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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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大学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津工大[2019]1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教[2007]40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第三条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按照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财政局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请的基本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且自上一学年始至评审日无违纪行为;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本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综合测评名列前茅。

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审第五条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名额每年遵照市教委分配的名额确定。

第六条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同一学年内,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八条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㈠个人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㈡学院初评: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初评,确定本学院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

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报学生处审核;㈢学校审定:学生处复核各学院的初评结果,提出当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市教委。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四篇)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四篇)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奖励中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优秀表现,树立学习向上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标准1. 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末各科成绩连续2学期均排名前10%的学生可获奖学金;2. 品学兼优:学年末记录无违纪行为,并在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奖学金;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参与了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可获奖学金。

第三章奖项设置1. 学习成绩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5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3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2000元。

2. 品学兼优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第四章评选程序1. 学习成绩奖学金:按照学年末各科成绩进行综合考评,连续2学期排名前10%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2. 品学兼优奖学金:作为初选的前提条件,学年末记录不得有违纪行为。

根据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突出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学生自愿参与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4. 最终获奖名单将通过学校网站、校园电子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向获奖学生发放获奖通知书。

第五章奖励管理1. 奖学金奖励经费由学校进行统一安排,不得使用公共经费。

2. 获奖学生可自主选择奖金使用方式,可用于学习用品购买、课外活动费用、辅导班学费等。

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模板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规章制度受到各企业的广泛执行,得以更好地管理企业的发展。

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模板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模板篇1一、奖惩制度(一)考核做到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

(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赏分明。

二、考核奖惩内容(一)考核1、德: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尊师爱幼、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进修情况。

3、能:完成工作任务所具备的各项能力和业务水平。

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组织管理能力,学习能力及教学创新能力等。

4、绩:各工作岗位所取得的成绩。

它包括教师个人或集体获奖、指导幼儿参赛获奖等。

5、勤:出勤率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二)奖励1、自觉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2、完善幼儿园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以集体利益为重,积极承担份外工作。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教工作成绩显著,本班幼儿、本职工作在各级各类评比竞赛中获奖。

5、乐意承担各级公开教学或观摩活动,效果良好。

6、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并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7、获得班、组、室和单项奖的文明集体和个人。

8、无事故发生(安全奖);全勤、无迟到早退(全勤奖)。

(三)惩罚1、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事例,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人的年内考核为基本合格,扣除每月考核金额及年终奖金的50%,并视后果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如情节严重,影响本园形象者可被解聘。

2、责任事故:由于事故造成幼儿伤害,其医疗费、营养费及一切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同时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与年终奖金的10%,并视后果轻重给与行政处分。

意外事故: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幼儿园医疗费如在200元以下,有责任人自负;如超过200元,幼儿园则给予一定补偿,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三、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1、日常随机检查与定期考核(月、学期、学年)相结合。

怎么写奖惩制度(模板3篇)

怎么写奖惩制度(模板3篇)

怎么写奖惩制度(模板3篇)怎么写奖惩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第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一)嘉奖;(二)记功;(三)记大功。

第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解职;(五)解雇。

第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三)功过相抵。

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第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第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

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

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规章制度奖励惩罚方案模板

规章制度奖励惩罚方案模板

规章制度奖励惩罚方案模板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促进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奖励惩罚方案。

第二章奖励制度1. 适用范围本奖励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奖励标准(1) 个人奖励:根据员工的个人表现、业绩和贡献,给予相应奖励。

(2) 团队奖励:根据团队的协作精神、工作成绩和团队合作能力,给予团队奖励。

3. 奖励内容(1) 个人奖励内容包括奖金、表彰证书、升职晋升等。

(2) 团队奖励内容包括奖金、团队旅游、团队聚餐等。

4. 奖励周期(1) 个人奖励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评定,奖励周期为月度、季度、年度。

(2) 团队奖励根据团队的工作成绩进行评定,奖励周期为季度、年度。

第三章惩罚制度1. 适用范围本惩罚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惩罚标准(1) 违纪惩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守则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2) 工作表现不佳惩罚:对工作表现不佳、工作态度消极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3. 惩罚内容(1) 违纪惩罚内容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开除等。

(2) 工作表现不佳惩罚内容包括调岗、调薪、降职等。

4. 惩罚程序(1) 违纪惩罚程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开除。

(2) 工作表现不佳惩罚程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调岗-调薪-降职。

第四章奖惩权责1. 奖惩权限(1) 公司领导层对员工的奖惩有最终决定权。

(2)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的奖惩有执行权。

2. 奖惩义务(1) 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工作,合法合规。

(2) 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进行奖惩。

第五章附则1. 本奖励惩罚方案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修改和解释。

以上为公司规章制度奖励惩罚方案,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

公司呼吁全体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奖励福利及惩罚制度范本

奖励福利及惩罚制度范本

奖励福利及惩罚制度范本以下是一个奖励福利及惩罚制度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公司的绩效和效率。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奖励福利原则本制度的奖励福利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的种类根据员工的绩效、贡献和表现,公司设立以下奖励:1. 劳动奖: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员工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

2.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并发放荣誉证书。

3. 创新奖:对于提出创新想法、改进工作方法的员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和表彰。

4. 团队奖:对于团队协作良好、业绩突出的团队,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和表彰。

5. 季度奖:根据员工在季度内的综合表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和表彰。

6. 年度奖:根据员工一年内的综合表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和表彰。

7. 其他奖励:根据公司情况和需要,设立其他的奖励项目。

第五条奖励评定标准公司设立奖励评定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根据员工所在部门和岗位的要求和指标,综合考量绩效、工作态度、贡献等方面的因素,按照一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第六条奖励发放奖励发放由财务部门负责,每个奖励项目设定一定的发放频率,一般为月度或季度。

奖金将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发放给员工,并在奖励公示栏公示。

第三章福利制度第七条假期福利1.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员工享有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休息和放假权益。

2. 年假:员工工作满一定年限后,享有一定年份的年假。

3. 病假:员工患病期间,享有带薪病假。

4. 婚假、产假和陪产假:员工结婚、生育或陪产期间,享有特定假期福利。

5. 哺乳假:员工产后享有哺乳假。

6. 丧假:员工悼念亲属去世期间,享有特定假期福利。

第八条社会保险福利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奖励方案

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奖励方案

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奖励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公司的制度规范,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公司将通过积极奖励的方式,对表现优秀、遵守纪律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大家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绩效。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确定奖励的标准和方式,并及时公布,以确保公平公正。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奖励评定机制,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奖励。

第六条全体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评估奖励方案的实施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第二章奖励标准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责任心和业绩等因素,确定奖励的标准和程度。

第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奖励标准,以保证员工的劳动成果得到公正评价。

第十一条奖励标准主要包括:优秀员工奖、先进个人奖、团队协作奖等,具体奖项及标准将由公司领导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确定奖励的具体金额或物资,并及时发放给获奖员工。

第十三条员工获得奖励后,应当珍惜荣誉,不得擅自挥霍浪费,否则将被取消奖励资格。

第十四条公司将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奖金来源于公司的盈利,透明公开。

第三章奖励方式第十五条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对员工进行奖励,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六条奖励方式主要包括:发放奖金、发放奖品、颁发证书等形式,具体方式和颁发时间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十七条公司将在重要会议上对获奖员工进行表彰,以示公开公正。

第十八条公司将在公司内部网站或公告栏上公布获奖员工名单,以鼓励更多员工争创佳绩。

第十九条公司将对获奖员工进行个别慰问,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第四章奖励评定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奖励评定机制,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奖励。

实小教育宣传奖励办法范本(2篇)

实小教育宣传奖励办法范本(2篇)

实小教育宣传奖励办法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教育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

作为一所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实小,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我们特制定了本奖励办法,以激励学生在教育宣传活动中积极参与、创新宣传方式。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全体实小学生,包括小学部和幼儿园部的学生。

三、奖励内容及要求1.学科科目宣传奖励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所擅长的学科进行宣传,要求内容真实、独特、有趣,并能够体现该学科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

作品可以是海报、PPT、视频等形式。

奖励:一等奖:奖励学生100元奖学金、荣誉证书二等奖:奖励学生50元奖学金、荣誉证书三等奖:奖励学生30元奖学金、荣誉证书2.书籍推广奖励学生可以推荐自己喜欢的书籍,并写一篇短评来介绍该书籍的内容和阅读体会。

要求书籍选择多样,短评内容简洁、有深度,并能够激发其他学生的阅读兴趣。

奖励:一等奖:奖励学生100元书券、荣誉证书二等奖:奖励学生50元书券、荣誉证书三等奖:奖励学生30元书券、荣誉证书3.环保宣传奖励学生可以围绕环保主题,设计并宣传环保活动的意义、方法和成果。

要求内容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并能够传达环保的重要性和每个人的责任。

奖励:一等奖:奖励学生100元奖金、荣誉证书二等奖:奖励学生50元奖金、荣誉证书三等奖:奖励学生30元奖金、荣誉证书4.社会公益宣传奖励学生可以选择一个社会公益项目进行宣传,并展示该项目的目标、效果以及对社会的积极影响。

要求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感人性和影响力。

奖励:一等奖:奖励学生100元公益基金、荣誉证书二等奖:奖励学生50元公益基金、荣誉证书三等奖:奖励学生30元公益基金、荣誉证书四、评选办法1.学科科目宣传奖励由学校教师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作品的内容、创意和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2.书籍推广奖励由学校图书馆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学生的书籍选择和短评内容进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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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19356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模板Incentives Implementation Rules Template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第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一)嘉奖;(二)记功;(三)记大功。

第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解职;(五)解雇。

第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三)功过相抵。

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第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第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

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

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第十四条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五条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第十六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

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

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二十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

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二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条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八条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第二十九条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第三十条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20%比例奖励创收人。

第三十一条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第三十二条完成全年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50%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第六章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第三十三条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条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第三十五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

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三十六条上半年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80%者,记过一次。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第三十八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第三十九条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第四十条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发布日期:1990-9-25执行日期:1990-9-25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获奖标准第三章评审机构第四章申报第五章审批程序第六章异议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把科学技术引入农村,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加速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根据《国家星火奖励办法》(以下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符合《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可以授予国家星火奖:(一)开发、推广、应用适用于农业的先进技术;(二)开发、推广、应用适用于乡镇企业、为农村经济服务的中小企业的先进技术;(三)开发、推广适用于农村的先进装备;(四)区域综合性技术开发;(五)农村科技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

第三条国家星火奖励工作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以精神奖励为主,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获奖标准第四条根据《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星火奖分为国家级和省、市级。

第五条国家级星火奖分为下列等级进行表彰奖励:奖励等级荣誉证书奖金一等奖国家星火奖证书、奖杯、奖章一万五千元二等奖国家星火奖证书、奖杯、奖章一万元三等奖国家星火奖证书、奖章五千元四等奖国家星火奖证书、奖章二千元对振兴农村经济,加速农村现代化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获奖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可授予特等奖,其奖金金额可以高于一等奖。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本地区省、市级星火奖的奖励等级。

奖金最高不得超过五千元,由地方财政支出。

第七条获得国家星火奖一等奖的科技成果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一)技术或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有突出的示范作用,已经在全国或者若干省市应用、推广或者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很大比例;(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同行业、同类型企业中居领先(四)取得特别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获得国家星火奖一等奖的科技管理、培训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一)为振兴农村经济的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提出的有关战略、政策、规划、评价、立法及其它有关的研究成果,对制订国家重大政策起到促进作用,经实施检验切实可行;(二)在规划、立项、组织、协调振兴农村经济的管理或者培训先进的适用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知识等方面有创新、难度很大、涉及面很广,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三)取得特别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八条获得国家星火奖二等奖的科技成果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一)技术或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二)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已经在若干个省市或者若干地区应用、推广或者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较大比例;(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同行业、同类型企业中居先进(四)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获得国家星火奖二等奖的科技管理、培训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一)为振兴农村经济的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提出的有关战略、政策、规划、评价、立法及其它有关的研究成果,对地方或者区域重大政策的制订起到促进作用,经实施检验切实可行;(二)在规划、立项、组织、协调振兴农村经济的管理或培训先进的适用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知识等方面有创新、难度大、涉及面广,在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产生了重要影响;(三)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九条获得国家星火奖三等奖的科技成果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一)技术或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二)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已经在省内若干地区应用、推广或者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一定的比例;(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接近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先进水平;(四)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获得国家星火奖三等奖的科技管理、培训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一)为振兴农村经济的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提出的有关战略、政策、规划、评价、立法及其它有关的研究成果,对制订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经实施检验切实可行;(二)在规划、立项、组织、协调振兴农村经济的管理或培训先进的适用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知识等方面有创新、难度较大、涉及面较大,在一定区域内产生了重要影响;(三)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条获得国家星火奖四等奖的科技成果项目应当比照三等奖获奖标准,在技术水平、示范作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获得国家星火奖四等奖的科技管理、培训类的项目应当比照三等奖获奖标准,在推动科技进步作用大小,在理论与实践上对国内外产生的影响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第三章评审机构第十一条根据《办法》第十一条,国家科委设立国家星火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委会)。

评委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三人,秘书长一人,委员若干人。

评委会下设若干评审组。

评审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个,秘书长一人,委员若干人。

第十二条评委会和评审组委员由国家科委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委员任职期间如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评审会议,视同自行解聘。

评奖期间,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不能另派代表。

评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评委会办公室。

第十三条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评定国家级星火奖一、二等奖项目,复核三、四等奖项目;(二)审定向国务院推荐授予特等奖项目;(三)制定有关贯彻《办法》和本细则的具体措施;(四)指导省、市级星火奖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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