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201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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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实效,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序健康地开展,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卫科教发〔2000〕477号)、《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2001]第02号)、《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2〕3号)和《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分Ⅰ类学分项目和Ⅱ类学分项目两类,Ⅰ类学分项目(认可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其形式为: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研讨班、专题讲习班、学习班、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和网络继续医学教育。

Ⅱ类学分项目形式为:自学笔记、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指定并统一组织考核的学习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立项、出版医学著作,考察和研究报告,医学译文,单位组织的学术讲座、病理讨论等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第二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公布的项目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2.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4.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5.填补国家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按国家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规定,项目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国内发展前沿;2.国内外中医药研究新进展;3.中医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4.运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5.国内外中医药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推广;6.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的应用与推广;7.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

省级继续教育申报表

省级继续教育申报表

省级继续教育申报表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项目编号: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贵州省第三界消化内镜诊疗质量培训会所在学科_________内科____________________(二、三级学科)申报单位(盖章)遵义医学院附院邮政编码 563003申报日期 2015年6月填表说明一、本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二、报表须按规定程序要求,经市(州、地)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领导小组)、厅直属单位、有关一级学会等单位签署具体意见,加盖章后,如期由上述单位统一上报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表填写内容须用A4纸打印。

四、若表内填写不完,可用同样大小的纸续写。

五、申报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表填写思路: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⑶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二)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要求。

(三)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四)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五)学分计算方式: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六)贵州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编号由省继教办编写。

(七)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写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如相同活动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总的举办期数。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01-基础形态06-儿科学01-01-组织胚胎学06-01-儿科内科学01-02-解剖学06-02-儿科外科学01-03-遗传学06-03-新生儿科学01-04-病理学06-04-儿科学其他学科01-05-寄生虫学07-眼、耳鼻喉学科01-06-微生物学07-01-耳鼻喉科02-基础机能07-02-眼科学02-01-生理学08-口腔医学学科02-02-生物化学08-01-口腔内科学02-03-生物物理学08-02-口腔外科学02-04-药理学08-03-口腔正畸学02-05-细胞生物学08-04-口腔修复学02-06-病生理学08-05-口腔学其他学科02-07-免疫学09-影像医学学科02-08-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放射诊断学03-临床内科学09-02-超声诊断学03-01-心血管病学09-03-放射肿瘤学03-02-呼吸病学09-04-影像医学其他学科03-03-胃肠病学10-急诊学03-04-血液病学11-医学检验03-05-肾脏病学1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3-06-内分泌学12-01-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03-07-神经内科学12-02-营养与食品卫生学03-08-传染病学12-03-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03-09-精神卫生学12-04-卫生毒理学03-10-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统计流行病学04-临床外科学12-06-卫生检验学04-01-普通外科学12-07-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心胸外科学13-药学04-03-烧伤外科学13-01-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04-04-神经外科学13-02-药剂学04-05-泌尿外科学13-03-药物分析学04-06-显微外科学13-04-药事管理学04-07-骨外科学13-05-药学其他学科04-08-肿瘤外科学14-护理学04-09-颅脑外科学14-01-内科护理学04-10-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外科护理学04-11-麻醉学14-03-妇产科护理学04-12-皮肤、性病学14-04-儿科护理学04-13-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护理其他学科05-妇产科学15-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05-01-妇科学15-01-医学教育05-02-产科学15-02-卫生管理05-03-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全科医学。

2019-年上半年科室学分统计.

2019-年上半年科室学分统计.
2019年上半年科室学分统计
科室 姓名
工号
职称
职级
学分


Ⅰ继续教育类别、主题、项目编号
备注
ER 汤雯吉 1711502
副高
N3
8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急诊急救护理新 进展学习班”,I类8分。项目编号:2019-14-05190(国)
ER
赵瑶 1903509
护士
N0
2
ER 朱效秀 1407543
N2
3
4
管理与治疗”24学时,I类3分。项目编号:
2018050305019
HD 刘滢 1601508 护师
N2
0
0
HD 孟云燕 1606508 护士
N1
0
0
1、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慢性肾衰竭患者的个体化
HD 袁雨情 1508518 护师
N2
3
4
管理与治疗”24学时,I类3分。项目编号:
2018050305019
1、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内分泌与糖尿病 诊治新进展 项目编号:2019532
护士
N0
0
2

6B
孙云 1712502
护师
N1
0
2

6B
张娥 1304524
护师
N3
0
2
6B 王雪林 1610508 护士
N1
0
2无
7A 张文霞 1306532 主管护师
N3
8
6
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静脉输液治疗新进展培训班 》,I类8分。项目编号:2019-14-05-912
7A
郑灵 1409517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
工作单位:
单位所属:省级三甲
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现任专业职务现从事专业任现职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1
国家级项目(I类)
2
省级项目(I类)
3
自学、进修(11类)
4
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II类)
5
科研成果(II类)
2.本表按申报人员所获学分进行填写。
6
专题调研和考察(II类)
7
专题讨论会(I【类)
8
学术会议、讲座(11类)
9
其他
总分:

I类:分
(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分)
II类:分
I类:分
11类:分
I类:分
11类:分
I类:分
11类:分
I类:分
11类:分
I类:分
11类:分
I类:分
11类:分
I类:分
11类:分
验证单位(章)
备注:1.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根据申报人员参评学历层次,按照相应的任职年限进行填报。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实效,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序健康地开展,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卫科教发〔2000〕477号)、《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2001]第02号)、《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2〕3号)和《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分Ⅰ类学分项目和Ⅱ类学分项目两类,Ⅰ类学分项目(认可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其形式为: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研讨班、专题讲习班、学习班、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和网络继续医学教育。

Ⅱ类学分项目形式为:自学笔记、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指定并统一组织考核的学习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立项、出版医学著作,考察和研究报告,医学译文,单位组织的学术讲座、病理讨论等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第二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公布的项目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2.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4.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5.填补国家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按国家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规定,项目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国内发展前沿;2.国内外中医药研究新进展;3.中医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4.运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5.国内外中医药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推广;6.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的应用与推广;7.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

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目录与格式

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目录与格式

附件12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目录与格式(省级高评委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应提供的材料和顺序(一)单位及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一份)1.各市(州)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2.申报单位公示结束后的《申报人员公示表》(附件9)。

3.各市(州)卫生健康局或主管部门汇总盖章的《贵州省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名册》(附件10),以及Excel电子文档。

4.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提供的《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1)。

5.各市(州)卫生健康局或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盖章的《贵州省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对照检查表》(附件13)。

6.各市(州)卫生健康局或主管部门统一收集申报人员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装入信封并注明单位,用于后期办证。

(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为使申报人员顺利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有利于评审工作开展,将材料做如下分类。

1.材料一:散装材料(用拉杆活页夹列装)(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格式为省人社厅2018年统一A4版,双面印刷,胶装成本。

(2)《贵州省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审查表》(附件6)一份(Word格式A3幅面打印)。

(3)《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要素登记审核表》(附件7)。

(4)规定的任职年限内每年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民营医疗机构申报人员提供用人单位考核证明,且考核证明须经批准其设立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5)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8)。

(6)医疗机构还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材料二:政策性材料。

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份)(1)有关证书(复印件)。

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含照片页、姓名页、变更注册页等)复印件;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④聘任证书(含首次聘用页、续聘页,聘用时间信息连续完整;聘期达到或超过2019年12月底)复印件;⑤《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学历学位验证登记表》(附件14)几项证书的审核,属市(州)及其以下单位的,由市(州)卫生健康局审核;属省直有关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学时)授予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学时)授予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学时)授予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完成每年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学时)数。

第二条学分(学时)规定一、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每年取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学时)不得少于25学分(120学时),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15---60学时),II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90---120学时)。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60---120学时),其中村卫生室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所获学分不得少于10学分(30---60学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的学分(学时),本专业学分(学时)数占60%,相关专业学分(学时)数占40%。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30---60学时)。

二、三级医院、省级防保机构、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I类学分数不得低于7学分(21---42学时);市(州、地)级医疗卫生单位(不含三级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I类学分数不得低于6学分(18---36学时);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I类学分数不得低于5学分(15---30学时)。

民营医院参照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执行。

三、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厅直属单位、三级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30学时)。

贵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

贵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黔医继教委发〔2008〕1号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地)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厅直各单位、各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学术团体:为加强继续医学教学管理,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全继委发[2001]第01号)、《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2006]第11号)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修改了《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现将修改后的《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卫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通知抄送: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卫生厅,省人事厅,解放军四十四医院,武警贵州总队医院。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印发共印120份附件1: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全继委发[2001]第01号)、《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分Ⅰ类学分(学时)项目(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的项目)和Ⅱ类学分(学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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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任现职时间
现从事专业
序号
记分项目
2014年
学分数
2015年
学分数
2016年
学分数
2017年
学分数
2018年
学分数
2019年
学分数
1
国家级项目(Ⅰ类)
2
省级项目(Ⅰ类)
3
自学、进修(Ⅱ类)
4
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Ⅱ类)
5
科研成果(Ⅱ类)
6
专题调研和考察(Ⅱ类)
7
专题讨论会(Ⅱ类)
8
学术会议、讲座(Ⅱ类)
9
其他


Ⅰ类:分
Ⅰ类Hale Waihona Puke 分Ⅰ类:分Ⅰ类:分
Ⅰ类:分
Ⅰ类:分
Ⅰ类:分
Ⅱ类:分
Ⅱ类:分
Ⅱ类:分
Ⅱ类:分
Ⅱ类:分
Ⅱ类:分
Ⅱ类:分
(其中国家级项目(Ⅰ类):分)
验证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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