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的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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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股权退出方式及期权激励退出操作?

合伙人股权退出方式及期权激励退出操作?

合伙人股权退出方式及期权激励退出操作?提问人:E债宝创始人李晓炜问:合伙人股权退出方式及操作?用于激励的股权或期权如何做约定,在什么阶段以什么方式能够让其退出?这个问题涵盖的范围其实很大,三言两语难以说清楚,下面金牌顾问就从合伙人股权退出和股权激励退出两个方面来简单说一下。

事实上,合伙人股权退出和操作其实是个伪命题,只是要协商给什么对价罢了。

一、最常见的三种股东退出情况股东进入时的原因大抵相同,就是为了共同创业赚钱,而退出的原因却是多种多样的,接下来我们来说一下最常见的三种。

1.创业团队离职几个人一起创业,有一个股东拿了15%的股权,他干了一年多决定要离职。

离职以后股权怎么处理的问题成了其它创始人的难题,而这位离职的创始人当时坚决不同意把这个股权拿出来。

虽然通过艰苦谈判,终于让这位创始人把股权拿回来,以相当高的代价归还给公司。

这样的例子并不在少数。

2.婚姻制度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企业家群体也不可避免出现这个趋势。

之前土豆网就出现了一个土豆条款,这个事件的背景是土豆网的创始人做了土豆公司,后面也有投资人进来。

其实土豆比优酷先申请在美国上市,可是就在上市的节骨眼上,土豆创始人的老婆提出要离婚,而且要分割财产。

这时候,企业的风险骤然增大,对于美国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公司控股股东因为离婚失去控制权,这是非常大的变动和风险。

导致的结果是晚提交申请的优酷网反而先上市,而这个一前一后的变化,直接改变了两家视频网站在中国的命运。

最后土豆网的创始人给了他老婆700万美金,最后双方调解解决了这个问题,大家一看就知道这个成本有多大,时间成本、公司发展机会成本、实际货币补偿成本。

这里面还涉及到如果出现股东婚姻问题,其实也是一些股权退出机制问题。

3.股东去世团队中如果有哪个股东意外去世,公司股权会发生哪些影响?如果没有制度设计,就只能按照中国《继承法》来操作。

《继承法》就是说,这个人去世后,夫妻婚姻期间的财产一半是属于配偶的,这就相当于一个新股东进来了。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的几种方式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的几种方式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的几种方式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管理好合伙人预期。

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公司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

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

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合伙人取得股权,是基于大家长期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愿意长期共同参与创业;合伙人早期拼凑的少量资金,并不是合伙人所持大量股权的真实价格。

股权的主要价格是,所有合伙人与公司长期绑定(比如,4年),通过长期服务公司去赚取股权;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对退出合伙人的公平,但却是对其它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最大的不公平,对其它合伙人也没有安全感。

2、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

退出的合伙人的股权回购方式只能通过提前约定的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对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价格适当溢价。

3、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

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

1、在一定期限内(比如,一年之内),约定股权由创始股东代持;2、约定合伙人的股权和服务期限挂钩,股权分期成熟(比如4年);3、股东中途退出,公司或其它合伙人有权股权溢价回购离职合伙人未成熟、甚至已成熟的股权;4、对于离职不交出股权的行为,为避免司法执行的不确定性,约定离职不退股高额的违约金。

1、创业团队离职。

我们有一个客户,当时主要是大学同学几个人一起创业,有一个股东拿了15%的股权,他干了一年多就要离职了。

离职以后股权怎么处理的问题成了其它创始人的难题,而这位离职的创始人当时坚决不同意把这个股权拿出来。

虽然通过艰苦的谈判,终于让这位创始人把股权拿回来,以相当高的代价归还给公司。

面对这种问题,我们建议如果公司处在初始阶段,你们遇到这种情况,大可以另外注册一家公司,我们用另外一家公司来做这项业务。

股东最好的退出方法有哪些

股东最好的退出方法有哪些

股东最好的退出方法有哪些
股东退出的方法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式:
1. 股票出售:股东可以通过将其股票出售给其他人或公司来退出。

这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或者与其他投资者或潜在买家进行私下交易。

2. 收购或合并:如果一家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购或合并,股东可以通过出售其股权来退出。

在这种情况下,收购方将向股东提供现金、股票或其他方式的交易。

3. 赎回权:某些公司可能提供给股东赎回其股权的权利。

这意味着公司可以按照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回购股东的股票。

4. 分红:公司如果盈利,可以将部分利润以股息或现金红利的形式派发给股东。

股东可以选择将这些分红视为退出投资的一种方式。

5. 上市:如果一家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可以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卖出其股票来退出。

股票交易所提供了一个市场,股东可以在其中以现金交易股票。

上述方法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股东退出的方式有很多因素和条件需要考虑,如投资类型、股东协议、公司治理结构等。

在做出决策之前,建议与专业的金融顾问、律师或会计师咨询,以了解适合您具体情况的最佳退出方法。

股权退出机制

股权退出机制

股权退出机制
股权退出机制是指投资者在投资一家公司后,如何将其持
有的股权转化为现金或其他流动资产的方法和机制。

股权
退出机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包括以下几种主要方法:
1. 股权转让:投资者可以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投
资者或公司,并从中获得现金或其他有价物。

2. 公开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进行首次公开发行(IPO)或借壳上市等方式,在股票市场上公开交易,投资者可以在股
票交易所上出售自己持有的股权。

3. 并购或收购: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从中实现退出。

这通常是通过并购或收购的方式实现的。

4. 分红:如果公司盈利并决定分红,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
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相应的分红。

5. 多元化投资:投资者可以选择将股权退出转移到其他项目或公司,实现资金的再配置和分散风险。

在选择合适的股权退出机制时,投资者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公司的发展阶段、市场环境、投资者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等。

此外,法律、财务和税务方面的因素也需要考虑,以确保退出过程的合规性和经济利益。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背景
在公司的发展阶段中,股权机制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特别是在初创企业的发展中,为了吸引优秀的人才和合伙人,企业需要设计一个完整的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一个完整的股权机制不仅能够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还能够保证股东之间的合理权益分配,增强合伙人的凝聚力。

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
1. 股东资格要求
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包括股东资格要求和股东认购程序两个部分。

在股东资格要求方面,如下是一些常用的合伙人资格要求:
•匹配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规划
•具备适当的行业/技术经验或背景
•能够给公司提供战略和管理层面的指导或资源支持
•有足够的资本和风险承受能力
2. 股东认购程序
股东认购程序包括:
•发布招募信息,吸引有潜力的合伙人
•进行资格筛选
•与潜在的合伙人进行面试和谈判
•签订股东协议,规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最终确定股权分配比例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
1. 常用的股权退出方式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包括常用的股权退出方式和退出分配比例两个部分。

股权退出方式包括:•公司IPO。

公司股权退出机制万能公式

公司股权退出机制万能公式

公司股权退出机制万能公式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锁定期退出:锁定期为2年,锁定期内退出为裸退,净身出户,并承担出资额20%的违约金。

3、亏损状态下退出: 2年后在亏损状态下退出则以1元的价格回购所有股权。

4、分期退出:2年后公司正常盈利的情况下首次退出,则分期退出,首次退股70%,剩下30%分3年逐步退完,即每年退10%,如果3年内在城市做同行,或者3年内挖走公司员工,或者3年内撬走公司客户资源,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则剩下的30%不再返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5、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6、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7、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8、合伙人退伙或转让自己的出资后三年之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不得利用熟悉的员工套取合伙企业商业机密,不得招用曾在合伙企业的员工共事。

合伙人股权转让退出机制的几种方式

合伙人股权转让退出机制的几种方式

合伙人股权转让退出机制的几种方式
简介:
合伙人股权转让退出机制是指合伙人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第三方,从而退出合伙关系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合伙人股权转让退出机制。

1. 协商转让:
协商转让是一种合作性较高的股权转让方式。

合伙人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就股权转让的价格、条件和期限等进行谈判,并最终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协商转让通常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并减少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2. 预设转让权:
预设转让权是在合伙协议中事先约定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

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可以约定,当某一特定条件满足时,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企业可以行使股权转让的权利。

预设转让权可以为合伙人提供一个明确的退出机制,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合伙企业的稳定性。

3. 首购权:
首购权是指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企业在某一合伙人决定转让股权时,拥有优先购买该股权的权利。

通过设立首购权,合伙人可以在
股权转让时优先选择合适的购买方,并避免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介入。

4. 公开转让市场:
公开转让市场是指合伙人股权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进行转让的机制。

合伙人可以将股权挂牌上市或通过其他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开转让市场可以提高合伙人股权的流动性,同时也为其他潜在买家
提供了参与的机会。

结论:
合伙人股权转让退出机制的选择应根据合伙关系的特点和合伙
人的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合伙人在进行股权转
让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转让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几种方式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几种方式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几种方式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是指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所拥有的股权如何在合伙期间或者合伙期满后退出的规定。

这是合伙企业重要的治理机制之一,因为合伙人之间对资金和资源的支配权问题,必须要有一个清晰的股权退出机制来解决。

本文将介绍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的几种常见方式。

一、赎回权赎回权是指合伙企业协议书中规定的合伙人随时可以要求企业赎回他所持有的股权。

赎回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合作伙伴所持有的股份。

赎回权的设置可以提高合伙人风险意识,增强对企业的投入和管理。

当然,赎回权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限制,例如合伙人在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否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稳定运营,使企业陷入危机中。

同时,赎回价值的计算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明确计算方式、计算基准和计算周期等。

二、优先股权作为一种股权退出机制,优先股权是指一部分的合伙人在企业分红时享有优先股权,也就是说,先获得分红权、再获得普通股的权利。

对于企业来说,优先股权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优势,能够增强企业的稳定性和投资价值。

不过,优先股权的实施也需要各个合伙人之间达成一定的共识,否则可能会发生矛盾和分歧。

因此,在设置优先股权时,需要考虑各方的权益和目标。

三、转让权转让权是指合伙人可以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的合作伙伴或者第三方。

当然,在股份转让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例如,进行股份转让时,需要在协议书中规定转让价格的计算方式、股份转让的限制和转让给第三方的审批条件等。

同时,股份转让还需要进行合规审查、财务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等工作,保证转让过程的合法和公正。

四、退出协议退出协议是指合伙人在合伙期满或者特定条件满足时,可以终止合伙关系并退出股份。

退出协议一般需要合伙人之间达成一定的共识,并且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退出方式、条款和退出原因等。

需要注意的是,退出协议一旦签署,合伙人就无法再进行业务和决策等方面的投入,因此需要慎重考虑和执行。

五、结语股权退出机制是合伙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股权退出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合伙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意识,也能够帮助企业提高治理效率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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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的几种方式
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管理好合伙人预期。

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公司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

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

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合伙人取得股权,是基于大家长期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愿意长期共同参与创业;合伙人早期拼凑的少量资金,并不是合伙人所持大量股权的真实价格。

股权的主要价格是,所有合伙人与公司长期绑定(比如,4年),通过长期服务公司去赚取股权;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对退出合伙人的公平,但却是对其它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最大的不公平,对其它合伙人也没有安全感。

2、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

退出的合伙人的股权回购方式只能通过提前约定的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对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价格适当溢价。

3、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

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

1、在一定期限内(比如,一年之内),约定股权由创始股东代持;
2、约定合伙人的股权和服务期限挂钩,股权分期成熟(比如4年);
3、股东中途退出,公司或其它合伙人有权股权溢价回购离职合伙人未
成熟、甚至已成熟的股权;
4、对于离职不交出股权的行为,为避免司法执行的不确定性,约定离
职不退股高额的违约金。

1、创业团队离职。

我们有一个客户,当时主要是大学同学几个人一起创业,有一个股东拿了15%的股权,他干了一年多就要离职了。

离职以后股权怎么处理的问题成了其它创始人的难题,而这位离职的创始人当时坚决不同意把这个股权拿出来。

虽然通过艰苦的谈判,终于让这位创始人把股权拿回来,以相当高的代价归还给公司。

面对这种问题,我们建议如果公司处在初始阶段,你们遇到这种情况,大可以另外注册一家公司,我们用另外一家公司来做这项业务。

这时持有这家公15%的股份的创始人来说其实没有任何价值。

这套处理方案非常适合对待那些死活不愿意接受和解和谈判的霸道创始人。

不过,我们认为为了双方的和气和创业公司的健康成长,应该在初始阶段就安排后退出安排,比如以什么样的价格回购等等。

(评:其实还有一些处理方式,就是让公司停摆,贬值,迫使离职创始人急于脱手。

这种情况非常常见。

其实,还有引入外部投资的方式,稀释掉某位创始人的股权的情况。


2、婚姻制度。

现在北京和上海好像离婚率越来越高,可能是跟企业家群体到了一定的阶段,我没有这个数据,我猜测这个数字还是比较高。

之前做企业的朋友可能都关注过,之前土豆网还出现了一个土豆条款。

这个事件的背景就是说土豆网的创始人做了土豆公司,后面也有投资人进来。

其实他比优酷先申请在美国上市,可是就在上市的节骨眼上,他老婆提出要离婚,而且要分割财产。

这时候,企业的风险骤然增大,对于美国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公司控股股东因为离婚失去控制权,这是非常大的变动和风险。

导致的结果是后来提交申请的优酷网反而先上市,而这个一前一后的变化,直接改变了两家视频网站在中国的命运。

最后我看到报道是土豆网的创始人给了700万美金,最后双方调解解决了这个问题,大家一看就知道这个成本有多大,时间成本、公司发展机会成本、实际货币补偿成本。

这里面涉及到如果出现股东婚姻问题的时候,其实里面也涉及到一些股权退出机制问题。

原则上我们国家的《婚姻法》是说只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在创业期间夫妻是共同财产,包括公司的股权。

原则上是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可以对这个财产另外约定,可以不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只要一方自愿,双方签协议认可。

所以就出现了大家说的土豆条款,很多投资人也担心股权变动对公司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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