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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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开展语言用字检查的通知

学校关于开展语言用字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检查的通知
学校各年级、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能力,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经研究,定于11月中旬对全体师生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学校各年级、各班级: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包括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工作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工作中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由学校语言文字领导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现场检查文件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各年级、各班级务必引起重视,做好宣传和督查工作。

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提高公司内部工作文化和专业形象,确保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特向全体员工发布以下通知。

一、检查目的通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检查工作,旨在促进公司内部文档、邮件、报告等书面表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专业性,以提升公司的形象和沟通效率。

二、检查内容1. 语法和拼写:检查文档中的语法错误和拼写错误,包括但不限于错别字、标点符号使用错误等。

2. 表达清晰性:检查文档的表达是否清晰明了,是否存在逻辑错误、不清晰的表述等问题。

3. 专业术语使用:检查专业文档是否使用正确的专业术语,并确保其使用恰当和准确。

4. 文字排版:检查文档的文字排版是否整齐、统一,包括字体、字号、段落等方面。

三、检查方式和周期1. 检查方式:由专门的语言文字检查小组进行检查,他们将对选择的文档进行详细检查,并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2. 检查周期: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同时,员工可随时将需要检查的文档提交给语言文字检查小组。

四、改进措施和建议在语言文字规范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问题或改进空间,将及时提出建议并指导员工进行改正。

同时,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互相研究,提升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工作要求1. 全体员工应认真对待语言文字规范检查工作,自觉遵守规范,确保文档的质量和准确性。

2. 如发现他人文档存在问题,应积极提出建议并帮助其进行改正。

3. 领导干部应起到表率作用,严格遵守语言文字规范,并要求下属员工按规范要求进行书面表达。

六、备注请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各自部门,并监督员工按要求执行。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公司办公室日期:[日期]。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记录及整改记录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记录及整改记录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记录及整改记录时间检查情况地点多功能室检查人部分领导汇报工作时开始用普通话,后来讲方言。

汇报材料用字、用标点比较规范。

会议记录中部分用字不规范,日期未使用正确的写法。

整改措施会后安排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其普通话水平和说普通话的信心。

进一步强调语言文字规范的重要性。

整改结果普通话水平有所提高。

全体参会人员对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刻。

时间地点教师办公室检查人检查情况教师教案中用字出现错别字和简化字。

标点用法不对。

办公时偶尔不说普通话。

整改措施指出错误加以改正整改结果地点各班教室检查人时间检查情况部分教师在课堂中未使用普通话,板书黑板时用字不够规范,出现标点使用错误。

根据相应的语言文字规范文件和制度,对其进整改措施日常教学中使用普通话规范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行培训,使其认识到使用普通话和用字用标点规范的重要性。

整改结果地点教师办公室检查人时间检查情况日常工作中能够用普通话进行交流,处理来人来访来电时热情周到,并注意使用标准普通话。

工作记录中出现错别字及标点使用错误。

整改措施指出错误加以改正整改结果地点多功能室检查人时间检查情况向领导汇报工作时,虽然使用普通话,但是不甚标准,有些甚至出现读错字情况。

整改措施会后安排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其普通话水平和说普通话的信心。

整改结果普通话水平有所提高。

地点办公室检查人时间检查情况日常工作中仍不能做到随时随地讲普通话。

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撰写文稿、制定文件等方面使用规范语言文字。

部分文件头仍使用中括号,而不是六角号。

标点使用不规范。

整改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相关语言文字规措范,进行进一步整改和修正。

施整改成效显著,问题减少。

在实践中推动语言文结字规范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果地点各班教室检查时间人检查情况部分教师在课堂中未使用普通话,板书黑板时用字不够规范,出现标点使用错误。

整改安排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其普通措话水平。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检查记录:近期,为了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质量,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环境,我们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语言文字工作检查。

在此次检查中,我们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书面语规范、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规范与使用等。

一、书面语规范1. 学生作文针对学生作文,我们检查了选定的学生作文,并进行了详细的评审。

从作文的内容、结构、语法、用词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评估。

结果显示,大部分学生在文采、条理和语法方面都有很好的表现。

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一方面,部分学生在作文中出现了语法错误,如主谓不一致、时态错误等。

另一方面,有些学生在表达观点时欠缺连贯性,缺乏清晰的逻辑思维。

2. 教师批改作业教师批改作业是评估学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我们抽查了部分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并对批改标准进行了分析。

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认真负责,批改标准相对较为统一。

然而,个别教师对于语法和逻辑错误的指正不够明确,往往只给出“不对”或“错了”等简短的批注,缺乏具体的教导和解释。

二、口头表达能力1. 学生口语表达我们进行了一次学生口语表达能力的抽样测试。

通过针对学生进行的对话、演讲以及课堂互动等情况的观察和评估,得出了如下结论。

在一般情况下,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尚待提高。

虽然大部分学生愿意参与课堂互动,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但存在一些表达不清晰、用词不准确、语速过快等问题。

2. 教师教学能力我们观察了一些老师在教学中对学生的提问和回答能力,并对其进行了评估。

调查发现,大部分老师在提问和回答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晰明确地传达知识点。

然而,个别老师提问的方式不够灵活多样,导致学生思维的局限性和被动性。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一系列整改措施。

一、书面语规范1. 学生作文:增加书写规范性的练习,注重句子结构和语法知识的掌握。

开展定期的作文辅导,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写作比赛,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文采。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1994年9月14日)普及普通话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国语[1990]19号、国语[1992]9号两个文件分别对小学和普通中学普及普通话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贯彻这两个文件精神,取得明显成效,有的省市还对中小学普及普通话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

但也有少数地区对这项工作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措施不力,进展缓慢。

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如期实现文件规定的目标要求,两委决定对全国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检查评估的标准为使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逐步规范化,并使各地检查评估的标准能大体一致,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制定了《城镇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评估指标标准》,使于各地有所遵循。

该标准为市区和县(县级市)城关的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第二阶段(即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优秀级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依据这个标准制定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检查评估的操作方案,并根据本地实际分别确定各项评估要素的良、中、差级标准和分值,但评估要素的条目原则上不得增减,三项指标分值的调整幅度不要超过20%。

二、关于检查评估的办法1.首先由学校(含高校、部队和企事业单位所属的普通中小学,下同)进行自我评估;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地方主管教委(教育局)和同级语委联合对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并由上级教委(教育局)和语委对此评估结果进行复查(复查面不小于学校数量的五分之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局)和语委对地方检查评估的结果进行抽查;国家两委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查评估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试题、评估结果等,必须时对业经检查评估的学校进行抽查。

关于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通知

关于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通知

关于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通知
根据上级要求,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高文字表达准
确性和规范性,现决定进行检查,以确保各部门和人员的文字工作
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和范围
1. 检查时间:自即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 检查范围:全体部门和人员。

检查内容
1. 文字准确性:检查文字使用是否准确、恰当,避免使用模糊、不准确或歧义的词语和表达方式。

2. 文字规范性:检查文字是否符合语法规则、用词规范和标点
符号使用准则,避免错别字、语法错误和标点符号滥用等问题。

3. 文字风格:检查文字表达是否简练、清晰,避免冗长、啰嗦
或含糊不清的表达方式。

4. 文字格式:检查文字排版是否规范,包括字体、字号、行距等方面。

检查要求
1. 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相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文件和要求。

2. 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完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上报。

3.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并向相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4. 检查过程中,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并通知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和支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部门联系。

特此通知。

日期:XXX年XX月XX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11.12•【字号】兰教语〔2018〕426号•【施行日期】2018.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各民办中学: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教语函〔2017〕7号)精神,现就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创建活动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创建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增强师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达标校创建工作。

二、主要目标(一)总体目标。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与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教师目标。

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三)学生目标。

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

三、组织实施(一)有序推进。

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兰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标准》(附件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辖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含已命名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创建活动。

语言文字督查、检查制度

语言文字督查、检查制度

语言文字督查、检查制度
1、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2、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务处、德育处、团支部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3、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年级主任、各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5、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先进年级组、文明处室、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7、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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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语委通知,省专家组将于8月27日~31日对我县进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评估验收。

按照县语委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县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内容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本次重点督查城区学校(园)及相关乡镇集镇地所在学校(园)。

围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框架(附件二)及中小学文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附件三)等方面进行督查。

二、督查原则
1.把握导向。

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以查促发展,推动各校(园)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2.立足发展。

督查与指导并重,了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经验与特色,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注重实效。

从实际出发,重在督导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职责到位、工作落实情况以及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督查方式
1.全面自查。

各校(园)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2.集中督查。

县教育局与县语委办将组织专家分赴各校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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