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慰问金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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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慰问费用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费用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体现XX公司(以下简称“XX”)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共建和谐企业,规范员工及员工家属重病、丧葬等慰问活动及慰问费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释义
本办法所称慰问活动,涵盖但不限于员工伤、病、亡,员工家属重病、丧亡,家庭遭受灾困等情况。

本办法所称慰问费用,涵盖进行上述慰问活动时发生的慰问金或慰问礼品费用等。

第三条归口管理及组织分工
慰问活动的管理遵循XX部门统一领导、各单位具体负责的原则,分层级、分单位管理员工慰问工作。

公司高管、中层干部及其家属的伤、病、亡事件,由XX 部门负责组织慰问活动;公司员工及家属的伤、病、亡事件,由其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组织慰问活动。

第四条员工慰问标准及要求
- 1 -
第五条钉钉申请流程
公司总部:申请人发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 2 -
项目公司:申请人发起→单位负责人审核→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如发生本办法以外的事项需要慰问的,由XX 部门请示公司领导后临时商定。

第七条本办法由XX部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自发布日起实行。

- 3 -。

中华总工会关于节假日慰问金发放规定

中华总工会关于节假日慰问金发放规定

中华总工会关于节假日慰问金发放规定具体如下: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包括:(一)职工教育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

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三)宣传活动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职工婚丧嫁娶慰问金制度

职工婚丧嫁娶慰问金制度

职工婚丧嫁娶慰问金制度
基层工会除了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职工生日可以发放生日蛋糕或蛋糕券外,还首次明确提出职工婚丧嫁娶等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职工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

其中,工会经费可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主要在四个方面: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生
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办法》也对基层工会经费不能用于哪些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员工慰问金发放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金发放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金发放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落实公司的人性化管理理念,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规范员工婚丧嫁娶及生育慰问金发放,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及员工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

2 管理部门
本办法之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3 慰问金标准
喜事的管理
喜事慰问金标准为元/人。

白事的管理
本公司员工(包括退休员工)、员工配偶、父母及子女去世的,由公司工会送慰问金元/人(去世人数),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送元以内花圈一对。

4 慰问金的审批管理
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慰问金申请单》,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填写意见,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 归档材料
由总经理办公室建立慰问金台帐,并连同《慰问金申报单》一起归档统一管理。

6 违规处理
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相关责任人将受严肃处理。

7 本管理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日期:年月日。

礼金慰问金管理办法

礼金慰问金管理办法

XX员工礼金慰问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公司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项目包含员工结婚、生日、生育、住院、重疾、重大困难及直系亲属丧亡等事项,当员工发生相关事项时,可以向公司申请祝贺礼金或慰问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入职满一年的在职正式员工(生日礼金/礼物不受此限制,在职即可)。

第四条各项礼金及慰问金规定如下:一、结婚礼金:(一)员工结婚礼金仅限申请一次;(二)夫妻同在本公司服务者仅限一人提出申请;二、生日礼金/礼物:公司每月定期发放生日礼物。

三、生育礼金:(一)员工本人小孩出生后提出,生育礼金仅限申请一次;(二)夫妻同在本公司服务者限一人申请;四、住院慰问金:员工本人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住院3天以上者可以提出申请;五、丧亡慰问金:当员工直系亲属出现死亡时提出申请;六、重疾、重大困难慰问金:员工或者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住院造成较大经济负担或因重大意外事故致使生活困难的,参见公司《XX爱心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七、备注(一)直系亲属是指员工的配偶、子女、员工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二)员工之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等同时服务于公司时,如发生的事由相同,则仅能申请一次,但可以按照多重标准中的最高一档申请;第五条各项礼金及慰问金给付标准及应备证明文件:第六条各礼金慰问金原则上应由当事人亲自领取或申请,特殊情况下,可由部门主管代员工主动提出并由员工签名后申请,最迟于事项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可填写《XX礼金慰问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并报领导签批核准后由财务部负责发放(或由部门及行政人事部一礼金慰问金申请表起)发放;附表如下:第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此前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此办法为准。

员工关怀慰问金管理办法

员工关怀慰问金管理办法

员工关怀慰问经费管理办法1.目的根据公司福利策略,旨在强化员工对公司的认同和支持,让员工在最需要关怀时候可以深刻感受到公司的温暖,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2.1 适用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其他孙公司可参照执行。

2.2 适用人员:在公司就职期间,因疾病、结婚、生育、丧事等需要公司关怀的员工。

3. 定义3.1 疾病慰问: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因疾病或发生意外而住院,或病情较严重在家休养5天以上,对员工的慰问。

3.2 结婚祝贺: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结婚,对员工的祝贺。

3.3 生育慰问: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因女员工本人或男员工妻子遵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时,对员工的慰问。

3.4 丧事慰问: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因员工直系血亲(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离世时,对其家庭的慰问。

3.5 特殊慰问: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因员工离世时,对其家庭的慰问。

4. 职责4.1 管理部人事行政团队:在部门员工发生上述需公司关怀的情况下,负责申请并组织开展对员工的关怀或祝贺,并在执行之后负责员工关怀慰问经费的报销。

4.2 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处:负责审核部门员工关怀慰问经费申请,并检查部门执行情况。

4.3 部门主管:负责审批和确认部门员工关怀慰问经费申请。

4.4 部门分管领导、人力资源总监、董事长:审核员工关怀慰问金中特殊慰问申请。

5. 实施方法5.1 员工关怀慰问经费标准与报销5.1.1 结婚慰问的慰问标准为200元/人,以员工领结婚证或喜帖日期或婚假开始时间为准,有效期为半年。

由部门人事行政专员/助理提交《员工关怀慰问经费申请单》,申请通过后凭发票至财务处报销。

5.1.2生育慰问的慰问标准为200元/人,有效期为半年,以员工实际生育日期为准。

由部门人事行政专员/助理提交《员工关怀慰问经费申请单》,申请通过后凭发票至财务处报销。

5.1.3疾病慰问的慰问标准为200元/人,有效期为三十个工作日,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工会慰问管理办法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员工慰问管理办法工会慰问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公司以人为本的精神理念,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和关怀,并以此增进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归属感及忠诚度,进而达到让员工保持更好的工作心态,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员工慰问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员工慰问管理办法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职工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慰问职工的范围为工会会员。

三、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1. 职工患病住院,原则上一年慰问一次,发给慰问金200元;2. 职工身故,由分工会组织慰问,发给慰问金1000元;3.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一次性发给慰问金400元;4. 职工退休,由分工会发放价值200元的纪念品1份。

四、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符合本慰问管理办法的,由职工(直系亲属)填写《慰问职工登记表》,分工会审核批准。

五、原《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探访慰问暂行办法》废止。

六、本办法由图书馆分工会负责解释。

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分工会202X年4月1日员工慰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把薇乐花园打造成员工安身立命之所的思想,落实安全安心的和-谐园区的精神,表达公司的一份心意,让员工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加员工遇到重大问题振奋精神的信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员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因结婚、重大疾病、死亡发生时予以慰问。

(一) 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一般员工;(二) 中层以上员工;(三) 勤劳智慧工作的业务骨干员工。

第三条员工发生慰问情况时,由其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确认后,填写《慰问员工表》。

第四条员工及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等同时服务于本公司,同属一个家庭生活,如发生慰问情况相同,享受一次慰问。

第五条慰问可以采用现金或等价的物品。

工会困难补助及慰问金管理办法

工会困难补助及慰问金管理办法

工会困难补助及慰问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落实公司对员工的关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工会帮困、慰问送温暖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会。

第三条困难补助及慰问范围:公司在职及离退休员工。

第四条困难补助及慰问原则:公司工会在开展困难补助和慰问工作时,以重点照顾有重大、特殊困难的员工,兼顾有一般困难的员工为原则,积极帮助员工克服生活困难。

公司工会对生病住院员工、生育员工和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员工应及时进行慰问和安抚。

第五条符合困难补助及慰问金申请条件的员工,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工作的,只一方享受困难补助或慰问金。

第六条困难补助及慰问金项目(一)困难补助项目,包括生活困难补助、残疾子女补助、助学补助、重大疾病补助、失独家庭补助等5个项目;(二)慰问金项目,包括患病慰问、婚育慰问、退休慰问、重大节日慰问。

第七条申请条件及标准(一)生活困难补助1.员工、员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导致自付医疗费用巨额支出,造成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助1000-6000元;2.员工本人及家庭遇到意外灾害、意外事故,致使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助2000-10000元。

(二)残疾子女补助有残疾人证的,每年补助2000元;(三)助学补助员工因大病、残疾、突发灾害、配偶下岗、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子女上学学费发生困难的,高中阶段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大学阶段可一次性提供补助3000元。

(四)重大疾病补助员工、配偶、子女患有恶性肿瘤、血液病、慢性肾衰竭、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搭桥、人体重要器官组织(心脏、肺脏、肝脏、肾脏、骨髓)移植、罕见病等,按其自费医疗费用数额确定补助标准;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10万元-20万元(含)的,补助标准为1万元-2万元;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20万元-30万元(含)的,补助标准为2万元-3万元;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30万元以上的视具体情况确定补助标准,最多不超过5万元;对于员工配偶、子女患病的,补助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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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金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体现对员工的关爱,帮助员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规范员工慰问金发放标准和流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慰问金包括家庭生活困难员工慰问金、因病住院的员工和配偶、子女、父母的慰问金、因公伤残员工的慰问金、员工本人及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去世慰问金等四种。

第三条公司工会负责员工慰问金的认定和发放。

第二章发放对象
第四条在公司工作的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含内退员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发放慰问金。

1.员工因收入较低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员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员工父母生病住院的;
3.员工因公伤残的;
4.员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员工夫妻双方父母去世的。

第三章家庭生活困难员工慰问金的发放第五条家庭生活困难包括一般困难、非常困难和特别困难三种情况。

1.一般困难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有一名以上无养老保障的父母需要赡养的;
(2)夫妻一方长期患病需要治疗或服药的;
(3)其他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情形。

2.非常困难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家庭成员因突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沉重的;
(2)家庭成员因遭遇事故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沉重的;
(3)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4)其他导致家庭经济负担非常沉重的。

3.特别困难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因重大疾病且尚未治愈,需要大量费用继续治疗的情形。

第六条家庭生活困难慰问金发放标准为:
一般困难员工300元,非常困难员工500元,特别困难员工1000元。

第七条家庭生活慰问金发放流程
1.公司工会于每年春节前1个月,发布困难职工慰问工作通知;
2.困难员工本人或所在工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理由;
3.由两名以上工会工作人员前往困难员工家里入户了解核对情况后,向工会主席汇报,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按条件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标准;
4.工会主席提请召开本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如对公示内容产生异议的,经党政工联席会研究进行相应调整;
6.本单位财务部门于春节前将慰问金打入困难员工工资卡内,或由工会工作人员前往困难员工家中进行慰问并交付慰问金,此项费用在行政福利费中列支;
7.对补助认定和发放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并报集团工会备案。

第四章因病住院慰问金的发放
第八条因住院治疗的疾病包括一般性疾病和重大疾病两种情况。

1.一般性疾病住院治疗的:凭住院诊断书(复印件或照片)以及单位相关组织实际探望核实的情况为准。

2.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凭医院出具的诊断、病历等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等其他重大疾病的。

3.第九条员工本人因一般性疾病住院的,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员工本人得重大疾病的,慰问金不超过2000元;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因重大疾病住院的,慰问金不超过
1000元。

第十条发放流程
1.本人所在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会接到书面申请后,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按规定研究慰问金额;
3.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工会主席或工会工作人员前往医院探望,并送去慰问金或将慰问金打入员工的工资卡内,费用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第五章因公伤残慰问金的发放
第十一条因公受伤的员工住院后,工会、单位、部门领导应前往慰问,慰问金不超过2000元。

在受伤员工住院期间发放到位。

第十二条因公受伤后,经法定鉴定机构评定为1—5级伤残等级的员工,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

每年春节前,由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伤残员工的鉴定报告。

与困难员工慰问金一起汇总、公示、走访发放。

第十三条因公致亡的由员工所在单位按国家规定发给抚恤金和遗属救济金,不再另发慰问金。

第六章员工本人及亲属去世慰问金的发放第十四条因员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员工夫妻双方父母去世的,由本单位、部门提出书面慰问申请,工会审核确认后,由部门和工会工作人员前往慰问。

第十五条员工本人去世,发放慰问金2000元,可以送花圈一对;员工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去世的,发放慰问金1000元,可以送花圈一对。

第十六条慰问金要在去世人员出殡前发放到位。

费用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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