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审批平台操作手册
单位账号在认定系统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单位账号在认定系统信息登记操作手册如遇以下情况,请根据本手册进行操作:
一、注册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并进行高级认证
1.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并进行法人注册。
1.2、单位注册成功后进行高级实名认证。
认证后,信息如下:
二、在“杭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设置主管部门
2.1、访问杭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
2.2、使用法人帐号登录
2.3、进入申报系统
2.4、登录系统后,进行主管部门设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主管部门,确认修改
主管部门选择说明如下:
2.5、设置完后,即完成单位在本系统中的登记。
申请者可以搜索到单位信息。
浙江政务服务网技术规范

浙江政务服务网技术规范第二部分数据交换技术规范(试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目录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3)4.数据交换平台组成 (4)5.数据交换网络架构 (6)6.数据交换方式 (6)6.1数据库接入方式 (7)6.1.1横向表模型 (7)6.1.2纵向表模型 (8)6.2大文件接入方式 (11)6.3web接入方式 (12)7.编码规范 (13)7.1行政区划编码 (13)7.2部门编码 (16)8.命名标准规范 (18)8.1部门前置命名规范 (18)8.2软件部署标准规范 (18)8.3网络硬件及安全规范 (18)附录1 数据交换配置工单 (19)附录2前置服务器配置建议 (20)1.范围为加强浙江省政务信息的动态监管,根据国家、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的上报和数据支撑,实现对全省政府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的“一站式”网上“政务超市”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服务。
本部分规定了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组成、交换网络架构、交换方式、交换节点基本功能、应用参考模型以及相关命名规范等。
本部分适用于浙江政务服务网交换平台的规划者、开发者、建设者和使用者。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21062.1Y2007_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21062.2Y2007_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2部分:分布式系统间信息交换技术要求;GB21062.4Y2007_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4部分:技术管理要求GB/T 7408-1994 (EQV ISO 8601:198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 19488.1-2004 电子政务数据元素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RFC2616-1999 超文本传输协议标准RFC2396-1998 统一资源标识符:通用句法3.术语和定义政务信息资源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由政务部门或者为政务部门采集、加工、使用、处理的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依法采集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和生成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投资建设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依法授权管理的信息资源。
综合办公平台用户操作手册(部门用户

余杭区综合办公平台部门用户(使用手册 )版本:Version 1.0目录1.1. 统一平台 (2)1.1.1. 信息处理 (2)1.1.2. 办公辅助 (8)1.2. 专用系统 (9)1.2.1. 平台管理 (9)1.1.统一平台1.1.1.信息处理(1)部门信息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核或推送操作。
1、审核信息:(1)点击文章后面的“审核”按钮,进入信息审核界面,再作相应操作(如下图);审核及推送界面或在对应文章前的“”打勾,然后单击“”或“”即可;注:[同时推送全区]:信息经本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后,保存入全区信息库,可由全区其它单位录取至其部门库,经全区首页信息管理员录取的信息在全区首页显示;[同时推送外网门户]:信息经本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后,保存入全区信息库;同时推送至杭州余杭门户网站部门首页,经门户网站管理审核通过的信息发布至门户网站首页党政动态栏目;[推送外网信息公开]:需要选择对应栏目“”,信息经本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后,发布至信息公开网;[推送到部门]:信息出现在其它部门中,需选择部门“”,信息不需要审核,直接发送至推送部门;2、推送信息:对本部门所有的文章进行推送操作,单击文章后面对应的“推送”按钮打开信息推送对话框。
信息推送对话框如下;如图所示,信息接收方可分为:同时推送外网门户、同时推送全区、推送到部门三类,推送到部门需要在弹出对话框中选择部门信息,三类接收方可同时被选中,确定接收方后点击“”按钮提交。
推送对话框下方记录了该文章历次被操作过的记录。
(2)全区信息1、全区信息:查看全区信息库中的数据,并可以将信息录取至本部门使用。
单击“全区信息”显示全区库中所有文章,在对应文章后面点“录取”进入录取操作界面,如下图;注:本部门不能录取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录取信息时必需选择录取到栏目和原信息修改状态,修改状态分提醒、同步和无操作。
录取分直接录取、录取并编辑内容、不录取三种办法,录取后该文章操作状态被改为“已录取”状态,录取对话框下方记录了该文章历次被操作过的日志。
某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行政权力运行系统操作手册(DOC 113页)

某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行政权力运行系统操作手册(DOC 113页)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行政权力运行系统操作手册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08月没有得到南威软件的书面许可,禁止任何方式的全部或部分复制。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by any means without written permission ofLinewell software is strictly forbidden.文件控制页:日期版本号修订说明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2014.09.011.0 新建杨丽梅邢增辉2015.08.251.1 修改罗妍程飞第一章系统登录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sso/登录,之后选择对应市县的权力运行系统进行跳转默认用户名:本人姓名或者姓全拼+名首字母(如张三的登录名为“张三”或者“zhangs ”)。
默认密码:姓名为三字:姓名首字母+123 (如“张小强”默认密码为zxq123),姓名为两字:姓全拼+名首字母+123 (如“张三”默认密码为zhangs123)。
第二章用户个人中心2.1.个人中心图2.1-1见上图2.1-1,点击操作导航中个人中心(“头像”),会弹出如下所示的窗口,其中包括3个按钮:“常用意见”、“过滤事项”:图2.1-22.1.1.常用意见点击“常用意见”按钮,弹出如下窗口。
图3.4.1-1点击红色箭头所指的“+”按钮,可以增加意见数目,点击红色箭头所指的“--”按钮,则可撤销新增加的意见数目,如下图3.4.1-2:图3.4.1-2图3.4.1-3图3.4.1-4见上图3.4.1-4,如在红框内设置经常用到的四条意见后,点击红色箭头所指的“保存”按钮,即可在办件过程中使用这四条意见。
2.1.2.过滤事项因为系统中的事项是按照部门分配的,可能某些办件人员用不着那么多办件事项。
那么我们可以采取过滤部分事项的方法使得系统界面简洁,单击过滤事项:图3.4.2-1单击启用状态下的按钮,即可改变事项:图3.4.2-2第三章业务办理3.1.审批业务办理3.1.1.新增业务点击节点【审批业务办理】--【收件管理】--【新增业务】(针对指定事项进行办件的新增),可以进行审批事项的查询和办理,如下图3.5.1-1:图3.5.1-1点击可“详细信息”查看该审批事项的详细信息,进入后可以对其进行打印。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统一申报操作指南V2.1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统一申报操作指南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四年九月文档修改摘要:日期版本号修订说明修订人审核人2014-08-26 1.0 初稿刘培山史建南2014-08-27 2.1 修改刘培山史建南2014-09-23 3.0 修改张季豪史建南用户登录1.1登录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界面,根据法人或个人选择登录类型,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界面如图1.1.1所示:图1.1.1 登录界面登录成功后进入主界面,主界面如图1.1.2所示:图1.1.2 主界面第一部分在线办理2.1在线办理在主界面根据办理的是法人或个人事项,选择进入【法人办事】或【个人办事】,如图2.1.1所示:图2.1.1进入法人办事界面,选择【按部门】按钮,选择申报项目所属部门,比如选择【省质监局】,如图2.1.2所示:图2.1.2部门下显示在线办理事项,可以在搜索栏搜索要办理的事项,找到该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按钮。
图2.1.3进入阅读须知界面,请自检审批条件是否满足,符合请打勾,并仔细查看所需要收取的材料列表,如图2.1.4所示,点击网页最下方的【下一步】按钮。
图2.1.4点击【下一步】按钮后,跳转到到申报信息界面,在申报信息界面,需要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另外,如果有【业务表单】,点击在线填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图2.1.5点击【在线填表】后,界面如图所示,有红*号的为必填项。
表格填写整之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保存成功,之后点击关闭按钮关闭在线填表界面,切不可直接点击浏览器的关闭按钮。
如图2.1.5.1所示。
图2.1.5.1申报材料有两种收取方式,分别是窗口提交与本地上传,如果是本地上传,需要选择【上传】上传文件,如2.1.6所示:图2.1.6点击【保存草稿】保存办件信息,草稿保存后可以在用户中心的我的办件中查看该草稿件,并继续申报,详见3.3。
点击【提交】按钮,页面跳转到申报告知页面如图2.1.7所示,办件申报成功。
浙江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

浙江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政务云平台)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机关管理和使用政务云平台的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硬件、数据库、支撑软件、云计算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
新的应用系统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现有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务云平台。
第四条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应用、管理和监督,审核省级部门的政务云平台使用需求,受理设区市政务云平台建设方案备案。
信息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云平台及应用系统安全监控工作。
利用政务云平台的单位(以下简称利用单位)负责使用系统的开发、部署、维护、管理和安全。
政务云供应商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咨询、服务开通、日常运行维护和平台安全。
第五条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利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或采取租用方式建设本辖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县(市、区)原则上不建设政务云平台。
第二章利用管理第六条政务云平台使用包含申请、受理、审批、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环节,并通过政务云平台业务管理系统实现。
第七条利用单位根据需求向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利用申请,并提供使用系统建设方案、使用系统性能和安全自测报告、政务云平台资源(以下简称云资源,含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云安全等)需求及其他申请材料。
第八条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利用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云资源需求的合理性,该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意。
不予受理的,该当提出不予受理看法,利用单位该当根据不予受理看法重新提交申请;受理的,该当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看法。
投资在线平台3.0操作手册(项目单位)

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系统2.0操作手册(项目单位)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2019年6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4)1.1手册简介 (4)1.2手册结构 (4)1.3预期读者 (4)1.4编写目的 (4)1.5系统使用环境 (5)第二章登录 (5)第三章项目申报 (10)3.1新项目领码 (10)3.2有码项目报批 (16)3.2.1阶段报批 (17)3.2.2单事项申报 (26)3.2.3退件重新申报 (29)3.3实施进展报备 (31)第四章进度跟踪 (34)4.1领码进度 (34)4.2报批进度 (36)第五章材料包 (39)5.1材料上传&查阅 (39)5.2材料补齐补正 (41)第六章证照包 (43)第七章民间资本推介项目 (45)7.1企业申报民间资本推介项目 (45)第八章PPP项目报批 (49)8.1项目可行性和PPP必要性论证阶段和不再采用PPP模式 (49)8.2PPP可行论证阶段 (53)8.3社会资本方遴选阶段和项目认领 (54)8.4项目建设与运营阶段和解除认领 (56)8.5项目移交阶段 (59)第九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申报 (60)9.1阶段报批 (60)9.2单事项申报 (71)第一章概述本手册主要对如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系统2.0)”(以下简称为“投资在线平台3.0(工程审批系统2.0)”)进行项目申报作一个概要描述。
本手册按照系统中的导航菜单划分业务操作章节。
在每个具体业务模块的操作说明中,按照业务功能操作描述用户使用某一功能完成业务的过程。
1.1手册简介本手册主要是为指导用户操作使用而编写的。
在手册中,我们将以本系统运行在Internet Explorer11或Google Chrome上为例进行详细的介绍。
希望本手册能够帮助您在短时间内对系统有一个概括的了解,让您亲身体验到它所带来的方便与快捷。
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建设、应用和管理,确保在线平台稳定运行、迭代升级并发挥作用,保障全省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和全省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省市县统一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在线平台主要提供投资项目基本信息的登记赋码、事项筛选、办理意见反馈、事项指导清单生成、事项网上申报、事项网上审批、审批决定电子送达、办件信息统一归集查询、咨询服务,以及监督检查、统计监测、中介服务管理、代办服务管理等功能。
第三条在线平台是全省投资项目网上申请行政审批的唯一受理、办理与监管服务系统,也是实现“一口受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代办服务、快递送达”的基础平台,是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组成部分。
在线平台是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的功能模块,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一窗受理”系统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相关事项的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全程监管、统一反馈等功能。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资料审查、审批决定、电子送达、协同监管及指导服务,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投资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如实填报项目信息、凭项目代码提交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完整齐全的申报材料,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项目单位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提供代办服务,代为网上申报。
第四条在线平台适用于我省各类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包括行政许可、政府内部审批、备案、评估评审、技术审查,项目实施情况监测,以及政策法规、规划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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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审批平台
操作手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四年六月
第一部分用户登录
一、登录
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统一审批平台http://59.202.28.8/egov,平台登陆界面如下图1-1所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默认用户名为姓的全拼加上名的首字母(如,张三可以用zhangs的用户名登入),初始密码为123。
部门有人员用户名冲突的可通过点击用户名右侧选择用户所属部门来选择用户,如下图所示。
图1-1
二、个人管理
登录进入平台后,如下图所示,可以点击【个人管理】中的【个人中心】来修改个人信息等。
图1-2
【修改信息】中,可修改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登录名和手机号码等,如下图所示。
图1-3
【修改密码】中可以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图1-4
【常用意见】中可以添加一些常用的意见,用户可以添加、修改、删除自定义,选择增加常用意见,选择删除不用意见;如下图所示。
图1-5
【过滤事项】中可以过滤掉不用的事项,如下图所示。
点击图中启用状态栏中的按钮,可以修改事项的状态。
图1-6
第二部分审批业务办理
一、受理环节
1.如何新增业务
申报人将办理相关材料送至相关【业务部门】收件窗口,收件人员核实材料,登录系统记。
点击【新增业务】即进入新增业务主界面如下图1-1。
图1-1
其页面中心显示的是当前登录用户所在部门的审批事项。
过点击相应的审批事项的【新增业务】按钮,可进入审批事的收件登记页面如下图1-2
图1-2
如图1-2所示为收件登记管理界面。
该界面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页面中部项目的基本信息,根据具体申报的项目填入相应的信息。
第二部分:页面底部申报的项目对应的申报材料,根据材料是纸制还是电子文档进行选择不同的材料填报方式。
如果为纸制的选择纸制收取。
如果为电子文
档,选择上传方式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通过上传上去,如下图1-3所示。
图1-3
第三部分:收件登记的顶部按钮区,主要有【保存】和【关闭】两个按钮。
通过单击【保存】可保存信息。
2.如何受理
受理人登录平台,可在【收件管理】内点击【统一受理】进行受理,如下图所示。
图2-1
如图2-2,收件来源分为【内网】和【外网】
图2-2
内网办件的受理环节有【补齐补正】、【不予受理】和【受理】操作,如图2-3。
图2-3
3.如何进行不予受理操作
点击【不予受理】按钮,显示如图3-1所示,填写不予受理的原因,点击【提交】。
图3-1
4.如何进行补齐补正操作
点击【补齐补正】按钮,显示如图4-1所示.填写补齐补正的原因以及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点击【提交】。
图4-1
点击【受理】按钮,受理收件,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到下一环节。
图4-2
5.如何处理网上申报件
外网办件的受理环节有【补齐补正】、【不予受理】、【预受理】和【受理】四个操作,如图5-1。
图5-1
【补齐补正】、【不予受理】和【受理】与内网操作流程一致,【预受理】是指当办件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先预受理,当材料提交完毕时进行受理操作。
图5-2
二、受理后如何办理、办结申报项目
1.如何办理申报项目
以水产苗种生产许可为例,在窗口进行收件受理操作后,办件被保存在受理人的【待办业务】下,如图1-1。
双击该办件,则会出现图1-2所示表单,可以在其中看到办件的【基本信息】、【材料列表】、【意见列表】和【流转日志】。
图1-1
基本信息如图1-2所示,我们可以看到该办件的信息。
图1-2
材料列表中用户可以看到该办件的材料信息以及该材料时是否收取和收取方式,如图1-3所示。
图1-3
意见列表中用户可以看到当前流程前面的办理人员所提交的意见信息以及该环节的办理时间等,如图1-4。
图1-4
流转日志中用户可以查看当前办件流转到哪个环节以及具体的经办人员,如图1-5所示。
图1-5
点击【提交】,出现如下表单,办理人员填写办理意见,并发送到下一经办人员,如有多个人员,可自行选择。
图1-6
审核、审查环节与受理环节操作一致。
项目各个环节经办人员根据服务事项流程设置的环节,登录统一政务平台在个人【待办业务】,选择该项目重复使用【提交】操作,直至进入【办结】环节。
2.如何办结申报项目
【办结】环节同样在【待办业务】中找到要办结的办件,双击打开,在弹出的窗口的右上角,这个时候我们就能看到【办结】按钮。
点击【办结】按钮,在
弹出如下的窗口。
图2-1
选择审批结果,输入批文编号,如果有形成结果,还需要使用高拍仪扫描办理结果,使用上传的方式上传办结结果。
点确定办件办结,办件保存在【已办业务】下,经办人选择【已办业务】,会看到已办结的办件列表如下。
图2-1
三、办结后如何进行制证
1.如何录入证照信息
1、进入审批业务办理—》办结管理,点击【办结结果录入】模块,如下图
2、点击证照信息录入,在弹出的窗口中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就完成信息的录入。
2.如何打印证照信息
1、进入审批业务办理,办结管理,点击办结结果打印模块,点击证照打印,
2、点击证照打印,出现如下图,点击【打印】
四、项目特殊环节如何进行挂起操作
当办件需进行挂起操作用户需进行申请由窗口负责人审核后,再报中心业务科批准后进入挂起状态。
点击【待办业务】即进入待办业务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1-1
选择需挂起办件,点击挂起申请按钮,弹出如下图所示,填写挂起申请原因,选择预估时间,点提交至业务科审核。
图1-2
业务科审批后,办件进入入挂起状态,办件保存到【挂起业务】,如下图所示。
图1-3
勾选事项点击补正补齐通知书,在申请人补齐材料后经办人可以双击办件记录,进行重启操作,如下图所示。
图1-4
点击重启,后弹出如下图所示,填写补件结论,点提交办件重新进入办理环节继续计算时间。
图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