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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范文(4篇)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范文(4篇)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确保工作质量,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正确反馈,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由主任指定专职公文处理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登记第五条公文登记是公文处理工作的第一步,是对公文流转轨迹的记录和管理。

第六条公文登记要详细记录公文的编号、标题、发文单位、接收单位、日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所有公文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发文、收文、传阅和归档等。

第八条公文收到后,应该及时进行登记并分类归档,确保公文转送到正确的工作人员手中。

第九条公文发出后,应及时记录并妥善保管,确保公文的流转路径可查。

第十条公文传阅应记录传阅的范围、日期和传阅结果,确保工作人员收到公文后能够及时处理。

第三章公文处理第十一条公文处置是公文流转的关键环节,对公文的处理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

第十二条处理公文应根据公文的性质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和优先级排序,优先处理紧急重要的公文。

第十三条公文的处理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保证公文的内容和表述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公文的处理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办理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

第十五条公文的处理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公文的办理进展顺利。

第十六条公文的处理要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包括正式回复、督办要求等。

第四章公文复核第十七条复核是对公文的质量进行把关,确保公文的内容、格式、法规合规。

第十八条公文的复核应由专人负责,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复核人员应对公文的内容、格式和法规进行逐项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应及时纠正并重新排版。

第二十条复核人员应对公文的编号、标题、发文单位、接收单位等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公文的正确流转。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公文处理是指对各类公文进行接收、分发、审批、归档等一系列操作的过程。

为了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三、公文处理流程1. 公文接收(1) 公文接收人员应在接收公文时核对公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行登记。

(2) 公文应按照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并及时转交给相关责任人。

2. 公文分发(1) 公文分发人员应根据公文的内容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公文分发给相应的责任人。

(2) 公文分发应遵循原则:快速、准确、安全。

3. 公文审批(1) 公文审批人员应仔细阅读公文内容,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2) 公文审批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进行,确保公文的及时性和效率性。

(3) 公文审批人员应及时反馈审批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

4. 公文归档(1) 完成审批的公文应及时归档,确保公文的安全性和可查阅性。

(2) 公文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进行,方便后续的查阅和管理。

四、公文处理要求1. 公文的格式要求(1) 公文应使用规定的公文格式,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部分,并注明发文单位、日期等信息。

(2) 公文的格式应简洁明了,内容要条理清晰,语言要准确规范。

2. 公文的及时性要求(1) 公文的处理应及时进行,不得拖延或搁置。

(2) 对于紧急公文,应优先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 公文的保密性要求(1) 公文涉及的机密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 公文的传输和存储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4. 公文的准确性要求(1) 公文的内容应准确无误,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

(2) 公文的编写人员应仔细核对公文的内容和数据,确保准确性。

五、责任与监督1.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工作的责任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2.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标准通用)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标准通用)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标准通用)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标准通用)1.引言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术语定义2.公文分类与编号规定2.1 公文分类及定义2.2 公文编号规定2.3 公文成文机关、日期、标题规定3.公文的撰写要求3.1 撰写语言及格式要求3.2 标题要求3.3 正文要求3.3.1 逻辑结构及段落编排3.3.2 内容完整性与准确性3.3.3 可读性要求3.4 格式要求3.4.1 页眉页脚3.4.2 标题、正文、附件等版式要求3.4.3 表格、图表的使用规范4.公文的报送、审核与签发4.1 报送流程与要求4.2 审核流程与要求4.3 签发流程与要求5.公文的传阅与批示5.1 传阅流程与要求5.2 批示流程与要求6.公文的印发与发放6.1 印发流程与要求6.2 发放流程与要求7.公文的归档与保管7.1 归档要求与程序7.2 保管要求与措施8.公文的变更与废止8.1 变更程序与要求8.2 废止程序与要求[附件]附件1:公文编号示例附件2:公文正文格式示例附件3:公文报送审批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公文:指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等组织机构用于内部、对外办理有关事务的书面文件。

●公文编号:对公文根据一定规则进行的唯一编码,用于管理和追溯公文。

●公文成文机关:指公文的发文机关。

发文机关通常是指责任机关,由责任机关具体实施。

●公文撰写要求:对公文格式、内容、语言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确保公文的规范统一。

●附件:与公文一同附带的文件、资料、表格等内容,用于说明、补充或支持公文的内容。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文的处理工作,包括收文、拟稿、审批、签发、印制、归档等环节。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遵循快捷、准确、规范、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公文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素养,确保公文处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公文处理流程第五条:公文的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环节:收文、拟稿、审批、签发、印制和归档。

第六条:收文环节包括公文的收取、登记和分发工作。

收文人员应及时将收到的公文进行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公文分发到相应的处理人员。

第七条:拟稿环节包括公文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拟稿人员应根据公文的性质和要求,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审批环节包括公文的审核和批准工作。

审批人员应对公文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公文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签发环节包括公文的签署和盖章工作。

签发人员应根据公文的性质和要求,进行相应的签署和盖章。

第十条:印制环节包括公文的排版和印制工作。

印制人员应根据公文的排版要求,进行相应的排版和印制。

第十一条:归档环节包括公文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归档人员应按照文件分类和管理规定,将公文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公文处理要求第十二条:公文的处理应注重准确、简明、规范的表达。

公文的标题、正文和附件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使用文字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达方式。

第十三条:公文的处理应注意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涉及机密和重要信息的公文,应采取加密、控制传输等措施,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第十四条:公文处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公文,避免拖延和耽误工作进度。

对于需要回复的公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回复。

第十五条:公文处理人员要善于使用电子办公设备和软件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对于需要协作处理的公文,应利用互联网和网络平台进行协作。

第四章:公文处理责任第十六条:公文处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履行公文处理的职责和义务。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模版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模版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模版一、背景鉴于公文处理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为统一公司的公文处理规范,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二、目的本细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公文的处理流程及要求,保证公文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形象。

三、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员工,涉及公司内部公文的处理均需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进行。

四、基本原则1. 准确性原则:公文处理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错误、模糊或不完整的表达,对于重要信息应进行核实并妥善处理。

2. 及时性原则:公文应及时处理和回复,避免拖延耽误工作进程,对于紧急公文应及时处理并妥善安排。

3. 规范性原则:公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要求文段清晰、格式统一,使用规范的公文用语。

4. 保密性原则:公文处理应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确保机密文件不外泄,避免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五、公文处理流程(1)公文接到时,应及时确认接收,并登记到公文处理系统中。

(2)根据公文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合理安排处理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

2. 阅读理解:(1)仔细阅读公文内容,确保对公文的理解准确。

(2)如有涉及他人的责任或权益,应与相关人员核实,确保处理准确。

3. 分析处理:(1)根据公文的性质和要求,合理判断并制定处理措施。

(2)对于需要回复的公文,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截止日期进行回复。

(3)若公文涉及多个部门或人员的责任,应及时协调和沟通,确保责任明确。

4. 签批审批:(1)对于需要上级签批审批的公文,应在处理完毕后及时提交给上级。

(2)若公文需要多级审批,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 落实执行:(1)对于公文中指示的工作和要求,应认真执行并妥善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如有问题或困难,应及时上报,并协调解决。

六、公文处理要求(1)公文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标题、日期、编号等信息。

(2)字体要求使用统一的字号、字体,保持整齐清晰。

公文格式、类别、规则、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格式、类别、规则、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编辑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提高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效率,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公文是公司范围内具有特定效力、强制作用及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意图、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进行日常管理的重要工具。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二)严格遵守公司保密有关规定,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四条行政部是公司公司公文处理的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各单位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

第二章公文行文规则第五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六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第七条向上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各子公司的下属职能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所在子公司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受理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后,如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转报,应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不得原文转报。

(三)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四)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单位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

(五)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一个上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单位。

第八条向下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

(二)各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单位的相关部门行文。

(三)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四)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发、承办等环节。

第三条公文是指用文字形式表达的办公、行政、事务等方面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文、收文、请示、批复、通知等。

第二章公文起草第四条公文起草要言之有据、简洁明了、层次分明,确保信息准确、清晰。

第五条公文起草应考虑读者水平,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生僻字、繁琐的句式和长篇大论。

第六条公文起草应把握好文字数量,避免过多的废话和空话,以避免浪费读者的时间和精力。

第七条公文起草必须明确内容,全面准确,避免使用模糊、含糊的措辞,不存在歧义。

第三章公文审核第八条公文审核是保证公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必须由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员进行。

第九条公文审核应严肃认真,审查文字是否有错别字、语病或逻辑错误,保证表达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第十条公文审核要注意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公文内容合规合法。

第十一条公文审核须按照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备档,方便事后查证。

第四章公文印发第十二条公文印发应统一格式,包括页眉、页脚、字体大小、字体颜色等,确保形式统一规范。

第十三条公文印发要按照公文的优先级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级,确保公文在时间上的及时性和先后顺序。

第十四条公文印发要保密,对于涉及机密、保密的公文,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五条公文印发后,必须及时告知相关人员,确保公文得到及时处理。

第五章公文承办第十六条公文承办人员应仔细阅读公文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并及时报告领导。

第十七条公文承办人员要按照公文的要求进行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承办事项。

第十八条公文承办过程中,如遇到事项超出权限、疑义或需要请示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六章公文归档第十九条公文归档必须按照规定的分类、编号、档案名称进行归档,方便检索和管理。

第二十条公文归档后,应制作档案目录,清晰记录归档情况,方便检阅。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公文处理是指对各类公文进行收发、分发、传阅、审批、归档等一系列流程的管理和执行工作。

为了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单位和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三、公文处理流程1. 公文的收发1.1 收文:接收来自内外部的公文,并进行登记和分发。

1.2 发文:根据需要,制定并发出各类公文。

2. 公文的分发和传阅2.1 分发:根据公文的内容和需要,将公文分发给相关人员,并记录分发情况。

2.2 传阅:对于需要通知、征求意见或知情的公文,进行传阅,并记录传阅情况。

3. 公文的审批3.1 内部审批:对于需要内部审批的公文,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并记录审批结果。

3.2 外部审批:对于需要外部审批的公文,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并记录审批结果。

4. 公文的归档4.1 归档分类:根据公文的性质和重要程度,进行归档分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

4.2 归档管理:对于归档的公文,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保存。

四、责任和权限1. 公文处理工作的责任人应确保公文处理流程的顺利进行,并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级领导应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公文的审批和签发,并保证公文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公文处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公文处理工作,并保守公文的机密性。

五、工作要求1. 公文处理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公文处理工作应高效、准确地完成,确保公文的及时传达和处理。

3. 公文处理工作应保密,对于涉密的公文应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处理和管理。

六、工作流程优化1. 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行电子公文处理系统。

2. 简化公文处理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3. 定期进行公文处理工作的评估和改进,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七、培训和考核1. 对公文处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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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

第五条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

□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
位的公文,用”通知”。

(七)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八)决定、
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九)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等。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单位和公文种类。

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

(二)向上级请示的公文, 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果需要上报另一个上级单位时, 可以用抄报的形式。

(三)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四)公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号、年号、顺序号。

几个单位联名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公文编号。

(五)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

(六)收、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联合发文,应将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七)文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第八条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

”通告"等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行文关系。

第九条对上级单位组织的请示或报告,用单位组织名义发文。

第十条对市政府及政府各部、委、局,对市局及市局处室的请示或报告,与不相隶属单位协商工作等,
用行政名义行文。

第十一条内部行文,可按问题的种类和性质,用分公司或部门名义行文。

分公司、各部门不得联合行文,部门之间不要用发文形式解决一般性的问题。

第十二条各单位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的,应当抄报越过的单位。

第十三条向上级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主送一个单位,不要同时抄送下级单位,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除领导直接交办外);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

第十四条按照一级抓一级的管理原则,公司行文原则上只发到各分公司和各部门,不直接发到下属子公司。

第十五条发文应根据需要确定主、抄送单位,不得滥发。

□公文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收文处理。

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拟办、批办、催办等程序。

(一)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文秘人员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呈阅、分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其中内容重要的急件,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如领导出差,立即送办公室领导处理。

(二)承办人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

领导人之间不宜直接横向传递,以免积压或传失。

(三)凡需办理的公文,应先送办公室主任签批意见,再分送给有关部门办理或送领导批示后办理。

办公室主任在签批公文时,认为无需送领导阅批的一般性公文,可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直接批有关部门阅办。

各单位收到急件时,应在3天内答复并退回文件,一般要办理的文件,一周内应办理并退文件,最迟不能超过15天。

需要研究而不能马上处理的,也要先书面或口头简要回复。

(四)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

文秘人员对有领导批示的公文及本公司发出的文件,要认真督促、催办,以防积压或漏办。

各分公司、各部门对上级发出的文件,需要汇报贯彻执行情况的,要及时检查反馈。

(五)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达后,应将会议文件交文秘人员立卷归档。

第十七条发文处理。

一般包括拟稿、审稿、签发、缮印、校对、用印、封发等程序。

(一)草拟公文的要求:
1.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尽量与原来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并加以说明。

2.情况要确实,观点要明确,文字要精练,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标点符号要正确,篇幅要力求简短。

3.引用的公文要写明发文机关、公文编号、标题和发文时间。

4.草拟公文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的公文稿纸,文件字迹要清楚,文面应保持整洁,凡是文面凌乱不清的,
要重新清稿。

5.数字的写法。

正式文件中,除文件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百分比必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外,其他用汉字书写。

6.章节序数的写法。

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排列: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
三层为"1",第四为"(1)"。

7.不要滥用简称。

年月日、人名、地名、文件名称、事物名称等,一般不要简称。

(二)公文审核。

公司的文稿在送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办公室核稿。

以工会、社团名义发文的,由董事会和分管领导审核。

审核的重点:
1.是否需要行文。

2.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与本单位发过的公文是否衔接。

3.提出的要求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4.处理程序是否完备,行文关系、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5.文字叙述是否符合文法和逻辑,标点符号是否正确。

审核时如发现不妥之处,必须进行修改,属于重要的原则性的问题,应退回原承办单位修改,改动过大的,要重新抄正。

(三)公文签发。

公司行政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签发。

工会、社团的一般性文件,由分管领导签发,重要文件,由最高行政领导签发。

(四)公文拟稿、改稿和签发,一律用钢笔,禁止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五)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若确需修改,必须重新送签。

(六)公文签发后,由文秘室负责打印、盖章、装订、登记、分发。

打印文件要美观大方,符合公文格式。

装订要整齐牢固,不漏页、错页、粘页。

印章盖在年、月、日的中上方,上沿不压正文,下沿略压
年、月、日,如正文末页无空档,可另起一空白页注上日期盖章,并在该页的左上方标明”此页无正文”字样。

(七)公文校对以原稿为准,非承办人不得擅自改动原文。

校对未发现的差错,由校对人员负责;校对后,打字员没有改正的,由打字员负责。

第十八条公文办理完毕后,要及时送交文秘人员整理立卷,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存档的文件。

□文件的管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文书的处理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保密纪
律教育,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

严禁将秘密文件带往公共场所或家中。

文件传递过程中,必须办理登记、
签收、注销等手续,并按照收文薄检查归档,以防遗漏。

第二十条各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录音带、录像带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都必须由承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文书或有关人员核对整理后,于次年第二季度送交档案室归档,各单位、各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本细则从X XXX年X
第二十一条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由档案室鉴别、登记后销售。

X月XX日起施
行,过去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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