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标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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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标准程序

医院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标准操作程序,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使用,控制药品费用的异常增长。

范围:临床各科室、医务科、药剂科等

责任人:全院医务人员

程序:

1、药剂科每月/每季度对使用金额或使用数量前20名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上报主管院长、医务科或医院纪委等。

2、医务科定期随机抽取药学及临床医学等专业专家,对上报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对用量异常波动的品种,结合专业特点、工作量进行综合评价,作出合理性评判。

3、对用量异常波动品种(环比增幅超过30%),发出预警通告,并作重点跟踪;对存在不合理用药的医师和科室与绩效考核挂钩,并对相关医师进行警示谈话;对用药明显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较高的医务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4、统计和评价分析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对个别病例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对发现的严重问题须及时反馈至有关科室主任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5、对用量异常波动、使用金额或使用数量前20名的药品,以及相关共性问题,不定期在院周会或院内网上公布和通报。

6、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关违规行为的,可对有关药品给予警示或作出停药意见,对有关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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