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
2024年武汉工程大学考研真题707法律综合(宪法学+法理学)

武汉工程大学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707法律综合(宪法学+法理学)
一、名词解释(本大题共 6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30分)
1.法律关系主体
2.平等
3.法律推理
4.宪法的本质
5.宪法规范
6.人民民主专政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2.简述我国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的体制。
3.简述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
4.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
5.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方面职权。
6.简述宪法实施的功能。
三、论述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20 分,共60分)
1.论述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的关系。
2.论述基本权利的效力。
3.论述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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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央民族大学法律(法学)考研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参考书目及备考经验指导

本文将由新祥旭考研曦曦老师对2024年中央民族大学035102法律(法学)专业考研进行解析。
主要有以下板块:专业简介、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分数线、备考经验等几大方面。
一、专业简介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型硕士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两者在培养方向上有所区别,各有侧重。
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等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
法律硕士共分为两个方向,分别是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其中法律硕士(法学)只能由法学类专业本科生就读,法律硕士(非法学)只能由其他专业的本科生就读。
法律硕士学位的获得者应具备较坚实和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掌握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
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研究生毕业后主要去向:公务员、律师、公司法务人员、会计师、审计师、证券业人员、法制宣传等。
二、专业目录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硕士】招生年份:2023年所属学院:法学院所属门类名称:法学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351]法律拟招生人数:110学习形式:全日制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三、参考书目1.《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3.《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简称联考指南。
考研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研究生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2024年)

2024年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复习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这一规定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的哪一原则?A、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原则B、无罪推定原则C、及时公正原则D、侦查权与公诉权分离原则2、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B、民事法律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随时撤销C、民事法律行为仅限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D、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规定之外形成的习惯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项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出版自由C.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D. 遵守宪法和法律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种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A. 明知对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而订立的合同B.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C.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只有被告人才能申请排除非法证据B、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对于非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C、除非被告人能证明收集的证据系非法取得,否则法庭不得排除证据D、只有在辩护律师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庭才可对证据收集合法性进行审查6、以下哪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的立法体系?A. 总则B. 物权法C. 婚姻法D. 宪法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如何处罚?A. 应当从重处罚B. 可以减轻处罚C. 应当免除处罚D. 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处罚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行为特征、经济特征、组织特征。
法学相关学科

民族学下设二级学科有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马克思主义理论下设二级学科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法பைடு நூலகம்相关学科
法学门类包含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5个一级学科,不仅仅限于法学。
其中法学一级学科包含法理学、法律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二级学科。
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有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
武汉大学2003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

武汉大学2003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1.法律责任2.司法权3.法的统治4.行政解释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2分)1.法律原则对司法的意义有哪些?2.法律调节利益的方式是什么?三、分析题(12分)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法院刑二庭通过开会研究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
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判决。
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
行政诉讼法学部分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甲地公民刘某不服乙地铁路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分别向甲地基层人民法院和乙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结果乙地铁路运输法院最先收到起诉状,该法院应当()。
2.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长住北京海淀区。
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
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
3.某县公安局对甲村村民李某作出罚款决定,后李某遇车祸身亡。
李某只有远在外地的弟弟李山和妹妹李文,甲村村委会欲替李某起诉。
本案中()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4.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的名义提起诉讼。
5.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为被告。
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有关的事项当场所作的记录,叫做()。
7.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由()负举证责任。
8.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内提交答辨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
9.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标准按()计算。
2018年四川大学632法学综合A(法理学、宪法学)考研真题详细解析

2018年四川大学632法学综合A(法理学、宪法学)考研题(答案仅供参考)一、名词解释(第1-6题为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法的价值:指法这个客体对满足个人、群体、阶级、民族等主体需要的一种积极意义,是法对于人们具有的积极意义。
2.法的渊源: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和演变、中外沿革和古今沿革)、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的法的表现形式。
3.人格尊严:也叫做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固有的为自尊、自爱和不受他人卑贱地对待的一种精神利益。
4.国家元首:指共和制、君主制等国家的最高行政领导人。
5.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是由假定(或法律事实)、处理(或法律制裁)和制裁(或法律效果)三个要素构成的。
6.柔性宪法:也叫做不成文宪法,是指效力与制定宪法的方式和程序不同于成文宪法的宪法。
二、判断分析题(第7-12题为判断分析题,每题5分,共30分。
)7.现代社会不仅需要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而且还需要道德、习俗、纪律其他社会规范,这说明法律是可有可无的。
错误,法律是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唯一的手段,道德、习俗、纪律等也是重要的社会规范,与法律一道构成了维护公共秩序的统一体系。
8.法的实施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正确,法的实施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立法是法律制定或创制的过程,执法是指政府机关执行法律的行为,司法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法律对争议或纠纷进行裁判的活动,守法是指全体公民遵守法律的规定。
9.法治需要人来执行,所以法治离不开人治。
错误,法治是使政治权力合法化的途径,法治的核心是制约权力,法治并不完全排斥人的因素,但要求所有的人都要依法而治。
10.“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之一,因此,我国的司法判决属于事实判断。
错误,我国的司法判决属于法律判断,而不是事实判断。
11.合宪性解释是宪法解释的一种方法。
正确,合宪性解释是宪法解释的一种方法,是指对具体宪法条文的解释要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宪法原则的要求。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中国宪法学)-试卷1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中国宪法学)-试卷1(总分:8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下列观点中,属于自然法学派提出的是A.法律是理性的体现√B.法律为现实的法律C.法律为实在的法律D.法律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手段A项表述为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B项表述为社会法学派的观点。
C项表述为分析法学派的观点。
D项表述为经济分析法学派的观点。
3.下列关于立法程序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A.立法程序应当遵循民主原则B.立法程序存在于法律制定过程中,法律修改和废止不必遵循立法程序√C.法律草案的提出是立法程序中的第一个步骤D.立法程序通常是由宪法和有关专门法律确定的立法程序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对此,《立法法》有专条规定。
可见,A项表述正确。
立法程序存在于法律的制定、修改、认可和废止的活动中。
可见,B项表述错误。
立法程序包括法律草案的提出、审议、表决与通过、公布4道程序,其中,法律草案的提出是立法程序中的第一个步骤。
可见,C项表述正确。
不同国家的法的制定程序有所不同,但通常都是由宪法和有关专门法律确定的。
可见,D项表述正确。
4.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A.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B.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C.制定行政法规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D.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实行表决制√《立法法》第66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202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试题和答案

*202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试题和答案1、法理学全民守法的条件(论述)【考生回忆版】守法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
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
如果法制定出来了,却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守和执行,那必将失去立法的目的,也失去了法的和尊严。
正如我国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所说;“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世未有无法之国而长治久安也。
”(1)守法主体: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2)守法范围:在我国,主要是各种制定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某些非规范性文件,如判决书(3)守法内容:①行使权利②履行义务(4)守法状态:①最低:不违法犯罪,是守法主体,但不是法的主人,②中级: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对法的态度基本肯定③高级:无论外在行为还是内在动机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守法主体对法的态度是完全肯定的2、法制史简述清末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简答题)(1)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
清末在审级上确立了大理院、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城(乡)谳局四级三审制。
(2)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公诉制度、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民事案件的自诉及代理制度、证据制度、保释制度等,并承认律师活动的合法性。
(3)在审判制度上,允许辩论,实行回避、审判公开等,并明确了预审、合议、公开审判、复审等程序。
在审判规则方面,吸收了西方国家一系列新的司法原则,如司法独立、辩护制度等,但并未能真正实施。
(4)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的考试任用制度。
清末制定了法官考试任用暂行章程等法院组织法规,初步规定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5)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
清末实行狱政制度改革,制定狱政管理法律,改革监狱管理机构,设立模范监狱。
3、宪法学宪法发展的趋势(简答)宪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对社会实行制度安排的基本形式。
1.增强行政权力以及中央集权趋势明显。
行政权力扩大是宪法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方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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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
(一)法理学
1.法学导论
(1)法学的概念、产生标志与研究对象
(2)法理学的对象与范围
2.法的本体
(1)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
(2)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3)法的要素
(4)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5)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
(6)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3.法的演进
(1)法的起源
(2)法的历史类型: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3)法的传统与现代化
(4)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
4.法的运行
(1)立法:概念、原则与程序
(2)执法:概念、特征与原则
(3)司法:概念、特征与原则
(4)守法:内容和要求
(5)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6)法律监督
5.法的作用和价值
(1)法的作用: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2)法的价值:基本价值、价值冲突和价值判断6.法与社会
(1)法与经济
(2)法与政治
(3)法与科学技术
(4)法与道德
(5)法与习俗
(6)法与宗教
(7)法与政策
(二)宪法学
1.宪法基本理论
(1)宪法的概念:释义、本质与分类
(2)宪法的历史发展
(3)宪法的制定:制定权、制定机关与制度程序
(4)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利制约原则与
法治原则
(5)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6)宪法规范
(7)宪法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
(8)宪法的价值与作用
2.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
(1)宪法的制定:制定权、制定机关与制度程序
(2)宪法的实施
(3)宪法实施的保障
(4)宪法和宪政
3.国家基本制度
(1)国家性质
(2)国家政体
(3)选举制度
(4)政党制度
(5)国家结构形式
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基本权利
(2)公民的基本义务
5.国家机构
(1)国家机构概述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4)国务院
(5)中央军事委员会
(6)地方国家机关
参考教材:
1.葛洪义主编:《法理学》(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周叶中主编:《宪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社201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