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方案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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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方案2017年

祥城镇中心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为了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祥城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稳定。结合祥城镇校(园)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祥城镇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方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或触电、暴恐、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煤气等突发事件。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各校(园)要成立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园)应对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本,有效控制

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所产生的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镇内初级中学、小学、

幼儿园以镇中心学校管理为主。各校(园)要在中心学校、办事处(村委会)和镇党委、政府和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校(园)长“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方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无论发生何种突发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各校(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各校(园)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中心学校突发事件导小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中心学校全体成员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具体日常工作。

(2)主要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应对全镇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二是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制定并完善符合祥城镇教育实际应对发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三是信息报告人是校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四是严密监测全镇各校(园)事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五是督促检查并落实全镇各校(园)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六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指导各校(园)开展紧急应对处置工作。

七是总结推广各校(园)成功应对突发公共的做法和经验。

八是根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督促各校(园)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处置全镇各校(园)突发事件的其它事项。

2.各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校委会及各班班主任

(2)主要职责

一是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二是按照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和中心学校有关要求,制定各种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三是加强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四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五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六是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1.事故预防

中心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各校(园)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促使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祥城镇各校(园)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在进入突发事件高发期前,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学校,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各校(园)要按照中心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水平;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2.突发事件预警

中心学校建立校(园)突发事件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按季节变化和校(园)安全工作的动向对突发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学校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3.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一是迅速:发生突发事件的学校、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不得延误。并且坚持边报边查,查明即纠的原则,第一次报基本情况,第二次报较全面的情况,第三次形成综合报告。

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延报、谎报。

三是直报:一般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四是续报:突发事件发生变化后,各校(园)应及时续报。

(3)信息报送机制

一是初次报告:

各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发1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

中心学校接到报告后,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在2小时内报告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

重大、特别重大事突发事件发生后,必要时事发学校或中心学校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突发事件可能原因等。

二是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镇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镇中心学校要每日报告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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