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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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一)火灾事故。

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二)治安(刑事)事故。

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食品中毒事故。

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一)一般事故。

无人员死亡,重伤____人或财产损失____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____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

学校发生死亡____人或重伤____人或财产损失____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____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____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防范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因突发事件、人为疏忽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四条学校领导是学校安全事故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第六条学校设有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安全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事故报告程序第八条学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任何人员都有义务立即报告。

第九条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和经过;2. 事故涉及的人员和财产;3. 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第十条接到报告的相关人员应立即组织救援,确保伤者的安全,并进行现场控制,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一条学校领导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领导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向学生家长发通知,告知事故的情况和处理进展。

第三章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第十四条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小组要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并根据事故情况制定调查计划。

第十五条调查人员要进行勘察、采集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等调查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小组要进行多方面的分析,确立事故的原因,找出责任人。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2. 损失的情况和范围;3. 责任人的确认和追责建议。

第十八条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要提交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作为处理事故、追责和改善安全管理的依据。

第十九条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第二十条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根据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结论,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学校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发生的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四条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应当按照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不得隐瞒、掩饰或篡改真相。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五条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当由事故发生地的直接责任人员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报告。

第六条安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初步调查结果应当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并根据需要通知相关部门参与调查。

第八条如果学校领导判断该事故影响较大或涉及严重后果,应当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调查。

第三章调查程序第九条安全办公室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并制定调查方案。

第十条调查组应当由具备一定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当采取逐级复查、实地考察等方法,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当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并报告学校领导。

第四章处理程序第十三条学校领导在收到调查组报告后,应当认真审阅,并按照报告的结论和处理意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责任人员,学校可以根据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采取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受害人的救治工作,同时与相关单位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六条学校领导应当对安全事故处理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实际制定时请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3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3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一)火灾事故。

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二)治安(刑事)事故。

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食品中毒事故。

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一)一般事故。

无人员死亡,重伤____人或财产损失____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____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

学校发生死亡____人或重伤____人或财产损失____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____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____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模板(五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模板(五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学校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意外事故等。

三、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1. 工作人员应立即发现、发生安全事故后,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通知相关部门。

2. 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组织疏散学生和人员,确保其安全,并配合相关部门的指挥和处置工作。

3. 学校安全责任人或相关指定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收到事故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理,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层汇报。

4. 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

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1. 安全责任人应立即成立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教师和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调查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

2. 调查组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采集证据,听取目击者和相关当事人的陈述,进行记录和整理。

3. 调查组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 调查组应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并向学校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五、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与宣传1. 学校负责人应及时向师生和家长发布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处理进展情况,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透明。

2. 学校可以通过公告栏、官方网站、微信群等途径发布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知识,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六、安全事故的记录和存档1. 学校应对每起安全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及处理措施等。

2. 相关文件和资料应按照学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存档,以备日后查阅和分析。

七、处罚和补偿1. 对于安全事故中存在过错的责任人,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辞退等。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条:安全事故的定义:指在学校范围内发生的,直接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如下:1.目击者或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安全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2.保卫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初步核实,确保伤者得到必要的紧急救治。

3.保卫部门将事故情况通报学校领导,并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

4.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调查报告。

5.调查报告上报学校领导,并根据调查报告的内容,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如下:1.根据调查报告,学校领导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两种,直接责任指直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间接责任指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

3.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

第五条: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人员,包括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等。

第六条:学校领导应当对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规定,经学校领导批准后重新发布。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2)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和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员工,在学校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

3. 安全事故报告程序(1)任何人发现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的安全事故发生、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安全事故包括火灾、爆炸、意外伤害、传染病等。

第四条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

第五条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坚持事实真相,不得隐瞒、歪曲事实;对严重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注重秩序、安全和效益的统一,做到及时、准确、公正、公开。

第七条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注重预防和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八条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采取相应的报告方式。

第九条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规模和伤亡情况;(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三)事故处置的过程和措施;(四)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十条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应当由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公示,并告知师生员工。

第三章安全事故调查制度第十二条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学校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学校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调查:(一)召开调查组会议,确定调查方案和调查任务;(二)收集有关证据和资料,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和经过;(三)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意见,了解事故原因和责任;(四)分析调查结果,制定处理意见和措施;(五)向相关部门报告调查结果,并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学校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公正、公平地开展调查工作,注重事实真相的查明。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项目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____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2.事故调查处理制度2.1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2.2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日。

2.3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3.事故处理制度3.1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3.2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学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模版(2篇)

学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处理学校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师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师生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学校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执行学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第五条学校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事故责任人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六条学校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程序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学校安全生产事故通报第七条学校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应当及时、准确,对外通报采取适当形式和方式。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紧急事故通报系统,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到相关责任部门。

第九条学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

第十条学校安全生产事故通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善后情况,以及责任追究情况。

第三章学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学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学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调查能力,保证调查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学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和证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证言和证据。

第十五条学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事故原因和责任,对责任人进行明确的处罚。

第四章学校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整改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024年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本一、一般事故定义一般事故,系指造成三人以下死亡,或十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事故统计与报告程序(一)凡于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或校园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救援,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保护事故现场。

并立即向交警、保险公司及急救中心(120)报告,同时迅速向学校相关负责人通报,严禁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

在紧急情况下,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具有安全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报告。

(二)学校负责人接获事故报告后,须在限定时间(具体时长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内向运输管理所、交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对于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的行为,将对责任人采取停职学习措施,直至解除聘用关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根据事故规模积极开展救援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同时,由安全领导小组组建事故调查组,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调查处理。

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安全技术科将撰写事故报告,并上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3. 事故简要经过;4. 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含失踪人数)及初步估算的直接经济损失;5. 已采取的措施;6. 其他需报告的情况。

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应及时进行补充报告。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的期限需具体说明),若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亦应及时进行补充报告。

(四)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三、事故调查与处理(一)事故调查处理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明确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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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

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

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

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
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

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

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

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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