建设单位
名称
(盖章)
地址
设计单位
名称
地址
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
电话
工程名称
批准文号
工程地址
方案个数
推荐方案
管线工程
工程名称
敷设方式
管径
孔条
长度
深度
高度
结构
设计面积
构筑

构筑
名称
结构
层数
高度(米)
长(米)
宽(米)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

7、旗局办理项目需提供各主要角度鸟瞰图6份、各单体建筑效果图(正面及背面)各6份(A4相纸打印)。加盖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图纸报审专用章(资质章)、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章。上报市局需提供各主要角度鸟瞰图1份。
8、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9、上报市局项目1、2、3、4、8项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并提供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旗局办理项目需提供第1、2、3、4、8项资料一式两份。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
1、城乡规划审批申请表(规划部门领取)。
2、《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出让土地)复印件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复印件(规划部门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部门出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原件(出示)及复印件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土地)原件(出示)及复印件(附用地位置界限图,国土部门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出示)及复印件(国土部门出具)。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出示)及复印件(发改部门出具)。
5、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电子版及审定方案的电子版文件(包括总平面布置图CAD2004电子版,各建筑物平面、立面、剖面图纸CAD2004电子版,总体鸟瞰图、各建筑物单体效果图JPG电子版)、。
6、建设工程全套建施蓝图加盖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图纸报审专用章(资质章)、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章。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含竖向(上报市局项目提供6份,旗局办理项目提供6份),设计说明、各单体建筑物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位置剖面图各1份,设计图纸目录1份。建筑面积明细表1份(加盖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公章、包括各建筑物地上、地下建筑面积,计算时严格按照“GB/T 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建筑外装修材料说明表1份。以上图纸均按照A4规格折叠并按照各单体建筑分开装订成册,同时装订册子需要提供图纸分目录。同时提供以上资料CAD2004(非天正)电子版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审批办理流程A 类:B 类:注:A 类指无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的项目,B 类指有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的项目。

政务中心(西厅)4号窗口受理申符合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踏勘,分局会议研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意后继续办理,完善经办意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政务中心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政务中心(西厅)4号窗口受理申符合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踏勘,分局会议研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意后继续办理,完善经办意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政务中心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审批所需资料①申请函、立案申请表、案件信息表、法人委托书②1/500-1/1000综合管线勘测图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一式三份),其中排水工程的设计图绘制在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其余工程一般绘制在西安市综合地下管线图上,无综合地下管线图时则绘制在1/500-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可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

④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应提交该道路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道路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

⑤建设项目接口管线工程应提交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

⑥项目涉及城棚改、消防安全、公路河流、军事设施、独立产权用地等单位的出具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⑦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建设工程规许可证办理

建设工程规许可证办理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工作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二)、主管单位:小项目到各个区的规划分局,大型项目、高层建筑到市规划局办理。

(三)、时间:7个工作日(四)、前置条件:1、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证。

完成文勘、指标复核、日照分析、抗震、人防审批、节能审查、园林审批等各项审批意见。

(五)、所需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2、建设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3、使用土地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相关文件;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6、建设、水利、环保、人防、园林、国安、抗震、文物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审查意见;7、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区域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对区域市政管网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市政管网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六)、办理流程:(七)、注意事项: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公开公示采取政府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方式进行,应在建设项目现场醒目位置竖立公示牌,批前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工作成果: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九)、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三条、《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十)、收费标准:依据郑政文﹝2007﹞170号文,缴纳城市配套费。

二、文物勘探(一)、工作内容:文物钻探是调查了解地下文物遗迹分布情况的重要手段,是进行考古发掘的依据,也是保证地下文物免受建设性破坏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因此,必须依法在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工程范围内进行文物调查及钻(勘)探工作。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三、公示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 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 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2.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应当公示的 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将总平面图、主要立面图 或者效果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地界以及与周边建筑的距离等 内容向社会公示。其中,建筑类建设工程应当在建设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 日。
交费后2日内签批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凭配套费交费单领取)
批后现场公告(至规划核实结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及目的
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 三条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 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或者省、省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中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对建设工程项目,在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要公示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平面图、主要立面图、 效果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以及与周边建筑的距离等内容, 图纸应标有关尺寸。 3.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 发后,建设工程放线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公告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直至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完成。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设置依据及适用范围为保证区内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二条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作为许可建设各类工程的法律凭证,同时也是建设活动过程中,接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

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需办理方案和管网综合规划方案审查、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办程序方案初审阶段:1、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当日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5、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由项目经办人完成现场踏查后,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及文字说明初审,并提交局例会、区规划例会审议大型、重点工程及重点区位设计方案上报开发区规划例会、组织专家评审会,须按相应会议要求准备材料 ,经审查批准后,项目经办人核发规划审查联络单、附图,并在方案图上加盖初审合格章,经窗口转建设单位到环保、土地、消防、建设等有关部门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建设工程审核阶段:6、完成会签及施工图纸设计的项目材料经规划局窗口提交项目经办人。

项目经办人对建设单位报审的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工程单体进行审查。

7、审查合格后,项目经办人完成局内会签,由设计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回复项目单位。

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回复建设单位。

8、如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工程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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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省重点□市重点
批准文件文号
项目现状
□未开工□正在施工□已竣工□已投入使用
管线类别
□电□讯□管□水□排□其他
立案前期
□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方案审查咨询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方案咨询
基本立案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
数量
是否合格
补充是否合格
1
*规划部门历史审批文件文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或其他规划审批复函等
规划许可
办理部门
□市局
□越秀分局□天河分局□海珠分局□荔湾分局□白云分局
□黄埔分局□番禺分局□花都分局□萝岗分局□南沙分局
(注,此栏窗口接收资料时确认)
立案类别*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使用


线




*
用地许可证
地形图号
项目重点属性
距离地面高度
平面位置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表中加“*”内容为必填内容。
我单位(个人)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个人签名)
年月日
该申请表下载网址:或。二○一三年四月印制
(工程设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文书送达方式
直接到窗口领取
备注
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2.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人可以在本环节各部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向相应行政事项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
报建类——
管线工程
广州市规划局立案申请表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地址*
区路街号
项目编号*
申请人
名称*
(姓名)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IC编码
1.
2.□□□□□□□□□
3.□□□□□□□□□
受委托人*
联系电话*
办公:手机:X
属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驻穂部队□其工程的内容及规格:
地下
管线
起止点
管径规格
管线长度
埋设深度
平面位置
架空
管线
起止点
管径规格
管线长度
距离地面高度
平面位置
原规划批准管线工程的内容及规格:
(适用于调整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地下
管线
起止点
管径规格
管线长度
埋设深度
平面位置
架空
管线
起止点
管径规格
管线长度
(备注:A类管线工程,指无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的,配合城市道路、绿化等市政工程建设的管线工程、管网改造工程等;B类管线工程,指有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如居住区、工业区、学校、机关大院、单体建筑等的管线工程。)
案件数据信息表
工程设计单位
名称
报建特许人及编号
地址
资质等级
联系人
电话
资质证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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