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私募股权投资协议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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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合伙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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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合伙协议书样本作者:日期:11-04-08私募股权基金合伙协议书第1条分配的一般原则除非条款Ⅵ的另外规定,合伙人无权从合伙企业中撤资和取得其出资的分配和回报。

根据合伙企业的名册和档案,合伙企业的资产只能分配给合伙企业有档案的持有者,他们由普通合伙人授权并在一定日期享有分配权。

1)可交易有价证券的分配。

(1)在合伙企业终止前,只能分配现金,或普通合伙人凭其独有的判断,分配可交易证券。

在现金和可交易有价证券的分配中,每个合伙人的现金和可交易有价证券的分配比例受下面(3)中规定的制约。

在清算分配中,分配可包括任何资产,例如不可交易有价证券.(2)尽管和这里的规定不一致,以现金进行的清算和分配,普通合伙人可以凭其独有的判断给每个合伙人以公平的实物分配的选择。

(3)以实物分配的构成投资或投资一部分的任何证券或其他资产,分配给合伙人应与条款Ⅵ一致;关于该实物分配应被视为有意行为,好像该实物分配就是现金分配,在量上等于分配实物的资产市场价值。

如果实物分配的资产被认为在等价的基础上以公平的市场价值卖给第三方,在实物分配之前,合伙人的资本帐户应作调整且与条款Ⅵ3一致,以反映认可的利润或损失。

在实物分配中,普通合伙人不应对合伙人存在歧视,而应当:(a)分配给所有的合伙人相同类型的财产;(b)如果以现金或实物财产(或不同种类的财产)同时分配,向每个合伙人分配相同比例的现金或实物财产(或不同种类的财产);(c)普通合伙人凭其独有的判断,以更为公平的其他比例分配.(4)如果一个有限合伙人在法律顾问书面建议的基础上,认为任何实物分配会使该合伙人有可能违反法律、规章或规则,普通合伙人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让该合伙人进行选择:(a)对该分配做选择性的安排;(b)按照该合伙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以该合伙人的名义将该财产出售。

无论(a)或(b),该分配应当被有限合伙人接受后方可进行。

2)分配的时间选择。

分配应在以下的时候进行:(1)与合伙企业的法律约束一致,合伙企业应在获得投资产生的净投资收入的现金后立即分配。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私募基金合伙协议是一份法律文件,规定了私募基金的基本条款和条件。

这份协议是投资者和管理人之间的约定,用于确保私募基金投资项目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以下是一份定制的私募基金合伙协议,包括了所有必要的要素:1.协议当事人及定义此私募基金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以下几个项目成员参加的:a.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被授权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管理和运作本基金。

b.有限合伙人: {投资人名称}(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人”或“投资人”)。

c.普通合伙人: {管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

2.基金单位、终极受益人与投资人权益 (份额)本基金为有限合伙制基金,其单位为{基金单位数}。

有限合伙人依据现有分配规则分配投资成果。

每个有限合伙人将持有相应的份额,占总股本的{股份占比}。

每个有限合伙人都有权公开或非公开出售其份额,但必须通过书面通知告知管理人。

对于任何非公开的交易,有限合伙人应该尽可能地向其他相关方披露必要的信息。

基金的终极受益人是有限合伙人,其份额的持有和交易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投资目的本基金的投资目的是在{x}年内获得最大限度的投资收益,并充分利用市场机会,高效管理进行投资。

4.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a. 选择企业时,重点关注其盈利能力、竞争力、稳定性及成长空间;b. 综合运用多种投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股票、债券、期货、衍生品、基金等;c. 拟采取滚动式投资,进行分期投入,以使出资方便及达到投资分散和风险控制的目的;d. 依据相关规定和基金合伙协议,进行监督和信息披露。

5. 投资标准及要求本基金的投资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 每个投资项目的最低门槛不得少于{投资项目最低门槛};b. 投资风险要适度,不能涉及到违法行为或社会公德问题;c. 重点关注市场潜力,避免出现高度竞争和低回报的情况;d.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e. 投资头寸要求逐步平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三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三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甲方(以下简称“投资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1.投资者愿意作为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LP”)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投资活动;2.基金管理人愿意作为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GP”)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作;3.双方均认同本合同的条款,并愿意共同遵守。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金的基本信息1.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基金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3 基金规模:人民币____亿元1.4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____________________1.5 投资期限:____年1.6 基金运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2.1 投资者的权利:(1)按照其出资比例获得基金的投资收益;(2)参与基金的决策和管理;(3)查阅基金的财务报表和投资情况;(4)按照约定时间获得基金的投资回报;(5)按照约定方式退出基金。

2.2 投资者的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出资,出资额不得少于其承诺的出资额;(2)不得干预基金管理人的正常运作;(3)遵守基金的决策机制,按照决策结果执行;(4)不得要求提前退出基金,除非出现合同约定的退出情形。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3.1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1)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和管理;(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基金资金;(3)获得基金管理费和业绩报酬;(4)选择投资项目,并进行投资谈判;(5)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的运作情况。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第四条企业经营场所:第五条合伙目的: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第六条经营范围:投资.第七条合伙期限为5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第八条合伙人姓名: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 1 人,有限合伙人为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九条出资方式: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出资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如下表.以上共同出资万元.第十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十一条合伙企业费用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一、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按总出资额的2%向资产管理公司支付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二、开办费;三、合伙人会议费用;四、托管机构发生的托管费;五、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六、必要的媒体费用;七、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有关的律师费和咨询费等.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第十二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一、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从第三年起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二、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利润和亏损以及运行费用,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三、资本增值分配方法资本增值为合伙企业经营期末的净资产与本企业经营初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内部收益率为投资项目的净现值等于零时的贴现率.普通合伙人按下表标准从资本增值中提取管理费;取管理费后的资本增值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第十三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第十四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一、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1、由执行合伙人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x x 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后续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2出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二、执行合伙人的权限: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7、其他:1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2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3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4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5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四、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1名由普通合伙人担任,另两名由有限合伙人选举产生.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4、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5、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6、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7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下:1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取得超过半数的委员通过.2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后,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办理具体事务.第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及其权利义务一、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二、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有限合伙人如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参与经营管理的,视为普通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一起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四、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五、有限合伙人的权利1、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出资额行使表决权;2、有权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会议记录,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经营资料;3、有权了解和监督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4、收益分配权;5、出资转让权;6、在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人员变动时强制普通合伙人退伙.六、有限合伙人义务:1、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限.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如期足额缴付出资.如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不能按期缴纳到位的,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调整各合伙人之间的权益比例.3、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及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4、保密义务:有限合伙人仅将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所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用于合伙企业相关的事务,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普通合伙人由利益冲突的商业事务.普通合伙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违反保密义务的有限合伙人追究法律上的责任.5、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6、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8、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第十六条合伙企业托管一、合伙企业成立后,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托管机构对本合伙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对资产公司的监督,以确保合伙企业资金的安全.合伙企业向托管机构支付托管费用.托管机构由执行合伙人选择确定.具体的托管办法和条件以合伙企业成立后与托管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二、全体合伙人应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转入托管机构为本合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合伙人将其资金转入上述账户后,视为其已缴纳对本合伙企业认缴的该部分出资.三、托管机构的义务1、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设立银行账户等为合伙企业的资产账户,执行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指令,负责合伙企业名下的资金往来,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的要求保管合伙企业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2、复核、审查管理合伙企业投资报告,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资产管理公司核对;3、出具合伙企业业绩和合伙企业托管情况的报告;4、保存合伙企业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等;5、依据资产管理公司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合伙人支付投资收益;6、资产管理公司因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代表合伙企业向资产管理公司追偿.第十七条入伙、退伙1、新合伙人只可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2、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5 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入伙满一年;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③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5、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6、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解散与清算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失.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4、清算人主要职责: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③清缴所欠税款;④清理债权、债务;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第十九条违约责任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全体合伙人签字:年月日。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范本6篇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范本6篇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范本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私募股权投资协议范本一、甲方(投资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二、乙方(企业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三、投资金额:甲方向乙方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四、投资用途:乙方接受甲方的投资,用于(具体说明投资用途)。

五、投资方式:甲方向乙方投资形式为股权投资,协议签署后,甲方拥有乙方的(具体比例)%股权。

六、投资期限:本次投资期限为(具体期限),期满后,甲方有权选择退出或继续持有股权。

七、收益分配:乙方每年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向甲方支付收益,收益比例为(具体比例)%。

八、管理方式: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投票、战略规划、重大投资等。

九、保密义务:双方在协议签署后,应严格保守商业机密,对双方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十、保证: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发现不实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法院)解决。

十三、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具体日期)起生效。

十四、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以上为私募股权投资协议范本,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希望双方能够携手合作,共同发展!篇2私募股权投资协议范本一、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乙方:(投资人名称)地址:(投资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号码)承诺人:(如果有承诺人,填写其姓名)三、股权项目名称:(填写私募股权投资的具体项目名称)四、投资总额:(填写乙方投资的总额)五、投资比例:(填写乙方在该股权项目中的投资比例)六、投资方式:(填写乙方投资的方式,如货币投资、股权投资等)七、投资期限:(填写乙方投资的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八、投资条件:1.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生效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身份资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2. 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投资,并按时支付相应款项;3.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4. 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工商-模板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工商-模板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工商-模板(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年月日目录第一条定义 (5)1.1定义 (5)1.2标题 (8)1.3引述 (8)第二条合伙企业 (8)2.1设立 (8)2.2名称 (9)2.3主要经营场所 (9)2.4目的 (9)2.5经营范围 (9)2.6登记、备案 (9)2.7期限 (9)2.8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 (10)第三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10)3.1合伙人 (10)3.2出资方式 (11)第四条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11)4.1普通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11)4.2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11)第五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12)5.1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 (12)5.2执行合伙事务 (12)5.3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14)5.4执行事务合伙人违约处理办法 (14)5.5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和更换 (14)5.6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15)5.7责任的限制 (15)5.8免责保证 (15)5.9利益冲突 (15)5.10资金托管 (15)第六条投资业务 (16)6.1投资领域和投资目标 (16)6.2投资方式 (16)6.3投资限制 (16)6.4投资决策 (16)6.5投资后的管理 (16)6.6投资工具 (16)6.7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16)第七条费用和支出 (17)7.1合伙费用 (17)7.2管理费 (18)7.3普通合伙人费用 (18)第八条收益分配 (18)8.1现金分配 (18)8.2亏损分担 (19)8.3所得税 (19)第九条入伙、退伙及合伙权益的转让 (19)9.1有限合伙人入伙 (19)9.2有限合伙人退伙 (19)9.3普通合伙人入伙 (20)9.4普通合伙人退伙 (20)9.5有限合伙人合伙权益的转让 (20)9.6普通合伙人合伙权益的转让 (21)9.7合伙权益出质 (22)9.8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身份转换 (22)第十条合伙人会议 (22)10.1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22)10.2会议召集和召开 (22)第十一条财务会计制度及报告 (23)11.1记账 (23)11.2会计年度 (23)11.3审计 (23)11.4报告 (23)11.5查阅会计帐簿 (24)第十二条解散与清算 (24)12.1解散 (24)12.2清算 (24)12.3清算清偿顺序 (25)第十三条其他 (25)13.1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25)13.2保密 (25)13.3修改协议 (25)13.4通知 (26)13.5全部协议 (26)13.6可分割性 (27)13.7一致性 (27)13.8份额信息备份 (27)13.9报送披露信息 (27)13.10弃权 (27)13.11签署文本 (27)13.12协议生效 (27)---------------(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共同签订:(1)--------------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合伙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业务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人,有限合伙人为人。

除本协议尚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

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形如下:一)普通合伙人XXX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二)有限合伙人1.***身份证号码:XXX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第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回购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回购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回购协议回购协议甲方。

乙方:XXX鉴于。

1、XXX(下称“翌银基金”)共同发起设立的XX基金·XX酒店旅游项目投资基金(工商注册名称为: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的全体有限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万元的有限合伙份额。

投资期限届满后,由乙方回购(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

2、乙方是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之协商,就有限合伙份额回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回购标的本协议项下乙方回购的标的为:甲方所持有合伙企业万元的有限合伙份额。

甲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该项有限合伙份额系依法取得、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也未以任何方式设置抵押、质押、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也无任何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二条回购时间乙方回购的时间为:自甲方收到乙方的基金产品成立确认书之日起满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付清全部回购价款后15日内,双方共同办理将乙方所回购的有限合伙份额变更至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

第三条回购价格乙方回购的价格为甲方取得合伙企业万元有限合伙份额所支出的原价。

第四条价款支付乙方应于甲方投资期满前五日将前条所列人民币万元的回购价款足额付至甲方在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第五条有限合伙份额过户甲方依时全额收到乙方支付的有限合伙份额回购价款后十五日内,双方共同办理有限合伙份额变更手续,将乙方所回购的有限合伙份额登记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保障措施1、以XXX名下持有的土地和在建工程(X号内32幢独栋别墅,酒店,婚纱健康中心,会议中心等建筑面积.57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评估价值约为13.5亿元。

2、以X项目58%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XXX持有的XXX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追加XXX、XXX、XXX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4、追加XX集团实际控制人X先生及其配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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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合伙协议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如下文所定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被投资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债权的公司。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工商变更登记,指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变更应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任何前置审批、备案、会商程序(如有)。

关联人,指就任何人而言,是指(i)被该人控制,(ii)控制该人,或(iii)与该人一起受他人共同控制的任何自然人、公司、商业企业、合伙企业、联合企业或其它商业实体。

为避免歧义,控制是指对被控制方持有50%及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实质性控制被控制方之经营决策。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XX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流动性投资,指存放银行、购买国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总额,指全体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守约合伙人,指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记录的合伙人。

托管人,指受有限合伙企业委托,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托管的商业银行。

托管账户,指有限合伙企业在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违约合伙人,指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及/或其他义务的合伙人。

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

项目退出,指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对某个被投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全体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登记册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登记册,定义见第2.5.3 条。

有限合伙费用,指根据本协议第六条应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开支。

财产份额,指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原始投资成本,是指有限合伙企业对特定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即相关投资协议及其修正案(如有)载明的金额。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 设立依据
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2.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长江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2.3 主要经营场所
2.3.1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7期B26栋3层1、2。

2.3.2 普通合伙人可视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但应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2.4 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 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从事股权/债权投资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4.2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投资管理与相关咨询服务。

2.5 合伙人
2.5.1 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共50人,其中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49人。

2.5.2 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7期B26栋3层1、2号。

2.5.3 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的名称及住所见附件一所示。

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如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合伙人登记册中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普通合伙人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变化,附件一应作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确认,当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变更合伙人登记册并通知全体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权益、责任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为准,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进程对抗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2.5.4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最多为四十九名。

2.6 合伙期限
2.6.1 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2+2年(两年之后即可自由赎回,或选择继续持有两年)。

2.6.2 各合伙人确认,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5年,成立之日起5年内为投资期。

第三条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制
3.1 出资方式
3.1.1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3.2 认缴出资额
3.2.1 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最低认缴额为100万。

3.2.2 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及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附件一所示。

3.3 出资缴付
3.3.1 各合伙人的出资在正式签署本合伙协议后,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一次性缴付。

3.3.2 出资
(1)本协议签订后,普通合伙人应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该缴付出资通知书应至少提前三日发出,列明该合伙人应缴付的出资应缴付金额和出资付款日。

各合伙人应于出资付款日或之前,将缴付出资通知书上载明其应缴付的出资全额支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账户。

(2)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并同意,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在出
资付款日或之前缴清全部出资,应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利息,直至其将应缴金额缴齐。

若任何有限合伙人逾期达十日仍未缴清全部出资及逾期出资利息的,该有限合伙人即被强制退伙,强制退伙生效日为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向其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之日。

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当发生前述情形时,由普通合伙人向该违约有限合伙人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并通知全体合伙人。

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应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

该等逾期出资利息和违约金计入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

(3)在有限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情形下,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守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自行选择一位或多位守约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该违约合伙人的出资承诺,或者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

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尤其是不影响强制退伙的效力,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强制退伙生效日(即首期出资付款日之次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强制退伙无效。

第四条合伙人
4.1 有限合伙人
4.1.1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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