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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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圳市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引领者,深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圳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市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不断提高了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水平和效能。

本文将从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背景、目标、具体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背景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现实需求。

改革开放初期,深圳市面临着人力资源供给不足、用人制度不健全、人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由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存在人事管理的固化、僵化现象,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二、目标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人事管理体制,培养现代化管理人才,提升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效能。

具体目标包括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确性,激发事业单位人才的创新潜能,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创新。

三、具体措施(一)改革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制度。

深圳市通过调整编制规模、优化编制结构、建立灵活用工机制等措施,实现了编制与工作岗位的良性对接,减少冗员,提高工作效率。

(二)优化事业单位的招聘机制。

深圳市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机制,取消了户籍限制,允许外地人才进入事业单位,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加入。

(三)改革人事考核评价制度。

深圳市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注重以绩效为导向,实行以能力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事业单位人才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四)优化事业单位的待遇制度。

深圳市提高了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完善了福利待遇制度,加强了绩效工资和奖励机制的建设,使事业单位的待遇更具竞争力和吸引力。

四、成效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方面,事业单位的组织管理更加灵活高效。

调整编制结构、优化招聘机制等措施使得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更加合理,工作效率有所提升。

另一方面,通过改革人事考核评价制度和优化待遇制度,鼓励了事业单位人才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的发挥,提高了事业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绩效。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7.13•【字号】深人社发[2010]109号•【施行日期】201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9号)各区人事局,光明、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以及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就我市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总则1.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中承担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及其他服务工作职责,有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的工作岗位。

2.事业单位的岗位根据工作及管理需要,设置为常设岗位、非常设岗位两种,两种岗位按相应的制度规范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要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岗定酬。

常设岗位设置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最高行政管理岗位等级、领导职数及编制员额内进行。

非常设岗位须按所核定的员额及岗位类别进行设置。

4.建立和实行岗位管理制度,要坚持配套创新,整体优化。

坚持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深人社发[2010]109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0.07.13【实施日期】2010.07.1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9号)各区人事局,光明、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以及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就我市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总则1.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中承担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及其他服务工作职责,有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的工作岗位。

2.事业单位的岗位根据工作及管理需要,设置为常设岗位、非常设岗位两种,两种岗位按相应的制度规范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要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岗定酬。

常设岗位设置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最高行政管理岗位等级、领导职数及编制员额内进行。

非常设岗位须按所核定的员额及岗位类别进行设置。

深圳市 特聘岗位制度

深圳市 特聘岗位制度

深圳市特聘岗位制度
深圳市特聘岗位制度是指深圳市政府为了吸引高层次、高水平人才来深圳工作,设置的一种特殊的岗位制度。

该制度针对特定岗位设立特殊的待遇和福利,以吸引具有专业技能、经验丰富、对深圳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人才加入。

深圳市特聘岗位制度的重点是引进高层次、高水平的人才,包括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创业导师等。

这些特聘岗位的聘任一般由深圳市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通过公开招聘、研究、推荐等方式确定。

深圳市特聘岗位制度的具体待遇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薪资福利:特聘岗位享受较高的薪资待遇,通常高于同级别的普通岗位。

2. 住房安排:为特聘人员提供住房补贴或提供住房,以解决他们在深圳的居住问题。

3. 福利保障:提供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确保特聘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4. 子女教育:为特聘人员的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入学指标、学费补贴等。

5. 科研经费和项目支持:结合特聘人员的研究项目和创新创业需求,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和项目支持。

深圳市特聘岗位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吸引和留住高层次、高水平人才,推动深圳市经济的创新
发展。

同时,这也是深圳市政府为了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吸引优秀人才来深圳工作和生活所采取的重要措施。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解释1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是什么?答:《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除了已经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所有事业单位(包括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并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都纳入实施范围。

同时规定,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实施范围。

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未获得批准以前,要先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另外,事业单位存在三种人员,第一种是在编不在岗人员;第二种是已经没有实际功能的单位中还没有分流或安置的人员;第三种是被借用到机关或其他单位工作的“混岗”人员。

在实际操作中,对第一、第二种人员,可以先采取06工改的做法,等国家和省里有了新的政策以后再予以统一考虑。

对第三种人员,因为这些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都还在原事业单位,所以在首次岗位设置中要在原事业单位聘任,但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尽量理顺关系,让这些人员能尽早回到原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2、如何对事业单位进行功能分类?答:事业单位确定单位类型,关系到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数量及其结构比例的确定,是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前提。

但是,事业单位如何分类,省里没有统一的细化标准,跟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也不尽相同。

同时,由于各个事业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也很难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主要还是要根据单位承担的社会功能、工作职责和工作性质来定。

因此,对事业单位的功能分类,可以先由事业单位自己填报,然后再由组织或人事部门会同编办以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为根据,同时考虑现有人员结构的实际情况,逐个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告知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由人事或组织部门、编办、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共同进行商定。

3、如何确定岗位总量?答:确定岗位总量,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基础。

按照省里的规定,除了学校、医院外,其他事业单位都要严格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确定岗位总量,不得突破。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及信息系统使用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及信息系统使用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及信息系统使用常见问题解答(一)一、岗位设臵、实施的业务问题(一)岗位设臵问题。

1.机构编制文件未核定雇员员额和临聘员额,能否不设臵非常设岗位?如不设,现有临聘人员如何处理?——答:未核定员额的,非常设岗位设臵为0,为方便管理,单位仍可为非常设岗位划分等级(等级数为1-20,自定义),每个等级的岗位暂设为0。

单位可编制岗位说明书。

现有临聘人员可以超岗位聘用,并与相应岗位说明书挂岗。

2.岗位设臵方案审批同意后,能否修改?如何修改?——答:单位确有明确变更理由的,可以修改。

其中如需变更三类岗位比例的,需向同级人事部门报送《三类岗位比例申请表》,人事部门重新下达专技岗位数并导入系统,事业单位在系统中重新发起“设臵岗位数量”业务并在系统中报批;如不需变更三类岗位比例的,由事业单位直接在系统中发起“设臵岗位数量”的业务并报批。

新岗位设臵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生效,原设臵方案自动失效。

3.部分处级(五级或六级)单位没有内设机构,按机构编制文件规定除了处级干部之外其余人员就是科员、办事员,人员晋升通道产生断层,能否设臵管理类七、八级非领导岗位?——答:按国家规定,首次岗位设臵暂不允许设臵管理类七、八级非领导岗位(包括五、六级非领导岗位),待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后才允许设臵。

现有七、八级岗位的人员按“超岗位聘用”的办法处理。

4.单位内设机构的名称能否修改?能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增加内设机构?——答:内设机构的名称可以修改。

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设臵纯专业技术类的内设机构,纯专业技术类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只具有专技岗位岗位级别,不具行政级别。

5.行政管理类内设机构能否设臵专技岗位?——答:可以。

如办公室的财务。

6.能否将行政管理类的内设机构(如正科级<七级职员>内设机构)转为专业技术类内设机构(如副高级内设机构),不再保留行政级别?专业技术类内设机构的领导如要晋升为副处,任职资格如何确定?——答:可以。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解释一、什么是岗位设置管理?岗位是一个单位为实现其工作目标进行组织分工的基本单元。

每个岗位都应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相应和任职条件。

岗位设置管理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是岗位设置,一个是岗位管理.岗位设置就是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岗位.岗位管理就是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式,择优聘用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并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可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资源配置,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事业单位为什么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是各类人才的主要聚集地,是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促进就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变化,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

为此,近年来国家先后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快推进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特别是在2006年,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实施意见》,决定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沿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身份管理贯穿于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就是要打破身份管理,搞活用人制度,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重要基础。

人员聘用以岗位空缺为前提,合同管理以岗位职责为依据,考核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工资待遇根据岗位等级和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确定.因此,只有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才能尽早形成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用人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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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岗位聘用 ——聘用合同

采用另一幻灯片专题讲解。
——6.配套措施




(一)建立配套管理制度:人员聘用、合同管 理、岗位培训、绩效考核、职业操守、监督管 理; (二)建设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系统; (三)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四)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现有常设岗位人员 实行原有的退休养老制度,新入职的常设岗位 人员实施职业年金方案。(非常设岗位人员暂 维持现状)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普通工
高级技师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不分等 级
≤工勤技能岗位总 数的5%
不限制,由单位自行确定
≤工勤技能岗位总数的25%
——3.岗位设置 ——非常设岗各类各级岗位数的确定
非常设岗位分技术技能岗位、综合服 务岗位,两类岗位比例及其内部各等 级的岗位数均由单位确定。 编制部门未下达员额的,也应该根据 实际需要分类并划分等级,各等级岗 位数均设为0,并设计岗位说明书。
——1.实施范围


2、人员范围:包括事业编制人员、雇员、 临聘人员均纳入。临聘人员要符合三种 关系:有职务任命或聘用合同+人事关系 +工资关系 问题:采用购买服务或劳务派遣的临聘 人员? 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 长期病 假人员? 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兼职的?
——2.岗位分类和等级
实际可归为 常设岗位的 一种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实施范围



1、单位范围:国家机关举办、列入机构编制管理 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全额)、核补(差 额)、经费自给(自筹)三类; 法定机构试点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使用 事业编制的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可参照执行。 参公事业单位不适用。 问题:未定规格单位? 准备要参公的单位? 既 有公务员又有职员的单位? 有编没人的单位? 编制人员很少的单位?
常设 岗位 特设 岗位
管理岗位 专技岗位
工勤技 能岗位 技术技能 综合服务
(1-10) (1-13)
事业单 位岗位
技术工 (1-5级) 普通工 不分等级
非常 设岗 位
自定义等级 (预留20)
——2.岗位类别和等级
管理岗位分级及与现行政级别的对照:
行政 级别 部 级 正 职 一 级 部 级 副 职 二 级 厅 级 正 职 三 级 厅 级 副 职 四 级 处 级 正 职 五 级 处 级 副 职 六 级 科级 正职 科 级 副 职 八 级 科 员 办 事 员 十 级
——4.岗位聘用 ——首次聘用
(四)聘用管理权限——管理岗位 三、四级管理岗位:市委组织部; 市直单位五、六级管理岗位:市人
力资源局; 区属单位五、六级管理岗位:区委 组织部; 区属单位七级及以下:区人事局
——4.岗位聘用 ——聘用权限
(四)聘用管理权限——专技、工勤技 能岗位 专技一级(院士):国家 专技二级、工勤技能一级:省 三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二至三级工勤 技能岗位的:同级政府人力资源(人事) 部门。 其余,单位聘用,报主管部门。
——4.岗位聘用 ——首次聘用



(三)首次聘用过渡 2、雇员、符合三种关系的临聘人员可过渡到非 常设岗位。 (1)人少岗多,可用考核方式择优直接聘用; (2)人多岗少,可通过竞聘或民主推荐、测评 等方式择优选聘。 (3)未聘人员维持原合同至期满解聘;已过渡 人员重新签订《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 合同》。
管理 岗位 分级
七级
九 级
——2.岗位类别和等级
专技岗位分级及与原专技等级的对照:
原 等 级 改 革 后 等 级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含员级)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员 级 13 级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 级
11 级
12 级
国家 控制
省控 制
——2.岗位类别和等级
工勤岗位分级及与原技术工岗位等级的对照:

——3.岗位设置 ——岗位说明书的设计填写
(二)岗位说明书的用途: 1.人员招聘的依据 2.人员聘用、竞聘上岗的依据 3.岗位考核的依据

——3.岗位设置 ——岗位说明书的设计填写



(三)注意事项: 1.岗位说明书由单位填写并维护,但不能随 意更改,确认后将自动锁定。 2.岗位说明书的编写不能因人定制,岗位条 件制定后,首次聘用过渡即使原有人员不符 合岗位条件,也可以先予聘用。但后来人必 须符合岗位条件。 3.同一类别的岗位(一般是同一等级且工作 性质一至的岗位)可以使用同一个说明书, 但应包含多个岗位。
——4.岗位聘用 ——聘用条件
(一)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含常设和非常设岗位)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聘用 ——聘用条件

(一)聘用条件(须在岗位说明书中体现)

——4.岗位聘用 ——聘用条件
(一)聘用条件 4、常设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具备相应资格; (2)技术工一、二、三、四级岗位,均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聘用满5年以上。

——4.岗位聘用 ——聘用条件
(一)聘用条件 5、非常设岗位任职条件: 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制定, 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作为人员聘用的 依据。
一、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


——文件依据:
3、《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粤人发[2008]275号) 4、《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深人社发〔2010〕109号)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处理 意见》(深人社发〔2010〕112号) 《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办法(试行)》 (深人社规〔2010〕12号)
——3.岗位设置 ——专技岗内部各等级岗位数的确定
常设岗中专技岗各等级数量的确定: 1.正高、副高、中级数按(深人社规 〔2010〕12号)的要求,由市、区人 力资源(人事)部门确定,剩余为初 级数。(具体文件) 2.正高、副高、中级内部比例按国家 文件确定。 见下页表格:

——3.岗位设置 ——专技岗内部各等级岗位数的确定
一、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
包含两大制度: (一)聘用制: ——文件依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 理办法(试行)》(政府令第137号);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 人规〔2009〕3号,2005年出台的职员聘用 聘任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一、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




(二)岗位设置(解决职务升、降及岗位 交流问题) ——内容: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 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包括按需设 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等内 容。 ——文件依据: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
——4.岗位聘用 ——首次聘用

过渡原则: (3)超岗人员逐步消化;超10%及以下 的退二聘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 聘一 。 (4)退出单位领导班子的人员,为保留 待遇,可转聘专技岗位,无法转聘的按 原岗位等级超岗聘至调离或退休。 (5)政策性安置人员无相应等级岗位的, 可按就近等级聘用保留原职务所对应的 等级待遇。
一、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




包含两大制度: (一)聘用制(解决进、出问题): ——内容: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 期考核、解聘辞聘 ; ——文件依据:《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 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 号),《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 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
按深人社规〔2010〕12号)的要 求确定 由单位确定
正高 等级
副高
中级
初级
员 级
1级
规定 比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级 1 3 6 2 4 4 3 4
10 级 3
11 级 5
12 级 5
13 级
*
实际可不限
——3.岗位设置 ——工勤技能岗内部岗位数的确定

常设岗位中工勤技能类岗位各等级岗位数的 确定(见下表)(问题:超岗严重!)
2、常设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学历:一般中专以上,六级(副处)以上应为大 专以上,四级(副厅)以上应为本科以上(学历 应为国家认可) 任职资历:三级(正厅)、五级(正处)须分别 在下一等级任满2年。四、六、七、八、九级须 分别在下一等级任满3年。
——4.岗位聘用 ——聘用条件
(一)聘用条件 3、常设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把握,其中 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 等级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由主管部 门和事业单位在不低于国家、省规定 的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岗位的职责 任务、所需专业技术水平和资历等因 素综合确定。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管理政策解读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处 彭子苑 2010年10月
提纲:

一、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实施范围 2.岗位分类
3.岗位设置
5.合同管理

4.岗位聘用
6.配套措施
三、岗位设置管理操作流程 四、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重要说明:幻灯片内容与文件有矛盾的,以文件为准!
原等级 高级技 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改革后 等级
一级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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