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实验室5大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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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制度和管理规章

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制度和管理规章

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制度和管理规章为了确保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管理规章、实验室使用规范等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安全第一,全体实验室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增强安全意识。

2.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3.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

4.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安全器材的有效性,确保其正常使用。

5. 实验室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清单,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等要求。

6. 实验室应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防控。

7. 实验室应加强实验过程中的个人防护,为实验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实验室管理规章1. 实验室对外开放,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2. 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合适的实验服,佩戴实验帽、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3. 实验室人员应熟悉实验室设备和实验原理,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单独进行实验操作。

4. 实验室人员应遵守实验规程,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实验,不得擅自改变实验方案。

5. 实验室人员应爱护实验室设备,正确使用实验仪器,不得随意损坏或私自拆卸设备。

6. 实验室人员应保持实验室整洁,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器材,收拾实验现场。

7. 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不得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吸烟、饮食等。

三、实验室使用规范1. 实验室使用实行预约制度,使用单位应提前向实验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实验室使用单位应按照实验室开放时间合理安排实验,不得擅自延长实验时间。

3. 实验室使用单位应确保实验安全,实验前应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实验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大学实验室规则

大学实验室规则

1、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一般不得挪为它用。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公物,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2、到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和生产实验,必须根据教学、科研和生产计划的要求,经实验室统一安排后进行。

外部门人员到实验室进行实验,属校内人员的,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属校外人员的须经分管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3、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使仪器设备保持性能完好。

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损坏,应及时登记和维修;如发生丢失及其他事故时,或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损坏,按《XX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4、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辐射源、贵重金属应指定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制度,用后登记。

要强化环保意识,使用时必须做好一切安全防范措施,做危险实验时,必须按相关的操作规程操作。

实验的废渣、废液,要倒在废渣箱或废液缸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实验室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资。

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的防火器材要按规定配备完全。

离开实验室时,注意检查水门、电闸,关好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1、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一般不得挪为它用。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公物,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2、到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和生产实验,必须根据教学、科研和生产计划的要求,经实验室统一安排后进行。

外部门人员到实验室进行实验,属校内人员的,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属校外人员的须经分管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3、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使仪器设备保持性能完好。

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损坏,应及时登记和维修;如发生丢失及其他事故时,或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损坏,按《XX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大学试验室管理制度

大学试验室管理制度

高校试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高校试验室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确保试验室设备的安全和使用效率。

全部试验室的负责人及使用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试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试验室管理标准2.1 试验室设备安全管理1.试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试验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禁止试验室设备任意拆卸和改装,不得私自更改设备设置或参数。

3.试验室设备维护人员应及时报修损坏设备,并搭配修理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和修理。

4.试验室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刻报告设备管理人员。

2.2 试验室卫生管理1.试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清洁试验室设备、工作台面和试验器材,保持试验室的乾净和有序。

2.全部试验室使用人员应保持室内环境乾净,不得随便乱丢垃圾或破坏物品。

3.试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清洗试验室的通风设备,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3 试验室安全管理1.试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试验室安全培训,确保试验室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试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试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档案,包含证书、培训记录等,确保工作人员的资质合法有效。

3.试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应订立和完满试验室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4.试验室使用人员应遵守试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本领。

2.4 试验室设备保密管理1.试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保密制度,确保试验室的工作成绩和科研项目的保密性。

2.试验室使用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维护试验室的保密工作,不得将试验室的工作成绩外泄或用于商业目的。

三、试验室考核标准3.1 设备管理考核标准1.试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应保证设备运行正常,设备故障率掌控在肯定范围内。

2.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设备,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停机时间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3.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包含设备维护情况、故障处理等,以备考核使用情况。

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学校实验室的管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学校内的实验室。

第二条:实验室管理责任1. 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整体实验室的管理和监督。

2.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具体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灭火器、紧急出口等。

2. 实验室内的实验操作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

3. 实验室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实验室使用管理1. 实验室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的教学和科研需要,且需提前向实验室管理员申请。

2. 实验室使用期间必须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安静。

3. 实验室使用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关闭实验设备和设施。

第五条:实验室设备管理1. 实验室设备必须经过合理配置和使用,不得私自更换或损坏。

2. 实验室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实验室设备的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给实验室管理员,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六条:实验室材料管理1. 实验室材料必须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保证其安全和有序。

2. 实验室材料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不得浪费和滥用。

3. 实验室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审批,确保符合实验需求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附则1. 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 对于严重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有权停止违规人员的实验室使用权。

以上为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凡涉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实验室管理规则

实验室管理规则

实验室管理规则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实验人员的健康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人员管理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熟悉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符合要求的工作服,不得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

3、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大声喧哗和嬉戏打闹。

4、实验人员应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仪器设备。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1、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通风设备、洗眼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严禁在实验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放和使用。

3、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注意防止触电,使用高温设备时应防止烫伤。

4、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1、实验室仪器设备应建立详细的台账,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

2、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如清洁、润滑、校准等,确保仪器设备的性能和精度。

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四、实验室药品管理1、实验室药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应专柜存放,并加锁保管。

2、药品的领用必须严格登记,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领用人和领用日期等信息。

3、实验过程中使用药品应严格按照实验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浪费和滥用药品。

4、剩余药品应及时归还仓库,不得随意丢弃或带出实验室。

五、实验室环境管理1、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

2、实验室内的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

3、实验室的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应符合实验要求,如有特殊要求,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大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大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XX大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则制度,爱护公物,要保持实验室安静、清洁、整齐。

室内不准吸烟。

二、教师、学生在实验室实验和进行科学研究,应服从实验室的安排。

未经实验室主管同意,不能随便动用仪器设备。

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对违章操作者,要加以劝阻,对因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或损坏仪器设备的,除了追究行政责任外,并要追究经济赔偿,对情节严重的要处以经济损失的1—10倍的罚款处理。

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在醒目处张贴贵重仪器的标志,并应由专职人员操作或经专职人员同意后,在专职人员的指导下操作。

每次启用前,均应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使用完毕后,立即做好使用记录,以便查考和存档。

四、外单位到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的,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对外服务由学校统一对外收费。

在实验室进行毕业设计的,须经实验室主管同意,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加强遵守实验规章制度教育,造成仪器损坏或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任何东西。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模范执行本规则,每天下班离开实验室前,要切断水源、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

教务处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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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大学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高效运行,提高实验室科研和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实验室,包括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综合性实验室等。

第三条实验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谨治学,规范操作;3. 节约资源,高效利用;4. 严格纪律,公平公正。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四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1. 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2. 实验室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实验操作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安全培训1.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 新进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实验操作。

第六条实验室安全制度1. 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防护用品等。

2. 实验室物品必须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制度。

3.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存放个人物品。

4. 实验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实验流程。

5. 实验过程中发生意外,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实验室主任,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第七条安全检查1. 实验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期末进行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无隐患。

第三章实验室规章制度第八条实验室出入制度1. 实验室实行凭证出入制度,非实验室人员需经实验室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

2.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佩戴实验室出入证,并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实验室物品管理制度1. 实验室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物品使用、保养、报废等责任。

2. 实验室物品出入库必须登记,确保物品的账实相符。

3. 实验室物品损坏、丢失,责任人应按规定赔偿。

第十条实验室卫生制度1. 实验室保持整洁,实验桌、仪器设备摆放整齐。

2. 实验室内禁止乱扔垃圾,定期清理实验室。

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则

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则

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则
是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有效运行和管理,确保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常见的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则:
1. 出入管理:实验室只对具有相关资质和许可的人员开放,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验室。

进入实验室前需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实验服、手套等。

2. 实验室安全:严禁私自调试、使用未经验证的设备和试剂。

使用实验室设备、试剂和材料时需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遵循安全防护要求。

3. 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完毕的仪器设备和试剂要及时清理、归还,并保持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

4. 废弃物管理:实验室废弃物需分类并妥善处理,特殊废弃物如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等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5. 紧急管理:实验室内如发生意外事故、火警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实验室内人员的安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6. 设备使用预约管理:学校实验室在需要大型仪器设备或者特殊资源的使用时,应提前进行预约,并制定合理的时间分配方案。

7. 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学校实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合理安排和调配仪器设备的使用,确保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8. 保密管理:实验室内的科研项目、研究数据和成果等应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外界泄露。

以上仅为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则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的管理规则可能因学校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通过制定和遵守这些规则,能够有效管理和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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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要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校长、学院主管院长、实验室主任逐级负责制。

以学院为单位,院长为第一负责人,主管院长为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为岗位负责人,实验室设立安全员并承担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

安全负责人名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在实验室内张贴。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逐级检查制度。

实验室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并具备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

各实验室在坚持日常检查的同时,应特别作好节假日和学期末的安全自检工作,学院要成立专门小组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查验安全记录。

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

检查工作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室内安全状况,保证电路、水、气管道无打火或跑冒滴漏,设施无坏损现象。

要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楼道通畅,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拆改实验室内外建筑结构,严禁占用、封堵安全通道。

如有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四、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需经批准并健全审检审验制度。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运行时不得脱岗。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实验设备,因不听从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赔偿损失。

五、要加强对学生实验的管理,建立健全学生进入和离开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则。

学生在做实验前,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安全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对高压、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实验应特别制定安全措施,同时应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指导。

学生在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设施,如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六、实验室必须配有防火、防爆、防腐、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

高压容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剧毒物品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管理、双把锁、双本帐),严格领用手续。

如因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的(未关截门、未拉闸、未锁门、未熄明火等),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实行降级或扣除相应的岗位津贴。

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七、保卫处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并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定期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指出,限期整改。

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立即停止实验意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八、教务处主管科室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管理出色的予以表扬,存在问题的令其整改,问题严重的报主管校长批准,在全校通报批评。

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大学学生实验守则1.学生应按照课程教学计划,准时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

2.实验前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预习有关的理论知识,并接受实验教师的提问和检查。

3.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

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进室必须换拖鞋。

4.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服从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指导。

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

5.实验中要细心观察,认真记录各种试验数据。

不准敷衍,不准抄袭别组数据,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6.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若出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

7.实验完毕,应清理实验现场。

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

8.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处理数据、绘制曲线及图表。

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教师批改。

9.在实验过程中,由于不慎造成仪器设备、器皿工具损坏者,应写出损坏情况报告,并接受检查,由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10.凡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予以赔偿。

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

为了加强对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仪器设备的论证、购置、使用、调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是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证。

各单位需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工作,并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

第四条各单位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保证所用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

认真执行本办法,服从校、院(系)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五条我校仪器设备实行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国有资产处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

院(系)应在主管院长(系主任)领导下,合理配备院(系)及实验室的专职或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第六条凡属学校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各项专款或基金、贷款或自筹资金)及进入渠道(购置、调拨、自制、赠送等)都要建档入帐,不得滞留帐外。

第七条校内各单位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由院(系)级管理人员配合经手人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在确认填写内容完整,经国有资产处确认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八条院(系)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按学校的管理办法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购置、获赠、调拨、报损、报废等手续,定期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第九条国有资产处对院(系)各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条离(退)休、调出、以及长期(壹年以上)出国人员,经过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办理仪器设备帐、物的移交手续之后,方可办理离退休、调离出国手续。

第十一条在仪器设备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闲置浪费、公物私化、私自转让、丢弃等行为。

第十二条校内院、系、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借用,经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借用,需向国有资产处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第十四条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按《内蒙古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院(系)内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工作,需经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由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调拨。

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由调拨双方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到国有资产处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七条各院(系)多余或积压的仪器设备,应由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可移交至国有资产处,由国有资产处组织校内外调剂。

第十八条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须由实验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写出鉴定意见,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报国有资产处审核、批准。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或较大批量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由国有资产处负责人或主管校长酌情审批。

第十九条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要保持完整,帐、物相符,及时上交国有资产处统一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自行处理。

第二十条仪器设备的丢失损坏,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为加强内蒙古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坏和流失,根据《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赔偿界限第一条以下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予赔偿。

1.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2. 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仪器设备至损。

3. 工作失职、指导错误、纠正不及时或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4. 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出校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5. 属个人领用、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二条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

1. 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如:仪器的检修、试运行等),使损坏属不可预见。

2. 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如:缺陷、老化等)造成的损坏。

3. 由于其它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的意外损坏、损失。

第二章赔偿处理办法第三条低值(100元以上800元以下)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由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赔偿事宜。

赔偿标准为:注:1. 单台仪器设备使用期,指仪器设备购置至损坏丢失的时间间隔。

2. 赔偿比例,指仪器设备原值的比例。

3. 购置日期及原值按仪器设备档案记录的日期及购置金额计算。

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损坏、丢失原因和责任大小,认识态度对直接责任人做赔偿处理决定时,赔偿比例可以有上、下5%的浮动。

通过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执行。

第四条单价800元以上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损坏或丢失,除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仪器设备外,由所在实验室的主任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协助院(系)级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丢失或被盗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赔偿标准为:注: 1. 仪器设备原值,指仪器设备最初的购置金额;2. 赔偿比例,指仪器设备原值的比例。

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损失原因和责任大小,认识态度对直接责任人作赔偿处理决定时,赔偿比例可以有上、下5%的浮动。

通过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执行。

第五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等重大事故,应先保护现场,由院(系)主管院长(系主任)主持,对有关管理人员调查核实,并通知学校有关部门(保卫部、国有资产处等)协同处理。

有关处理意见必要时报主管校长。

文字材料报国有资产处备案。

第六条实验生活两用物品(包括个人借用、保管的微型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及外设、数码相机、手持通讯设备等)造成丢失、损坏的,根据仪器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及认识态度按以下标准或形式赔偿:1. 购置一年之内:按原值的50%~100%赔偿2. 购置一年以上,两年以内:按原值的40%~80% 赔偿3. 购置两年以上,三年以内:按原值的30%~60% 赔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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