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努力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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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3•【字号】苏政办发[2013]103号•【施行日期】2013.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0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3日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贯彻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提高城乡生态宜居水平,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全过程,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全寿命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市场培育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1.“十二五”期间,全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其中,2013年新增1500万平方米。

2.201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省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如何在建筑行业中推广绿色建筑

如何在建筑行业中推广绿色建筑

如何在建筑行业中推广绿色建筑在当今社会,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绿色建筑已成为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绿色建筑不仅能够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还能为人们提供更加健康、舒适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然而,要在建筑行业中广泛推广绿色建筑并非易事,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和法规支持政府在推广绿色建筑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应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绿色建筑的标准和要求,对符合标准的绿色建筑项目给予政策优惠和财政补贴,如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

同时,加强对建筑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将绿色建筑指标纳入审批流程,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进行限制和整改。

例如,政府可以出台强制性的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新建建筑必须达到一定的节能率和环保指标。

对于积极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和材料的开发商,可以给予一定的土地出让优惠和项目奖励。

此外,还可以建立绿色建筑评估和认证体系,对达到一定标准的绿色建筑颁发证书,提高其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

二、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是推广绿色建筑的重要基础。

因此,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绿色建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对绿色建筑的认识。

可以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绿色建筑的理念、优势和案例,让公众了解绿色建筑不仅能够节能减排,还能提高生活质量,降低居住成本。

同时,开展绿色建筑科普活动,组织参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让公众亲身感受绿色建筑的魅力。

此外,还可以在学校和社区开设相关课程和讲座,培养下一代的环保意识和绿色建筑理念。

三、推动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和应用技术创新是推广绿色建筑的关键。

建筑行业应加大对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开发更加先进、适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

例如,在建筑设计方面,采用计算机模拟技术优化建筑的采光、通风和能源利用效率;在建筑材料方面,研发和推广新型的节能材料、环保材料和可再生材料,如高性能保温材料、太阳能光伏板、地源热泵等;在施工过程中,推广绿色施工技术,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发挥科技资金的支撑引领作用 推动厦门市社会发展科技进步

发挥科技资金的支撑引领作用 推动厦门市社会发展科技进步

( 单位

万元、 个、 %)
1 7. 6
家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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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论 坛
厦 门 市 推 进 社 会 发 展 科 技 进 步 的
具 体 措 施
社会 发展 科技 具 有点 多 、 面广 、 分散 的特 点 , 但
步提升 。
3 . 建 设 服 务平 台 . 为 社会 发 展领 域 科 技 创新 提
毒 药 物靶 标 研 究和 成 药 性评 估 关键 技 术 平 台及 厦
技 资金 的支撑 引领 作 用 . 推动 社会 发展 科技 的不断
进步。
1 . 营 造 良好 环境 . 提 升 社会 发 展 科技 工 作 的社
会 影 响力 厦 门市 是 科技 部 首 批 授 予 的 国家 创 新 型 试 点
金 在 社 会 发 展 科 技领 域 的投 入 及 取 得
的 效 益
1 . 厦 门市社 会发 展科技 领 域科技 资金 投入 自2 0 1 1 年 以 来 .厦 门市 不断 增加 社会 发 展 科 技领域投入 . 通 过组 织 开 展生 物 与 新 医药 、 医 疗 卫
生、 食 品 安全 、 公 共 安 全 和生 态 环 境 等关 键 技 术 攻 关. 人 民 的健 康 水平 和生 活品 质明 显提高 。 据 统计 , 四年 来 . 厦 门市 科技 计划 项 目共 支持 社会 发 展项 目
造 的十大 干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产业 链之 一 经 过 多年 的不断 努 力 ,
业 升 级行 动 计 划 , 着力“ 创 新机 制 、 建新阵地 、 抓 新 产业” . 以“ 提 升 自主 创新 能 力 ” 为核 心 , 通过“ 营 造 大环境 、 拉 动 大投 入 、 搭 建 大平 台 、 推动 大 合 作 、 争 取 大 资源 ” , 在“ 生物 与新 医药产 业 、 资源 开发 利 用 、

关于加快科技改革发展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

关于加快科技改革发展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

关于加快科技改革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加快科技改革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2012年2月10日)2012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做好“十二五”科技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全面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加快科技改革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当前,全球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正在深度调整,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引领的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科技创新能力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要求十分迫切,全社会对加速科技进步和创新更加期待。

我国已成为科技大国,但与世界科技强国相比,总体科技水平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还有待提高,科技体制机制还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科技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和创新,明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根本的是要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坚持创新发展、跨越发展、融合发展、可持续发展,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战略部署,强调要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推进文化科技创新。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调要着力加强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要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这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科技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增强科技进步和创新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加快长春产业结构升级

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加快长春产业结构升级

列 政 策 意 见 ,这 标 志 着 信 息 产 业 基 地 、国 家生 物 产 业 基地 , 科 学 技 术 的 第 二 个 春 生 物 农 业 占了 全 国 半 壁 江 山 .生 物 天 已 经 来 临 .这 是 一 医 药 、汽 车 电 子 在 国 内 处 于 领 先 地
次重 大 的历 史 机 遇 。谁 位 新 材 料产 业优 势 也 比较 明显 。 我 把 握 住 了 这 一 重 大 机 市 先 后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评 为全 国 科 技
推 经 济社 会 的可 持 续 发 展 . 须 更 加注 创 新 , 进 工业 升 级 已具 备 了 良好 的 产 权 局 命 名 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工 作 示 必 重 利 用 科 学技 术 寻 求突 破 更 加 注 重 条件 。一 是 科 研 实 力雄 厚 。长春 现 有 范 城 市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融 资 试 以科 技 创 新 推 进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 吉 林 大 学 、 ;, 东 IN范 大 学 等 全 日制高 点 城 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产 值 以 年 均 I c 5 更 加 注 重 扶持 战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 等 院校 2 所 . 6 中科 院 长 春 光 学 精 密机 递 增 2 % 的 速 度 增长 。 因此 ,只 要 充分认识 科技 创新 对于 械 与物 理 研 究 所 、中科 院 长 春 应 用 化 我 们 把 握 好 科 技 发 展 的 重 大 机 遇 , 6 国 推 进长 春工业 升级 的重要 作 用 学研 究所 等 独 立 科研 机 构 9 所 . 家 坚 持 政 府 主 导 、企 业 主 体 和 市 场 导
创新 、 核心在科技 。 长春 要加快发展 、 个 , 部省级重点实验 室4 个 , 1 有一级 就 一 定 能 够 为 新 一 轮 发 展 赢 得 主 动

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 ・
国家 行 政 学 院 学 报
2011 3 .


须依靠科技创新解决共同面临的资源能源、生态环境、 重大问题 , 走环境友好 、经济社会 、人与自然和谐协 调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算、智能技术、普惠医疗、教育培训、法学、社会学、 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丰富构建和谐社会的知识基础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 , 从中低收人国家向中等 发达国家迈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的 关键历史时期。科学技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基石和推 动力的作用更加突显。我们要深刻认识世界发展大势、 我国国情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准确把握科技支撑和 引领发展的战略重点和实现途径,更加重视运用科技 创新的力量,支撑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引领培育战略 性新兴产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 家,实现我国经济由大变强的跨越,支持 民生改善, 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保障国家 和公共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文明的生活方式,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的社会环境,不断丰富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文化伦理基础。
知识文明时代,信息和知识将成为关键资源和引
领发展的主导因素。知识创新成为发展的核心要素, 知识创新与应用成为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可持续发
展乃至人的全面发展的主要方式。信息和知识作为新
的资源,与传统物质资源相比,具有可共享普惠 、无 限增值的本质特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区别于传统 物质资源排他性和消耗性的固有缺陷,并能引导和创 造物质资源的节约、增值、环境友好、可持续利用。 知识文明时代,个性化创造和全球化规模生产服 务有机结合成为主要的生产方式。2 0世纪 9 0年代以 来, 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规模化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21•【文号】•【施行日期】2021.10.2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2021年10月21日)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

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

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协调。

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3.22•【字号】郑政办〔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24〕17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科〔2022〕164号),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乡生态宜居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全市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继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

其中下列建筑应当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1.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3.鼓励超高层建筑、超限高层建筑、纪念性建筑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绿色建筑规划管理1.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资源规划、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共同编制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按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2.规范相关审批内容。

一是在项目立项、投资审核过程中,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审查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或申请报告中是否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部门将绿色建筑费用计入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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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努力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积极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深化智慧城市试点,注重绩效成果创建与应用;
◇继续做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与管理,切实完成“十二五”阶段目标任务;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2014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着力抓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努力发挥科技对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研究制订“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路线图”,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原则、总体思路和策略以及政策取向,为制订“十三五”建筑节能规划奠定基础。

继续抓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

继续实施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加大绿色建筑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力度,强化质量管理。

重点做好政府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工作。

稳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质量和水平。

做好新修订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贯彻实施工作。

加大抓好新建建筑在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

总结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开展高标准建筑节能示范区试点。

强化民用建筑规划阶段节能审查、节能评估、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能效测评标识等制度。

继续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确保完成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7亿平方米以上,督促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力争完成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800万平方米以上。

提高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水平。

进一步做好省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推动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行业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管理。

指导各地分类制订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研究建立基于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制度。

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积极探索能效交易等节能新机制。

推进区域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总结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经验,扩大自发自用光伏建筑应用规模。

继续抓好可再生能源示范省、市、县(区)工作,推动资源条件具备的省(区、市)针对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尽快制定强制性推广政策。

加强和完善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

修订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加大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贯彻实施培训,引导和支持地方出台鼓励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

积极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稳步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和推广应用工作。

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协调组领导下,出台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有关规定和办法,启动绿色建材评价工作,发布绿色建材目录,组织研究绿色建材评价标准。

积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研究制定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与产业化相适应的技术体系、部品体系和标准体系的研究。

以住宅建设为重点,开展相关试点示范,推进产业化技术和部品的研发及工程应用,提高建筑装配化和集成化水平。

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研究制定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启动试点示范,推动相关技术、产品、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继续推进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体系的研发与应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跟踪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技术和标准规范。

深化智慧城市试点注重绩效成果创建与应用
深化智慧城市创建工作的过程管理。

开展智慧城市试点中期监督检查,总结典型创建管理经验和模式,开展经验交流和培训。

研究制订试点验收办法和星级评定指标。

完善创新支撑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政府、融资机构、企业间良性共赢的合作机制和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的商业模式。

组织开展2014年度城市试点及专项试点申报和评审。

强化智慧城市绩效成果创建与应用。

引导创建城市更加注重机制体制创新。

从家庭、社区、园区、新区、城镇单元功能智慧化入手,以点带面,提升城市品质。

引导行业业务与创建城市的深度融合。

倡导水务、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绿色建筑等涉及民生、城市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应用与智慧城市有机结合,推动智慧城市的标志性成果形成。

引导水专项、高分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的科研成果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中的应用推广。

继续做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与管理切实完成“十二五”阶段目标任务
加大“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管理和成果推广力度。

总结凝练“十一五”水专项实施成果,形成一批指导城镇供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技术标准、导则和工程案例,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

加强“城市内涝防治”等已启动课题的全过程管理,促进形成成套技术并在重点流域和地区有关城市开展示范应用。

结合行业发展需求,突出重点,做好课题的立项和实施计划编制工作。

开展“城市水污染控制”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两个主题的“十三五”任务需求调研和顶层设计工作。

继续做好高分城市精细化管理遥感应用示范系统一期项目实施工作,探索卫星数据的行业应用模式。

完成我部遥感数据机房和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实现高分一号、二号卫星数据的接收、处理和分发管理,加强在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方面的卫星遥感监测应用。

开发遥感专题产品,选择城市进行应用示范。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继续做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开展“十三五”科技需求分析和战略研究。

对“十二五”重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梳理凝练并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技术成果,建设一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为《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实施和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

继续抓好“村镇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项目的立项启动和实施管理工作。

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科学规划相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发展。

研究制订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国家级和部级相关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建设和创建工作。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吸纳企业参与科研项目,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

选择重点产业领域整合资源,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研究建立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研究建立中央和地方联动的成果推广机制。

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研究制订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建筑节能、城镇水务、绿色施工等领域技术公告、推广应用目录、技术指南。

建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库和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和行业提供公共科技服务,促进成果扩散。

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加强中德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深入发展。

总结中德秦皇岛和哈尔滨示范工程经验,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建筑种类。

做好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程,开展有关专项技术、产品研究与开发,开展相关政策研究。

落实低碳生态城市国际合作试点示范,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支撑。

做好中美、中德、中加、中丹和中欧低碳生态试点城市落实工作,强化合作机制,通过技术指导、工程示范和交流培训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执行好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

开展低碳生态理念下规划标准体系的梳理、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方法的研究与应用。

继续抓好现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组织实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城市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项目”。

在认真总结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成果的基础上,设计申报项目二期。

积极推动中德技术合作“公共建筑(中小学校和医院)节能项目”和中加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合作等项目。

进一步做好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清洁发展机制赠款基金项目等的管理,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组织开展相关基础研究,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重点研究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行业的碳排放计算方法。

继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交易机制基础性研究,完善北方既有居住建筑采暖能耗交易方法、新建建筑领域碳交易体系及交易模式设计。

选取基础条件好并有积极性的城市,开展建筑领域碳交易试点,为扩大碳交易规模提供经验。

积极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培训。

结合重大双边、多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和政府间合作备忘录的执行,及时总结国际合作项目成果和经验,开展相关技术交流和培训,做好宣传扩散和能力建设工作。

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管理、技术人员参加国际培训与技术交流。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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