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坡地村镇的创建申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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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 构建两山转化用地机制——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试点的实践与思考

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 构建两山转化用地机制——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试点的实践与思考

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18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指出的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核心思想是要求把生态环境的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的优势。

实现这一转化,打通“两山”通道,需要我们在山坡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理论、政策、技术上作出积极有益的探索。

2015年起,浙江省开展了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就构建“两山”转化用地保障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8年,该项试点在2018中国三农发展大会上被评为“2017中国三农创新十大榜样”,被浙江省政府列为“改革创新项目”。

一、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内涵和特征所谓生态“坡地村镇”建设,就是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生产集约高效、生活宜居适度、生态山清水秀的要求,立足全省土地资源禀赋和优势,通过调整城乡土地利用布局、结构和方式,在保护耕地和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将具备建设条件的低丘缓坡非耕地开发为城镇、村庄和休闲度假等绿色产业建设用地,建设一批“房在林中、园在山中”的山、水、林、田、房为一体的生态型村镇和绿色产业园区,促进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走出一条统筹“保耕地、护生态、促发展”的生态型土地利用新路子,为全省“两美”“两高”建设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一)生态“坡地村镇”建设应具有的主要特征规划上,依山顺势、点状布局、融入自然;建设上,垂直开发、零占耕地、保护生态;形态上,错落有致、房在林中、园在山中。

(二)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环境质量的取向要求不仅充分利用自然景观生态价值,而且通过实施人文景观打造、山地林相改造、山塘水系建设等工程,使山坡地开发后的原有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系统更加完善,努力实现“项目建起来了、百姓富起来了、生态美起来了”的建设成效。

(三)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机制的取向要求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方向,实现建设占用平原土地向山坡地转变,优化利用空间;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向非耕地转变,有效保护耕地;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方式,实现建设占用土地由成片开发向点状布局、垂直开发转变,保护生态环境。

申请宅基地流程

申请宅基地流程

申请宅基地流程申请宅基地是一项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步骤的过程。

在中国,宅基地是指用于建设农村居民住房的土地,是农村居民建房的基础。

因此,申请宅基地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来进行,下面将详细介绍申请宅基地的流程。

首先,申请宅基地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建房规划设计图纸、建房用地的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是申请宅基地的必备材料,没有这些材料是无法进行申请的。

其次,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提交申请。

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相关材料。

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初步的审查。

接着,申请人需要等待宅基地审批结果。

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进行审批,并给出审批结果。

如果申请通过,申请人将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如果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根据驳回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最后,申请人需要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在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后,申请人需要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宅基地的使用权证书手续。

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即可正式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

总的来说,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并不复杂,但需要按照规定和程序来进行。

申请人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同时需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批工作。

只有在完成了所有的流程和手续后,申请人才能正式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从而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

以上就是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申请宅基地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他们会给予您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祝您申请顺利,早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特色小镇项目申报流程

特色小镇项目申报流程

特色小镇项目申报流程特色小镇项目是指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产业特色,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小镇,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和保护传统文化。

在中国,特色小镇项目已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下面将介绍特色小镇项目的申报流程。

一、前期准备。

1. 调研与规划,在申报特色小镇项目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规划。

了解当地的自然资源、人文历史、产业特色和居民生活状况,确定特色小镇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2. 组织筹备团队,组建专业的筹备团队,包括规划设计师、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等,确保项目申报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3. 完善规划方案,编制特色小镇的规划方案,包括整体规划、产业布局、文化传承、旅游开发等内容,确保规划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

二、申报材料准备。

1. 申报书,撰写特色小镇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概况、发展定位、规划方案、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内容。

2. 项目规划图纸,提交特色小镇的详细规划图纸,包括总平面图、产业布局图、景观设计图等。

3. 技术方案,提供特色小镇项目的技术方案,包括建设方案、环保措施、配套设施等内容。

4. 经济效益预测,提交特色小镇项目的经济效益预测报告,包括投资回报期、财务指标、就业增长预测等内容。

5. 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土地使用证、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 提交申报材料,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将特色小镇项目申报材料递交至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

2. 审查与评审,政府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审,包括规划方案的合理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的预测等内容。

3. 签订协议,经过审查和评审合格后,政府部门将与申报单位签订特色小镇项目建设协议,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时间进度等。

4. 实施建设,申报单位按照签订的协议,组织实施特色小镇项目的建设工作,包括土地征用、建设施工、配套设施建设等。

5. 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将对特色小镇项目的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建设山上浙江 发展生态经济——建德市“坡地村镇”试点纪实

建设山上浙江 发展生态经济——建德市“坡地村镇”试点纪实

建设山上浙江发展生态经济——建德市“坡地村镇”试点纪实作者:钱晓华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第10期□□建德市国土资源局钱晓华自2015 年被列入浙江省首批“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县市以来,建德市共有8 个项目纳入试点。

截至目前,2015 年4个试点项目进展顺利,2016 年4 个试点项目均已启动项目规划调整和方案编制工作。

一年多来,建德市在推进“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逐步走出了一条统筹“保生态、保资源、保发展”的建德路子。

一、试点初衷1. 开展试点工作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促进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坡地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两美”浙江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建设山上浙江,发展生态经济”为目标,优化结构布局、创新利用方式。

开展试点工作既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又能减少对优质耕地的占用;既能开发利用资源,又能保护生态环境。

开展坡地村镇试点工作,可以促进建德市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全域旅游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互促发展,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释放更大更持久的改革红利。

2. 建德发展现状迫切需要试点工作政策支持与实践探索建德市地处浙西丘陵山地和金衢盆地毗连处,地表以分割破碎的低山丘陵为特色。

对“八山一水一分田”、拥有70 余万亩低丘缓坡资源的建德而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日益狭小,随着耕地保护和土地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土地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是破解保障用地和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与保护环境“两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对缓解用地供需矛盾、减轻耕地占补平衡压力,保障建德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建设用地可谓是一场及时雨。

二、主要做法1. 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德把该项工作作为全市经济领域“13+X”重点改革课题之一,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抓,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相关政策解读

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相关政策解读

改革开放40周年国土资源ZHUANTIBAODAOLAND&RESOURCES21专题报道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资源,推进全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近期,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等九部门联文下发《关于建立生态“坡地村镇”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严格生态“坡地村镇”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

一、背景与必要性(一)保护的要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习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为浙江社会经济发展指明的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

随着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的深入推进,经济发展、城乡建设与耕地保护、占补平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耕地保护面临多重压力。

浙江省“七山一水二分田”的资源禀赋,及当前更加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和生态保护政策,决定了我们不能再走一边建设占用平原优质耕地,一边在滩涂上围垦造和山坡上造田造地的老路子,需要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较为丰富的山地特别是低丘缓坡资源。

2018年,浙江省委省府下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10号),明确要求“深入推进‘坡地村镇’建设,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发展的需求在全省深入践行“两山”理论的同时,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谋划实施“大花园”建设行动纲要,要求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把生态经济培育成为发展的新引擎,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小康”建设。

农旅产业融合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更是江南山区农村实现乡村振兴、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之一。

但是,农旅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土地要素保障。

如何既从源头上保护耕地资源,减轻耕地占补平衡压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土地利用方向和结构,又能切实解决建设用地保障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保耕地、保生态、保发展”的多赢局面,需要我们在山坡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上作出积极有益的探索。

农村批地建房的流程

农村批地建房的流程

农村批地建房的流程
1. 确定用地性质
农村批地建房主要包括自住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

自住用地是指农民自己建造住宅或者其他设施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则是指农民从事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用地。

2. 申请农村建房用地
农民向所在乡镇政府提出农村建房用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证明等。

3. 乡镇审核把关
乡镇政府会对申请人的资格、用地面积、用途等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经乡镇党委会或者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后,可以批准建房用地。

4. 县级批准确权
经乡镇初审后,需上报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由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农民可获得土地使用权证。

5. 缴纳有关费用
农民需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契税等。

6. 办理规划许可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农民需向乡镇政府申请农房建设规划许可,确定农房的具体位置、面积、高度等。

7. 动工建设
规划许可办理完毕后,方可动工建设农房。

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

8. 竣工验收
农房建设完工后,需向乡镇政府申请验收,检查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方案。

通过验收后,即可正式入住使用。

农村批地建房需要依法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确保农村建设有序进行。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有哪些农村宅基地是农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的土地,为了促进农民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国家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关于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具体条件、程序等细节问题又是怎样的呢?下面来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一、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第十条建房农户人口计算:(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

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

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省政府“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建德召开

省政府“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建德召开

省政府“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建德召开作者:省厅办公室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第8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8月17日,浙江省政府在建德市召开“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推进会。

黄旭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蒋珍贵主持。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陈铁雄厅长总结了试点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试点项目业主代表绿城集团,杭州市、建德市、德清县政府,省建设厅、省林业厅负责人作了发言。

省国土资源厅马奇副厅长,省农办、发展改革、财政、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和部分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

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后备耕地资源相对不足,但全省山地特别是低丘缓坡资源较为丰富,怎样盘活低丘缓坡这个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探索。

今年是全省开展“坡地村镇”试点的第2个年头,通过“多规合一、精准用地,点状布局、垂直开发,征转分离、分类管理,点面结合、差别供地”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有效优化了土地供给结构。

全省去年核准实施的首批“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33个,已有16个试点项目动工建设;实际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487亩,节约建设用地指标约6000多亩。

“坡地村镇”是浙江拓展建设用地空问的必然选择,是切实保护耕地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两美”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

浙江省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利益共享原则,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完善用地基础设施建设、坡地村庄建设等政策,加强规划管控,坚持“依山就势”开发,严格项目准人,扩大试点范围,今年,全省将实施试点项目62个。

黄旭明副省长指出,要加强规划管控。

加强相关规划的衔接,选择区位条件好、资源环境承载力强、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地块作为试点区块,切实做好“坡地村镇”建设用地的规划。

要及时制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灾防治等具体措施,防止引发生态环境、地质灾害等问题。

黄旭明副省长要求,坚持“依山就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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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浙江探索实施“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实行“点状布局、垂直开发”,为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特别是乡村休闲旅游这一新业态的发展,破解了最棘手的“用地难”。

哪些项目可获准纳入“坡地村镇”试点?浙江主要核定三种类型: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生态休闲旅游观光项目建设。

具体试点项目区内的用地,则按照“用多少、征多少,建多少、转多少”的原则,实行“征转分离、分类管理”。

简单说,就是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进行分离,项目内不同用途的土地,按类别进行管理。

那么浙江坡地村镇的创建申报需要达到哪些条件呢?
一、申报项目范围
1.城镇建设项目,包括城镇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项目;
2.村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或利用原村庄建设用地进行整村改造的农居点项目;
3.旅游业建设项目,包括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养生养老、露营运动、文化
旅游等项目;
4.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包括低能耗、高产出、无污染的绿色生态产业项目。

二、申报项目条件
1.已列入项目投资计划,经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或明确投资意向,当地发改部门出具书面认定意见;
2.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含永久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村庄建设项目原则控制在50 亩以内,城镇住宅项目原则控制在105 亩以内,旅游项目原则控制在200 亩以内,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重点建设项目原则控制在300 亩以内;
3.已符合建设用地“两规”选址条件,且项目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具备开发条件;
4.明确项目建设计划,符合开发周期要求;
5.项目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涉及林地的,符合占用林地审批条件。

三、申报材料清单
1.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列入试点项目的请示文件;
2.“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申报表;
3.试点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包括用地情况、规划衔接、资金筹措、建设内容、实施计划等内容);
4.发改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的初步意见(或备案、核准文件);
5.财政部门关于项目(政府投资性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的初步意见;
6.建设部门关于项目建设规划选址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初步意见;
7.环保部门关于项目环评的初步意见;
8.水利部门关于项目水土保持和防洪等的初步意见;
9.国土资源部门关于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地质灾害和压覆矿产的初步意见;
10.林业部门关于项目占用林地的初步意见;
11.标明用地范围的1:1000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12.标明用地范围的1:10000 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
13.标明用地范围的1:10000 遥感影像局部图;
14.项目建设总平面布置图;
15.项目鸟瞰效果图(可电子件);
16.其它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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