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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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0篇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0篇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0篇制度影响着人,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需包含全部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觉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全部事项“有法可依”。

以下是我给大家带来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盼望可以关心到大家!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篇1一、一般话制度1、喜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一般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同学在校内内说一般话,课堂发言、课下沟通时使用一般话。

4、提倡同学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一般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无错别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2、同学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扬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5、常年坚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检查城市大街小巷宣扬牌、门牌、(广告)语用字不规范状况。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篇2一、语文课、一般话课、书法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

二、在各学科各专业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三、对同学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学问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训练。

四、校内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标语)或(提示语)。

五、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宣扬栏”。

六、学校和班级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

七、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一般话及规范字的阵地。

八、透过学校网站、班会、升旗仪式等(渠道)大力宣扬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好处及有关法律法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学问。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篇3为全面推动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老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一般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全部专任老师务必持一般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老师一般话水平务必到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老师务必到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一、概述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是指对小学生的语言文字能力进行培养和提高的工作。

它对于小学生的学习、思维、表达能力等方面均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非常必要。

二、目标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小学生正确、规范、流利地使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并逐步提高他们的听、说、读、写能力,使他们能够灵活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交流和表达。

三、任务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1.教学任务:开展语言文字课程教学,帮助学生掌握语法规则、丰富词汇、提高语言表达能力等;2.课外阅读任务:组织学生进行课外阅读,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3.作文任务:组织学生进行作文训练,帮助学生提高写作水平和创造力;4.语言文字评估任务:对学生的语言文字能力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5.语言文字研究任务:开展语言文字研究,提出并落实教研成果,促进教学改革。

四、内容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语文课教学内容语文课教学内容包括基础知识、语法规则、词汇积累、修辞手法等。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年级特点和学习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

2. 课外阅读内容学生的课外阅读应包括文学类、科普类、历史类、人物传记类等多种类型的文章。

教师和家长应共同努力,在学校和家庭环境中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阅读资源和阅读氛围,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培养其广泛阅读的能力。

3. 作文内容作文内容应涵盖日常生活、社会时事、文学欣赏等多个方面。

教师可以通过设计不同题材的作文,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观察、表达,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创造力。

4. 评估内容语言文字评估内容应包括听力、口语、阅读、写作等方面。

评估可以通过课堂测验、作业评价、口语表达等方式进行,可以定期进行也可以随时进行。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帮助他们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小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尊重他人,不使用粗俗语言,不侮辱他人;2. 保持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不使用网络用语和俚语;3. 尊重师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造谣传谣;4. 培养乐观向上的态度,不传播负能量的信息。

三、语言文字规范1. 书写规范(1)练习写字时,字体工整、字迹清晰;(2)书写作文时,语句通顺、逻辑清晰;(3)避免错别字和打字错误;(4)遵守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

2. 口头表达规范(1)发言前先思考,避免冲动和不负责任的言论;(2)说话声音清晰、语速适中;(3)面对听众时,要注重礼貌和礼仪;(4)不说粗话,不传播不良信息。

四、禁止事项1. 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2. 不得造谣传谣,传播虚假信息;3. 不得传播不良信息,包括色情、暴力等内容;4. 不得使用网络用语和俚语。

五、奖惩措施1. 对于言行不规范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劝导等处罚措施;2. 对于多次违规的学生,将采取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等处分。

六、落实责任1.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语言文字规范,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 班主任和学校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言行;3.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监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语言文字习惯。

七、总结语言文字是人类交流思想、传承文明的重要工具,小学时期是培养良好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关键时期。

希望通过本规章制度的实施,能够引导学生形成规范的语言文字表达习惯,提高其语言文字素养,助力其健康成长。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最新)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最新)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根据市语委办工作指示,结合我们学校原有对加强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良好基础的实际,加快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学校的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作为工作重点,加快普通话的推广普及进程,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水平。

二、工作目标与要求1、大力推广和普及普通话。

要将普通话作为教师的教学用语。

教师全部持普通话合格证书上岗。

2、要将说好普通话作为学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来培养。

语文课堂教学要重视培养学生的朗读能力的训练,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语感。

要引导学生用普通话交谈、交流。

力求把普通话说得正确、流利。

3、大力推行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

以规范汉字为教育、教学和校园环境用字。

学校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公文、印章、教案、试卷、板书及教学软件、自编教材、板报、宣传橱窗、等能自觉使用规范汉字和正确使用汉语拼音标注。

4、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形成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管理和监督机制。

三、工作重点1、加大宣传的力度。

要在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国家通用语言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一年级新生入学教育中加强汉语拼音的教学。

在校园的显著位置要设立永久性宣传牌,并与校园文化融为一体。

通过校园网、苗苗广播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营造规范化的校园文化氛围(1)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通过竖标牌、贴提示句、宣传周活动、召开会议、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氛围,使这项工作不断深入人心。

(2)根据目前学校的校园设计规划,力求做到文化墙内容丰富、醒目,图文并茂;教室内小学生守则、规范等随处可见;各室室牌齐全、整齐、用字规范。

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增强学生的文明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应当尊重他人,文明用语,不得使用脏话、粗话等不文明语言。

第三条学生应当尊敬师长,不得对师长使用不礼貌的语言,不得恶语相向。

第四条学生应当正确使用语言文字,不得编造谣言、造谣传谣,不得传播不实信息。

第五条学生应当正确认识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倡导用人文素质和道德修养,打造文明校园氛围。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交流时,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避免使用口头语、方言等,可以采用书面语言进行交流。

第七条学生应当注意语言文字的书写规范,字体端正工整,书写规范清晰,不得使用错别字、乱码等。

第八条学生应当尊重语言文字的规范,不得随意篡改他人的文字作品,不得抄袭他人的作品以及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学生在课堂上发言应当遵守老师的指导,不得插话、自言自语等不端正的表达方式,要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

第十条学生在文字作业中应当注意用词准确、逻辑清晰,不得写错别字、语句混乱等。

第三章语言文字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将组织语言文字能力培训,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指导,引导学生正确运用语言文字。

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语言文字监督机制,对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错误,培养学生正确的语言文字习惯。

第十三条学校将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扬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第十四条学校将定期举办语言文字比赛和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生应当遵守并加以执行。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学生应当认真遵守,共同营造文明的校园环境。

愿每位学生都能掌握规范的语言文字技能,提高自己的素养和品德。

小学普通话工作制度

小学普通话工作制度

小学普通话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小学普通话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普通话工作应以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和使用普通话为目标,全面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交际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小学普通话工作应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激发学生学习普通话的兴趣,创设良好的语言环境。

第四条小学普通话工作应注重地区特色和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分类指导,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

第五条小学普通话工作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校应设立普通话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校普通话工作。

第七条学校普通话工作领导机构应制定具体的普通话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应设立普通话教学研究小组,开展普通话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普通话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教学能力。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普通话比赛、演讲、朗诵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普通话的兴趣。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小学生普通话工作。

三、教学与评价第十二条小学语文课程应全面实行普通话教学,其他学科教师应注重语言示范,引导学生熟练掌握和使用普通话。

第十三条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普通话听说读写能力。

第十四条教师应关注学生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学生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评价学生普通话掌握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应将普通话水平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第十七条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

第十八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普通话水平,参加培训、研讨等活动,熟练掌握教育教学方法。

第十九条教师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语言示范,为学生树立良好的语言榜样。

实验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实验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实验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引言语言文字作为人类交流的工具,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在学校中,语言文字的正确应用和规范使用更是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因此,实验小学制定了一系列的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以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运转。

二、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 语文教学规范为保障学生受到营造良好语言环境的教育,教师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进行教学。

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素养和语言文字教学能力,使学生能够在听、说、读、写中逐渐掌握丰富的语言文字知识和技能。

同时,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重视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兴趣爱好。

在教学方法上,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并注重对学生口头和书面表达的训练。

2. 教师语言文字规范教师是学生模仿学习的典范,因此,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遵循语言文字的规范,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

在语言文字表达方面,教师要注意接受语言文字教育和矫正自己的不规范表达习惯。

同时,教师要遵守语音、语调和语法的规范,尤其在正式场合和与学生交流时更应注意。

3. 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监督。

学生要严格遵守语言文字规范,注重书面和口头表达的规范。

在书写方面,学生要注意字迹清晰、格式规范和语言准确,增强自己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 课内外语言文字环境建设学校应在课内外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适合学生观察、思考、交流的语言文字环境,如教室中的校训、警示语等。

学校还应加强读书、写作、演讲等活动,创造学生的多样化语言文字环境。

5. 语言文字活动学校应开展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各种活动,如感恩活动、诗歌朗诵、小小主持人、演讲比赛等。

这些活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说、读、写、听能力,增加学生的语言文字知识,同时也可以创建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文化氛围。

三、语言文字是人类进行交流的重要工具,而在学校中,语言文字的正确应用和规范使用尤为重要。

语言文字教学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教学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教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语言文字教学行为,提高语言文字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语言文字能力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语言文字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原则,促进学生成长,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语言文字教学相关工作,包括语文教学、英语教学等。

第四条学校将定期评估语言文字教学工作,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评价,以便优化教学质量。

第五条学校将定期开展语言文字教学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教师第六条语言文字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科学规范的教学原则,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条语言文字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水平,熟练掌握教学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语言文字教师必须秉持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关爱学生,传授知识,引导学生成长。

第九条语言文字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提前准备好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条语言文字教师必须尊重学生个性差异,耐心倾听学生提问,帮助学生解决困惑。

第十一条语言文字教师必须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心理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干预。

第十二条语言文字教师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第十三条语言文字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章学生第十四条学生应该尊重老师,遵守教室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第十五条学生应该热爱学习,勤奋上进,认真完成作业,主动参加课外学习。

第十六条学生应该团结互助,尊重同学,友善相处,共同进步。

第十七条学生应该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努力提高自己的语言文字能力,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生应该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利益。

第十九条学生应该重视语言文字教学,主动与老师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语言文字活动。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二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语言文字教学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制定详细的语言文字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内容,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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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浮丘中心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要求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广大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措施,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学校的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3.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发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监察委员会的作用,制定学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按期检查评估,期末写出总结;制定奖惩制度,并体现在校规、教学管理与对教师、学生的评优等方面;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4.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学校校牌和校园环境用字必须规范,学校要设立固定的宣传标语牌,开辟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专栏。

5.认真组织开展每一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做到活动前安排计划、活动中积累资料、活动结束写好总结。

6.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和录用教师条件之一,教师应达到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7.建立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具体要求:
一、教师普通话的要求
1.凡是本校的教职工,在教学和集体活动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否则不得参加教学评估,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2.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和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条件。

3.规定语文教师普通话不低于一级乙等,其他学科的教师普通话应不低于二级甲等。

二、学生普通话的要求
1.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

2.如果发现某班有不说普通话的现象,要在班级评比中扣分,每人每次扣
0.5分。

三、学校印刷的文件、宣传材料、学校颁发的奖状、奖品、证书,制作的各种标牌、课堂板书、各种教具、板报、宣传栏,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

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文字规范要求。

四、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张浮丘中心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篇二:
灵树中心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规范要求为了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积极有效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推普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三.学校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必须将推广普通话作为创建和检查内容之一,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四.录用新教师时学校必须审核普通话测试水平,中文专业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专业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如未达标,不予录用;
五.专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上岗前,必须向教导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证,未达标者,一律不能上岗,未达标的教师员工分期参加校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六.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杜绝“证书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的现象,引导和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七.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教师之间会话,与学生谈话等方面必须使用普通话,校语委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成绩纳入个人业务考核,并作为评优树先的否决项。

八.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九.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演讲、朗诵等各种普通话竞赛、讲座活动,必须组织学生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十.学校教学楼走廊、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语。

推广普通话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员工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以上制度,为实现我国新世纪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作出贡献。

灵树中心小学2014年2月篇三:
2
014.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珠海市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或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七)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一)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等教育,并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

(三)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墙牌、标语或提示语。

(四)学校、年级和班级均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

(五)通过团组织活动、班会、升旗仪式、校园网站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识、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

四、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规范(一)除外语教学中的外语部分外,所有教师工作、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不规范的用语用字的现象要及时指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或主题班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

(六)积极参加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

五、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一)热爱和宣传祖国语言文字。

(二)坚持在校园内说标准普通话。

(三)提倡在家庭和社会上说普通话。

(四)作业书写规范,不写不规范的汉字。

(五)墙报、板报、橱窗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六)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七)积极参加社区推普宣传活动,尽自己所能纠正社会上的不规范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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