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市政府机关公文制发程序更加规范化
加强公文处理规范化

加强公文处理规范化公文处理是指对公务事项进行文件化的处理,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务工作的规范化、规范化执行,并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现代化的办公环境中,良好的公文处理规范化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公文处理规范化的重要性、关键原则和实施步骤。
首先,公文处理规范化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公文处理是公务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它直接关系到机关领导、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运行和管理。
只有进行规范化的公文处理,才能确保公务工作的准确性、高效性和合法性。
此外,规范化的公文处理还可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增强公务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其次,公文处理规范化需要遵循一些关键原则。
首先是准确性原则,即公文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务事项的内容和要求,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和沟通。
其次是规范性原则,即公文格式、用词用语、排版等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理,以保持一致性和统一性。
再次是时效性原则,即公文的处理和交办必须及时,以确保工作流程的快速流转和落实。
最后是保密性原则,即有关公务事项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保密,以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接下来,公文处理规范化的实施步骤如下。
首先是公文的起草,起草人必须根据公务事项的内容和要求,准确、清晰地表达意思,选择恰当的用词用语,并遵循规范的格式和排版要求。
其次是公文的审核,审核人要对公文的内容、格式、用词等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然后是公文的签发,签发人要对公文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批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签发。
最后是公文的归档,归档人要将已处理的公文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原则进行归档和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使用。
除了以上的步骤,公文处理规范化还需要加强对公文提醒和跟踪的管理。
具体而言,可以利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对公文进行数字化处理和管理,实现对公文的快速检索和查询。
此外,还可以建立公文处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公文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公务人员的公文处理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公文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行政公文的标准化与规范化要求

行政公文的标准化与规范化要求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公文在政府机关和各级部门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行政公文的准确性、一致性与规范性,标准化与规范化的要求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行政公文的标准化与规范化要求,包括文体的规范化、内容的准确性和格式的统一等方面。
一、文体的规范化行政公文作为政府机构对外发布的正式文件,其文体应当具备一定的规范化特征。
文体规范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正式性:行政公文应体现出一定的正式性,避免使用口语化或俚语性的表达方式。
文中的措辞应严谨,客观,避免夸张或主观色彩。
2.简明扼要:行政公文应当简明扼要,尽量避免冗长复杂的句子和使用过多的修辞手法。
公文的表达应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
3.严肃庄重:行政公文的文风应当庄重严肃,给人以权威和公信力的感觉。
避免文中出现幽默或夸张的元素。
二、内容的准确性为了确保行政公文的准确性,文中的内容要求准确无误,不得有模糊和矛盾之处。
要求如下:1.事实准确:行政公文内容应当客观准确,确保所述事实真实可靠。
凡引用数据或事实,必须能够提供明确来源,不得随意杜撰。
2.逻辑严密:行政公文应当具备严密的逻辑关系,文中的观点和论证应有条不紊地展开。
避免在表达过程中出现漏洞或自相矛盾之处。
3.语义精准:行政公文应该用准确的措辞和专业术语,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的表达方式。
确保所传达的信息明确无误。
三、格式的统一为了使行政公文规范化,格式的统一是非常重要的。
格式的统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页边距:行政公文的页边距应统一,一般为上下2.5厘米,左右2厘米。
统一的页边距可以使公文更加整洁美观。
2.字体与字号:行政公文的字体与字号应统一,一般选择宋体、黑体或仿宋字体,并使用常用的字号,如小四、五号等。
过大或过小的字号都不符合规范。
3.标题层级:行政公文的标题应有明确的层级划分,一般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1.1、1.1.1等。
标题的字体和字号应与正文有所区别,以便于区分。
行政公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行政公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行政公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行政公文不仅能够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还能够增强公共行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本文将从行政公文的定义、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意义、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讨论。
一、行政公文的定义行政公文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以文件形式制作和发出的各类文字材料。
行政公文具有权威性、依据性和责任性,是政府组织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进行沟通、协调和监督的重要工具。
二、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意义1. 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化和标准化能够使行政公文的制作过程更加规范、明确,减少审阅和修改的次数,提高办文效率,缩短办文周期。
2. 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化和标准化使得行政公文更加规范、客观、准确,避免主观意见的干扰,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可和信任。
3. 优化管理体制:规范化和标准化促使政府机关建立严格的行政公文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层级清晰、行文有序的管理体制。
4. 增强信息管理能力: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有利于提高行政公文信息系统的建设,使信息的传递、保存和检索更加方便、高效。
三、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1. 统一的格式要求:行政公文的格式应该统一、简洁明了,包括标题、主送、抄送、正文、落款等必备要素,避免使用奇特的字体和颜色。
2. 规范的用语和写作要求:行政公文的用语应该明确、简练、规范,避免使用晦涩的句式和词汇,同时要注意语言的客观性和中性。
3. 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权限制度:政府机关应建立明确的行政公文审批流程和权限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审批权限和责任。
4. 规范的文件编号和归档管理:行政公文应该统一编号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行文的有序性和便于查找。
5. 完善的信息化支持系统:政府机关应建立完善的行政公文信息系统,提供快捷的办文工具和高效的信息管理服务,实现电子化办文和在线审批。
机关工作制度及公文处理规定

机关工作制度及公文处理规定为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的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文办理程序(一)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各部室工作范围内的各类文稿应由本部门完成初稿起草任务,文件草拟必须使用《发文稿纸》。
起草人员接受文稿起草任务后,要领会拟起草文稿的主旨、行文对象、文种格式,弄清文稿的缓急和时限要求,并根据文稿涉及的内容,搜集相关材料,撰写文稿。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情况确定,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3.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4.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5.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6.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8.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9.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或提前完成起草任务,文稿一般应形成打印稿后送审。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规定等。
审核修改后的文稿呈书记定稿签发。
公文正式印制前,办公室应当进行复核,严把出口关,确保文件从内容到形式都符合规范化要求。
1.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确定发文字号、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
然后按规定时限、份数印制。
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办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通知如下:一、收文办理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签收、登记、分发、审稿、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结归档。
(一)签收、登记:所有报送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签收、登记、传递。
综合科初审后,登记填写《文件处理签》、《阅办文件处理签》、《交办文件处理签》,代拟稿送秘书科进行公文处理,再送有关领导审签。
正副、正副主任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登记请批的公文。
其中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由综合科转送办公室主任处理。
登记工作必须在来文的当日完成。
(二)分发、拟办:根据来文性质可分为传阅件和拟办件两大类。
传阅件由县府办综合科登记后分发各有关领导或科室传阅,并作好记载,传阅后及时收回。
拟办件由综合科填写阅示单,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批示。
送领导的批示件,一般应在登记的当天送达,如领导未及时签批,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询问、提示。
(三)审稿、批办、承办:凡领导的批示件,应由提出意见的科室按领导的批示,送达有关单位和人员承办。
办理单位或人员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延误、推诿,对报告性公文原则上从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请示性公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催办:交办件一般从交出后5-7天无办理结果的即行催办。
紧急件应当按照特定时限要求办理,必须指定专人跟踪督查,做好内部运转和衔接工作。
(五)办结归档:办结归档的文件,由承办科室按收文顺序,在来年四月向档案室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移交时,反映文件办理过程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批示单、交办单、处理笺)等都应收集完整、有序。
论行政公文文种使用的规范化问题

论行政公文文种使用的规范化问题规范化使用行政公文文种是公文工作的关键环节,所以更应重视。
我们以下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及关于规范化使用行政公文文种的相关议题:一、确立可行的公文创作模式1.把握公文文体、样式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文书模板》,公文文体分为实书文体、报告文体和活动文体。
其中实书文体指出令、决定、规章等,报告文体指出办法、报表等,活动文体指出通知、函件等。
2.传承公文的内容格式。
公文内容格式因文种不同而不同,如发文须当有前言、正文和后记,收文须当附有主旨和正文,受文有受文文号、来文单位及标题等。
3.建立完整的文字语言体系。
行政文书中文字语言应该简洁明了,满足行政文书的规范性,力求应用简练准确,没有空洞拗口的表达。
二、建立有效的编写管理机制1.强调行政公文文种的完整性。
在行政文书中,应把法律等法定性文书状况,在完整的文章中表现出来,即“完整性”是行政文书基本文书状况。
2.强化公文文种的审核制度。
行政公文文种应当经过审核才可以使用,在审核制度中可以检查文书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主体的一致性、语言的规范性等,从而使文书符合文书创作的要求。
3.坚持公文文种的审签机制。
在审签制度中,可以实现对文书的审阅、审核和审签,以确保文书的安全、有效性,使文书的阅办者对文书的安全性要求得到保证,以及确保行政文书的效力。
三、健全公文文种组织管理体制1.准确认识行政文书的性质。
行政文书是一种特殊的文书,具有法律性、权威性和说服力。
所以要充分认识其特殊性,把握文书的法律性、权威性和说服力,坚持正确的组织管理,行使公文创作的权限。
2.完善行政文书的审查机制。
应当从文书审查的安全性、逻辑性、合法性、可操作性、湿度、类型等各方面加强对公文文种文件审查工作,以防止出现不规范、不合理、不安全等问题。
3.加强公文文种使用核对工作。
要对行政文书进行语言、文字、排版、审签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使公文文种文件达到规范的要求。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程序提高公文效率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程序提高公
文效率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金政办发[2015]75号
【发布部门】金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01
【实施日期】2015.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程序提高公文效率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75号)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3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程序提高公文效率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6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文件的运转程序,提高公文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各部门对国家和省上印发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类文件,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在收到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重大事项可适当延长准备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https://img.taocdn.com/s3/m/85338edd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5e.png)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务院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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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市政府机关公文制发程序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制发公文的质量和水平,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邯政办〔2003〕27号),现就把好起草关、审核关、审签关、复核关、校印关、分发关,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机关公文制发程序通知如下:
一、起草关。
属于部门主管范围内的工作需要政府发文时,一般由部门代拟文稿;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时,一般由一个部门牵头共同起草;综合性公文,一般由综合部门或者办公厅拟稿。
草拟公文要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构严谨,表述准确,字词规范,篇幅力求简短。
(二)公文的文种要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合理确定。
(三)拟制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要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秘密、机密、绝密)和保密期限。
(四)拟制紧急公文,要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特急、急件)。
其中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五)人名、职务、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
引用公文要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要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要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要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十)起草公文所依据的参考资料,要附在文稿之后,一并送审。
二、审核关。
(一)部门起草文稿后,一律报送到办公厅分管对口处室。
(二)分管对口处室负责对部门文稿的把关审核、修改。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三)经审核,对不需要行文或可以由主管部门行文的,由分管对口处室提出意见报经领导同意后,退主办部门。
(四)属于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须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先行把关,提出审查意见。
三、审签关。
(一)审核把关后的文稿由分管对口处室呈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审核、审批。
(二)分管对口处室按照审核、审批意见修改后,呈有关领导人审核、签发。
四、复核关。
(一)有关领导签发后,由分管对口处室到秘书二处复核,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由分管对口处室按程序进行复审。
(二)复核后,由秘书二处负责登记、编号、填写承印单付印。
(三)秘书二处不得受理部门来编号的文稿。
五、校印关。
(一)公文登记编号后,由分管对口处室送印刷厂付印并校对。
(二)校对实行三校制,一是对领导修改部分的校核;二是交付印刷前的校核;三是文件下发和上报前的校核。
校核内容包括公文的格式、结构、语言、字词、标点和人名、地名、时间、数字等,要做到准确规范,不出歧义和差错。
(三)校对后,分管对口处室要及时将文稿原件送秘书二处存档。
六、分发关。
(一)公文成印后,特急、急件由分管对口处室取运,交秘书二处;一般件由秘书二处负责取运。
(二)公文取回后,由秘书二处根据密级和紧急程度及时封装发出。
拟制、修改公文和公文签批、书写一律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